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封木板密闭及西胶带大巷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地点、原因、浓度、长度、附排放瓦斯通风系统示意图。)
1、西胶带因建立密闭二个月,积聚了大量的瓦斯,为恢复生产,需要对西胶带大巷正头进行排放。据瓦斯检查员现场测定,木板密闭墙内侧处瓦斯浓度为0.34%左右(该封闭巷道长度为150米左右),其通风系统示意图及警戒点如附图:
2、西胶带瓦斯排放措施巷(长约14m)因长久密闭形成瓦斯积聚,为防止12071轨道顺槽与西胶带联络巷与瓦斯排放巷误贯通,需对巷道内积聚瓦斯进行排放.
二、估算排放瓦斯量和最小供风量,验算排放时间:
(1)西胶带大巷正头:
1、排放瓦斯量:
QCH4=l·s·c+q·t
其中l——积聚瓦斯巷道长度150(米)
s——积聚瓦斯巷道平均断面9.4(平方米)
c——巷道中积聚瓦斯平均浓度10.0 %
q——巷道中绝对瓦斯涌出量0.048立方米/分钟
t——预定排放瓦斯时间48 分钟
QCH4=l·s·c+q·t
=150×9.4×10%+0.048×48
= 143.3
2、排放瓦斯所需的最小风量:
Qmin=99.2QCH4
=99.2×143.3
=14215.4 m3/min
3、验算排放时间:
t=Qmin/Q局
式中:Q局——排放瓦斯过程中局扇的平均供风量,一般取局扇正常供风量430(立方米/分)的60~80%。
T=Qmin/Q局=47.2 min
故暂定排放时间为48 分钟。
(2)西胶带排放瓦斯措施巷:
1、排放瓦斯量:
QCH4=l·s·c+q·t
其中l——积聚瓦斯巷道长度14(米)
s——积聚瓦斯巷道平均断面7.0(平方米)
c——巷道中积聚瓦斯平均浓度100 %
q——巷道中绝对瓦斯涌出量0.048立方米/分钟
t——预定排放瓦斯时间72 分钟
QCH4=l·s·c+q·t
=14×7.0×100%+0.048×72
= 101.5
2、排放瓦斯所需的最小风量:
Qmin=99.2QCH4
=99.2×101.5
=10068.8 m3/min
3、验算排放时间:
t=Qmin/Q局
式中:Q局——排放瓦斯过程中局扇的平均供风量,一般取局扇正常供风量200(立方米/分)的60~80%。
T=Qmin/Q局=71.6 min
故暂定排放时间为72 分钟。
三、启封密闭:
(1)、启封木板密闭:
1、掘一队把已安好的2×30KW的局扇启动,通风队负责把Φ800mm风筒接到木板密闭墙前3—5m处。
2、通风队再备用10节Φ800mm风筒。
3、掘一队在五处设好警戒。
4、救护队员测木板密闭墙前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小于0.8%时,风筒对着木板密闭墙,从木板密闭墙中部打开木板一块,风筒对着此处吹,直到此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再去掉第二块木板,直至全部把木板去掉。
5、下部的砖墙暂不拆除。
6、救护队至少三人带上正压氧气呼吸器进入巷道进行侦查,测量气体并检查巷道情况,把结果汇报指挥部(调度室)。
7、到此启封木板密闭结束,准备进入排放瓦斯阶段。
(2)、启封措施巷密闭:
1、排放瓦斯前,由通风队负责在西胶带大巷正头ф800mm的风筒上接一个三叉风筒(ф800mm),并把风筒接到密闭墙前3—5m处,用捆扎绳控制风量,并由通风队负责润湿密闭墙的墙体。
2.开四队把风水管路接通后,用风镐把西胶带措施巷密闭墙墙体中部喷浆层剥开2 m2以上。
3、救护队负责密闭墙的拆除工作:拆除时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使用专门的工具进行作业,先在密闭墙体中上部打一个面积为1m2左右的洞,然后把风筒对着洞口吹,直至密闭墙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
4、救护队至少三人带上正压氧气呼吸器进入巷道进行侦查,测量气体并检查巷道情况,把结果汇报指挥部(调度室)
5、到此启封西胶带措施巷密闭结束,准备进入排放瓦斯阶段。、
四、排放瓦斯阶段(排放瓦斯的方法):
因为西胶带大巷原Φ800mm风筒未拆除,仍挂在巷帮,所以可采用风筒错口,整体排放的方法,或有救护队员把风筒逐节断开,采用逐节排放的方法。
五、排放瓦斯的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时采取限制向巷道的送入风量,严禁“一风吹”,并限制向巷道中送入风量,可通过控制风筒接头错口大小或折转风筒出风口不使其正对前方的措施来进行。
2、控制风量必须保证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3、控制排放瓦斯风筒出口段,使其在不同断面上由外向里逐渐排放,在同一断面上要自下而上全断面排放瓦斯。
4、排放瓦斯最前端风筒风量增至最大后,由外向里逐渐检查瓦斯、CO2浓度及风筒状况,若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或CO2浓度不超限(小于2%)时,可继续前进;若超限,应停止前进,先折转风筒出口,不使其正对前方,等待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或CO2浓度降至2%以下时再前进。
5、排放完瓦斯后,经瓦检员,救护队员,现场负责人共同检查,证实整个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CO2浓度不超过1.5%,并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恢复正常通风,向调度室汇报后,此次排放结束,人员升井。
六、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前,应先由救护队员侦察巷道情况,查明具体情况后再开始组织排放。
2、排放瓦斯时,应设专人检查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沼气和CO2浓度,并在此处悬便携式报警仪,报警点定为0.8%。
3、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4、排放瓦斯时,瓦斯风流流经的回风系统内,事先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1)停电范围:
12071胶带顺槽、12071轨道顺槽、12051中部车场、西轨1#车场以及所有回风流流经区域的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撤人范围:
12071胶带顺槽、12071轨道顺槽、12051中部车场、西轨1#车场以及所有回风流流经的区域。
5、凡是通往瓦斯回风流的地点,必须设置警戒,严禁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进入到排放区域内。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和睡觉。结合此次排放瓦斯的具体情况,共设置7个警戒。
警戒位置:①12031胶带顺槽处②12051胶带顺槽处③西胶带风门外新鲜风流处④西回风回胶联巷口绞车处⑤炸药库回风巷防突风门里与12051中部车场回风口处、
6、停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在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
7、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不得随意敲打矿灯或拆开矿灯等。
8、参加排放瓦斯的救护队员按矿山救护有关战斗条例执行。
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工和机电科人员对回风流中瓦斯流经系统内的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防爆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恢复电气设备的供电。
10、未尽事宜,按《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加排放人员组成及职责:
1、通风队队长1人,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瓦检员1人,瓦检员负责风机开启及混合处气体检查。
2、安检科1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措施,措施不落实,不准排放瓦斯。
3、机电科1人,负责现场安排专人停送电。
4、施工单位队长1人,负责警戒人员的分配,警戒人员3 人,按本措施规定地点进行警戒,施工单位电工1人,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停送电及恢复供电前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
5、救护队1个小队,负责独头巷道气体检查及巷道情况侦察,瓦斯排放的具体操作及回风流检查瓦斯。
6、公司总工或值班经理负责贯彻审批后的排放瓦斯措施,并在调度室指挥。
7、通风科负责召集人员。
8、排放瓦斯时间及人员运送由调度室主任负责。
八、参加排放瓦斯人员按照分工进行签名,通风队保存措施备查。
1、现场负责人:通风队队长
2、瓦检员:
3、安检科〈1人〉:
4、机电科〈1人〉:
5、救护队员:
6、施工单位:
队长〈1人〉:
电工〈1人〉:
警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