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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吉田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作者:佚名 2011-11-29 19:29 来源:本站原创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矿区概述 5
第一节 概述 5
第二节 开采技术条件 7
第二章 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9
第一节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9
第二节 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10
第三节 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 13
第四节 其它相关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第三章 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6
第四章 瓦斯治理方案 18
第一节 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18
第二节 防尘供水系统治理方案 30
第三节 防灭火系统治理方案 31
第四节 瓦斯抽放治理方案 33
第五节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33
第六节 其它相关系统治理方案 38
第五章 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41
第一节 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41
第二节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5
第三节 加强监督检查 46
第四节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 46
第五节 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47
第六章 预期效果 48

附录:
弥勒县吉田煤矿《采矿许可证》;
弥勒县吉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证书》;
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7月5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6月29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2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5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弥勒县吉田煤矿《煤矿生产能力复核证书》。
前 言
一、瓦斯治理原因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201号),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弥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弥勒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弥勒县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发改[2009]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三、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找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瓦斯治理基本原则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合理生产布局,确保抽、掘、采关系平衡。
瓦斯治理能力大于生产能力。
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通风可靠)确保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抽采达标),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
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有效),确保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严格管理(管理到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严格监督。
排除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瓦斯治理目标
防范一般瓦斯事故、杜绝较大瓦斯事故与重大瓦斯事故;
防范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
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
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六、瓦斯治理范围及治理重点
我矿现在正进行9万吨扩建项目改造,主体工程已完成。本次瓦斯治理按扩建后矿井实际情况考虑,矿井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由于我矿为扩建矿井,在扩建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生产和扩建的关系,特别是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不同施工阶段必须编制相应的通风技术措施,严防出现通风事故。
瓦斯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我矿生产现状及各系统实际情况分析,治理方案应以通风系统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等安全系统为目标,配合各项保障措施来达到瓦斯治理的基本要求。
七、瓦斯治理主要依据
(一)政策法规
《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煤矿瓦斯抽采标准(AQ1027-2006)及瓦斯抽采指标((AQ1026-2006));
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201号;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160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瓦斯治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0号);
(二)主要技术资料
1、弥勒县吉田煤矿扩建初步设计
2、弥勒县吉田煤矿改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
3、弥勒县吉田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4、弥勒县吉田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
5、弥勒县吉田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6、煤矿“三个鉴定报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然倾向性鉴定)。


第一章 矿区概述
第一节 概述
一、交通位置
吉田煤矿矿区位于弥勒县城北东30°直线距离约15公里处,行政区划属弥勒县弥阳镇雨舍村委会管辖,为圭山煤田脚落沼矿段的一部分。
地理坐标:东经103°27′16″~103°27′40″;
北纬 24°26′55″~24°27′19″。
二、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为一不规则多边形,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走向长1020m,倾斜宽700m,井田面积约0.7101Km2,开采深度+1700m至+1200m,其拐点坐标见表见表1-1。

第二节 开采技术条件
一、水文地质
矿区地势北东高南西低,海拔高程+1780~+1560m,相对高差220m。地形切割较深,有利于地表水及地下水排泄。植被不多,多为旱地,山脉走向呈北东、南西向。整个地形北高南低。地形坡度在35°左右。
区内仅有一条干龙河,主要由地表水汇集而成,向西流入普拉河,属季节性溪流。
由于断层发育,煤层顶底板为二叠系宣威组(P2x)细砂岩、炭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含弱裂隙水,断层、节理裂隙富水性总体较弱,但矿体处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及地下水位以下,加之较长时间的开采,给本区矿井充水创造了良好条件。特别是老窑造成的采空区分布范围大,塌陷地点多,地表多处出现裂缝,裂缝主要集中于开采较集中的小平坎北、大斜井北、脚落沼村北等F1断层上盘,裂缝短数十米,长上千米,直接造成大气降水充给老窑积水。整个矿区对大气降水反映灵敏,而本矿所获储量在侵蚀基准面以下,水库、地表水、地下水通道较好,相互补给方便。故核实报告将该区水文地质定为以裂隙充水为主中等复杂类型。
二、瓦斯、煤尘及煤的自然倾向性
1、瓦斯
根据2008年11月,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对我矿进行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该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6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07m3/min,最大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5.06m3/ t,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41m3/min,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2、煤层自燃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于2005年6月17日对我矿的C4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结果:该矿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二类自燃)。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2日对我矿的C3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结果:该矿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一类自燃)。
3、煤尘爆炸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于2005年7月5日对我矿的C4煤尘测试结果:该矿煤尘无爆炸性。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5对我矿的C3煤尘测试结果:我矿煤尘有爆炸性。

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第一节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弥勒县吉田煤矿是整合矿井,整合前均有两个采区,分别为南采区和北采区,南、北采区均有独立的开拓系统和通风系统。
原南采区
1、主斜井由+1587m标高处以320゜的方位,-25゜的倾角向下掘进182m至+1510m标高落平,经联络石门与井底上部车场尾部煤系底板;暗斜井再从+1510m标高处煤系底板以78゜方位,以-25゜倾角掘进320m至+1375m落平,落平后经井底车场,集运巷,石门揭穿煤系,沿C4煤层大巷至9号上山联通回风井,形成生产系统,承担+1375m标高水平采区的提升运输、进风、供电、排水、压风的任务。
2、1号回风井由+1582m标高处以317゜的方位以-25゜的倾角向下掘进171m至+1510m标高落平,经联络巷,从人行下山至+1454m标高,分别联通从+1375m标高上来的1号和9号人行回风上山,形成通风系统,兼做人行安全出口。
3、立井做副提升井,井口标高为+1596m,垂直掘进225m至+1375m标高落平,经石门揭穿煤系与C4煤层大巷联通,形成南采区第二个进风井,立井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安装了升降人员的罐笼,承担进风、人员升降、 下放材料及提矸任务。
二、原北采区
1、主斜井自+1595.9m标高处以156゜的方位-26゜的倾角向下掘进248m与+1487m标高落平,经联络石门至煤系底板;暗斜井再从煤系底板+1487m标高处以77゜的方位,-27゜的倾角向下掘进270m于+1375m标高落平,再揭穿石门联通+1375m水平北集中运输巷。
2、回风斜井自+1591m标高处以345゜的方位,以-25゜的倾角向下掘进104m于+1547m 标高落平,经石门1号上山与从北+1375m水平回风上山联通形成通风系统,其开拓开采现状详见附图Ⅰ─Ⅰ。
三、采煤方法
因我矿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煤层赋存条件比较差,煤层倾角变化大,顶底板松软,根据县煤炭局的意见,矿井设计的采煤方法为水平分层采煤法,全部垮落法底板管理,现在采用的是水平小分段式采煤方法,但实际生产中,多数是巷采,采煤方法相对落后,而且丢煤比较严重,给我矿安全生产带来很多困难。
第二节 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一、矿井通风
1、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
南采区立井、副斜井进风,专用回风井回风,为两进一回。
2、通风方法:机械抽出式
3、选用FBCDZ—6—NO14B型防爆对旋式轴流通风机,配用YBFe280S—6型2×45 kW电机。
其技术特征:通风机压力H=537~2029Pa,风量Q=1134~2526m3∕min,功率2×45 kW,共选用2台,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
4、掘进通风为压入式局扇通风,局扇型号:YBT-5.5型5台。
二、运输系统
1、南采区立井选用2m提升机提升,提升机型号: JK-2×1.5/20;电机功率180KW。副斜井地面选用绞车型号:JT1.2×0.9;电机功率:55KW, 提升暗斜井选用绞车型号:JTKB1.2×0.9;电机功率:55KW。
2、主要运输巷运输方法,蓄电池机车运输。
3、采煤工作面顺槽运输方式为刮板运输机运输。
4、运输上山运输方法为溜槽自溜。
5、掘进工作面(平巷)运输为人工装车,人力推车。
6、北采区无工作面,主要用来维修维护现存巷道。
三、排水系统
我矿分两个水平建有水仓,各个水仓均用两台水泵将井下水抽到地面。1375水平1#水泵硐室选用D46-30×5水泵两台,2.5寸无缝钢管两趟,一级排水至地面;1375水平2#水泵硐室选用D46-30×5水泵两台,2.5寸无缝钢管两趟,一级排水至地面;1510水平水泵硐室选用D85-45×5水泵两台,2.5寸无缝钢管两趟,将该水平涌水排水至地面;

五、供电系统
我矿高压供电等级为10KVA,电源一趟来自弥阳变电站10kV架空线路,长5km,线型为LGJ-35,T接;另一趟电源引自玉皇阁变电站10kV架空线路,长5km,线型为LGJ-35,T接。
地面供电; 在主井口附近约30m处建一变电所,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11面,开关柜选用XGN66A-12系列,采用真空断路器,其中2面进线,2面避雷,2面供地面用的变压器(S9-400KVA),2面供井下用电的变压器(KBSG-400KVA),
井下供电: 井下供电系统主要做到水泵双回路供电;采、掘用电分开,互不干扰;其他用电设备单独供电。考虑到井下水泵、局扇等安全用电,采用10kV下井至+1375m井下变电硐室。供电线路:矿井10kV变电所→副井→+1375m变电硐室→水泵;+1375m变电硐室→工作面;+1375m变电硐室→掘进工作面;+1375m变电硐室→其他用电设备。
六、防尘系统
在工业场地内,标高为+1650m处建有一座200m3的高位水池,用Φ50mm有缝钢管经副井、+1510m总回风石门、通风人行暗斜井至井下各用水点。井下配有防尘管网、洒水及喷雾装置,设施不全,无隔爆设施。
七、通讯系统
煤矿已有程控交换机TC-432B 一台,KTH-11隔爆本安型电话12部。
八、监测监控系统
目前矿上已经配备有一套KJ7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转正常、良好。扩建设计仍利用原有的监控系统,仅对不足部分的探头、分站及电缆进行补充,系统进行升级,整套系统正在改造中。
九、瓦斯抽放系统
我矿于2005年建立了一套ZBW30Y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电机功率为55kw,抽放能力为30m3/min。抽放管为Φ159mm无缝钢管。,瓦斯抽放系统现尚未投入使用。
第三节 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通风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风流从立井和副斜井进入,在1375水平石门运输巷交汇,经过工作面最后从专用回风井回出。局部通风机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风井作有引风道、人行通道,井口安设有防爆门。
主要存在的问题:
矿井采掘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复杂,可靠性差,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紊乱,回风巷局部地方断面小。
为治理矿井瓦斯,必须编制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设计,优化采掘布局,今后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及时维护巷道,确保风路正常畅通,通风构筑完整、完好。使之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目的。
二、防尘供水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矿初步设计按高瓦斯矿井设计,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鉴定C3煤有煤尘爆炸危险性,井下防尘系统不到位、喷雾装置配置不够,更需设置隔爆设施。
三、防灭火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6月29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C4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该矿煤层的自燃倾向性为二类,属自燃煤层。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2日对我矿的C3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结果:该矿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一类自燃)。
根据《弥勒县吉田煤矿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结论,矿井内因火灾危险等级Ⅱ级,比较危险。但该矿共开采4层可采煤层,我矿建成后、投产前尽快开展其余煤层的鉴定性工作,以正确指导矿井生产。
防灭火供水管路与防尘供水管路共用,井下消防栓设置不全,防灭火器材储备不足,且品种不全。
四、瓦斯抽放系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矿于2005年建立了一套ZBW30Y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电机功率为55kw,抽放能力为30m3/min。抽放管为Φ159mm无缝钢管。
瓦斯抽放系统现尚未投入使用。瓦斯抽放系统不符合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无备用瓦斯抽放泵,未配备打钻设备及人员,抽放管网未形成、不规范、瓦斯抽放装置无接地保护、防雷电等设施。
第四节 其它相关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出安监总煤行[2007]167号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简称“三条线”)。我矿已编制设计,但未全面实施。
一、固定通讯
1、矿井矿内本安型程控电话数量不够,而该系统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通信需要,地面管理部门多处无电话,井下有些工作面电话也配置不够,地面办公区只有监控室和矿长室有,监控室没有形成全天候有人值班,这两处人不在时,井下与地面很难联系;与外部没有固定电话,只能通过移动通信电话联系。
2、井下工作地点不能形成点对点的通信,信息不能相互转达,在事故时十分不利。
3、矿长等人在外不能直接了解井下某一工作面的情况,不利紧急情况的及时指挥。
4、地面通风机房设有电话,与各相关地点无法联系。
5、不利于救灾指挥。
6、矿井有煤尘瓦斯爆炸危险,煤层会自燃,通讯不灵是非常不利的,特别不利于救灾指挥。
二、压风系统
煤矿安装了排风量为10.5m3/min压风机一台,型号为SRC-75SA。W3/6型空压机一台,排风量为3m3/min,配套安全装置有安全阀和储气罐。
压风系统存在的问题:
1、安全供风系统未建立:
(1)有储气罐储气,由压风机本身配置的储气罐直接向井下供风,压风将随活塞运动产生脉冲运动,造成风动工具工作不平稳,特别是长距离供风时更突出。
(2)系统中只有一级安全阀保护,当安全阀不能在指定压力时动作,即将造成严重事故。
(3)从矿井提供资料看,压风机为风冷式。
2、压风机房建设不标准
3、无井下管网资料。
4、未进行供风的油水分离,压风质量不保。
三、供电系统
我矿已有双回路,电源一趟来自弥阳变电站10kV架空线路,长5km,线型为LGJ-35,T接;另一趟电源引自玉皇阁变电站10kV架空线路,长5km,线型为LGJ-35,T接。
存在的问题:目前煤矿有两套供电线路,但尚未接通使用,一些电气设备还未进行挂牌管理,变电所、机房等重要设施还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供电系统管理不到位。
第三章 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瓦斯治理的必要性
煤矿瓦斯事故是制约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地区和全省安全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煤矿必须认识瓦斯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矿扩建初步设计按高瓦斯矿井设计,矿井地质构造复杂,开拓开采不正规,各生产系统和安全系统不完善,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矿井安全生产,难以达到瓦斯治理的各项要求,为此,我矿瓦斯治理不但必要,更显得事在必行。
二、瓦斯治理可行性
为切实搞好瓦斯综合治理,煤矿要认真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矿井瓦斯事故是可控、可防、可治的。因此,煤矿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严的态度、更扎实的措施,锲而不舍地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治理是可行的。
三、瓦斯治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矿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矿瓦斯治理的主要内容为:优化生产布局,以理顺完善通风系统为核心,切实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合理组织生产,坚持采用正规采煤方法,进一步完善其它相关安全系统,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章 瓦斯治理方案
第一节 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一、采掘部署合理
1、采区水平布置
矿井沿倾向分为二个水平开拓,其中第一水平为+1375m;第二水平为+1300m;+1300m以下尚有可采储量96.3万t,采用采区下山开采。沿走向分为2个采区:F13断层以西为一采区,采区走向长约600m;F13断层以东为二采区,采区走向长约400m。设计移交一水平的一采区,二采区不在本治理方案之内。
我矿在1375水平10#上山布置1143回采工作面一个;1375水平6#上山布置1133掘进工作面一个。两个工作面的回风分别经过9#上山和1#上山汇至1454水平经专用回风井至地面。
2、煤层开采顺序
采区内各煤层开采顺序为自上而下进行,即先采上层,后采下层。采区内先采上区段,后采下区段。对倾斜分层的C4煤层,则先采上分层,再采下分层。1143上分层工作面采完后由1133上分层工作面接替,1143下分层工作面由1133下分层工作面接替。各分层间考虑留设煤皮假顶,必须待假顶胶结、形成再生顶板后才能开采下分层。
3、采煤方法
矿井有可采煤层四层,编号分别为C2 、C3 、C4 、C5,其中C2煤平均厚1.88m,含夹矸0~4层;C3煤平均厚1.17m, 含夹矸0~2层;C4煤平均厚6.88m, 含夹矸0~5层; C5煤平均厚2.30 m,含夹矸0~3层,各煤层倾角基本一致,约27°~35°,但根据我矿多年巷探开采看,可采C3煤层、C3煤层,C2、C5煤层不可采。
可采煤层属倾斜、薄~中厚煤层,按照设计要求,我矿采用走向短壁采煤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改变了过去水平分层巷柱式采煤及下行风的落后采煤方法。首采区C4煤层厚6.9m,倾角32º,设计采用倾斜分层采煤法。分层采高2.2m。改变过去落后的水平分层穿巷式采煤法。
4、回采工艺
1、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人工攉煤,工作面采用溜槽板运煤,运输顺槽采用刮板输送机运煤。外注液式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铰接顶梁支护顶板,棘轮回柱器回柱放顶。
2、支柱选型依据
采煤方法: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采煤工艺:炮采。
每个回采工作面长度:60m。
回采工作面采高:2.2m。
顶板管理方式:全部垮落法。
支柱类型:外注液式单体液压支柱。
5、采区生产系统
1.运煤系统
1143上工作面的煤(经铁溜槽自溜)→1143上工作面运输机巷(经刮板输送机)→溜煤眼→溜煤下山→+1375mC4煤运输巷→ +1375m石门→+1375m主(立井)车场→主立井(提升机提升)→地面。
2.排矸系统
1133上工作面的矸石(经铁溜槽自溜)→1133底大巷→+1375mC4煤运输巷→+1375m一采区石门→+1375m运输巷→+1375m(暗斜井)车场→提升暗斜井→上部车场→+1510m运输石门→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排矸场。
3.通风系统
(1)1143工作面通风系统
副斜井、立井→+1375m石门→+1375m运输巷(4煤)→+1375m 4煤层运输巷→1143运输底大巷→回风上山→1143上工作面运输巷→1143上回采工作面→9#回风上山→+1454m4煤回风巷→+1454m石门→内斜井→+1510m回风平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引风道→地面。
(2)1133工作面通风系统
副斜井、立井→+1375m石门→+1375m运输巷(4煤)→+1375m 3煤层运输巷→1133运输底大巷→1133回风上山→1133上掘进工作面→1#回风上山→+1454m4煤回风巷→+1454m石门→内斜井→+1510m回风平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引风道→地面。
二、 通风可靠
1、矿井通风现状
整合前两矿均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从提升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原跑马山立井刚完成+1375m水平的开拓工程,两矿的通风方式均为机械抽出式。
2、通风方式及通风系统
根据矿井整合后的开拓布置方式,该矿一水平为分区式通风,二水平为中央并列式通风。
矿井主要通风线路为:副斜井→+1510m车场→+1510m运输石门→提升暗斜井→+1375m石门→+1375m运输大巷→+1375m4煤运输巷→4煤轨道上山→1143工作面运输巷→联络巷→1143上工作面运输机巷→1143上工作面开切眼→1143上工作面回风巷→煤门→联络石门→+1454mC4煤层回风巷→+1454m回风石门→内斜井→+1510m回风绕道→回风斜井→引风道→地面。(详见通风系统示意图KGC1001—171—1)。
3、通风设施
(一)井下通风设施布置
1、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及风井安全出口,必须按设计安设两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
2、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联通巷道。工作面开采结束后,必须在所有与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空区。
3、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桥、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二)确保风流稳定
1、根据设计水平划分,一水平为+1375水平,二水平为+1300水平,北采区提升井按设计为二水平+1300水平采区的回风井,为确保一水平风流的稳定,报废北采区现在的回风井,保留现在的提升井,变为进风井,故一水平采区(+1375水平)形成三进一回的通风系统,因北采区没有布置采掘工作面,所以在+1375水平分配风量中,分配80—90m3/min的风量,稀释巷道中的各种有害气体,详见图Ⅰ―Ⅱ。
2、在各通风网路上,应按设计和需要安设风门、调节风窗和密闭等通风构筑物,并随生产的进度进行及时调节补充,风门间应尽可能设置闭锁装置。确保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确保风流稳定。
3、及时清除巷道的杂物和障碍,尽量避免在主要进回风巷道内停放矿车,堆放材料及其它物品,确保风流畅通。
4、掘进通风及硐室通风
掘进工作面、绞车硐室均为独立通风。
三、 风量计算及分配
1、 矿井需风量计算
由于该矿一水平的服务年限较长,而二水平开采时的通风系统将由分区式变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变化较大,此外,该矿为多年生产矿井,采用分别计算法计算矿井需风量:
Q=(∑Q采+ΣQ掘+ΣQ硐+ΣQ它)×K漏
式中:
Q——矿井所需风量总和,m3/min;
ΣQ采——回采工作面需风量之和,m3/min;
ΣQ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之和,m3/min;
ΣQ硐——硐室所需风量,m3/min;
ΣQ它——其它用风量地点所需风量之和,m3/min。
K漏——漏风系数,取1.2。
(一)ΣQ采的计算
1.按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计算
(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qc=q相·A采/(24×60)
式中:
q相——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8.06(m3/t·d)
A采——工作面日产量273(t)
Qc =8.06×273/(24×60)
=1.526( m3/min)
这个数据是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已包含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也包含有工作面丢煤、采准巷道预排、采空区、围岩、邻近层的瓦斯涌出量等。由于地质报告未提交各煤层的瓦斯含量,煤矿也未测定各煤层的瓦斯含量及压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等重要数据缺失较多,可靠性不高。鉴于本矿为扩建矿井,+1375m水平又是新开水平,为安全起见,设计以瓦斯鉴定报告的数
据为基础计算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并以此计算回采工作面的需风量。
(2)采煤工作面所需风量:
Q采 =100·qc·Kc
式中:
qc——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取qc=1.526m3/t)
Kc——备用风量系数(取Kc=1.5)
Q采=100×1.526×1.5
=228.9m3/min
2.按采煤工作面温度计算
Q采=n×60×Vc×Sc×Kj
式中:
n——回采工作面数量,1个;
Q采——采煤工作面数量需要风量,m3/min;
Vc——回采工作面适宜风速,m/s;
Sc——回采工作面平均有效断面,按最大和最小控顶距有效断面的平均值计算,m2;
Sc=3.7 m2
Kj——工作面长度系数,取1.0;
Q采=1×60×Vc×Sc×Kj
=1×60×1.5×3.7×1.0
=333m3/min
3.按炸药使用量计算
Q采=25Ac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数量需要风量,m3/min;
Ac——采煤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药量,取1.5kg;
Q采=25Ac
=25×1.5
=37.5m3/min
4.按采煤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采=4 nc
式中:
n——回采工作面数量,1个;
Q采——采煤工作面数量需要风量,m3/min;
nc——采煤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20个;
4——每人每分钟应供给的最低风量,m3/min;
Q采=1×4 nc
=1×4×20
=80 m3/min
根据上面的计算结果,取最大值作为采煤工作面的需风量,即Q采=333 m3/min。
5.按工作面风速验算
15×Sc≦Q采≦240×Sc
(1)工作面最低风速的风量
Qmin=15×3.7
=55.5 m3/min
(2)工作面最高风速的风量
Qmax=240×3.7
=888m3/min
经验算:55.5 m3/min<333 m3/min <888 m3/min ,即Qmin≤Q采≤Qmax,可满足采煤工作面的风速要求,由于该矿仅有1个回采工作面,所以ΣQ采= Q采,即采煤工作面的需风量为333 m3/min。
(二)ΣQ掘的计算
设计共有2个掘进工作面保证1个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接替,所以矿井需独立供风的掘进工作面为2个。
1、按炸药使用量计算
Q采=25Aj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风量,m3/min;
Aj——掘进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药量,取3kg;
Q采=25Aj
=25×3=75 m3∕min
2、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掘=4·N掘
式中:
4——每人每分钟供风标准,m3∕min;
N掘——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N掘=14人;
Q掘=4×14=56m3∕min≈1m3∕s
3、按局部风机吸风量计算
Q掘=Qf×I×kf
式中:
Qf——掘进面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m3∕min。
I——掘进面同时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台数,台;
kf——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风量备用系数;一般取1.2~1.3。
Q掘=Qf×I×kf
=120×1×1.3
=156m3∕min
根据上面的计算结果,取最大值作为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即Q掘=182 m3/min。
由于该矿共有2个掘进工作面,所以∑Q掘=2×156 m3∕min =312 m3∕min。
(三)ΣQ硐的计算
本矿井需独立通风硐室仅有提升暗斜井绞车房,所需风量为60 m3∕min。
(四)ΣQ它的计算
按(ΣQ采+ΣQ掘+ΣQ硐)的10%计算:
ΣQ它=(333 +312+60)×10%
=70.5m3/min
矿井所需总风量Q的计算:
Q=(ΣQ采+ΣQ掘+ΣQ硐+ΣQ它)×K漏
=(333+312+60+70.5)×1.2
=930.6m3/min
经计算,矿井需风量为930.6m3/min。

矿井的风量分配
按设计分风原则,将风量进行按需分配如下:
1143采煤工作面340m3/ min,1133工作面运输巷掘进面和1133上工作面回风巷掘进面各配风310m3/ min,提升暗斜井绞车房硐室配风60m3/ min,其它巷道配风250m3/min(包括北采区巷道和其它硐室)。
3、矿井负压计算
按下列公式计算:
h=Q2/S3 +h局 (1)
R=α·L·P·/S3 (2)
式中:
H——全矿井风压,Pa。
R——井巷摩擦风阻,NS2/m8;
α——摩擦阻力系数,NS2/m4;
L——井巷长度,m;
P——井巷断面周长,m;
S——井巷断面积,m2;
h局——局部阻力,按全矿风压的10%计算,Pa。
计算过程见“矿井通风风压计算表”:表4-1,表4-2。经计算:该矿一水平、一采区投产(容易)时期的风压:891.72Pa,二水平、一采区生产(困难)时期的风压:1415.03Pa。
四、等积孔计算
  A=(1.19×Q)/ H (㎡)
式中:A—等积孔,㎡;
Q—矿井总风量,㎡/s;
H—矿井负压,Pa。
通风容易时期:
A=(1.19×26.71)/891.721/2=1.06㎡
通风困难时期:
A=(1.19×26.71)/1415.031/2=0.85㎡
从以上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矿在一水平、一采区生产期时的通风属中等难易程度,即中等阻力矿井;当开采至二水平、一采区时的通风属困难程度,即大阻力矿井。




 

五、通风设施及降低风阻、防止漏风的措施
(一)根据通风需要,安设风门、调节风门;
(二)同一井巷内安设两道风门时,必须保证两道门不同时开启,以造成风流短路;
(三)勿在巷道内堆放杂物,保证巷道的有效断面;
(四)严格按设计掘进、支护巷道,以保护巷道断面尺寸;
(五)加强对各种通风设施和巷道的日常管理。
(六)对相邻巷道的掘进时,尽量减少放炮震动,同时注意加强支护,防止岩体(或煤体)松动或破碎,以有效防止漏风;
(七)加强对各通风设施的管理,对应密闭的地点应采用构筑物或永久密闭装置密闭,以保证满足通风及其它功能需要;
(八)加强各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满足设计和使用功能的需要。
第二节 防尘供水系统治理方案
矿井的地面工业水池通过水泵将清水输送到高位水池,经回风斜井进入井下,向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各用水点提供用水。
工作面和掘进头必须均采用湿式凿岩(煤),同时在井下刮板输送机、和其他转载点设置鸭咀喷雾器喷雾降尘。
回风巷、轨道运输巷设洒水器形成喷雾水幕降尘;地面生产系统贮、装、运等起尘点进行洒水降尘。回风巷、轨道运输巷中的消防洒水管路设置三通阀门,定期清扫、冲洗浮煤并运出。
调整采掘面、井巷的风速可以减少粉尘飞扬。煤矿应配备粉尘采样器、呼吸性粉尘测定仪、矿用个体粉尘采样器、压风呼吸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等设备。
在采区回风巷设置的隔爆水棚。


第三节 防灭火系统治理方案
1、内因火灾预防
根据自燃发火期确定防治措施。若煤层自燃发火期超过回采工作面回采煤量的开采时间,应采用采完后打密闭墙、封闭采空区的方法防治煤层自燃。
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①合理的开采布署
开采布署应为预防煤层自燃创造基本条件,原则上不设计联合布置、邻带同时开采,避免上、下煤层的采空区和邻带煤层导通后漏风,引起煤层自燃。结合本矿煤层赋存特点,可采用“扒皮式”开采。
②合理的开拓布置
对煤的自燃要以防为主,尽量简化采区巷道布置,减少辅助性巷道。主斜井、主要运输大巷、集中回风上山、总回风巷和采区石门巷道、材料斜巷均应布置在煤层底板岩性较好的砂岩中。
③合理的开采顺序
井下采面的开采顺序为下行式,相邻区段尽量少打横穿小眼,并确保横穿小眼不漏风。可实行无煤柱开采,隔离煤柱的留设要考虑防火的要求,且避免煤柱被压裂自燃。煤柱中不得掘进巷道,煤层巷道应全部“揭顶”布置,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④合理的采煤方法
回采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回采,U型通风方式,采空区漏风小。加快开采进度,减小采空区氧化带面积,加大窒息带面积。
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封闭。根据煤层自燃发火期来确定采区的开采期限,从而确定采区的开采尺寸。
2、外因火灾预防
进风井筒及井下建筑物,井底车场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支护建筑,各水平的井底连接处,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道、回风巷道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都必须用不燃材料进行支护。
进风井口必须设置防火铁门,以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并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防灭火知识的教育。
设置井上消防器材库,消防库设在+1375m石门同内,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符合规定,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不得用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井下吸烟。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预防机械摩擦起火: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井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运转部位的清洁,及时加注安全可靠的润滑油,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预防爆破引起火灾,严禁不装或少装炮泥爆破,严禁使用矸石、煤粉代替炮泥封堵炮眼,坚持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放明炮。
预防电气火灾,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应正确选用过负荷继电器、熔化保险器和漏电继电器,以便在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漏电时切断电源。消灭电缆中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保管在加盖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
(1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四节 瓦斯抽放治理方案
鉴于煤矿已安装了一台瓦斯抽放泵,应配备一台同型号同功率的瓦斯抽放泵,并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瓦斯抽放专项设计。煤矿应严格按照抽放设计、煤矿瓦斯抽放标准(AQ1027-2006)等建设、安装、使用瓦斯抽放系统。建立并完善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钻孔设备及人员,加强日常抽放工作,确保抽采达标。
第五节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监控监测方面的措施
针对本矿井的实际情况,除配足安全监控一般设备外,由于我矿C3和C4煤层容易自然,必须配备温度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并配备红外线便携式测温仪,对重点防范区域,班长配备便携式多参数检测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的观测和预报。对井下煤层自燃进行预测预报,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4、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其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各煤矿企业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报告报煤矿企业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8、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部门应将测风报表报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1、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三、排放瓦斯措施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瓦斯浓度达到3%时,按原路返回。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含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含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领导提出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派专人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9、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0、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提出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第六节 其它相关系统治理方案
一、通讯系统主要治理方案
1、实现地面调度室对井下各工作点及机电硐室点对点通信,井下各工作点之间点对点通信。
2、地面各主要管理部门应配置电话,并能保证正常通话,井下发生事故后能及时与总调度和矿领导直接取得联系,以便进行指挥救灾。
2、直通电话设置地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478条规定设置到位。
3、矿调度室应有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合同的矿山救护队)的直通电话,并配备地面无线对讲机。
二、压风系统治理主要方案
1、压风机房安全设施的完善。压风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与行政办公室等有适当距离,压风机房周围应植树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压风机房靠储气罐侧墙上不留门、窗。压风机房应隔一间作为操作人员的工作间。
2、为确保压风机安全运行,建立冷却水循环系统:压风机房外建立一个循环水池和安装冷却水泵。在供电中增设断水保护,保证压风机安全运行。
4、在管路进入主要采煤、掘进工作面前加装油水分离器,以保证井下压风质量。
3、在井底车场增设一台油水分离器,保持用压风点的压风更洁净
三、供电系统治理方案
鉴于我矿目前已有的双回路电源,再进行线路搭接,就能够形成比较可靠的生产供电,对现在未到位的设施到位,各电气设备进行挂牌 ,配电室,高压下井做特殊管理,专人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这样就为我矿安全用电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防尘(消防)系统主要治理方案
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井下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钻眼),冲洗井壁岩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距离工作面50m内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隔爆设施
防尘管路应按规定留设支管和闸阀。
五、防灭火系统主要治理方案
根据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6月29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C4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该矿煤层的自燃倾向性为二类,属自燃煤层。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2日对我矿的C3煤层自燃倾向性试验结果:该矿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一类自燃)。因此,内外因火灾的防治是我矿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应请有资质的单位作防灭火系统设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及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的防灭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而诱发瓦斯事故。
六、监测监控系统主要治理方案
为了实现监控有效的目标,必须落实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要求,进回风井、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等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及安装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
2、必须按设计提出的监控设备的型号进行采购。
3、设备安装、调试须有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安装。
4、煤矿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5、监控系统设备要加强维护,传感器必须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损坏。
6、在设有传感的地方,日常的瓦斯检查需照常进行,并将检测数据与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对照,如发现有明显差异,必须查明原因,尽快处理,以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7、矿井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定期维护校验,保证其正常运转。
8、监控设备用专用的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9、安全监控设备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10、煤矿应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帐。





第五章 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狠抓落实、严格监督,消除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一通三防”瓦斯防治队伍的建设,将瓦斯治理工作层层分解到各相关人员的头上,明确责任、从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把瓦斯治理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煤矿安全科,由李彦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以上领导、科室人员必须每天上班前到监控室查阅瓦斯日报表和交接班记录中各工作面的情况,发现各种报表、交班记录有瓦斯超限、风量减少、风路不顺,影响:“一通三防”的现象就必须查明是谁值班,及时到工作面现场查明原因,做出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职责与分工
(一)企业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督促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制定考核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提升和任免。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及资金,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4、经常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对发现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问题,经过调查落实后,必须指定专人限期处理,排除隐患,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该企业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及处理事故的经费开支的审批。
6、听取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负责人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7、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三违”人员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二)矿长是是企业法人的主要助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矿长是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法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管好用好本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6、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本矿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三)、副矿长按各自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2、定期组织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3、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
7、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1、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完善各种图纸资料并定期进行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措施有效可行。
4、针对存在的危险源,具体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定期分析、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五)区(队)长责任制
(1)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并对安全工作人员直接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严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3)严格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4)严格执行现场跟班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5)加强现场安全培训与教育,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六)、班组长责任制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安全工作人员有直接责任。
(2)带领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作业和操作。
(3)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4)按有关规定、措施处理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报告。
(5)加强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学习,强化班组人员自保互保意识。
(七)、岗位人员“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瓦斯检查工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爆破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瓦斯巡回检查及“一炮三检”职责,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工有权立即停止该地点的工作,生产队组必须无条件服从。
安全员、爆破工、电工、瓦斯监测工、防尘工、测风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技术、调度、机电、物资供应等部门及各生产队组必须执行本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节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矿井现有十八种制度,但内容不健全,应建立和完善以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吉田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班前安全任务交待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如《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等制度。
第三节 加强监督检查
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设立瓦斯治理安全管理小组,赋予监管权。
二、配足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保证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
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主要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查处“三违”人员。
四、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各分管副矿长要督促检查落实。
五、严肃事故查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
六、充分发挥员工监督作用,监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员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落实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现场监督作用。
八、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第四节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
矿应分专业成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以及其他隐患排除应急救援小组,确定应急救援人员及负责人;当井下出现安全隐患和险情时,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按救援预案通知矿有关领导和隐患处理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先集中,派人员到现场了解分析情况,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最后再由小组得力人员带领到现场进行处理。
第五节 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矿应每天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调度会上,调度室值班员汇报上一天的生产和安全事故情况;相关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存在的隐患进行汇报。凡是涉及到安全上的事,安全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由各科室负责督促落实,根据隐患性质不同,分管副矿长应亲自到现场督促落实,跟班指挥,直到隐患全部消除。做到一旦有隐患出现,能够得到及时跟踪和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预期效果
瓦斯治理是一个多系统、多方位、多因素的系统工程,本治理方案是以改造矿井通风系统为重点,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为支撑,实现瓦斯治理要求为目的的治理方案。通过治理方案能达到以下效果:
1、通过通风系统改造,可以实现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善、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风排瓦斯效果好。
2、监测监控做到设备先进、装备齐全之后,将对矿井瓦斯机构做到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监控效果更好的目的。
3、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4、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可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5、通过各项措施的实现,可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增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6、对企业的管理者,可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
7、安全就是效益,瓦斯治理效果好,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就会不断发展壮大。


弥勒县吉田煤矿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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