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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0-26 20:38 来源:本站原创
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施工中时刻注意地质条件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经防治水部门同意,方可前进。
4、              如水灾事故已经发生,跟班干部应及时将受水灾威胁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5、              对于每条施工巷道均应有水沟跟随,并保持畅通。
6、              工程开工或因探水需要而停头后要恢复施工,必须经防治水领导批准。
7、接近老空区或排放被淹井巷积水,探水或放水应编制专项措施与施工措施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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