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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梁、支柱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8-23 15:13 来源:本站原创

挂梁、支柱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8条 挂梁、支柱工必须熟悉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如柱距、排距、支柱迎山度、临时支柱和贴帮支柱密度、支柱支设要求等。

第39条 所有支柱工必须了解所用支柱的特性、基本结构和使用方法。

第40条 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有煤岩松动,随时摘掉。敲帮问顶时要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敲帮要用镐或长钎。煤壁留有伞檐时要立即摘掉;

二、问顶时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拿镐,一手托顶,先轻敲顶板,未问明时,再重敲。摘掉悬石时,要对上下人员先打好招呼,清理好后退路,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内摘除。

第41条 支柱不准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第42条 如遇顶板破碎或片帮严重地点,必须提前挂梁或用板棚支护,并用条笆背好顶。

第43条 支柱时必须在顶梁或板棚保护下进行操作。

第44条 支柱时应将爪完全卡在顶梁牙口上,如果顶梁偏斜卡不牢固时,应将顶梁垫平或重挑,但不得单挑顶梁。

第45条 遇有特殊情况,如断层、褶曲、底板不平或松软,其支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支设。

第46条 支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正规支柱未打上之前不准回掉临时支柱。

第47条 支柱的柱脚,必须放在实底或柱窝、柱鞋中间,并支设牢固。活柱最小伸出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48条 支柱时要拉线支直,不准使用折损、弯曲、零部件不全、失效、漏液及未经试压合格的支柱。

第49条 采高超过1.3m时,第一排和第二排支柱要用绳子拴好,防上倒柱伤人。

第50条 支柱挂梁时要俩人一对协同操作。有失效的支柱要及时更换。放炮打倒的支柱要及时支好。

第51条 跟机打临时支柱和贴帮支柱要及时,并注意观察顶板和煤壁情况。支临时支柱和贴帮支柱应按作业规程规定与机组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52条 支柱时要保护好各种管线,留好机道。

第二节 单体液压支柱
第53条 支柱时要两人配合作业。一人将支柱对号入座,支在褛底(或木鞋)上,并抓好支柱手把,扳动注液枪手把升柱,注液枪插入阀嘴前,应先用注液枪冲洗阀嘴;内注式支柱插上摇柄上下摇动,将支柱升想。另一人要查看顶板,扶好顶梁和水平销,防止水平销从顶梁缺口掉下砸人。柱子升紧前,要把顶梁调正,使之垂直煤壁,并刹好顶。

第54条 支柱时,应将三用阀嘴朝向老空或工作面下部;内注式支柱将卸载手把朝向煤壁,禁止朝向老塘。

第55条 注液枪用完后应挂在支柱手把上,禁止将注液枪抛在底板上,禁止用注液枪砸三用阀,要防止注液枪的高压管缠绕打结或被煤矸埋住。

第56条 禁止使用漏液或失效的支柱。禁止用不正当的方工处理漏液的三用阀。

第57条 支柱工用手抓支柱手把时,应使掌心向上,防止升柱过程中顶板掉落小块矸石砸伤手背。

第58条 支柱必须达到规定的初撑力。

第三节 挂梁工
第59条 机组割煤或放炮后要及时控制顶板,挂梁工距机组滚筒的最大最小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60条 挂梁必须两人操作,一人递梁、递料、插圆销和扁销,另一人在面前挂梁刹顶。要将扁销钩子挂在顶梁孔上。

第61条 必须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和顶板条件确定挂梁顺序及密度。

第62条 跟机挂梁工应站在柱子空档内向上递梁、插销、刹顶、紧扁销子。当采高大于2m,在柱子空档递梁有困难,需要站在煤台上挂梁时,应特别注意顶板,并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挂梁刹顶。挂梁后及时按规定支临时柱子。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第63条 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并按规定支好临时柱子。

第64条 顶梁上方的刹顶条笆、小料必须搭接,并背严背灾。

第65条 扁销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扁销在正常情况下的插入方向是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鞋或其他物品代替扁销子,并严禁使用缺圆销、耳子或有裂痕的顶梁。

第四节 工作面特殊支架
第66条 木垛要支在实底上,不准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接顶背褛,材料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7条 木垛支设要符合三个面(三个面成平面)、一条线(各层接触点必须在一条直线上)的要求,其迎山角应与支柱相同。

第68条 木垛四角必需有楔子加紧,接顶处不准加楔子。木垛支设应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规定的人行道。

第69条 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侧要打齐。

第70条 木垛同层不得垫重墩重楔。支回木垛时,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旧木垛,不准先回后支。

第71条 上下两巷超前支护方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72条 溜头、溜尾的长钢梁、大板棚要成对交替使用,必须一梁三柱。录像数和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73条 充填带宽度,要按作业规程执行。

第74条 充填带必须用规定的材料打垒,矸石墙厚度要符合规定,并严密接顶。充填带内必须用规定的材料充填,不准用浮煤或才料做充填物。

第75条 充填带前的支架不得缺柱,充填人员必须在支架保护下工作。

第76条 用矸石垒充填带需从老塘内取石时,必须用长把工具钩取,不准人员进入老塘取石。

第77条 打密集、对柱、斜撑柱及丛柱时,其数量、规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78条 打密集时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绳空隙。

第79条 斜撑柱要卡在放顶线一排或放顶线第二排的顶梁的牙口上;无顶梁时,支在另一排的柱顶上。如斜撑柱柱顶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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