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XX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的宗旨是: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首的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1、矿井要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由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地质测量部门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3、设置防治水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门,由技术负责人任主任,地测部门、机电运输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计划部门、安全质量监察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节 防治水工作责任制
一、矿主要负责人是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二、技术负责人主管矿井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编制;研究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和各项防治水措施;月、季、年度水情分析;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实施;季度防治水安全检查;重大水害隐患的确定和安全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三、落实防治水业务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防治水工作。
四、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方案设计和各项防治水措施;负责对矿井水情、水害分析预报;负责矿井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编制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五、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井开拓生产计划安排、工程方案论证和技术管理,接受防治水办公室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设计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六、矿机电运输部门负责对矿井供电、排水系统的检查;认真编制防治水机电设备的需用、大修、电力负荷计划,做到现场备用设备充足,满足现场需求;定期组织水泵技术测定和雨季电器试验,组织好雨季前排水设备联合试运行。
七、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井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水管理制度:
1、月度水情分析制度;
2、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矿井防治水安全重点监控制度;
4、井下防治水工程(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5、井上下水文观测制度;
6、排水设备、管路、供电设施检修制度;
7、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防治水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水情分析制度
1、月度水情分析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
2、月度水情分析由调度室正式通知,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3、月度水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每月初由公司组织召开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并下达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纪要。
四、水情分析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1、听取各矿防治水工作汇报,汇报要有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包括:当月防治水工作完成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
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要做到完成时间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内容,针对会议部署具体抓好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必须定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五、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 矿井每季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
2、防治水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地测、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六、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井下防水闸门、密闭门、挡水墙等防治水设施;
2、放水钻孔、观测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3、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排水设施;
4、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七、由地质、机电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汇报有关领导。
八、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地测部门。
第三节 井下防治水工程(设备、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一、防水闸门、密闭门、水闸墙等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材质要符合要求。制作完毕必须经检查验收,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下井使用。
二、 防治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掏槽、耐压试验、竣工验收)必须经过公司质检、地测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验收,并有验收证明和检查记录。
三、 防治水工程结束后,必须编制专门工程总结报告。
四、防治水工程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须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内容要准确、详细,责任要落实。
五、防水闸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关闭试验,关门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5~6月和11~12月。关闭试验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六、 井上下水文观测制度
1、井上水文观测:
(1)认真做好地表水体分布情况调查。对于含水层露头或采动导水裂隙带能影响到的地表水体(包括河流、水库、积水坑等)的流量、水位、水量等,要坚持正常观测调查,一般情况下每月进行一次。雨季要根据降雨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2)认真做好降雨量观测,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雨季期间及时汇报调度室。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分析天气变化趋势,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3)根据需要对井田范围内的水源井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取水量、水质、水位、井口坐标、井的结构及井深等。对新打的钻孔及时上台帐登记。一般每季度调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
(4)地面水文观测钻孔每5天观测一次钻孔水位,必要时加密观测,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及时登记上台帐。
2、井下水文观测
(1) 树立以防为主的思想,各矿根据月度采掘接续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因素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排查水害项目,按“及时、全面、可靠”六字标准,预先提出水害预报和处理措施。
(2)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矿井要按标准设齐堰口和钻孔孔口仪表等水情观测设施,每10天一次对井下各涌水点进行观测,每5天对钻孔水位动态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3)地测部门每月一次向受水害威胁的施工区队下达水情预报,并提前制定预防处理措施。
(4)定期对提出的预防处理措施,进行督查,检查落实情况,处理未尽事宜,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节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公司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地测、机电运输、计划调度、安全监察、生产技术、综合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下设雨季“三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部门,由机电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雨季“三防”工作。矿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切实抓好雨季“三防”工作。
二、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每年雨季前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由机电、地测部门负责检查情况的整理、汇总和存档,并下达书面检查问题整改意见。
三、由防水办公室负责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制定雨季“三防”措施,抓好雨季“三防”工程计划的落实。
四、雨季“三防”工程计划的主要内容:
1、地面各类水沟、河道的调查、治理工程;
2、井下水仓、水沟的清淤工程;
3、井上下防排水机电工程的检修、安装,包括供电线路、泵房水泵、电机及其它设备设施的安装、配备、检修、维护保养;
4、井下泵房排水能力、历史最大涌水量和上年涌水量的统计、当年涌水量的预计等;
5、备用、闲置排水设备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的调查统计;
6、电器(包括主要电机、高压电缆、高压架空线、变电所继电保护、避雷器、避雷针)试验情况的调查,避雷装置的安装情况。
五、雨季“三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1、地面电厂系统、主变、发电机组、配电室等的检查;
2、地面防雷电设备、设施的检查;
3、地面各类水沟、河道的治理完成情况;
4、井上下水情水害的观测分析、预测预报情况;
5、各类防治水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情况;
6、各类水情水害观测设施、仪表的安设、维护及正常观测情况;
7、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的检修、维护、保养情况;
8、仰井、水仓、水沟的清淤情况;
9、受水威胁采区、采掘工作面各项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威胁矿井雨季安全的河流、堤坝调查情况;
11、其它井上下雨季“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节 矿井防治水安全重点监控制度
一、 重点监控的范围:
1、受水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
2、水平、采区泵房及水仓;
二、监控内容及方法:
1、对受水威胁严重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监控: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跟班检查员观测工作面有无出(突)水征兆,工作面涌水量有无明显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面,汇报调度室;建立水位动态观测系统,由防治水专业人员每5天进行一次有关水位和工作面涌水量的观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经常疏通水沟,保持流水畅通;
2、对受水威胁严重掘进工作面的监控:采区下山或下坡掘进的出口、皮带道必须安设排水泵和排水管路,采区下山必须配备两台完好的排水泵和安设两排排水管路,其排水能力必须满足措施要求;掘进工作面必须每40~50m掘一足够容量的水窝,以备安泵排水用;每班由跟班队长、班长、跟班检查员在装放炮前后,查看迎头是否有出水征兆,涌水量有无明显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头,汇报调度室;当掘进工作面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将所有人员(包括可能危及到的其他地点人员)撤出,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3、对水平、采区泵房及水仓的监控: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容量必须满足设计最大涌水量所需的容水和排水能力的要求;定期对泵房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水设备运转正常;雨季前,必须进行大负荷试验,其最大排水量和最大负荷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雨季前,必须对所有水仓进行全面清捞;
4、对地面河流(道)的汛期监控:在汛期来临一个月之前,矿组织专人对地面河床(道)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对开采的影响,并制定防范措施;汛期一次性降雨量大于50mm时要对地面河道进行观察,有暴雨时要做重点观察。
三、重点监控措施:
1、建立和完善月度、年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重大水害隐患进行确认和评价,登记建档,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2、由地质部门负责,将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
3、严格按上级规定和批准的设计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其尺寸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4、受水威胁采区的设计、采掘作业规程,要有具体的防治水措施;要积极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探放水钻孔的密度必须符合防治水管理规定。
5、加强对防治水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每半年进行一次水闸门关闭试验;定期对水文观测钻孔、测水堰口进行观测,搞好水情预测预报。
6、加强对供电、排水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供电、排水系统安全可靠、运转正常;水沟、水仓、仰井定期清捞,保持流水畅通和有效的容水量。
四、排水设备、管路、供电设施检修制度
1、各泵房司机、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和设备巡检制度,维修工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对所分管设备进行检修,泵房司机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
2、值班司机上岗后,要认真对泵房内装设的提引水装置(真空泵、射流、底阀)进行试验一遍,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工对泵房的提引水装置要每天检查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协同司机解决。
3、值班司机必须对泵房内吸水井、方井内的漂浮物班班清捞,达到时时检查,时时合格。
4、 维修工必须每10天对所属排水管路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维修工必须每半月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一遍,达到电缆吊挂整齐,各连线接线盒不漏油、不过热,接地合格。
6、泵房内的排水设备发现问题必须由维修工当班解决处理,无特殊情况不准过天。
7、维修工必须对排水泵的供电高压盘、启动盘、各控制电源每天检查试验一次,并达到能时时启动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