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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侧科储量助工作标准

作者:佚名 2011-12-21 21:59 来源:本站原创

地侧科储量助工作标准
一、 工作标准
1、完成资源储量的日常工作和达标工作。
2、及时监督资源利用情况,采区回采率指标完成及三量构成是否合理。
3、定期测算和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4、每月下井不少于10个,每次下井不少于四小时。
5、完成年底储量核定和上报工作。
6、在科领导下,负责矿井回采地质和资源管理工作。
7、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储量数据。
8、提供回采工作面的回采进度和相关资料。
9、编写回采预报及回采说明书。
二、技术标准
1、在科长和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分管区域的地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政策,熟悉矿井地质构造特征,煤岩层变化规律,负责储量月末收尺和报表上报,年底储量核定工作。
2、负责搜集矿井回采工作面地质资料,参加对疑难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见解,绘制相关技术图纸,填写储量基础台帐。
3、负责编制采区、掘进及回采的地质说明书,编制回采工作面年报和采后总结
4、编制矿井季度、半年及全年矿井回收率总结,完成年底的矿井储量核定和上报工作。
5、参加矿井长远规划、换证、生产能力核定和资源补偿费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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