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专回过瓦斯带综合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通风科:郑明宗04、9、11
审核:通风科:常明辉04、9、11
生产科: 王秋生04、9、13
地测科:来争武04、9、13
机电科:陆祖强04、9、13
调度室:裴 方04、9、13
安检科:刘保国04、9、13
审批:总 工:田维连04、9、13
14专回正头煤层较厚,瓦斯涌出量增大,已进入瓦斯带,为确保14专回正常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14专回工作面所有人员(包括检查人员)必须佩带化学氧自救器,并能正确使用;
2、⑴开二队正头采用“深孔释放瓦斯与浅孔释放瓦斯相结合”的原则释放瓦斯,深孔释放瓦斯,采用MYZ—150钻机由通风队抽放班派专人施工,开二队配合(打钻安全技术措施附后)。深孔释放瓦斯钻孔个数为5个,参数为:孔深20m,1、2、4、5号偏角9~13度,3号钻孔垂直钻进,上仰1度)如图:
⑵浅孔释放瓦斯采用“探12m掘5m”的原则,浅孔释放瓦斯钻孔数量为6个,其参数为:孔深12米,孔径89mm,偏角5度如图所示,释放一班时间,再开始工作。
4、开二队在14专回正头采用远距离爆破,爆破参数为钻孔5个,孔深1.2米,1、2、3号孔垂直,4、5号孔下扎12度,如图所示,1、2、3号孔装药量不得大于300克, 4、5号孔装药量不得大于150克,炸药采用三级煤矿许用安全炸药,装药,连线、爆破仍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331、334、339条执行;
撤人距离为300米以外(或与14皮带下山联络巷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放炮员放炮在14专回与14皮带下山联络巷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采用一次起爆。放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开二队设十一处警戒:专回与14皮带下山上、下联络巷风门以外、、14轨道上山平台车场向14专回入口处、14轨道上山六车场口向下5米处、14轨道上山五车场、四车场、三车场、四横贯口以里5米处、11#、3#、4#变电所口以里、回风井底风门进风侧。
在处理拒爆、残爆时严格按《规程》第342条规定执行;
5、放炮时开二队要向调度室汇报,14专回、平台车场、14轨道上山、14轨道上山绞车房全部停电撤人,停电工作由调度室负责联系。开二队放炮后至少停30分钟以上,由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班长进入工作面侦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撤掉警界进行正常工作;
6、若放炮导致瓦斯大量涌出,正头、回风瓦斯探头浓度显示大于3.0%及以上时,由调度室通知3#变电所、4#变电所对第5条中规定的地点全部停电(其中包括14专回风机电源);
7、通风科(监测队)在14轨道上山六车场以上10m处设一瓦斯探头,该探头报警、断电点均为1.0%,断电范围为:14轨道上山、绞车房全部非本安电气设备;
8、开二队在14专回设置压风自救系统:⑴压风自救风量和风压要求:风压不低于0.4Mpa,风量不小于Q=1.2×1.2×15×0.1=2.16m3/min。⑵在14专回掘进期间,每隔50米安装一组压风自救,个数不小于5个,最后一组压风自救距正头25米至40米个数不小于15个,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支护良好且无杂物处,安装高度距离巷道底板1.6米至1.8米。⑶压风自救管选用2寸无缝钢管,对破损的压风管,必须更换或进行相应的处理,保证不漏气。⑷开二队指定专人对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确保管路不漏气及压风自救完好,并及时安装(或移动)压风自救,保证压风自救与掘进工作面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保证管路的畅通和风流的清洁。
9、机电二队在14轨道上山绞车房每天三班要设岗;
10、通风队给14专回安装两趟风筒,保证正常通风;
11、开二队、机二队的电工每班对第5条规定的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保不失爆;
12、机电科每天派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第5条所到的地点进行督查,发现失爆严肃处理;
13、开二队每班要设专人观察正头情况,若发现正头瓦斯有明显增大趋势时,人员要及时撤出、停止生产;
14、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和扒岩机。
15、距工作面10米内支架两帮要用抬棚加固。
16、开二队每班要有队干跟班;
17、通风队每天八点班要有一名队干到此处巡查;
18、14专回避灾路线:14专回→14皮带下山→14运输大巷→付二井底→地面。
19、安检科派专职安检员对本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机二队在14皮带下山下联络巷风门以外设一部专用电话;
21、开二队、抽放队打钻情况(包括钻孔长度,钻孔角度,打钻前后正头、回风瓦斯浓度)填写在《打钻现场记录表》上,当班瓦检员、安检员要现场监督打钻情况,开二队当班跟班队干、在14专回顶岗的当班瓦检员、安检员要签字,缺一人签字,14专回停止生产。
22、未尽事宜仍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附;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1、深孔采用MYZ—150型抽放钻机施工,风力排渣。边钻孔边洒水降尘。防止煤尘飞扬。
2、开钻前,瓦检员要对巷道内CH4%进行检查。开二队电工要对巷道内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钻工要对钻机及稳固情况进行检查,只有在巷道内CH4%不大于1%时,电气设备完全防爆,钻机性能完好稳固可靠时,方可开钻。〈机电科落实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
3、开钻时,施工人员严禁站在钻杆后方。
4、装卸钻机时,施工人员严禁与管钳手把在同一方向上站立或操作。
5、打钻期间,发现严重顶钻时,应停止打钻,采取措施处理,但钻杆不得拔出。
6、打钻期间,若巷道内瓦斯超限,或发现有其它有害气体并超限,必须停止打钻、停止供电,并撤出人员。
7、打钻期间,发现有瓦斯涌突然大量涌出征兆,应立即停止打钻,并撤人停电。
8、打钻前必须将正头10m范围内的支架加固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