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
教育培训中心
防爆电气设备(Ex—防爆总标志)
2.入井前检查其“两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能要求。失爆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 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① 供电
四保护
(一)过电流保护
1.过电流:
设备和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
定电流值。
2.常见过电流现象及其危害:
短路
过电流现象 过载
断相
3.过电流保护装置
熔断保护(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1)短路保护
继电保护(严格按规定整定)
(2)过负荷:热继电器RJ (JDB--电动机综合保护)
(3)断相: 晶闸管断线保护线路
(二)漏电保护
导致人身触电;
1 .漏电的危害 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提前引爆电雷管;
引起电气火灾;
集中性
3、对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
(1)安全性。漏电保护首先要保证供电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矿井安全。
(2)可靠性。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一是不拒动,二是不误动。
(3)选择性。漏电保护必须具有选择性,及时切除漏电故障部分,而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4.漏电保护的作用:
(1)监视电网的绝缘;
(2)迅速切断漏电故障线路的电源;
(3)补偿电容电流。
5.漏电原因: (1)电气设备因绝缘受潮或进水。 (2)电缆受到挤压、砍砸、过度弯曲、铁器划伤或针刺。
(3)导线连接接头不牢固、有毛刺、无防松措施等。 (4)电气设备超期服役或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绝缘老化。 (5)维修电气设备时,由于停、送电操作错误。 (6)维修电气设备时,将工具和材料等导电体遗留在设备内部。 (7)操作电气设备时,由于弧光放电造成一相接地。 (8)在电气设备内部增加其他部件,使带电导体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小于安全值时。
5. 预防措施 1、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 3、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不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4、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设置时,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 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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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保护接地
3、保护范围: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四、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相关规定:
(1)井下由采取变电所、移动变电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2)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及远程控制装置。
(3)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调闸试验。
(4)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6)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但对其中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半年进行1次电气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进行1次电气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7)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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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井下供电安全管理的核心:
应做到:
(1)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2)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3)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4)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5)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2.电缆型号及含义:
(1)铠装电缆:
Z---纸绝缘 Q---铅包 L---铝芯(不标为铜芯)
P---干绝缘 D---不滴流
20---裸钢带铠装 30---裸细钢丝铠装 50---裸粗钢丝铠装
(2)橡套电缆:
①系列代号:U---矿用
②特征代号:Y---移动 C---采掘机 M---帽灯 Z---电钻用
D---低温环境
③结构特征代号:P ---屏蔽(半导体) J---监视 B---编制加强
PT ---屏蔽( 金属) Q---轻型 R---绕包加强
(3)塑料电缆:MVV---塑料绝缘 塑料护套
(4)型号举例:ZQP20 ZQD50 MVV30 ZLQD30
UCPJB—0.66/1.14 UYPT---3.6/6 UYPJ---3.6/6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的安全检查内容:
⑴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⑵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⑶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⑷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
⑸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埴写操作票。
⑹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时间 瓦斯、煤尘爆炸 电火引起 比例
国营煤矿 70~83 261 116 45%
国营煤矿 83~86 49 24 49%
黑龙江省 49~79 90 45 50%
山东省 49~99 13 5 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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