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国泰能源红岩煤矿操作规程
一、主扇司机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但任此项工作。
二、主扇司机要掌握正、反风路系统和各种风门的用途。
三、要熟悉电源线路系统及各开关的用途。
四、要掌握主扇风机各启动开关和启动按钮的用途。
五、要熟悉各种电流表规定的指示数字,水柱差压计的正常数字,如差压计突然变化时,要向矿调度室汇报。
六、启动前要先检查:风机转动是否灵活、仪表是否完好,润滑油量是否欠缺,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检查完好后;再进行启动。
七、主扇风机启动后,应注意主扇风机转动的方向,电流表的变化,水柱压差是否平稳,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处理。
八、主扇风机运转中,要注意风机声音有无变化,电机的轴温度是否正常。
九、严禁随意停止风机运转,如停电后,应使用备用电源,立即启动风机,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十、主扇风机司机,要熟悉反风系统,并掌握反风操作要求,定期检查反风设施完好情况。主扇风机房,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
十一、主扇司机,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二、主扇司机,操作高压开关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子,站在绝缘台上。
十三、主扇司机,要经常检查风机前后删栏,保证删栏完好无损,防止人员进入。
一、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认真与上班司机,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
二、上岗前,要对信号、装置、设备及运输线路,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不具备开车条件,禁止开车提升或运输。
三、认真检查绞车的控制系统、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好运行记录。
四、开车时,要听从信号指挥,平稳启动绞车,运行缓慢、逐步加快,确保运行安全。
五、在运行中,发现绞车运行声音异常或突然受力过大等情况及时停车、制动,向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六、绞车司机,必须与信号工统一使用信号,一停、二开、三放,遇特殊情况打乱铃的规定。
七、对提升车辆数,严格按矿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多拉超挂,严禁
随意延长钢丝绳,拉运超出规定的车辆。
八、本班绞车司机与下一班绞车司机要认真进行交接班,并共同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将检查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一、主水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但任主水泵司机。
二、主水泵司机,要热爱本质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水泵在运行时,如遇设备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行,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四、水泵在启动前,要检查连接螺丝是否松动,检查水泵主轴是否灵活,底盘松紧是否适当。
五、水泵的启动时,先关好排水阀门,向泵内充水,一直到放水门喷水为止,使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完,泵体内无水或有积存空气时不得启动。
六、水泵工要注意,水泵运行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电流、电压有无变化,出水头压力出水量是否正常。
七、水泵工,要检查电机的温度是否正常,吸水阀门有无漏气现象,过滤阀有无堵塞情况,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八、主水泵司机,要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要注意不得使水和油,流入电动机内,要保持水泵房里的工业卫生。
九、水泵停止运转时,应注意关好水阀门,冬季排水时,要将水管中的存水放尽,以防将排水管冻裂。
十、主水泵司机,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进行高压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子或用绝缘杆、绝缘垫等保护用具。
十一、主水泵司机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如一班排水,在离开水泵房时,应将总开关拉开断电。
充灯工操作规程
一、充灯工要对矿灯、自救器进行编号,下井工作人员,要专人、专灯、专自救器。
二、矿充灯房内,要有不少于10%的备用矿灯。
三、矿充灯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矿灯房内。
四、发出的矿灯,要保证矿灯的完好,矿灯的使用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五、如发现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头、灯盒闭锁失效,玻璃破损和接触不良的矿灯,不得发放。
六、交回的矿灯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好,确保矿灯完好后才能发放。
七、新矿灯投入使用前,先进行放电试验,放电时间少于11个小时,要检查原因。
八、矿灯在充电过程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每个矿灯的灯头向反时针方向旋转,切断充电回路,避免损坏指示器。
九、充电架上的电压表,每月需要用标准电表校正一次。
十、充电工,每班都要打扫矿灯房内的卫生,擦一遍灯架,要保持矿灯房内的清洁卫生。
安全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认真学习国家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
二、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熟悉煤矿井下基本情况。
三、安全员必须亲临工作面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验收工作。
四、安全员,要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把关工作,对操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处理。对因条件不成熟,当班处理有困难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向值班领导汇报,留下一班处理,否则必须停工组织处理。
五、对当班发生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监督处理在现场,不留不合格的工程给下一班。
六、对当班巡回检查情况,要做到记录清楚,认真履行隐患排查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协助生产人员,积极完成好本班的生产任务。
八、安全员要在工作面与下一班安全检查员,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放炮员操作规程
一、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员。
二、放炮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放炮员要对炸药、雷管严格管理,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箱上要加锁,炸药、雷管不准乱扔、乱放。
四、放炮员在装药前,要求支柱工、支架工,将工作面的支护,打紧、支牢,防止放炮打倒支护,造成冒顶。
五、装配引药的规定如下:
1、装配引药必须在装炮地点20米处的安全地点装配,其数量根据炮眼数而定,不得多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的地点,必须在顶板完好处,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的地方。
3、装药时,只准用直径略大于雷管的木质小棍,在药卷爆破集能穴的另一端扎一小孔。
4、将电雷管脚线两端扭结在一起,使雷管形成短路。然后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要用雷管脚线将药卷缠住,防止拉出雷管。
5、在有水的工作面放炮时,雷管插入药卷后,要用防水套,套好药卷,防止药卷受潮,无法引爆。
六、装药时必须有带班长或带班长指定的负责人在现场,装药后,把剩于的雷管、火药箱放在距工作面10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七、装药的规定:
1、从装药时起,必须切断工作面的电源,除放炮员、带班长及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的地点。
2、在放炮警戒线内临近的工作面的人员,在放炮联线时,必须将工作面的全部人员,撤离到规定的警戒线以外。
八、没有清理炮眼内的煤粉、岩粉的,不得装药,装药时,要一只手用木炮棍,另一只手松紧适当的拉着雷管脚线,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撞击。
九、眼内发现出水有疑点,温度聚高、聚底,有瓦斯涌出,煤、岩松软、透空、透老塘等情况,都不准装药,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十、工作面不得一次装药分次爆破或边打眼边装药,壁式工作面应按分段执行,分段距离不少于10米。
十一、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定的,支架有损坏或留有伞檐时,都禁止装药放炮。
十二、装药和联线放炮前,在炮眼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装药放炮。
十三、使用的雷管要经过测定电阻,分组后方可使用,禁止过量装药。
十四、在每次放炮后,必须经过通风,炮烟吹散并经班长、放炮员、安全员、瓦斯员认真检查工作面顶帮支架情况,工作面附近瓦斯情况和有无瞎炮,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十五、放炮后进入工作面附近,必须由放炮员先收母线,带班长和其他人在放炮员后面进入。
十六、放炮的联线、检查路线、放炮等工作,只能由放排员一人操作。
十七、放炮母线必须用双线,禁止用轨道、管子、水或大地等作回路,禁止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十八、放炮母线必须用铜质绝缘双线,其长度必须大于躲炮距离规定。
十九、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如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阻挡巷道三分之一以上的物体时,禁止放炮。
二十、放炮前,带班长或作业组长按规定将所有通至放炮地点的通路派好警戒,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点清人数后方准放炮。警戒人员没有得到通知,不准擅自离开警戒地点。
二十一、贯通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头掘进,放炮时在贯通工作面两头放好警戒。
二十二、放炮员拉出母线,禁止与导电物体和带电物体相接触。
二十三、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起爆。掘进工作面躲炮距离:
1.巷道拐一个死弯,躲至工作面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巷道拐两个死弯,躲至工作面3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直线放炮躲至工作面10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或50米以外的避峒内;
4.拐弯开口部超过5米安直线放炮执行。
二十四、放炮员向外拉母线,要边走边喊“放炮拉”。放炮前要大喊三声“放炮拉”或吹哨三声再放炮。
二十五、不论炮响与否,放炮员离开掩护地点前,先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结,如不响,瞬发雷管等5分钟,在沿路线寻找原因,放炮员必须卷着母线进出工作面。
二十六、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的钥匙,不得交给别人,响炮后立即将钥匙拔下。
二十七、开口时要打浅眼,放小炮,禁止以次放全面炮。
二十八、禁止放明炮、放糊炮。炮眼内必须按要求装填炮泥。
二十九、放炮后灯泡烟消散,放炮员和带班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顶帮、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三十、瞎炮处理:
1.在距离瞎炮眼0.3米处,另打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掏、拉的方法处理;
3.处理残炮时,可在残炮眼内另放一个新引药,加封炮泥放炮处理;
4.瞎炮处理完毕,必须将残药、瞎雷管清理出来,如数交火药库处理。
三十一、放炮员要认真填好放炮日志,做到火药当班领、交、用三对口。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
三、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楚井下各处瓦斯检查情况。
四、井下工作面和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必须按规定路线和图表至少检查两次。无人工作面、机电峒室、盲巷、栅栏前每班至少检查以次
五、临时停产时不准停风,停电恢复送电后应先进行通风,经检查瓦斯后,确认无任何异常,才能恢复生产。
六、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行走时,应注意头顶、脚下和来往车辆;进入工作面前应注意是否有放炮和顶板松动情况,弄清后再检查瓦斯。
七、瓦斯检查员八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写在瓦斯牌板上,记在瓦斯记录本上,并通知在场的工作人员。每班将检查的情况如实填写瓦斯报表送矿领导处,不准空班漏检。作到三对口。
八、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时,要注意通风情况和通风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妥善处理。
九、如发现瓦斯超限,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撤出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十、瓦检仪要妥善保管,定期校验,除使用仪器人员外,任何人不准动用。在工作发现瓦斯检查仪器发生故障,不许在井下拆修,应立即升井更换。
十一、入井前要对瓦斯检查仪进行如下检查:
1.必须检查仪器是否气密;
2.光谱是否清晰,干涉条纹是否准确;
3.吸收管内的药品是否失效;
4.用前必须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调整零位。清洗地点温度和被检查地点温度相差不超过±10°
十二、下井检查:
1.携带瓦斯检查仪要防止碰撞,使用时操作准确,不得用力过猛;
2.检查沼气时,瓦斯吸气管必须与顶板接近且平行;
3.为了检查正确,每个地点都应检查两次,如检查结果相同方可记入记录本内;两次不相同时,按最高的一次记录。
4.检查二氧化碳时,切断CO2吸收管,吸气管必须接近底板,与底板保持200MM的距离,以免吸入水和粉尘。
十三、检查完后将目镜护盖盖好,正常使用的瓦检仪至少每月校对一次。
十四、对失修、停工恢复的巷道的瓦斯应由二人携带瓦检仪,一前一后(不得并行),相距5米进行检查。将检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报矿。
十五、矿必须备有足够的瓦斯仪,除每班瓦斯检查人手一台外,还要有一台备用的瓦斯检查仪。禁止全矿工用一台瓦斯检查仪工作。
十六、如瓦斯聚集需要排放时,必须按排放瓦斯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进行,排放前需弄清瓦斯的聚集量。并要切断回风流波及范围内的电源,撤出人员。
十七、排放瓦斯工作必须有组织进行,(必要时请救护队进行排放),开动局扇前检查局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总负压风量要大于局扇吸风量,禁止循环风。
十八、如积存瓦斯量大,必须逐段排放,并不断检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随接风筒顺新鲜风流进入瓦斯区。
通风工操作规程
一、通风工负责矿井的通风设施的构筑、维修和测风工作。
二、通风工必须熟悉井下的通风系统。
三、通风工进入工作面时,必须随时检查风筒有无漏风和脱节现象,通风情况及风流的大小。
四、安装局扇时要明确风流方向,并要求安放牢固,局扇的安放位置距回风不得小于10米的进风侧,不准发生循环风。
五、局扇安装好后,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7米,风筒按顺序联接,并保持接头严密以减少漏风。
六、局扇安装结束后,须先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试运转,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七、移动局扇时,须先切断电源,方可移动局扇和有关电气设备。
八、当搬动局扇时,必须小心风机的零件,不得损坏和丢失。
九、对通向采空区、废巷和暂时停工的巷道,根据具体情况设栅栏或垒砌临时及永久密闭,并用警标提示,严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