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辅助运输巷炮掘作业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概况•••••••••••••••••••••••••••••••••••••••••9
第一节 概况•••••••••••••••••••••••••••••••••••••••••9
第二节 依据•••••••••••••••••••••••••••••••••••••••••9
第二章 地质情况•••••••••••••••••••••••••••••••••••••••••9
第一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9
第二节 地质构造•••••••••••••••••••••••••••••••••••••10
第三节 水文地质•••••••••••••••••••••••••••••••••••••10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10
第一节 巷道布置•••••••••••••••••••••••••••••••••••••10
第二节 支护设计•••••••••••••••••••••••••••••••••••••11
第四章 施工工艺•••••••••••••••••••••••••••••••••••••••••12
第一节 施工方法•••••••••••••••••••••••••••••••••••••12
第二节 凿岩方式•••••••••••••••••••••••••••••••••••••13
第三节 爆破作业•••••••••••••••••••••••••••••••••••••13
第四节 装载与运输••••••••••••••••••••••••••••••••••15
第五章 生产系统••••••••••••••••••••••••••••••••••••••••15
第一节 通风••••••••••••••••••••••••••••••••••••••••15
第二节 瓦斯防治••••••••••••••••••••••••••••••••••••16
第三节 综合防尘••••••••••••••••••••••••••••••••••••17
第四节 防灭火••••••••••••••••••••••••••••••••••••••17
第五节 安全监控••••••••••••••••••••••••••••••••••••17
第六节 供电系统•••••••••••••••••••••••••••••••••••18
第七节 排水系统•••••••••••••••••••••••••••••••••••18
第八节 运输•••••••••••••••••••••••••••••••••••••••18
第九节 通讯系统•••••••••••••••••••••••••••••••••••19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9
第一节 劳动组织•••••••••••••••••••••••••••••••••••19
第二节 作业循环•••••••••••••••••••••••••••••••••••20
第三节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0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20
第一节 一通三防•••••••••••••••••••••••••••••••••••20
第二节 顶板•••••••••••••••••••••••••••••••••••••••24
第三节 爆破•••••••••••••••••••••••••••••••••••••••26
第四节 防治水•••••••••••••••••••••••••••••••••••••28
第五节 机电•••••••••••••••••••••••••••••••••••••••29
第六节 运输•••••••••••••••••••••••••••••••••••••••33
第七节 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1
第七节 其它•••••••••••••••••••••••••••••••••••••••41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线路••••••••••••••••••••••••••42
第一章 编 制 概 况
第一节 概 况
一、 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掘进的巷道名称为“辅助运输巷”。
二、 掘进目的及用途
掘进目的是为了满足2201工作面材料运输以及设备回收。
三、 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1、巷道设计长度:根据矿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以及按两巷道坐标位置复核,长度为104.14m。
2、服务年限:该巷道服务至2201工作面回采结束。
四、预计开工、竣工时间
根据目前井下溜煤眼的施工进度以及集中胶带大巷、主斜井胶带输送机的运转时间,预计本巷道在2011年8月15日开工,竣工时间在2011年9月15日(掘进结束)。
第二节 依 据
1、辅助运输巷平、剖面图
2、“辅助运输巷”设计图
3、《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12月1日实施
4、《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第二章 地 质 情 况
第一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根据地质资料,辅助运输巷开口沿22#煤层掘进,本煤层属于稳定煤层,顶底板岩性见表1
第二节 地 质 构 造
参考《山西大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中资料,该巷道掘进过程中不会遇见任何断层和构造带。
第三节 水 文 地 质
根据在集中胶带大巷掘进的经验,在本巷道掘进过程中,基本无涌水,但在掘进期间特别对巷道上方加强探水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 道 布 置
辅助运输巷开口为首采面运输顺槽溜煤眼南边,开口中线交点坐标:X=4407068.784,Y=19652759.605,Z=1271.063(底板),施工方位角为180°0′00〃,坡度为9°50′35〃向南掘进35.39m(平距),然后再以16°54′4〃坡度向前掘进28.76m(平距)最后以5°21′25〃坡度向前掘进39.99m(平距)与首采面回风顺槽贯通,具体布置详见(工程平面示意图)。
第二节 支 护 设 计
一、巷道断面
辅助运输巷为矩形断面:
掘进宽度3700mm、高度3100mm,巷道净宽3500mm、净高度3000mm,S掘=11.47m2,S净=10.5m2。
二、支护方式
(一)、永久支护
辅助运输巷采用锚网+锚索支护形式。
具体支护参数数据为:锚杆采用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规格ø20×2400mm,托盘规格为145mm×145mm×12mm,锚杆间距850mm、排距为800mm;锚固剂型号MSCK2335,每根锚杆使用两卷。网片采用ø6.5×2000mm×1000mm的金属网片,网孔100mm×100mm,网片要压茬连接。
考虑到特殊情况,巷道开口与贯通段顶板悬露面积较大,在开口、贯通各5米段增加锚索加强支护,锚索采用ø15.24(1×7丝钢绞线),长7300mm,托板规格300×300×12mm厚,每根锚索使用MSCK2335树脂药卷6卷,锚索间排距2000×2000mm。
(二)、临时支护
选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每次爆破后,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并设专人“观山”;确认无问题后,安设前探梁(前探梁支护采用6根Ø20×2000mm普通螺纹钢树脂锚杆吊挂,每根锚杆丝扣处加工一吊环,吊环中穿上一根4m长10#槽钢,然后在槽钢上铺设枕木),然后挂网打锚杆。永久支护距迎头最大空顶距2000mm,最小空顶距100mm。
第四章 施 工 工 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一、巷道开口施工方法
1、施工前矿方测量部门必须提前标定巷道开口位置、巷道中、腰线,施工队组严格按线施工。
2、开口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安设局部通风机、接好风筒,准备好各种支护材料以及支护材料的送检试验。
二、锚网施工方法
(1)、迎头爆破后,及时在有效支护掩护下将前探梁临时支护推至迎头,随后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找掉活矸危岩。
(2)、迎头临时支护及“敲帮问顶”后,打迎头耙煤机滑轮吊挂眼,对迎头煤进行耙装。
(3)、由外向里打设顶部锚杆、网片、锚索。
三、巷道贯通施工方法
1、施工前,由矿方技术科提前在22#煤层南翼集中回风大巷标出贯通点,队组负责安排人员在贯通点前后设置警戒,并悬挂警标。
2、由当班队长负责每天实测巷道里程,及时准确掌握距贯通剩余距离,并向项目部及矿调度室报告实际剩余距离,同时由矿方测量人员进行复核。
3、在贯通距离剩余8米时,每次打眼放炮前,采用6米长钎子打探孔,孔深6米,掘1.5米。
4、在贯距剩余5米时,采用震动爆破。每循环进度不得超过1米。
5、贯通时,首先用洋镐刨开约1㎡面积,然后继续由上至下依次将巷道扩刷成设计断面。
第二节 凿岩方式
本巷道均采用打眼爆破的方法进行作业。
1、打眼机具:JT-1.5型煤电钻打眼。
2、装载、运输:施工中采用P-30B耙煤机装煤,将煤耙在刮板输送上运至溜煤眼,然后由集中胶带大巷皮带以及主斜井皮带运至地面煤仓。
3、降尘方法: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耙装煤前洒水、爆破时使用喷雾、爆破后冲刷爆破地点附近20m内巷帮、开放水幕。
第三节 爆破作业
掏槽方式为楔形掏槽法。
1、炸药、雷管:使用煤矿许用二级乳化粉状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
2、装药结构:正向装药结构,见下图
第四节 装载与运输
一、装载
巷道掘进施工中用P-30B耙煤机扒煤,后跟刮板输送机运输,耙煤机尾轮的固定位置应高出煤堆1000mm以上,尾轮用钩挂在钢丝绳圈上,随后挂在专用耙煤锚杆上。
二、运输
施工中采用耙煤机将煤耙在刮板输送上运至溜煤眼,然后由集中胶带大巷皮带以及主斜井皮带运至地面煤仓。
第五节 超前钻探
因22#煤层南翼集中回风大巷和22#煤层南翼辅助运输大巷已施工超过该巷道位置,两巷道中-中间距40m,在施工过程中已进行超前钻探。故,该巷道不需进行超前钻探。
第五章 生 产 系 统
第一节 通 风
1、采用压入式通风,风机安设在二号中部车场上平巷段。
2、需风量计算
1)、按炸药量计算
Q=10A=10×16.4=164m³/min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³/min;
A—每循环最大炸药用量;
10—二级炸药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10 m³的配风量;
2)、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绝K =198m³/min
Q---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m³/min;
q绝---掘进工作面瓦斯的绝对涌出量m³/min;取1.1
K—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一般取1.5~2.0,取1.8
3、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3= 4N =4×40=160m³/min
式中:N—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取交接班最多人数40人。
4、按风速验算
最低风速验算:Q≥9A = 9×11.47=103.23 m³/min
最高风速验算:Q≤240A =240×11.47=2752.8m3/min
式中:A—巷道最大掘进断面面积,11.47㎡
通过上述四种需风量验算方式计算,取最大需风量198m³/min为风机选型依据,故选用FBD2×15KW对旋风机供风。风筒为Ø800mm胶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长度为10m/节,双反边接头,风筒要求吊挂整齐。见附图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瓦斯防治
1、掘进工作面,每班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使用瓦检仪对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经常不断检查,每班必须检查三次,并及时汇报和填写记录,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和瓦斯牌板,并将数据汇报到项目部,由通风负责人分析处理数据的同时要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
放炮制度。
2、工作面安设瓦斯监测监控装置,采用甲烷传感器检测,并将甲烷传感器安设于距爆破工作面不大于5m处。
第三节 综 合 防 尘
1、防尘水源:巷道内布置一条Ø65mm水管,从集中辅助运输大巷引入,然后用高压软管接入工作面,每50m安设一个三通,,每隔10天对全巷道进行洒水降尘,距工作面50m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2、其它降尘方法:采用湿式打眼、坚持正常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巷帮、装煤前煤堆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四节 防 灭 火
该工程均采用煤电钻湿式打眼,锚网支护,爆破前后洒水灭尘,定期冲洗巷帮。防火的重点是电缆、机械摩擦失火,当电缆着火或因机械摩擦失火时,应立即切断失火电缆或电器设备电源,使用供水管路上的洒水降尘三通进行灭火。
第五节 安全监控
一、甲烷传感器的配备和使用
1、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距迎头小于等于5m;悬挂在巷道风筒对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且该处巷道顶板要坚固、无淋水,不得悬挂在风筒出风口和漏风处。
2、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断、复电瓦斯浓度及断电范围如下:
(1)、报警值:T≥1%CH4(工作面);T≥1%CH4(回风流)
(2)、断电值:T≥1.5%CH4(工作面);T≥1%CH4(回风流)
(3)、断电范围:本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回风流中所有本安全型电气设备。
(4)、复电值:T<1%CH4(工作面);T<1%CH4(回风流)
3、甲烷传感器探头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并做好相关调校记录备查。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节 供 电
辅助运输巷施工供电系统详见附图--供电系统图。
第七节 排水系统
辅助运输巷施工过程中,巷道内积水通过溜煤眼、22#煤层南翼集中胶带大巷内水沟自流至井底车场水沟内,然后自流至副井底临时水仓内,最后使用临时水仓口处卧泵将积水排至地面。路线:辅助运输巷施工工作面—溜煤眼—南翼集中胶带大巷自流至井底车场水沟—水沟自流至副井底临时水仓—临时水仓口处卧泵排至地面。
第八节 运 输
1、施工中采用耙煤机将煤耙在刮板输送上运至溜煤眼,然后由集中胶带大巷皮带以及主斜井皮带运至地面煤仓。
2、施工材料的运输线路:回风井提升绞车运输至井底—人工推车至2201工作面运输顺槽与辅助运输巷交叉处—人工运输至施工作业面。
第九节 通 讯 系 统
在辅助运输巷开口处安设一部电话,并随着作业面的推进而不断前移,均能够与井底、井口和项目部联系。能够保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一节 劳 动 组 织
辅助运输巷施工采用“三八制”作业。1-1断面每循环进尺1.7m,每天3个掘进循环,进尺5.1米。
第二节 作业循环
1、爆破结束敲帮问顶后,先将煤出一部分,挂中、腰线,按巷道断面规格尺寸,欠挖部分打眼爆破开帮
2、工艺流程: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敲帮问顶―装煤―锚网(锚索)支护。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
1、工作面使用一台FBD-2×15KW对旋风机供风,风机实行挂牌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风筒使用φ800mm抗静电、阻燃风筒,每节风筒长10m。
3、风机必须实行 “三专两闭锁”。
4、风筒口到迎头距离,岩巷不超过10m;半煤岩巷、煤巷不超过5m。
5、加强风筒管理,发现风筒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并要做到逢环必挂、缺环必补。
6、巷道内的风量、瓦斯等牌板,不得损坏或丢失;并随时更替最新数据。
7、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的方式供风;主、备用风机必须安设自动切换装置,并实行“三专两闭锁”。
8、掘进工作面必须根据本作业规程的要求配足风量,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作业。
9、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二、瓦斯
1、班组长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坚持正常使用,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停电、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项目部有关领导,听候处理。
2、每班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严禁空班、空检、漏检。
3、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和“一炮三检”。
4、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风机因故停风后,由班组长或瓦检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并找出停风原因,恢复通风前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并允许后,方可恢复通风。
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7、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瓦斯喷出前常见的现象有:地压增大、巷道底鼓、支架损坏、煤层变软、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有时出现“嘶嘶”声。
9、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在掘进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和掌握有关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有声预兆(响煤炮: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同,在煤体深处响的声音有的像炒豆的“劈劈叭叭”、有的像爆炸声、有的像机枪声、有的像雷声、有的连续响、有的单个“轰轰响”,有煤岩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无声预兆(压力增大、顶板来压、片帮掉渣、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打钻时垮孔顶钻、喷孔、喷煤以及风钻超负荷,煤结构和构造发生变化,煤层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瓦斯气温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煤壁发冷等)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人员撤至地面。
10、其它措施应严格执行《防突实施细则》。
三、防尘
1、坚持正常使用巷道内安设的喷雾装置;
2、打眼工、喷浆工必须坚持佩戴防尘口罩。
3、采用湿式凿眼、装煤(岩)时洒水、冲洗巷帮、加强通风、喷雾等防尘措施。
4、巷道每隔50m安设一个水闸门并要灵活有效,定期冲洗巷道。
5、爆破前后必须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巷道洒水灭尘。
6、巷道内必须定期进行清洗,确保巷道内无粉尘积聚现象。
7、所有除尘设施,每班由跟班队长、机电工维护,每天由队干负责督促检查,坚持正常使用。
8、机电设备要定期清扫,擦拭,不得有明显积尘,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四、防火
1、任何人不得携带烟火、易燃物品下井。
2、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地用碎矸石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因机械磨擦,油脂等引发的火灾,要就近用巷道内的碎矸石或喷浆料回弹料灭火。
4、及时清理巷道内可燃物,井下使用棉纱头、布块、各类油脂及巷道内废坑木及时清理出井。
5、发现自燃征兆或瓦斯涌出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未排除前,不准继续施工。
6、加强用电管理,井下所有用电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正确使用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止电流过载引起火灾。
7、掘进过程中出现高温现象时,要立即向调度汇报。
8、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失爆。
9、严禁用锤、扳手、风镐尖等金属撞击锚杆、铁料等金属物件,以防产生火花而引燃瓦斯。
一通三防未述部分严格执行2010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139、140、141、152条之规定,以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第二节 顶 板
1、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正常使用临时支护。
2、每班人员进入工作面,班长和跟班队长必须沿途检查巷道顶板压力情况,每发现顶板发生裂隙、离层等锚杆失效等情况时,进行补加锚杆,必须坚持由外向里依次补打。
3、锚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定,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巷道由于压力显现造成片帮,扩大了顶板悬露面积时,要在该处增打锚杆和锚索。片帮或冒顶严重时,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4、顶板破碎或过构造带时,另行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冒顶预兆:响声、掉碴、片帮、裂缝、脱层、漏顶等。
5.1、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支架会发出很大的响声;有时也能听到顶板发出断裂的闷雷声。
5.2、掉碴。顶板岩石已有裂缝和碎块,其中小矸石稍受震动就掉落。
5.3片帮。冒顶前煤壁(岩壁)所受压力增加,变得松软,片帮煤(岩)比平时多。
5.4、漏顶。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顶以前,有时因为背顶不严或支架不牢而出现漏顶。若不及时处理,顶板岩石继续冒落,就会造成没有声响的大冒顶。
5.5、裂缝。顶板的裂缝张开,裂缝增多。
5.6、脱层(离层)。检查顶板是否脱层要用“敲帮问顶”的方法,如果声音清脆,表明顶板完好;如果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已经脱离。
5.7、瓦斯涌出量增大。
5.8、顶板淋水增大。
6、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临时或永久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7、打钻人员要站在支护可靠的顶板下操作钻机打眼,打一个眼立即安装紧固一根锚杆。
8、锚杆施工严格执行本措施,保证质量,出现不合格的锚杆、锚索要立即补打。
9、打顶锚杆、装锚固剂、紧固锚杆、挂电缆、风水管等,需蹬梯作业时,人员要站在安设牢稳的梯子上,并有专人扶梯和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待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0、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巷道顶板情况观察,若顶、帮破坏明显,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调度汇报。
第三节 爆 破
1、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上岗证。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
2、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爆破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的绝缘钩上,并保持0.3m以上的悬挂距离。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4、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在等30秒后,方可爆破。
5、当班装药炮眼应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完炮的装药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现场交待清楚。当班剩下的炸药、雷管当班爆破工必须及时交回炸药库。
6、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至少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7、处理残暴、拒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待清楚。
8、炸药和雷管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药袋和雷管箱内(雷管箱上锁),雷管由爆破员装入随身携带的木箱内随身携带,炸药在爆破员的监督下进行押送;严禁在人员上下班过程中运送炸药、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员随身携带。爆炸材料在运输时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严禁搬运过程中逗留。
9、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爆破:
(1)支护不到位;
(2)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
(3)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杂物,阻塞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以上;
有上述情况时,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爆破。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结成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机械等导体相接触。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所有工具及风镐、瓦斯探头、风水管、电缆等移至安全地点或采取妥善措施保护。
11、直线巷道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150m,拐弯巷道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120m。爆破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剩余炸药、雷管必须返库登记备查,严禁乱扔乱丢。
12、出现拒爆时,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联线爆破;
(2)在距拒爆炮眼平行至少0.3m处另打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内取出原放置的炸药或从炸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3、必须依照爆破图表进行爆破作业,对于不合格的炮眼不得装药,并坚持重新补打。
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专用放炮器,放炮员入井前必须对放炮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首先进入工作面巡视爆破地点,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需先行处理后,方可通知其他员工进入工作面恢复施工。
第四节 防 治 水
1、随巷道掘进,巷道低洼处应安装排水设施,将积水及时排出。
2、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生产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通知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的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及项目部领导。
3、掘进过程中避灾线路应保持畅通。
4、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五节 机 电
1、各种电缆、风水管必须按标准吊挂整齐。
2、每天安排机电工对井下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严禁失爆。
3、所在电器设备、开关等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由专人负责。
4、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以及电缆出现破口等现象。
5、所有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甩掉保护装置。
6、机电类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其它人员不得担任。
7、检修电器设备或重新做接线头搭火之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切断电源,并挂上停电牌,或从变电所直接停电,锁住开关手把并派专人看守以后,方可进行检修或搭火。
8、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接地。
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10、井下操作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直流充电手持式工具除外)。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12、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方准入井。
13、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
14、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②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③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5、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16、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敷设在巷道压风管、供水管一侧的上方,距管路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7、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相符的接线盒,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号的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负荷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同型号橡套电缆之间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及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④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设置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18、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9、严禁甩掉或停用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20、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气不得下井使用:
①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宽度与深度大于0.5mm。
②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③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⑤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⑥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⑦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⑧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21、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22、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23、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24、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地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①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②使用未经过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③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以上)。
④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
⑤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⑥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25、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26、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并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7、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28、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第六节 运 输
一、一般规定:
1、使用22㎏/m轻轨铺道,配件必须齐全、牢固与轻轨相符。
2、小绞车应尽量安装在硐室内。小绞车(或设施)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得小于0.3m,巷道的有效高度不低于1.8m。小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其外缘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0.5m。
3、小绞车固定严禁使用金属支柱。打地锚时必须使用专用底梁,每部小绞车用4根锚杆固定,所用的锚杆为Ø20mm长度不小于1500mm。锚杆锚固时必须全锚,每根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锚杆螺母紧固后上端外露长度为1~4丝。
4、小绞车操作按钮、电铃要上板上架。
5、平巷用绞车拉车时,在车辆运行范围及其终点前方10m范围内不得有人,以防车辆伤人。
6、平巷小绞车严禁从最后一个矿车挂钩头向前牵引。
7、严禁绞车弯道提升。
8、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存车场。
9、斜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蹬钩头或扒乘矿车上下。
10、在使用对拉绞车时,上、下绞车均要带电作业,严谨无电作业、放飞车等。
11、各种安全设施要灵敏可靠,并要正确使用,有损坏和错位的及时修复或更换。
12、上、下车辆时,上下车场和斜巷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入躲避硐躲避。
13、使用平板车运送物料时,必须绑扎牢固,待检查安全可靠后方可运行。
14、每班接班提升运输前,必须对沿途轨道检查一遍,当轨道不符合要求、出现阴阳、高低、内外错距超出规定的必须处理,否则严禁运输。
15、车场错车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
二、绞车司机: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
2、绞车司机操作前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制动、启动、信号系统、钢丝绳、固定地锚、地脚螺栓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故障操作。
3、在斜巷运输中,矿车途中停车司机不得脱岗。
4、绞车司机要做到“五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绞车绳断丝或磨损超限,钢丝绳打结不开;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听不清信号不开。
5、绞车司机要在无曲绳的情况下,启动绞车。
三、把钩信号:
1、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
2、把钩工做到“五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挂;信号不灵敏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超车数不挂;轨道内有人作业不挂。
3、把钩工每次行车前都必须认真检查车尾、保险绳、销子、钩头、挡车桩、手拉吊梁、手板阻车器等是否使用得当,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确认无误时,方可发出行车信号。
4、操作顺序:行车前,联环→挂钩头→挂保险绳→发开车信号。停车后,摘保险绳→摘钩头→摘链环。
5、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6、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车辆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7、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前,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运输。
8、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①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②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轨道200mm左右。③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在人行道侧。④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⑤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车辆之间越过。
(2)、发送信号。①应站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运输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②“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送信号;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连接空间。
9、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10、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停车场严禁出现留余绳开车。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
11、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12、矿车处理掉道时,不得强拉;斜巷掉道时严禁摘钩头。
13、矿车上道遵守如下规定:(1)有专人指挥,掉道车辆两侧不得有人,以防车辆歪倒伤人;(2)先将车辆稳好,抬一头上道后再抬另一头复位;(3)用铁轨、撬木复位矿车时,应注意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
四、运 料:
1、人力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
2、装卸物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平巷装料时必须先用专用挡车器将矿车稳住,在斜巷装卸时,则不准摘绳,必须待矿车停稳后方准卸车,并且在车后面用挡车器把车挡住。
(2)、两人以上装卸时,必须互叫互应,行动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做到轻起轻放,不准盲目乱扔,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3)、同车内的物料应长短一致,否则必须长料在下,短料在上。并必须用绳索或铁丝捆绑牢固。
(4)、用平板车装运物料时,不得将重心偏向一侧或一头,曲线行驶时,要有专人监护安全,物料车的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
(5)、堆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料堆要上窄下宽。物料距离轨道不得小于0.5m。
3、人力运料时,注意不要刮碰电器设备及管线。
4、斜巷运料及装卸物料时,应在卸载地点下方10米左右位置设置阻挡,防止物料下滑伤人;同时下方严禁站人。
五、平巷人工推车
1、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呼喊),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2)推车应匀速前进,不准蹬、坐车滑行。
(3)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
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2、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方准开始推车,同时有两辆矿车或两辆以上矿车同方向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3、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碍物,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4、平巷推车前和车辆推到位置停车后,应用挡车器将后面的矿车和停稳后矿车挡住。
5、推车时应在矿车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矿车两侧不得有人,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等物体挤伤人。
6、推车工必须头戴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7、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再扳道岔,过道岔后应将道岔扳回原位。
8、在能自行滑动平巷上停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挡车措施或用专用挡车器稳住,否则不准停放。
9、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10、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好,并在矿车两端10m处设阻挡物。
11、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六、斜巷运输管理
1、绞车必须安装在砼固定基座上,连接螺丝齐全可靠,绞车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绞车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控制开关、按扭、绞车闸等做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严禁开车并及时处理,并认真作好记录和作好日常维护工作。
2、绞车提放必须带电运行,严禁无电作业、放飞车。
3、运输矿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保险绳使用要符合要求。
4、应设置“一坡三挡”,防止因脱钩、断绳、绞车控制失灵以及其它设备安装不牢等原因造成的跑车事故。井口必须设可靠的阻车器和挡车栏,除车辆运行时外,阻车器、挡车栏都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并指定专人监护。一档采用2寸无缝钢管制作,中间穿直径为28mm的钢丝绳,钢丝绳穿在轨道下面并用锚杆固定在巷道底板上。
5、“斜巷一坡三挡”必须设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一坡三挡”的管理规定,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提放车辆时方准打开。
6、严禁任何井下施工人员站在道心。
7、跨越轨道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待确认无车辆行驶和信号灯未亮起时,方可跨越轨道。
8、正常运输过程中,斜巷中间严禁任何人进行作业和维护,在斜巷中行走的人员看到信号灯亮起时,必须立即进入安全地点躲避。待信号灯熄灭时,方可行走。
9、绞车、钢丝绳、保险绳以及矿车各部分及其附属装置、声光信号等,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严禁口头传递信号,违章行车。
10、斜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足够地滚,尽量减少钢丝绳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11、在斜巷中处理掉道时,严禁下方和偏车重心方向站人。处理掉道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人员必须站在宽敞、便于躲闪,且便于安全操作的地方。掉道后的矿车严禁强拉,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12、禁止人员乘坐箕斗上下井。
13、箕斗内装载矸石或材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高度。必须在车停稳后装卸物料,严禁在车辆行走时装卸,装卸物料严禁超高或偏载。
14、施工材料的运输必须用钢丝绳刹紧、刹牢。并经井口把钩工检查无隐患后,方可下车。发现有隐患时,禁止强行下车。
15、绞车司机、信号工和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开车必须信号联系,严禁口头或通过电话传递信号。
16、绞车司机必须在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绞车司机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脱岗、睡觉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耙煤机管理
1、使用注意事项
(1)、装装过程中耙斗的钢丝绳(尤其是空绳)易摆动,在司机操作侧需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开车前司机应发出信号,使其他人注意。
(2)、操作时应避免同时拉紧两个操纵手柄,以防止耙斗飞起。
(3)、扒装过程中如耙斗受阻或过载太大,不应强行牵引,应将耙斗后退,然后再扒。
(4)、耙煤机绞车工作时其滚筒上至少应留有不少于三圈的钢丝绳余量。
第七节 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过程中,每次放炮前,瓦斯检查员都必须严格检查两工作面瓦斯浓度。只有工作面瓦斯浓度均不超过1%时,方可作业和放炮。若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待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2、剩余20m在施工过程中,每次爆破前都必须由当班带班队长安排三人上贯通点前后150m位置设置警戒,待警戒设置完成后,其中一人返回告知带班队长后方可进行爆破。设置警戒时,由矿方统一安排大同矿建人员全力配合。
3、贯通后,施工队组及时对贯通巷道加强支护。
第八节 其 它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为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严禁上岗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和酒后入井。
3、坚决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当行车红灯亮起时,人员必须进入安全地点躲避。
4、在斜巷中平行作业时,应在上部作业地点设置阻挡矸石、物件等下滚装置,并且要设人员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员躲避。
5、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作业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6、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汇编》,《各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汇编》。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1、加强对职工进行进下自救、互救、急救等基本知识教育培训。
2、如遇水灾、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立即汇报调度室。不得乱跑,应由班组长指挥有序撤离。
3、避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灾害路线:辅助运输巷施工作业面→二号中部车场→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