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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乡安源煤矿主、副水仓及水泵房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12-01-08 09:54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概 述
一、巷道名称:
安源煤矿主、副水仓及水泵房。
二、掘进目的、用途:
为我矿安装主排水,形成矿井排水系统,满足整个生产系统运行施工时所需排水量,以及灾害的预防及处理。
三、巷道设计长度:
主、副水仓、通道及水泵房设计总长50m。
服务年限:19年。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本掘进工作面自2011年 月 开工,预计2011年 月 日完工。
第二节 依 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井巷工程及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总工提供的主、副水仓及水泵房设计施工图等图纸资料及本单位技术水平和设备状况。
第二章 地 质 说 明
一、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表:
 

二、巷道顶底板及穿煤(岩)情况:
根据地质测量和地质资料提供数据与分析情况,引风道斜巷施工中未穿过井筒矿区范围内的煤层,掘进经过16#煤层顶板并沿岩石倾向掘进,16#煤层顶板以细砂岩为主,顶部隐晶质灰岩,易于顶板的控制管理
三、瓦斯、煤尘及自燃发火情况:
(一)瓦斯
本矿井未对瓦斯、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然、突出危险性做鉴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四为一体”的综合瓦斯治理措施
该矿为新建矿井,未进行过瓦斯等级鉴定,地质报告中未提供瓦斯含量数据。依据《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计算,M16煤层瓦斯含量为13.77m3/t,M18煤层瓦斯含量为13.49m3/t,依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采用分源预测法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27m3/t。矿井未提供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设计按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二)煤尘爆炸性
本井田煤层未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按煤尘具有爆炸性设计。
(三)煤的自燃
未提供煤的自燃性的有关资料,故按煤炭容易自燃进行设计。
四、地质构造:
引风道总的走向趋势为北面,在风井口落平点往下11.9米,标高为1557.59米位置16#煤层顶板处开口。风井总回引风道在掘进过程中未受到其他地质构造影响。
五、水文地质:
风井总回引风道主要布置在16#煤层顶板上,顶板以细砂岩为主,顶部隐晶质灰炭岩,无其他水患。
附图1:煤层顶板岩性柱状图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矿井总回引风道,以总工提供的方位角和实测放线为依据指导具体施工
附图2:总回引风道施工平面示意图
第二节 支护设计
一、巷道断面:
总回引风道段:断面为半圆拱形,巷道净断面S净=9.4㎡,巷道净宽为3.3m,净高3.2m。
附图3:总回引风道施工断面图(比例:1:50)
二、支护方式:
1、临时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巷道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使用长2.2米锚杆加金属网片进行支护,锚杆的间距为0.8米,临时支护间距≯0.8m。
2、永久支护:
巷道采用锚杆+钢筋网联合喷浆支护,锚杆之间的间距800mm,全断面铺设Ф6.5mm钢筋网,局部地段岩石较破碎采取锚索并砌碹支护。
三、支护设计:(材料及规格尺寸、施工要求)
(一)支护材料及设计参数:
总回引风道整段巷道采用采用锚杆+钢筋网联合喷浆支护联合支护,钢筋网为长2m×宽1m的Ф6.5mm钢筋网,网片搭接为100mm,喷浆厚度为100mm;锚索长为8.3m。
(二)质量检验标准
质量标准与检验见表1(岩巷段断面)
表1 质量标准与检验
 

第四章 施工工艺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队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负责传达批准的《掘进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签字,贯彻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因事未参加学习的,必须进行补充贯彻后方可下井作业。
2、施工前,工程部地测人员必须提前给出巷道开门口位置,标定好中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支护和环境进行检查加固和清理。
4、开门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形成正规的通风系统,并能正常使用,同时准备好各种支护材料和所需工具。
5、开工前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科室检查同意后,并且持有获批准的开工报告方可施工。
二、施工工序:
交接班→安全检查(顶板、瓦斯、工程质量、探头位置等)→打眼放炮→通风排烟→敲帮问顶→临时支护→出货→永久支护→延溜→收尾整理工程质量。
三、施工方法:
掘进施工全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从风井安全出口落平点往下11.9米处,标高为1557.59米进行开切眼。
掘进采用普通钻爆法,岩巷采用风钻打眼,人工装岩机除矸,矿车装车、绞车提升运输。
(一)打眼机具:
岩巷施工时工作面配备2台YT-28型气腿式凿岩机,1台使用,1台备用。采用风钻打眼,Φ40mm“一”字型合金钻头,Φ22mm中空六角钢钎, 钻杆长度为2.2米。
(二)打眼要求:
风钻采用湿式打眼。打眼时采用定人、定机、定位,打眼人员要先开小压风,待钻杆定位后再逐渐加大风量,直至压风正常,严防压风突变伤人或出现断钎、夹钎等现象。打眼工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炮眼眼距、角度、深度、直度,保证炮后光爆成型好,对围岩破坏降至最小程度,打出的炮眼要求“准、平、直、齐”。
(三)爆破器材:
使用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总延期不超过130ms,MFB—200型起爆器起爆。封孔材料为水炮泥、黄泥。
(四)装药结构:
采用正向装药结构,装药时不得装错雷管段号,不得弄断雷管脚线,有水时要使用防水套,以免受潮拒爆。
(五)装药要求:
装药前,必须用压风清除炮眼内岩粉,发现不合格炮眼及时补打,炮眼间距按设计施工,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瓦斯不超限后,由放炮员进行装药联线工作。装药时必须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内,不得冲撞和捣实,每个引线接头必须用防水胶布进行密封。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全部封实,严禁用岩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爆破严格按爆破参数装药,装药数量、联线方法符合爆破图表要求并适当根据煤岩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附图4:风井总回引风道爆破作业图表
(六)放炮要求:
引风道掘进期间必须有队干、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跟值班。井下通往总回风系统的各联络巷必须设置铁栅门且铁栅门必须上锁,未经矿调度室许可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放炮前,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瓦斯浓度小于0.8%时,班长检查顶板临时支护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放炮请示汇报制度,爆破前必须先向矿调度请示汇报,经矿调度同意后方能放炮。爆破前必须将开关、电缆、按钮移至安全地点,爆破母线同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母线在爆破前必须扭结成短路,必须按要求停电,班长确认无隐患后,人员撤离至安全警戒线距离以外,放炮地点设在风井地面20米范围内。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放炮,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放炮后,人员等待不小于30min,放炮员方可进入工作面验炮,如发现瞎炮、拒爆等现象,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图5:总回引风道巷道爆破警戒示意图
(七)支护工艺要求:
1、临时支护的安装:
(1)在巷道采取锚杆挂锚网进行临时支护,锚杆间距为800mm,锚杆长2.2m,网片严格按照要求搭接合理。
(2)锚杆支护挂网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3)巷道采取小进度循环掘进的方法,如顶板变差,在打眼放炮前,必须在巷道弧顶加密锚杆支护(现场条件如发生变化需增加或减少锚杆数量时,必须经矿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锚杆间距500mm,保证1m超前距离。
2、支护材料每米用量:
施工中备用材料不超过3天的用量,并在指定地点挂牌管理、码放整齐。
(八)装岩方式:
采用人工出货,矿车装车。
(九)降尘方法:
采用风钻湿式打眼前冲洗两帮、水炮泥、爆破喷雾、出货前洒水、出货过程中开放水幕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方法降尘。
四、管线及轨道敷设:
1、管路安装:
该巷道施工期间风水管路安装在巷道右帮,供水管路采用DN50、供风管路采用φ108mm,排水管路采用φ108mm,风管、供水管、依次自上而下安装,两管路间隔200mm。
管子安装高度:吊挂高度为最下面管路离底板555mm。固定方法:在离底板1.5m处施工吊挂孔,吊挂孔每3m施工一个,每个吊挂孔插入一根钢材,采用铁丝将管路固定在吊挂孔钢材上。
质量要求:管路吊挂齐直,同时管路要作防腐处理。
过路管子自路面高度不小于1.3m。
2、电缆吊挂:
该巷道施工期间电缆吊挂在巷道左帮。电缆按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顺序自上而下分档吊挂,通讯电缆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距离处,低压电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mm。
电缆吊挂高度:在离底板1.4m处施工吊挂孔,吊挂孔每3m施工一个,每个吊挂孔插入一根钢材并用钢绞线拉成一条直线,将电缆钩悬挂于钢绞线上,采用塑料电缆钩将电缆吊挂平直、垂度适当,电缆悬挂点间距1.5 m。
3、风筒吊挂:
风筒布置巷道右帮,风筒逢环必挂,保证平直;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超过7米。
五、设备及工具配备:
设备及工具配备情况见表2:
表2 设备及工具配备情况表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 风
一、通风方式、风机安设及供风距离:
采用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设风井井口外25米处,供风距离为15m。
二、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风井井口局扇→工作面。
回风风流:工作面→回风井口往下11.9米处→地面。
附图6:通风系统示意图
三、风量计算:
每个独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应按巷道断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药用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风速和人数等规定要求分别进行计算,并必须选取其中最大值。
(一)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 100×q×k/0.8=100×2.5×1.6/0.8=500m3/min
预计风井总回引风道瓦斯涌出量q为2.5m³/min,k为风井总回引风道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取1.6。
(二) 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 = 4×n=4×30=120 m3/min
式中:n为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包括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检查人员)的最多人数,取12人。
(三)按炸药使用量计算:
Q=25A=25×14.55=363.75m3/min
25—每千克炸药爆炸不低于25m³的配风量;
A—掘进工作面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用量,kg。
(四)按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计算:
Q=Q局I=500×1=500m3/min
Q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m3/min;
I—掘进工作面同时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台数,台。
Q—大于或等于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与风筒实际漏风量之和,需实测而定。
(五)风速验算: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选取最大风量Q=500m3/min作为验算依据。
1、按最小风速验算:
Q掘=15S=15×12.15=182.25m3/min<500m3/min
2、按最高风速验算:
Q掘=240S=240×12.15=2916m3/min>500m3/min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四、风机选型及风机所在巷道配风量:
根据风量计算,工作面需风量500m3/min,百米漏风率按1.5%计算,设计通风距离50m,则局部通风机供风量应大于598m3/min。拟选用1台FBD№6.3/2×30kW局部通风机,可满足要求。
配1路φ800mm胶质阻燃风筒向工作面供风,另配1台同型号的局部通风机搭不同电源并用切换三通与风筒合茬备用。
第二节 压 风
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房,地面风压为0.6Mpa,迎头风压不小于0.4Mpa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房→风井井口11、9米处→工作面。
第三节 综合防尘
一、迎头防尘系统简述:
防尘水源来自工业区地面,经过总回井口落平点往下11.9m开口处→工作面。
二、防尘措施
1、巷道掘进时,供水管路留设支管及三通阀门。
2、采用风钻湿式打眼前冲洗岩帮、水炮泥、爆破喷雾、出货前洒水、出货过程中开放水幕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方法降尘。
3、钻眼时采取孔口捕降尘措施,利用手持式单头水雾喷雾进行钻眼孔口捕降降尘。
4、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设置防尘水管。
5、迎头爆破降尘水幕由爆破工撤出迎头时打开,爆破完毕后,进入迎头时关闭,实现爆破降尘。
6、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搞好个体防尘。
第四节 防灭火
一、防灭火简述:
1、及时清除巷道积尘;实行爆破喷雾降尘;及时检查巷道是否有高温异常点。
2、防灭火的重点是防设备、机械摩擦生热、缆线和人为火灾。
3、控制风流,通过调节风流控制火势蔓延。
二、防灭火供水系统:
风井地面水水管→井口下11.9米DN50水管三通→各用水设备。
第五节 安全监控
一、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
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安设2台甲烷传感器,T1距迎头小于5m,T2距回风点10~15m。
二、断、复电瓦斯浓度及断电范围:
1、断电值:T1>0.8%CH4,T2>0.8%CH4。
2、断电范围:T1、T2——本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复电值:T1<0.8%CH4,T2<0.8%CH4。
4、报警值:T1≥0.8%CH4,T2≥0.8%CH4。
三、监控设施管理措施
1、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规定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2、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设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及其他损坏。
3、甲烷传感器只有监控人员有权标校.每7d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日常若有故障,应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巷道内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都必须同甲烷传感器实现瓦斯电闭锁,机电科人员负责安设瓦斯电闭锁,施工单位负责断电器电源线和控制线的开关指定、接线端的日常维护,严禁将瓦斯电闭锁私甩不用。
5、因瓦斯超限断电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6、掘进工作面T1传感器由瓦检员负责随掘前移,严禁将传感器放在风筒处直吹。
7、洒水降尘时,严禁将水洒到传感器和接线盒上,以免造成传感器损坏和误超限事故的发生。
8、每次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必须切断甲烷传感器控制区域内的电源,即监控系统具有的故障闭锁功能。
附图7:监控系统示意图
第六节 供 电
总回风井引风道施工用的电源来自地面变电所,经供至风井电缆及馈电开关供给至工作面各用电设备;
附图8:供电系统示意图
第七节 排 水
因引风道位置在16#煤层顶板上位置,标高在1541.366米以上,无水患。
第八节 运 输
一、出货系统:
用人工出货,矿车装载,绞车提升至地面。
二、运料系统:
人工装载物料于矿车内,再用绞车下放至风井口落平点往下11.9米处,待停稳后,再反运至引风道工作面。
第九节 通 讯
在风井井口落平处往下11.9米处安设一部电话,电话必须保证能够直接和经口绞车房、井口信号房、地面压风机房、队值班室、矿调度室等矿区所有井上下内部电话相互直接联系。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采用“三八”工作制,岩巷掘进采用两班掘进一班喷浆。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的完成,迎头施工作业必须根据劳动组织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工序,工序和工序之间尽量做到交叉进行,平行作业,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附:劳动组织表见表3。
表3 劳动组织表
 

第二节 作业循环
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的完成,工作面施工必须根据劳动组织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工序,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
附图10:引风道循环作业图表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4
表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按图所示,通风科应在现场标定,该处进风量不小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错开一定距离,且严禁安设在一条直线上。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 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通风科和施工单位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通风科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个小班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矿生产调度会平衡、相关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机运部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后,方可由施工单位提出停电申请。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汇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科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科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汇风点瓦斯。
7、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检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通风科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科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一次。
9、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角。
10、风筒出口岩巷距工作面不大于8m、煤巷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备用风筒。
11、通风科要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二、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当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5、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7、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瓦斯浓度达到0.8%时,立即停止作业。
8、加强地质预报,当工作面前方如遇地质构造时,应及时进行打钻探明前方情况,并加强瓦斯管理。
三、防尘管理:
1、施工单位每班放炮前必须打开防尘喷雾,放炮必须使用水泡泥。装岩出矸前必须洒水降尘。
2、通风科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3,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3、防尘管路必须接至迎头,以便及时降尘。
4、采用湿式打眼,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四、防火管理:
1、工作面掘进,采用风钻湿式打眼,爆破喷雾尘,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的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4、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5、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矿值班调度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同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二节 顶 板
1、开口管理。开口处应及时将永久支护到位,并施工锚索以加强顶板支护。
2、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巷道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使用锚杆加锚网,临时支护材料间距≯0.8m。
3、敲帮问顶制度。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敲帮问顶工具采用长2.5m的6分管,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入内,打顶部锚杆眼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用长2.5m的6分管找尽危岩、浮矸。
4、最大空顶距:不超过0.8米。
5、临时支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打锚杆时必须使用好圆木作为临时支护,使用3根长3.2m圆木或液压支柱支护至迎头。
(2)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3)为确保已掘巷道顶板安全,视现场情况必须同时辅助使用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对顶板加强支护。
(4)巷道采取小进度循环掘进的方法,如顶板变差,在打眼放炮前,必须在巷道弧顶施工锚网做超前支护(现场条件如发生变化需增加或减少锚杆数量时,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锚杆间距800mm,保证0.8m超前距离。
第三节 防治水
1、掘进工作虽然在16#煤层顶板施工,但是必须严格全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探时使用风钻配套5m钻杆进行先探后掘,每次施工5个探孔,探孔沿巷道工作面呈扇形布置,保证2m超前距离,准掘3m。
2、在正常掘进期间如出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无论巷道与煤层之间的距离远近,都必须及时打钻(钻孔布置位置和角度同风钻探孔),施探时使用ZY-750型钻机探测前方50m范围内地质构造等情况,每次施钻孔5个,探孔沿巷道工作面呈扇形布置,并允许掘进20m保持30m的超前距,在允许掘进范围内仍有异常时,应重新设计补打超前钻孔,直至无危险。同时掘进工程中必须坚持短探短掘。
3、掘进期间必须加强水文地质观测,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打眼工必须随时注意观察眼孔出水及钎子转动情况,施工中如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如情况危急必须组织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撤退。
4、掘进期间,加强巷道文明施工工作,及时开挖水沟排除巷道积水,清理巷道淤泥。
附图11:风井总回引风道探眼布置示意图
第四节 机 电
1、认真管理好各种机电设备,检修制度化,维护正常化。
2、严禁电器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含电缆),检修或搬运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
3、井下漏电保护风电瓦斯闭锁及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可靠。
4、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5、各类司机和机电工持证上岗。
6、“五小”设备上板,电气设备上架。
7、严禁机电人员违章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打开各种电气开关违章作业。
8、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消灭脱钩、铁丝吊挂、埋压现象,杜绝电缆冷接头。
9、井下任何人员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0、施工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认真落实检修责任,按计划检修到位,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11、保证机电设备、备件的可靠供应,减少事故时间。
12、电缆上严禁挂任何物件,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
13、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m。
14、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
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6、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
(10)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7、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8、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使用未经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第五节 运 输
1、因引风道坡度为25°所以严禁使用人力推车。
2、掘进巷道临时轨道铺设,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m,构件齐全,紧固有效。
3、在提升运输时要观前顾后,通行人、拐弯处、放慢车速,并大声喊叫,通知前方人员闪开,下坡行车不准扒车和放飞车。
4、行人绞车人行道侧,矿车距帮不小于0.8m,非行人道侧矿车距帮不小于0.4m。
第六节 爆 破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或当班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三级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必须用木、木棍扎眼,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岩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4)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矸石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石变化异常等情况。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瓦斯排放孔、检验孔等钻孔内不得装药,须用炮泥填实,封填长度大于当班炮眼深度1.5倍的钻孔封堵长度不小于当班炮眼深度的1.5倍,小于当班炮眼深度1.5倍的钻孔必须全部封堵严实。
15、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6、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母线连接用接线盒连接,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18、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9、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20、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1、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2、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3、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5、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6、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7、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爆破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爆破后不少于30min才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
28、掘进距离超过500m后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并在避难所内放炮,避难所内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安设“三条生命线”(通讯、压风、管路供水),安设完成后必须经相关业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应经常巡查避难所内“三条生命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节 其 他
1、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板,施工图板要表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团、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2、巷道内保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距工作面不大于10m,杂物、淤泥随时清理,材料码放整齐,保持巷道整洁和行人、行车畅通,坚持文明生产。
3、施工巷道内无片帮漏顶,保持巷道支护完好的规定,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漏顶、支护不合格时要及时修复(重新施工锚杆),重新腰帮、背顶。
4、若遇到过断层、破碎带等其它特殊构造情况时,另行补充措施。
5、人工出货要求:a、出货前,必须先把顶上支护好后方可进行。b、出货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活矸。c、出货时,人员配备要合理,不得拥挤。d、出货时,见方大于0.2m的煤(矸)必须砸碎方可运走。
6、铺设及使用溜子、皮带的要求:
(1)铺设溜子、皮带稳定机头部分时,用合格的锁具或导链进行,导链必须拴在牢固可靠的支护上,且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
(2)使用导链吊机头时,导链与机头大件之间严禁有人(除拉导链和扶机头的人员),起吊时严禁人员从下方通行。
(3)铺设溜子、皮带时,必须有跟班队长在现场指挥。
(4)铺设溜子、皮带时,严禁使用损坏的溜槽片、托辊。
(5)铺设的溜子、皮带必须平、直、稳。
(6)铺设好的溜子、皮带必须进行试运转,把刮板、螺丝上紧上齐,不得出现错链或扭链。
(7)铺设好的溜子、皮带有关闭锁必须齐全,并安设有灵敏可靠的打点器。
(8)溜子、皮带司机及信号打点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且持有有效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9)铺设好的皮带,机头、机尾必须固定、稳固好,否则,严禁开动。
(10)开动溜子前,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牢固的压柱后方可开动溜子,压柱底部不能放其他物品,压柱不能打在设备的移动物件上。
(11)溜子、皮带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12)见方大于0.2m的煤(矸)块必须砸碎后方可装入溜子运走。
(13)溜子、皮带用的打点器、电铃、各启动按扭等必须灵敏可靠,经检查无失爆后方可使用。
(14)溜子、皮带运转必须灵活,不得卡死,特别是机尾滚筒,发现其卡死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15)严禁使用溜子、皮带运送工具和各种物料,施工人员严禁乘坐溜子、皮带和站在溜子、皮带上作业。
(16)皮带开动时,严禁人员横跨皮带、从皮带下方钻过或在皮带下面干活。
(17)溜子必须有回煤坑,并经常清扫撮空。
(18)溜子与溜子搭接高度不小于300mm,搭接长度为500mm;溜子与皮带搭接高度不小于500mm;搭接长度为800 mm。
(19)皮带、溜子铺设好后,必须及时设上声光信号装置。
(20)溜子不能设在风筒下方;风筒跨过溜子、皮带时,溜子、皮带的上表面距风筒不得小于0.5m。
(21)溜子机头必须上架,皮带机尾必须使用专用的皮带机尾架。
(22)皮带每隔50m要安设一组防跑偏托辊,机尾滚筒前方要设清扫器。
(23)皮带的各项保护必须齐全,皮带机头、机尾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25m胶管和装满砂的0.2m3砂箱作为洒水、灭火使用。
(24)溜子开动时,必须用水管浇溜子机尾。
(25)溜子滚筒必须正常运转,严禁出现滚筒不转、刮板刮槽板的现象。
(26)溜子机尾必须采用三节封闭式溜槽。
(27)溜子机尾滚筒的轴必须上卡板,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源。
(28)刮板输送机两帮及机尾的浮货必须随时清扫干净,减少设备运行阻力。严禁用锹直接伸入皮带机尾清扫浮货,必须用专用的清扫装置进行清扫。
(29)溜子、皮带安装好后,必须经矿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出货人员切实加强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7、巷道架棚支护措施另行编制。
8、侧卸式装岩机使用措施另行编制。
9、巷道贯通措施另行编制。
第八章 灾害预防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
一、瓦斯爆炸预防措施:
1、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井下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配备双风机双电源。
2、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3、加强瓦斯检查的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作业地点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加强对高冒区的瓦斯检查。(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4)必须加强各类检测仪器仪表的管理,定期进行调校,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无误。
4、施工地点必须预防电火花、放炮及摩擦火花的产生,防止引起瓦斯爆炸。
5、井下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入井人员的矿灯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杜绝失爆。
6、掘进段完善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保持正常洒水。
7、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喷雾、出货前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8、必须定期对所负责施工段内的粉尘进行清扫和冲刷。
9、井下杜绝明火,电气设备消灭失爆;加强放炮和机械设备管理。
二、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和防止突出的基本知识,以便发现有突出危险时,能立即撤退。
2、加强瓦检员、班组长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发现预兆及救护抗灾的能力。
3、使用好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为连续监测瓦斯动态创造良好条件。
4、地质人员应经常深人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掌握抽排区打钻遇构造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5、生产单位班组长、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变化,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工程部汇报。矿调度室要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现场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6、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
7、通风科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8、过地质构造异常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9、通风队要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0、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2、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3、当工作面前方遇地质构造,工程部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地质预报。通风科在接到地质预报后,应采取加强瓦斯检查、加强防突预测预报等措施,防止瓦斯超限及煤与瓦斯突出。
三、防火灾措施:
1、严禁携带烟草、打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物下井。
2、工作面严禁存放油类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用后必须装人铁桶回收到地面,禁止随意丢放。
3、电气设备必须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前,只允许用不导电的材料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用于粉灭火器或黄砂灭火,不得直接用水灭火。
4、工作面发现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井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所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立即从现场撤离灭火人员。然后,由专业人员实施灭火。
5、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探头要保证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四、防水灾措施: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2、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现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工程部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发现地质异常,及时、准确地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职能科室,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二节 避灾路线
一、避火灾、瓦斯路线:
前期:工作面→风井总回引风道联络巷→11采区运输上山→11采区运输石门→11采区运输斜巷→主斜井→地面。
后期:工作面→风井总回引风道斜巷段→11采区运输上山→11采区运输石门→11采区运输斜巷→主斜井→地面。
二、避水灾路线:
前期:工作面→风井总回引风道联络巷→111区段辅助运输巷→111902回风石门→+967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后期:工作面→风井总回引风道回风通道→+967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附图12:风井总回引风道避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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