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 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
格证后,持证上岗。
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
用方法。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 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6条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
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三、 正常操作
(一) 机修部分
第7条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
完好标准施工。
第8条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的相对位置作出标
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9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
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第10条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
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第11条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
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第12条 装配轴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组装轴承时,应加热装配,不得用大锤打入,如果用油加热轴承时,油温不得超过120℃。
2. 轴承与轴肩或轴承座挡肩应靠近,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整,并均匀地紧贴在轴瓦端面上,如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有间隙,按规定留出。
第13条 基础及各紧固螺栓长度合适,满帽后留2-3扣。
第14条 检查减速箱齿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箱内清洁无杂物,润滑油符合要求。
2. 传动齿轮的啮合间隙应符合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如果用压铅法检查,铅条的长度不得少于5个齿啮;齿长者,应沿齿长方向均匀放置不少于2根铅条。
3. 圆柱、圆锥齿轮啮合的接触要求,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少于40%。
4. 用着色法检查传动齿轮的啮合的接触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将颜色涂在小齿轮上,在轻微制动下,用小齿轮驱动大齿轮,使大齿轮转动3-4转;②圆柱齿轮和蜗轮的接触斑点应趋于侧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③可以传动的齿轮两面均应检查;④接触斑点的百分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15条 各种联轴节装配后,两个半联轴节连接后端面的间隙和
两轴的不同轴度应符合完好标准。
第16条 检查、维修减速箱时,起吊应平衡,不准碰坏齿轮;拆
装时应有专人指挥,检修后运行平稳、无振动,结合面及转动部位应密封严密,符合设备完好标准。
第17条 检修相互联系的机件时,必须先将相连的机件卡主,使
其不能滑动后方可检修。
第18条 安装链条或齿轮传动机械时,严禁任意转动机械;部件
组装或整件组装,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不得
有异物。
第19条 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第20条 设备试车前要先用手盘动,检查转动是否轻快,有无摩
擦和异常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车,交付使用。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将拆卸的设备配件撤回,能再使用的入库摆放整齐,不得留在现场,搞好环境卫生方可收工。
(二) 高空作业部分
第21条 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
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22条 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
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第23条 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
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第24条 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
须站稳,用力恰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第25条 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
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第26条 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
70°,双脚梯开档不宜太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脚滑动或梯身摇晃。
第27条 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袋,将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
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栓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第28条 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
过。
第29条 在高空使用气割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
或烧渣落下伤人。
第30条 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
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
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第31条 遇有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
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32条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
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 胶接胶带接头部分
第33条 工作前将工具准备齐全,如丁字尺、不锈钢板尺、粉线
盒、带色铅笔、刀具、手持软轴砂轮机、大木锤、钢丝刷、碘钨灯、钩刀、油磨石、电吹扇、挑钳、划规、手锤、夹板、木托垫板、吊拉工具等,并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34条 将粘结剂、速干剂准备好。
第35条 软轴砂轮机、电吹扇、碘钨灯等带电工具绝缘必须良好、
不能漏电,使用时加设漏电保护器。
第36条 手锤、大木锤手柄安装要牢固,以防掉头伤人。
第37条 选择易于放胶带的地点,在接头作业处拆去胶带托辊,
并在机架上密排一样厚的木板,是胶带平整。
第38条 为防止胶带接头偏斜,要在每条胶带的两头标出胶带中
心线。
第39条 划接头剖剥线时,根据确定的接头长度,在胶带接头中
心线上交一点,通过此点作中心线的垂直线,所得的垂线即为剖剥的基准线。
第40条 把胶带两头部位的帆布层和胶层按一定形式剖剥成对称
的阶梯,胶带接头长度等于接头各阶梯长度之和,阶梯数为帆布层数减一。台阶长度不少于200-250mm,接头上表层应为顺基茬。
第41条 剖剥时要注意正反面,上面胶厚,下面胶薄。剖剥时,
一头剥正面,一头剥反面,两头可同时剥;用刀沿基准线斜45°角划破表面胶皮,用钩刀钩起,再用胡桃钳一条条将表面剥去;用同法按接头尺寸线将帆布层剥掉,剥上层时,不能损坏下层,使接头成层层台阶状。
第42条 接头剥完后,用手持软轴砂轮机将胶带接头表面的胶层
打干净,不要损坏线层,找毛面即可,打磨完好用电吹扇吹干净。
第43条 将合格的胶粘剂、速干剂按规定比例配制胶粘剂,现配
现用。在接头上涂刷胶粘剂2遍,待第1遍干后,再涂第2遍。为了缩短固化时间,可采用碘钨灯加温。
第44条 粘接时对准中心线,将接头搭接在一起,各台阶不得错拉;然后用垫锤和木锤把接茬部分密排砸实,锤击时注意由内向外把空气挤出,锤击要均匀,用力要适当;表面接口处应涂一层胶粘剂,保持6h的固化时间,方可拆夹板和拉紧葫芦。
第45条 工作完毕后,应清点工具,安装托辊,打扫现场,进行试车。
第46条 填好检查检修记录,一切无问题后方可收工。
第47条 胶接过程中,接头部分不得进入灰尘和脏物,一定要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以免粘接不牢固。
第48条 使用的粘接剂刺激性很强,对操作者有直接危害,因此应佩戴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49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预约、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50条 检修工作中,检修机械零部件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第51条 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第52条 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连接使用。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53条 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第54条 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55条 检修完毕,各安全防护装置要及时恢复。
第56条 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地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57条 起重工作时,应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有关规定;起吊作业完毕,吊孔的安全防护设施立即恢复。
第58条 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