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局总工岗位说明书
安环局总工岗位说明书
工作汇报对象
矿务局局长 安环局局长 安环局常务副局长
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 “坚持安全发展、创建和谐矿区”的安全发展理念,实现“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岗位描述
工作职责 工作要求(标准)
1)协助安监局局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安监局局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督查各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文件的贯彻落实,技术上协助安监局局长、常务副局长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2)审查矿井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审核各矿是否按照规范编写各种规程,编写局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组对应急救援预案评审,3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
3)协助局总工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措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审核各矿是否按照规范编写,是否切合实际,各矿每月是否对矿井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建立预警机制,每月底督查。
4)参加矿务局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安监局长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及时到达现场取证,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秉公办理。
5)协助安监局局长、常务副局长对搞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方案的编写,督查,及总结。
5)主要分管矿井“一通三防”的督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隐患灾害监测监控等工作。
深入现场对矿井“一通三防”的督查,督查矿井灾害监测监控是否有效和健全,指导和督促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和督促矿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岗位权限
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对下属单位具有指导、监督、考核权;
对本部门各岗位编制的业务管理方案具有审核与确认权;
对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具有资源调配权;
对本部门人员的绩效具有检查与考评权;
对本部门岗位与人员调整具有确定与建议权。
对管理改进的建议权
任职条件
上岗资格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工作经历: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
能力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具有优秀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开拓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