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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采区下部车场绕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2-03 20:29 来源:本站原创

S13采区下部车场绕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井生产部署,决定在+930 m运输大巷经纬仪J点前122.024米处施工+930m运输大巷延伸巷道,为了实现安全顺利地施工,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技术措施
1、+930m运输大巷经纬仪J点前122.024米处以方位角135°55′44.5″的方向做该巷的开切口,以+5‰的坡度掘进9.128米后,再以118°25′44.5″的方位角以+5‰的坡度掘进9.128米,再以100°55′44.5″的方位角以+5‰的坡度掘进9.128米,再以83°25′44.5″的方位角以+5‰的坡度掘进9.128米,再以74°40′44.5″的方位角以+5‰的坡度掘进112.014米。
2、该巷道采用三星拱断面,用喷浆支护。巷道净下宽4.5米,起拱高1.7米,净高3.2米。
3、施工时采用轨型为15kg/m钢轨作为运输轨道,轨枕间距0.8米,两轨道接头点错距不得小于0.8米。
4、该巷施工时采用7655型风动凿岩机打眼,用+930水平南大巷MLGF-12/8G螺杆式压风机供给动力风;采用FBDNO.5.6/2×11型局部通风机,局扇安装位于煤仓绕道巷道内较宽的位置,且局扇高于巷道底板0.3米以上,风筒吊挂平直,风筒出风口距离碛头不得大于4米;设备供电由中央配电室供给,并完善风、瓦电闭锁。
二、安全措施
1、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2、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矿、队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3、人员在入井前,必须由队长或副队长开好班前井口会后方可入井作业。
4、人员要提前准备好当班所需用的材料和工具,辅助人员要及时补充工作中所需的材料,保障正常作业。
5、在进入工作面作业前,由班组长和瓦检员一同进入工作地点检查安全和瓦斯,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准许人员入内施工作业。
6、加强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检查,若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得用电钻打眼,若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降至1%以下后方可入内恢复作业。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若工作面停电、停风时,由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撤出人员至+930m水平运输大巷新鲜风流中,待来风把瓦斯排放完,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误,同意入内施工后方可入内恢复作业。
9、作业人员必须按测量部门所给定的中线、腰线施工,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10、工作地点作业前,要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危岩时严格按“刁、掺、放”的原则进行。
11、清理工作面杂物,材料堆码整齐,不得影响工作面施工作业和人员通行。
12、作业人员要相互配合,同时要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
13、在施工100米以前每次放炮时,由班组长指派专人位于开口位置以外100米的位置安设放炮警戒,并撤出该区域内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放炮,放炮前,由放炮员大喊三声“放炮了”,待5秒无异常情况时立即起爆,放完炮后由班组长亲自撤除放炮警戒。
14、工作面处理瞎炮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执行。
15、作业期间,值班队长必须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生产工作。
16、每班作业完出班时,必须经值班队长检查验收并合格同意后方可。



编制:郑英建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会 审 意 见
生产技术科:


安全通风科: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工程师

 


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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