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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选煤厂机械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7-14 22:19 来源:本站原创

百花选煤厂机械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2.9 一旦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3.2.10 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3.2.11 遇4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禁止从事户外露天作业。在潮湿的地方作业,应当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垫上。
3.2.12 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作业人员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详细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3.3 起皿工作
3.3.1 进行起重工作前,应当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的工具。起重大型设备,必须制订起装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3.3.2 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当熟悉各种手势、信号和旗语。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起重作业。
3.3.3 起重物体时不得斜吊。禁止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禁止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3.3.4 禁止任何人在起重物下面通过或停留。禁止任何人站在起重物上。禁止人与物一起吊运。起重现场应当设警戒线。
3.3.5 禁止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电缆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承点。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禁止焊接吊环和打吊装孔,如果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焊接必须牢固可靠。
3.3.6 厂房内的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安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和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盖板和醒目标志。
3.3.7 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他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卷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3.3.8 起重工具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千斤顶等检修后,必须做超载20%的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3.9 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卷扬机限位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必须灵活可靠。
3.3.10 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并建立档案。禁止任意拆卸、更换零部件;确须更换,应经主管部门同意。
3.3.11 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更换:
a) 表面有裂纹、破口。
b)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c) 扭转变形超过100。
d)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e)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
3.3.12 汽车式起重机应当严格按照《轮胎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3.13 自动起重机应当符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的技术要求。
3.3.14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a) 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一股。
b) 钢丝绳表面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40%以上。
c) 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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