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借鉴南非煤矿安全管理经验、推广应用井下救生舱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经过近两年的探索,我国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的研制取得了重大进展。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安全发展理念在煤矿安全生产上的重要体现,是多年来国内外矿山事故成功救援所验证的有效措施。
一、2个重要的通知
(1)2010年7月19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强调指出:“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同时强调指出:“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2)2010年8月24日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专门对对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意义、目标要求、组织领导、管理和监督监察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3次重要的会议
(2)2010年11月12日“专题视频会”。11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了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视频会议。会议组织观看学习了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宣传片。
①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为准则,认真落实总局、煤矿安监局146号文件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度负责、抓紧工作,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②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建设完善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明确各系统建设完善时限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要将工作总量分期安排,争主动、往前赶,早建设、早投入应用。
③各煤矿企业要把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供水和通信等五个煤矿已有系统纳入安全避险系统,向符合安全避险的要求延伸,加以完善,并与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有效对接,共同构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
④要切实建设好紧急避险系统,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建设避难硐室。
⑤要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培训演练,确保入井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发挥其中应急避险中的作用。
二、3次重要的会议
(1)2010年5月19日“潞安现场会”。 5月19-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
①推进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要用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推广人员定位,不断提高通信、压风、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应急避险设施。
②紧密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并达到“设施完备、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③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和准入、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更加严厉的安全处罚和更加严肃的责任追究,深入推进煤矿安全“131”专项行动(即:一个专项行动、三个专项整治和一个专项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3次重要的会议
(3)2010年11月17日“工作座谈会”。1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京召开了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切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决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①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和完善。
②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
③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演练,切实发挥好“六大系统”整体效能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