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斜井井口电焊焊接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地面井口进行焊接作业,为保证现场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现场状况:
主斜井口进行电焊焊接作业。
三、危险因素:
1、电焊可能引起火灾、瓦斯事故【见六,第3条】。
2、现场未配备灭火器,在发生火灾后导致事故扩大【见六,第4条】。
3、携带火种可能引起火灾、瓦斯事故【见六,第6条】。
4、焊口不及时冲洗会烫伤工作人员【见六,第11条】。
四.作业组织:
1、作业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作业地点:瑞龙矿主斜井井口
3、现场负责人:当班跟班队干。
4、专职作业人员:两名电焊工。
五、施工步骤、要求:
1、将电焊机及工具,运往作业地点,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
2、作业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3、必须保证电焊作业地点的供风量达到500m3/min要求,不能在微风或无风的状态下进行电焊作业。
4、作业地点拉警戒带,设置专人进行警戒,警戒设置好后才能进行电焊作业。
5、清除掉焊接点表面的锈迹、油污,然后用粉笔标识,并准备好灭火器,消防水管。
6、作业前后和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地点进行洒水灭尘。
7、开工前对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并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检仪,前后设警戒,并安排专人看护。
8、电焊完毕后除去熔渣,并对螺栓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
9、作业结束后都要及时用水冲洗焊口与作业现场。
1、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到安全调度签定单项责任书。
2、作业现场应有一名瓦检员、一名安全员。
3、作业前和作业开始后每半小时对作业地点进行一次瓦斯检查,保证工作点前后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作业。
4、作业前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作业点应配备两台完好的8kg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要放置在作业点的上风侧5m内),作业地点必须有供水管路分支洒水,派专人不间断负责巷道洒水灭尘工作,作业前先将作业地点煤尘、巷道顶、帮用水冲湿,作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点周围无棉纱、油脂、煤尘等可燃物质。
5、作业点及上下风侧20m内必须各悬挂一台报警点为0.5%瓦斯报警仪,一旦报警,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再次作业。
6、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若有运送雷管、炸药的人员,车辆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
7、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
9、作业完成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1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
10、现场作业时,调度室、通风部、安全部、生产部、机电部要有专人到现场跟班,调度室负责安排气割作业人员,通风部负责瓦斯、煤尘、防火的监督,安全部负责作业措施及现场安全的落实执行和监管,生产部协同机电部负责设备的气割拆除。气割作业时,作业地点的下风侧不能有人员走动或作业,所有人员必须在作业地点的上风侧。(部室跟班人员和日期由调度室统一安排)
11、电焊完毕,应用水冲洗割口,确保割口完全冷却,以免烫伤作业人员。
12、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
13、作业结束后,作业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检查瓦斯,并派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一小时,只有经过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地点。如果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14、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监护,其它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15、电焊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火灾发生的迹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离作业地点并汇报调度室及矿领导;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部室跟班人员及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和水管灭火,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16、本措施未涉及之处作业人员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执行。
17、本措施经审批后生效,所有作业人员认真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避灾路线:
火灾、水灾避灾路线
主斜井井口----------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