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搅拌司机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应有可靠的基础,撑架牢固,并保持水平。
三、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四、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用电闸箱。
五、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六、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七、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八、传动机械、工作装置、制动器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九、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十一、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二、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十三、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砼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十四、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按(15)条进行检修。
十五、作业后,应将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十六、作业后,应将料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