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采样工操作规程
选煤厂采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应熟悉采样理论、采样基本原则和方法、采样点布置图、影响采样误差因素和减小误差的方法。
第3条 了解采样机械设备的构造和技术特征、使用和保养方法,配合机电检修工安装、检修采样设备。
第4条 了解采样新技术和新方法,熟悉采样所用工具、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第5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6条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7条 检查采样工具及采样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了解采样点的环境及所采煤样的情况,必要时编写安全措施并审批。
第8条 采取煤样需使用专用工具,并随时保持工具清洁。
第9条 填写出煤样标签和记事本。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 生产煤样的采取:
1.按规定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采样点不得随意变更。
2.带式输送机采样:应使采样器紧贴胶带,要截取煤流的整个断面或按左、中、右三点采样,但采样部位不得交错重复。采完后,应迅速将采样器离开煤流。
3.筛子、给煤机采样:沿整个排料口从左至右接取煤样,如煤量太大,可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
4.溜槽口与溜槽内采样:应将工具平放,左右移动截取整个断面的煤样,或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截取煤样时,应防止大块煤样溅落在采样器外影响试样代表性。
5.管道采样:应在采样前先将闸门打开数分钟,待水流正常后再用采样器截取试样。采取煤泥水试样,应截取水流断面的全宽或在水流由高向低的流出口处采取,采样后关闭好闸门。
6.在采样、缩分和保存过程中,煤样不应受撞击和外力的作用,以防止煤样破碎。
第11条 采样时严禁将该采取的煤块、矸石漏采或弃掉。所采取的煤样子样质量和份数符合规定。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12条 在特殊的条件下,采样中的子样重量与份数必须经过厂主任工程师同意,并采取特殊方法采取各种试验试样。
五、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第13条 煤样的运输、存放均应小心,避免破碎、损失或混入杂物;煤样应在不受日光直接照射和不受风雨影响的地点保存。
第14条 对采样设备及各种工具要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为下次采样做准备。
六、安全注意事项
第16条 在流速较高的水流或煤流中人工采取煤样时,所用的工具容量和样品总质量不得超过10kg。采样前要注意周围情况,有安全措施,人要站稳,紧握工具才能开始采样。
第17条 煤场中采样、偏僻及条件困难的采样点采样,严禁单人作业。
第18条 上下台阶搬运煤样时,每人每次不许超过25kg。
第19条 采样人员过往铁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有无车辆,禁止与火车抢道。等待采样时,严禁在铁路中间休息。
第20条 煤堆采样时,注意观察附近有无车辆,要与装煤车司机联系好之后,方可开始采样。
第21条 煤流中采样,人要站稳,紧握工具,防止工具掉落伤人。
制 样 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制样工应熟悉制样理论和方法,会使用和保养各种黼样机械和工具。
第3条 了解采、制样新技术和新方法,熟悉制样所用工箕、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第4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葡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5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6条 按规定的方法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进行处理。
第7条 清扫工作场地、制样工具及制样机械,避免煤样受污染。
三、正常操作
第8条 生产煤样制备,按照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进行制样。
第9条 日常生产检查煤样的制备除按以下规定外,均按GB 474进行。
1.日常生产检查原始煤样,可在采样地点或制样室进行掺合缩分。试验场地需铺设表面光滑、厚度为6mm以上的钢板。工作前,必须把制样平台、工具清扫干净,不同煤种的工具、场地尽量分开使用。
2.日常生产检查煤样,可直接缩分到下表规定的最小质量,并送至制样室或浮沉室。
实验室 粒度上限
100mm 50mm 25mm 13mm 3mm
送至制样室 10 4 2 l 0.5
送至浮沉室 10 4 2 1 0.5
3.制备煤样时煤样的最大粒度不得超过3mm,最小质量不得小于0.5kg。
4.制样人员收到煤样后,须按煤样标签逐项核对,并登记在制样原始记录上。
5.制样前,应认真清拣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
6.制备煤样如果水分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应事先在低于50℃的温度下适当地进行干燥。
7.制灰分煤样时,煤样应破碎至全部通过相应的筛子再进行缩分,粒度大于25mm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缩分。
8.采用机械破碎日常生产检查原始煤样:
(1) 可一次破碎到3mm,允许连续缩分到表中规定的最小质量,送制样室做快速检查。
(2) 用破碎机破碎煤样时,原则上实行专机专用;如果采用单机破碎多种煤样时,应根据煤样灰分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处理。每破碎一个煤样后,必须用与下次要处理的煤样灰分相近的废煤样先破碎一次,然后清扫机械和设备,再破碎下一个煤样。
9.制备空气干燥煤样,如水分过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时,可在不高于150℃的温度下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中要经常翻动,干后立即取出。
10.化验室做灰分快速测定的分析煤样,其粒度应小于0.2mm,质量大于30g。
11.煤泥水煤样制备:先将煤泥水样搅拌均匀,用缩分器缩分出4~5 L,过滤或沉淀。为加速沉淀,可添加凝聚剂或絮凝剂水溶液。将过滤或沉淀后煤泥烘干至空气干燥状态称量,计算浓度;再制备成空气干燥煤样测定灰分。
第10条 制样设备的使用规定。
1.电炉子的使用:
(1)使用电炉子前,必须检查该设备是否完好;电源线是否紧固连接;板面及四周是否清洁,是否有可燃物、易爆物品。
(2)电炉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面板清洁。若有煤样溅到面板上,必须随时清除,以防煤样因过氧化而起火。
(3)用电炉子烘烤试样时,必须不停翻动试样,以防止试样过氧化,影响化验结果。
(4)严禁用电炉子烘烤生产试样以外的其他物品。
(5)电炉子停止使用时,严禁把物品放在电炉子上。
(6)若长时间不生产,必须关闭电炉子电源,并清扫四周卫生。
2.球磨机的使用: .
(1)使用前应先检查磨样机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电源线是否接牢,压杆是否完好,垫圈、钵盖、击环、击块是否齐全、干净。
(2)松开压杆,取下钵盖,将待粉碎的料样放进规定的钵体空隙内,装好钵盖,压紧压杆。
(3)推上电源,磨样3min后,切断电源,待振动停止后,揭开钵盖,将样子倒出,装瓶。
(4)严禁不装物料长时间运行(不超过2min),以免撞坏击环、击块。
(5)潮湿、有强腐蚀性的物品不得放进钵体粉碎加工。
(6)压手把压紧压妥或手柄旋紧后,方可通电磨样,且磨样过程中或磨样机振动未停止前,严禁打开护罩,以防钵体飞出伤人。
(7)装料量不能超过允许限度,装料后必须保证钵体内击环和击块间有一定空隙。(8)磨样机使用完毕,应立即将钵体用干抹布擦干净,放回原处。
3.颚式破碎机的使用规定:
(1)开机前必须做好以下检查:仔细检查轴承内及衬板的连接处是否有足够的润滑脂;所有紧固件是否完全紧固;传动胶带是否良好;破碎腔内有无矿石或其他杂物。
(2)经检查机器与转动部分正常后,方可启动;启动后若有异常噪音,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正常运转后,方可开始投料使用。
(4)破碎物料应均匀地投入破碎腔内,不准侧面加料,以防负荷突变或单边突增。
(5)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85℃,如果高于85℃,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6)在破碎时,若因破碎腔内物料阻塞而造成停车,应立即关闭电源,必须将堵料消除后,方可再启动。
(7)在破碎时,若下料口处物料堵塞,严禁用手或铁器去拨开物料。
(8)停车前,应首先停止加料,待破碎腔内破碎物料完全排出后,方可关闭电机。
四、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第1条 每制完一个样品后,应贴好标签,并进行核对。要认真清扫工作场地、制样工具及制样机械。
第12条 认真填写制样记录。
五、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破碎煤样前应清拣出煤样中的铁块、木屑等杂物;如发现杂物进入破碎机,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14条 破碎煤样时,如下料不好,只能用木棒垂直捅煤样,不许斜捅。严禁用手和铁棍捅煤样。
第15条 破碎机工作过程中,严禁触摸传动装置及破碎部件,禁止对破碎机进行任何修理和清理工作。如发现突然自动停车或其他异常现象,须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理。
第16条 使用球磨机,启动前检查制样钵必须被紧紧固定住,启动时必须盖好防护罩,防止高速旋转部件伤人。
第17条 取放料钵及搬动防护罩时,应抓牢放稳,防止掉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