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爆破工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作者:佚名 2011-10-18 22:17 来源:本站原创

爆破工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1.班前准备

1.1一般要求

1.2重点要求

1.2.1根据本班生产计划,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填写爆破器材管理跟踪卡,并经使用单位班长审批。

1.2.2到发放室领取发爆器与瓦检器(便携仪),并检查是否完好。

1.2.3到井下炸药库领取电雷管、炸药,电雷管要专人专号,电雷管领出后将脚线扭接,电雷管、炸药要分开装箱(包)。

1.2.4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携带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有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运送;电雷管和炸药不得由同一个人运送。

1.2.5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1.2.6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不得乘坐车辆或搭乘其它运输工具。

2.接班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要求。

3.作业标准

3.1存放电雷管、炸药

3.1.1电雷管、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箱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3.1.2电雷管箱、炸药箱必须放置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3.1.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电雷管、炸药箱地点休息。

3.2装配引药

3.2.1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将抽出的每个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电雷管。

3.2.2装配引药时,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略大于电雷管直径木竹杆在药卷顶端中心纯直扎孔,将电雷管插入孔眼,脚线在药卷上栓一个扣将药卷缠住,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3.2.3如果炮眼内有水药卷必须装入防水套。

3.2.4装药引线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与电雷管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3.2.5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撞坏其绝缘层。

4.装药

4.1带上装配好药卷,进入爆破地区,先检查瓦斯;必须检查顶帮情况和瓦斯。瓦斯超过0.5%,不得装药。

4.2装药前,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和捣实,但要使药卷彼此密接。聚能穴方向按爆破要求必须一致。炮眼内有水时,必须加防水套。

4.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二)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三)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四)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六)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4.4填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慢慢用力轻捣压实。

4.5填完炮泥后,要将电雷管脚线盘放在眼口或悬空,严禁与导电体相接触。

4.6装药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规定:

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二)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三)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五)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5.联线

5.1按要求先挂好母线。

5.2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顺序和联线方法进行联线,脚线的联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由爆破工亲自操作。爆破母线不准有破口。

5.3母线与脚线联接前,母线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爆破母线、脚线、连接线都必须悬空,不得通导电体相接触。

6.爆破

6.1爆破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执行停电制度

6.2爆破时严格执行“三人联锁爆破制”,高瓦斯矿井就是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三人自始至终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低瓦斯矿井就是爆破工、班组长和安检员三人参加爆破的全过程,交换牌按下述程序进行爆破作业。

6.2.1爆破工在检查瓦斯不超限和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6.2.2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阻塞物、工具设备等达到爆破要求条件时,布置警戒,清点人数,撤出人员。确认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安检员或瓦斯检查员。

6.2.3安检员要认真监督检查警戒的到位情况,装药连线,顶板,支架等情况,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把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瓦斯检查员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符合规定时,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

6.2.4爆破工接到爆破牌和班组长下达的爆破命令后,将爆破母线与脚线进行连结,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撤到有掩护的安全地点。

6.2.5爆破时,爆破工先将母线扭结解开,牢固地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上,同时高喊数声“爆破啦”和吹口哨数声后,至少再等5秒,方可将把手(钥匙)插入发爆器,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再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电位置起爆。

6.2.6爆破后,必须立即取下发爆器把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接成短路,等待通风15分钟,将三牌各归原主。

7.爆破后检查:爆破后,爆破工会同班长、安检工或瓦检工巡视爆破地点,检查瓦斯通风、煤尘、顶板、支架、拘爆残爆等情况。

8.特殊问题处理

8.1通电以后拘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后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认真处理后按以上程序,再次爆破。

8.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342条规定: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9.交班

9.1执行《通用标准》有关要求。

9.2清点电雷管、炸药,当班班长与安检工在爆破器材管理跟踪卡上签字。

10.班后工作

10.1退炸药与电雷管。剩余电雷管、炸药必须退回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库发放员在爆破器材管理跟踪卡上签字或盖章后并留存一份。

10.2交还爆破器材管理跟踪卡。到井口接受井口检身工检查,并将爆破器材管理跟踪卡分别交存安全部门、通风部门与施工单位各一份。

10.3交还瓦检器和发爆器。将瓦检器和发爆器交回发放室,并将一炮三检记录本交通风部门值班干部签字。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