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文明施工、顶板管理办法
矿井文明施工、顶板管理办法
1、 建立建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形成矿区队、班组三级文明网络,无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施工无规程措施者,罚款50元。
2、 作业规程无审批、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款50元。
3、 施工现场无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图板不清晰,保护不完好,
悬挂位置不合理,每项罚款50元。
4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距离和躲避硐室不符合规程规定者罚款50元。
5、 矿、区、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長、安全员、放炮员、井下电钳工,入井不营瓦斯报警仪,罚款100元。
6、 突出煤层工作面未安设压风自救装置,工作人员入井不带自救器,每项罚款100元
7、 所有采掘工作面不安没隔曝没施的,每工作面罚款50元。
8、 采掘工作面空顶起过规程规定的,每超1米罚款200元。
9、 巷道支护不元好,有断梁折柱,巷通杂物淤泥积水的(积水长度超过5米,深度超过0.1米),
每处罚款50元。
10、 施工区内,材料物件未分别堆放并挂牌管理的每处 罚款50元。
11、 采掘巷道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前探支护的,每面罚款100元。
12、 掘进工作面锚杆角度不合格,挂网不连接,架棚巷逆不打撑杆及防倒装置,支护方式以规程不符的,每处罚款50元。
13、 遇构造或顶板破碎,不制定安全措施或不执行措施的,罚款200元。
14、 区队干部违章指挥,员工违作业,每人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