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挂钩工操作规程
一、 摘挂钩工必须是专职的,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
二、 上班前必须与信号工密切配合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及轨道有无影响安全操作的杂物,并及时清除处理,安全设施(阻车器、保险绳、照明灯等)和道岔扳道器、导绳轮、自动摘钩装置、坡口和轮子坡地滚等是否完好,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绳头挂钩是否良好,信号设施(电铃、按钮、通讯电话)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予以处理。
三、 严格按照规定提升车数挂车,不准超挂。
四、 挂钩时,坚持四不挂,即连接装置(保险绳、绳头、三环链、插销等)有毛病不排除不挂,材料车超高、超宽、捆扎不稳妥或在道上拖动时不挂,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限不挂,煤矸车装得太满未处理不挂。
五、 严禁摘、挂飞钩。
六、 运输长、大、超重物件、设备时,必须由运料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和安全、安监机构审查同意后,由调度室向摘挂人员下达任务及安全措施,否则摘挂人员不准挂车运送。
七、 挂车时,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及三环链、插销状况,发现不宜上轮子坡的车辆时应及时调开,记清车号和问题,报告调度室通知修车工迅速处理。
八、 严格禁止用提升绞车在上、下车场调空、重车。
九、 按规定车数挂好车后,还要认真检查大钩与串车和串车各辆车间是否连接稳妥,串车最后一辆车是否与后面列车脱钩。
十、 下坡口信号工发出提升信号后,必须进入躲身洞内,下行车在下车场停稳后才出洞摘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