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圆盘电锯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8-17 23:00
来源:本站原创
一、此电锯乃木场加工材料之专用机具,须由专人操作和保养。
二、电锯司机必须配带齐全劳保防护衣具。开机前先检查各部螺栓、垫圈、开口销皮带以及电据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牢固。
三、检查确实锯齿折断率不超过总齿数的10%,锯片无裂纹,输水管路畅通、不漏水,然后方可开机。开机时及加工材料时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站在工作区内。
四、开机后先观察3—5分钟时间,看锯片是否跳动,摇摆等现象,如有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待锯片旋转稳定后再开始加工木材。
五、加工前应先将木材上的铁钉、沥青等各种妨碍加工的杂质清除,工作人员在接送材料时手与锯齿的距离应小于0.3米,接料人员应坚持使用钩抓,送料速度应均匀、适当。
六、木材加工完后应随即截断电源,卸下三角皮带,并将加工后的材料堆好、码齐,把锯片及工作台上的木屑清洗干净。
七、电机及各部轴承温度如超过70℃时应立即停机降温,各润滑部位应及时加油润滑,经常擦洗机具,防止锈蚀。
上一篇: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气割、焊设备安全与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