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测量工安全技术标准
矿山测量工安全技术标准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开滦集团公司所属基本建设、生产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作。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2条 煤矿测量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职称或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掌握煤矿测量工作的各种方法、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及保养方法、具有一定计算机能力(指管技人员)的人员担任 。
第3条 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第三节、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 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第8条 在主要矿车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及机械运输的巷道内进行测量时,必须提前与井下运输调度部门联系,要求在测区内减速行车或禁止通行、停止机械运转。同时测量人员要加强前、后视的瞭望,作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必要时令其停车以便进行测量。
第9条 严禁进入盲洞或栅栏区、冒顶区、空顶区等巷道从事测量工作。
第10条 在大巷和石门中测设的导线点,应距电车架设线500毫米以上。如因条件所限,导线点必须设在架线附近时,埋设和挂线时须严加注意,必要时,要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断电措施,待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11条 在上、下山巷道行走或工作时,要按规定的信号进行联系,必须在联系好后,才能上、下或进行工作。若在大于30度的斜巷迎头施测时,迎头必须停止作业,测量人员方能进行施测。
第12条 在掘进巷道迎头标定中腰线时,需请施工单位将浮矸石处理后才能进行标定工作。若利用装岩机、掘进机、皮带架或其他机械代替“脚手”时,必须断电后方准上去进行工作,并由施工单位进行监护,严禁送电。
第四节、测量准备
第13条 测量人员在工作前首先要熟悉设计图纸,对图纸标定的参数进行计算,无误后,准备好测量资料,包括现场需要计算时,起始资料必须双人独立抄录。
第14条 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和测量方法,并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16条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图、规程,开工通知单为依据,开工通知单要求提前三天发给测量人员,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测量人员对负责区域内的采掘工程,要做到心中有数。从数据准备到现场找点均要做到准确无误,要坚持复测、对算及填图和对检查等制度
第七节 矿区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第26条 三、四等水准测量
一.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每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二.在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其中两脚架应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三脚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或右侧。
三.同一测站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调平符合水准气泡时,微动螺旋采用旋进方向,采用自动安平水准仪时,转动望远镜对准标尺6秒后读数。
第27条 中丝读数(双面尺)一测站操作要求
一.前后视等距处安置水准仪,前后视距离用测绳丈量。
二.照准后视标尺黑面,用微倾螺旋旋进方向使符合水准气泡吻合。读取上、中、下丝读数记入手薄。
三.转动望远镜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本条二款操作。
四.通知前后视司尺者转动标尺,观测前视标尺红面,读取中丝读数,记入手薄。
五.转动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按本条四款操作。
六.记录者按规定格式,并计算出该站结果,满足要求后方能搬站。
第28条 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9条 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置上进行。
第30条 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31条 垂直角的观测程序:在垂直度盘的一个位置上,将望远镜的一根或二根水平丝依次照准该组的每一目标,并进行垂直度盘读数(重合对分划线两次),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进行垂直度盘的另一位置观测;如此完成该组中每一方向一测回的操作。
第32条 两个镜位照准目标时,目标的成像应位于垂直丝左、右附近的对称位置。用两丝法观测时,纵转望远镜前后,水平丝照准—律按上、中,下丝的次序进行。
第33条 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置水平,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第34条 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他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5条 垂直角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6条 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第九节 矿井测量
第48条 延线需打眼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不得违章操作。
第49条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他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第53条、记录
一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二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三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四 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天气或成像情况、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观测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一).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二).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三).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四).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风力、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五).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量边时的温度、拉力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五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六 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严格按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七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一).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二).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因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据不得连环更改。
八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中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越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准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九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十 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A76003—87C《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54条、计算
一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二 内业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入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三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杳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中填写齐全。
四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电子台账。
五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二).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三).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库。
第79条 井下水准测量的实施
一.水准测量都必须经往返测量,可以用黑红面水准尺往返观测,也可用单面尺两次仪器高往返观测。
二.岩、煤巷掘进标定平线高程或向设计部门提供高程时,可采用单面尺往返观测确定。
三.水准测量时,持尺人要保证水准尺底经常干净,选点要选择在坚固物体上或铁道背上,要随时做好标记。水准尺要保证垂直。
第80条 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一.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二.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三.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抱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四.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第81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的实施
一.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应随各级导线测量同时进行,先测水平角,后观测倾角。基本控制导线三角高程须独立进行两次。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观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
二.三角高程测量,当两测点距大于钢尺长度时,必须在两点间挂垂线,在垂线上按视线方向标一记号。
第82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第83条 采区测量
一.倾斜或急倾斜巷道。一般用经纬仪导线测量。
二.有条件的采区定向工作尽量采用陀螺经纬仪定向。无条件时,用双线瞄线法,斜线辅助垂线法,牵制垂线法。
第89条 巷道中、腰线的标定与检查
一.标定车场巷道中、腰线前,应对设计图纸上的几何要素进行闭合验算。
二.主要巷道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巷道中、腰线,其它次要巷道可用眼返线,但不得超过两组。对采区的次要巷道,在满足工程要求前提下,可使用罗盘仪和悬挂半圆仪。
三.中、腰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均不得少于3个(对),点间距应在2m左右。最前一个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0m。中、腰线点均应统一编号,在延设中、腰线过程中,对已使用的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必须进行检查。
四.中、腰线点的设置,应保证坚实耐久。尽量避开淋水区和冒落区。对设点的位置,如果支护不牢,应提请施工单位先行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给线质量。点的小钉帽位置要正确,保证每次栓线都在同一位置上。
五.用激光指向仪作施工方向时,指向仪的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的中、腰线点确定。所用中、腰线点一般不少于三个,点间距以大于30m为宜。在施工过程中,每隔一定距离标设一个点,点间距应不超过一钢尺长,以便日后指导后续工程之用。
激光指向仪的设置必须安全可靠,其至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不小于70m。
六.巷道每掘进100m左右,需对中、腰线进行一次复测,并根据初复测结果调整中、腰线。
第90条 贯通测量
一.贯通测量应根据工程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布设相应等级的平面、高程控制。重要贯通工程,应进行贯通误差预计。预计误差值采用两倍中误差。只有预计误差小于允许偏差时,贯通工程方可实施。否则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对于相似的贯通工程,若测量仪器,施工方法、测量精度类似时,也可不进行误差预计。
二.贯通测量工作至少应进行两次独立观测和计算。取其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为最终结果指导施工给线。
三.贯通测量的实测工作应按照有关设计中的要求进行。施测过程中要根据实测数据及时评定精度。低于设计要求时及时采取措施。
四.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两个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50米。
五.大型贯通工程,在贯通点两侧要留出适当距离为临时巷道,以用作误差调整。临时巷道长度,要根据巷道用途由矿技术负责人与测量负责人共同确定。
六.贯通工程,当两工作面间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在煤巷中剩下20~30,快速掘进剩下两天工程量时。测量人员应书面通知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七.巷道贯通后,应立即测量贯通实际偏差值,并将两面导线连接起来,对导线成果进行平差处理。重要贯通要进行精度分析,总结经验以便指导今后工作。
第十一节 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
第91条 为解决在铁路下,建筑物下和水体下(简称三下)的安全采煤问题和为留设保护煤柱提供技术资料时,设立观测站应本着先易后难,由简到繁的原则。
第92条 设置各种观测站之前,均应编写观测设计。并报请主管单位(或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93条 观测站的设置应在开采前六个月完成,最好经过一个雨季,如不能经过雨季时,观测点要采用现场浇注或预制桩浇水埋设,观测点要埋成一直线,垂直和平行工作面走向,只有受地形限制时,方允许设成折线或与走向斜交。若有特殊需要时,可设置网状观测站。
第94条 观测站要依据矿区三、四等控制为基础,按一级导线的要求测量观测线交点和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
第95条 观测站的基础数据测量于开采前一个月进行两次基础数据的全面观测。工作面开采后,发现下沉值大于10毫米时可进行小范围塌陷观测,取得初始数据,开始一两个月内每旬测一次,以后可每月定期测一次。为了取得最大下沉速度,在下沉活跃期可适当加密观测。
第96条 每次塌陷观测过程中,必须检查地表和建筑物发生的裂缝,要及时测量填图,并注记裂缝宽度、错台、日期,同时要搜集井下回采进度、厚度、采煤方法、顶板冒落和残留煤柱情况等,有文字记载,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上。
第97条 外业成果要及时整理计算和填写各种变形计算表(最迟不超过一周)发现错误及时补测,如有不符合规律的应搞清原因,予以注记说明。
第98条 观测站除必须定期观测外,还应及时整理观测成果和进行分析,当观测工作结束时,必须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