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煤矿(90万吨/年)资源整合工程施工合同
作者:佚名
2011-11-14 21:47766
来源:本站原创
xxxxxxxx煤矿(90万吨/年)资源整合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联络斜巷
合 同 编 号:YHCGM-2-13(矿建)
承 包 人: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 月 日
承包人(全称):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巷。
工程地点:xxxxxxxx乡
工程特征:xxxx巷包括平巷段与斜巷段,平巷段断面规格为半圆拱形断面,掘进断面规格(宽)3.12m×(高)2.56m,掘进断面6.47m2。斜巷段断面规格为半圆拱形断面,掘进断面规格(宽)2.8m×(高)2.4m,掘进断面5.88m2。平巷段与斜巷段支护形式为锚网喷支护,喷厚100mm,喷砼强度C20,锚杆ø16×1800mm,间排距800×800mm,三花眼布置,网片ø6金属网,网孔100×100mm,水沟净断面为200×200mm(具体参数详见施工图)。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xxx巷(含水沟、水沟盖板、踏步、轨枕、轨道)。
三、合同工期和开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 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竣工日期:______ 年 月 日
四、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85%优良 ;100%合格
五、合同价款
1、联络斜巷:按掘进工作量综合单价为xxx元/米,按体积综合单价为xxxx元∕米3,(该单价包含了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及善后处理等费用,一切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负责支付)。
六、工程量
1、xxxx巷:设计掘进工程量为55米。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
(2)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源、电源,但管路、缆线、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发包方有权撤换不称职、不合格的承包方人员。
2、承包人
(2)做好原材料进场报验和工程报验,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
(4)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5)负责所承包工程的工程资料和竣工资料,及时报送相关工程资料,要求做到资料与工程同步。
(6)做好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
(7)负责承建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向发包方上报测量成果。
(8)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设计变更
1、发包人若需对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1、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先验收资料,资料合格过关后再验收实体工程。
2、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并整改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后,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验收工程进度施工费和材料购置费的80%款项。剩余工程施工费和材料购置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资料合格并交付后付15%,剩余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确认无质量问题再付清。安全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副斜井井筒开凿工程竣工验收以后一次性支付。税金由承包人提供国家统一税票或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税金并提供完税证明。
十、违约处罚和奖励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按每300元/m³处罚。
3、因乙方违约行为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安全责任和保险
承包方应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施工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设置和配齐安全防护器材,杜绝违章作业。若由于违反操作规程,管理不善,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和承担。承包人必须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十二、关于转包和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十三、纠纷和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和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除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因承包方无力履行合同和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承包人各三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xxx煤矿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延安市xxxx有限公司联络斜巷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包括xxxxx巷工程(含水沟、水沟盖板、踏步、轨道、轨枕等)。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返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返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
发包 人(公章):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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