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说明书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矿井概况及安全条件………………………………………7
第一节 矿井概况……………………………………………………7
第二节 安全条件……………………………………………………8
第三节 矿井基本情况分析………………………………………10
第二章 紧急避险系统……………………………………………15
第一节 紧急避险系统的构成……………………………………15
第二节 设计基本要求和原则……………………………………21
第三节 避难硐室设置………………………………………24
第四节 自救器配备和避灾路线…………………………………31
第五节 应急预案…………………………………………………34
第三章 设备配置………………………………………………38
第一节 密闭空间系统……………………………………………38
第二节 供氧系统…………………………………………………39
第三节 环境保持系统……………………………………………43
第四节 监测监控系统……………………………………………45
第五节 人员定位系统……………………………………………48
第六节 通讯系统…………………………………………………49
第七节 供电及照明系统…………………………………………51
第八节 供水系统…………………………………………………52
第九节 附属系统…………………………………………………52
第十节 避难硐室基本配置………………………………………52
第四章 管理、维护及培训与演练…………………………………55
第五章 投资估算…………………………………………………57
附录: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豫工信 [2010]66号);
2、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
3、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4、设计委托书。
前 言
一、概述
为提高煤矿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减少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技术管理,保证煤矿安全工程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 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 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 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 〔2010〕1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的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其中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应包括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可为井下工人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当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可使人员安全地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也是煤矿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可使煤矿安全管理由被动防御向积极预防转变,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前柿杭村境内,是由郑煤集团与原朝阳沟纸厂煤矿接替井依据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豫资源整合办[2005]11号”文批准成立的整合矿井,根据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联席办公会议纪要【2011】1号文件精神,现归属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矿原为“六证”齐全矿井,归属郑州嵘昌集团后,目前正在变更各种证件名称。
本矿开采二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0.30Mt/a,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开拓方式为三个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在主井、副井井筒中均设有金属梯子间,满足至少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全矿井下共划分有二个采区,目前有一个21生产采区,装备一个炮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来保证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放顶煤采煤法,回采工作面采用滑移顶梁液压支架支护顶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设计选用FBCDZ№19/2×90型防爆对旋轴流通风机两台;矿井主排水阵地设在立井井底,另在21采区下部设有采区排水阵地;设计地面空压机站安装三台LGFD-30/8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中一台为矿方已有),二台工作,一台备用,主管选用Φ159×5mm无缝钢管,支管采用Φ89×3.5mm无缝钢管;设有KJ95N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KJ69J型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选用一台160门程控交换机;矿井采用双回路10kV电源供电,一路来自城西110kV变电站,一路来自李湾35kV变电站。全矿井劳动定员706人,最大班入井人数123人,井下工人在籍人数511。
该矿多年来十分重视安全工作,积板推进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并委托我公司进行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我公司组织有关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矿方意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设计在副井井底车场东侧轨道大巷以北的二1煤层顶板岩层中布置一个永久避难硐室,在14采区运输下山中下部东侧的二1煤层顶板岩层中布置一个采区避难硐室,均可为100人提供紧急避险服务,可满足全矿井避险需要,有效防护时间均不低于100h。设计两个避难硐室总工程量分别为72m、88.35 m,掘进工程量分别为1163.7m3、1432.6m3,并各自配备了供氧、空气净化等设备,预计总投资999万元。
本套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概算清册及图纸。由于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在我们国家刚刚起步,紧急避难硐室配套设备还不规范、不统一,可供选择的配套设备品种较少,设计中有可能出现一些不足之处,随着技术的进步,矿方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不断完善更新,以达到最佳应用效果。
二、编制设计的主要依据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
6、《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完善工作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0]430号);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2007);
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9、《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l048-2007);
10、《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
1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2、《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说明书》;
13、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文字资料;
14、现场踏勘、调查收集到的有关资料;
15、《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委托书。
三、设计的指导思想
1、主动救援和被动救援相结合;
2、原有救援设施和新型防护设施相结合;
3、自救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相结合;
四、主要技术面貌
1、利用矿井现有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KJ101N),在各避难硐室分别设置一台监测监控系统分站。设置相应的传感器,对硐室内外的O2、CH4、CO2、CO、温度、湿度等进行实时监测,并且把监测的情况及时上传至矿井地面调度室。
2、利用矿井现有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KJl25),在避难硐室设置一台人员定位系统基站,在避难硐室入、出口处设置人员定位识别器,把监测到的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及时上传至矿井地面调度室。
3、根据避难硐室的配置要求,每个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选择120台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另外,地面现有600台AZH-15过滤式自救器属淘汰产品,全部同时更换为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4、全矿井共布置2处永久避难硐室,其中井底避难硐室设计在副井北侧运输大巷顶板岩层中,采区避难硐室设计在14运输下山中部皮8测点以下15 m处北侧顶板岩层中。两个出口均布置在新鲜风流中,可以保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距离避难硐室不超过1000m;根据事故类型,优化了避火灾、避瓦斯煤尘爆炸和避水的逃生路线,科学制定了救灾应急预案。
5、设计压风自救系统利用现有的井下压风管路,压风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在进入硐室时,设计敷设一趟DNl00无缝钢管,进入避难硐室前20m采用底板埋管,埋管深度不低于500mm,并设有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
6、供水施救系统与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合用,井下避难硐室内设置石英砂及活性炭过滤器对原水做进一步处理,以达到饮用水标准。
7、设计利用矿井现有的调度电话通讯系统,在避难硐室的两侧过渡室(硐室入口处)和生存室(硐室内部)分别安设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直通电话。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0.30Mt/a
(2)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井巷工程量: 160.35m(2556.7m3)
(3)井底避难硐室容量: 100人
(4)14采区避难硐室容量: 100人
(5)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总投资: 999万元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本设计是针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一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的初步设计,其余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由矿方进行完善,但应与本次设计的井下避难硐室进行对接,以便满足本次设计的需要。
2、根据2011年1月27日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规定,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地面现有600台AZH-15过滤式自救器属淘汰产品,建议全部更换为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3、由于目前各厂家对避难硐室装备配置不统一,设计暂参考按郑煤集团告成矿已安装避难硐室的装备进行配备。具体装备按中标单位设备配置进行安装施工。
第一章 矿井概况及安全条件
第一节 矿井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六证”齐全的兼并重组矿井, 目前正在变更各种证件名称。开采二叠系山西组二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0.30Mt/a,采用三个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矿井开采的二1煤层位于告成井田东北浅部,瓦斯含量较低,属低瓦斯矿井。
二、井田概况
1、交通位置
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南大冶镇前柿杭村境内,行政区划属登封市大冶镇管辖。距登封市区15km,西南距告成镇5km,东北距大冶镇7km,西北距卢店镇4km,与该三镇间均有沥青公路相连。沿公路向北至卢店镇与豫03公路相接,向南至告成镇与许洛公路相通,矿井南部有告成铁路专用县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2、地形地貌
本区属丘陵岗坡地貌,最高海拔+330.00m,最低海拔+292.0m,相对高差38m,区内地形呈东西高中间低,地面坡度较缓。
3、水系
本区本矿区属淮河流域颖河水系,区内主要发育季节性雨源型冲沟,平时干涸无水,雨季有短暂水流,雨后即干。矿区中部为朝阳沟河,属常年性河流,河床宽10m左右,平时水流量很小,雨季则有较大洪水通过,由北向南流到白沙水库。
4、气象
本区属本区属北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型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年降雨量一般531.8mm~1002.5mm,平均767.2mm。降雨多集中在7~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50%。历年最高气温44.6℃,最低气温-18.2℃,年平均气温14.6℃。最大冻土深度为200mm。春、夏、秋季多东风、东北风,冬季以西北风为主,最大风速为40m/s。
根据河南省地震局资料,本区近期未发生过大的破坏性地震,仅在明、清时期发生过五次地震,烈度不清,1974~1975年有过两次二级以上地震,震级最大4.7级,未造成损失。本区地震设防烈度应为6度。
三、矿区主要自然灾害
本区历史上无大的自然灾害。该矿主要自然灾害为水患,由于降水多集中在六、七、八月三个月,大气降水是地下水和矿井水的主要补给水源,会造成矿井涌水量增大。
四、矿井开采史及相邻矿井开采情况
本矿井由郑煤集团与原朝阳沟纸厂煤矿接替井依据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豫资源整合办[2005]11号”文批准成立的整合矿井,竖井开采二1煤层,属低瓦斯矿井。
第二节 矿井安全条件
一、地层及构造
本区位于嵩、箕两大背斜之间,颖阳—卢店大向斜东部,刘碑短轴背斜西翼,告成勘探区东部的中间部位。地层主要为: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和第四系。无岩浆活动。
本区为低山丘陵地形,基岩多被第四系覆盖,据钻孔及生产井资料,本矿区地层从老到新有: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O2m),石炭系中统本溪组(C2b)、上统太原组(C3t),二叠系下统山西组(P1sh)、下石盒子组(P1x)、土门组(P2t)及第四系(Q)。
该矿区位于嵩、箕两大背斜之间,颖阳—卢店大背斜东部,告成勘探区东部的中间部位。总体构造形态为一走向北东,倾向北西,倾角4~8°的单斜构造。受区域构造影响,矿区南部发育有告F19正断层,西北部发育有告F4正断层,矿区还受滑动构造影响,在局部形成了薄(无)煤带。
二、水文地质特征
二1煤顶板含水层为其直接充水含水层,目前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40m3/h,最大涌水量80m3/h,根据煤炭资源勘探规范,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二类二型,即以顶板裂隙孔隙水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矿床类型。考虑到朝阳沟河水对第四系沙砾石层潜水含水层的补给,告F19、告F4、告F18、告F18-1等断层有可能增加涌水量,以及其它含水层的影响,因此矿井涌水量会有所增加。结合该矿相邻的告成矿13151工作面实揭水文地质资料,推测预计矿井正常涌水量约100m3/h,最大涌水量约150m3/h。应做好最大涌水量有可能进一步增加的思想准备,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三、矿井瓦斯
本矿二1煤层赋存于+40m标高以浅,煤层瓦斯含量较低,多年来一直鉴定为低瓦斯矿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2010]66号),本矿属低瓦斯矿井。
四、煤尘爆炸性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2010]66号),本矿开采二1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性。
五、煤层自燃性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2010]66号),本矿开采二1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属III类不易自燃煤层。
第三节 矿井基本情况分析
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为兼并重组矿井, 重组后现归属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矿原为“六证”齐全矿井,归属郑州嵘昌集团后,目前正在变更各种证件名称。
一、开拓方式
本矿井采用三个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副立井及回风立井位于井田南部,主立井位于井田中北南部,水平标高为+154m(主井井底)。 现保留3个井筒,主井净直径4.5m,井深169.0m,井筒内装备一对3.0t非标箕斗,沿井壁敷排水管路、消防管路及电缆,担负煤炭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安装有梯子间,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副井净直径3.5m,井深143.8m,井筒内装备一个1.0t非标罐笼配平衡锤,沿井壁敷排水管路、压风管路及电缆,担负辅助提升任务,兼作进风井;风井净直径2.8m,井深133.2m,安装金属梯子间,作为矿井的专用回风井及安全出口。主进和风井均安装有金属梯子间,满足矿井二个安全出口要求。
二、采区划分
本矿南北走向长0.42~1.50km,东西倾向宽0.34~1.15km,井田面积1.2708km2。全矿井划分一个开采水平,即+154m水平,其上为15上山采区,其下为14下山采区及原有13下山采区。13下山采区开采已结束,15上山采区因村庄占压后期开采,目前生产采区为14双翼下山采区。
三、采掘巷道布置
14采区布置有2条下山巷道,分别为14采区轨道下山和14采区运输下山,在+154m水平布置有二条大巷,分别为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副井井底车场通过运输大巷、风井井底通过回风大巷可分别与主井井底车场和14采区上车场相连接。目前,正在生产的14031采煤工作面位于14采区中下部南侧,其上、下付巷分别通过中部车场与采区两条下山巷道相连接。巷道均沿煤层布置,采用拱形U型钢或矿工钢梯形棚金属支架支护。
目前,暂时没有掘进工作面。
详见采掘工程平面图。
四、采煤方法及顶板管理方式
目前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炮采放顶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滑移顶梁液压支架支护顶板。
五、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鲜风流主要由主井进入井下,副井担负少量进风,风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14采区生产时,由运输大巷、采区运输下山进风,轨道下山、矿井回风大巷回风。回风大巷高于运输大巷,以利于巷道布置和排水。
六、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安装有一套KJ101N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配有2台主机,一用一备。井下安装有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负压、温度、设备开停、馈电等各种传感器,各种传感器数量及断电范围符合《规程》规定。该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防雷电、故障闭锁、状态显示、记录、报表打印等功能均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监控系统设有专人管理、维护、标校。
(二)人员定位系统
已建成KJ125型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地面副井口及井下设置有识别分站,各识别分站与主机联网,可实现全天候动态对全矿井下人员的定位和监控。
(三)矿井地面压风系统
已建成地面压风系统,在地面空压房安装有2台VF-16/8型空气压缩机,主管路(D108×4无缝钢管)通过主井井筒入井,在井下大巷、采区下山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等地点安装有压风管路系统,主要用于压风自救,可满足井下发生灾变时向井下供风。
(四)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与井下消防洒水供用一套管路系统,在地面设有水池,主管路(D108×4无缝钢管)通过主井井筒入井,在井下主要巷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铺设有供水管路,可向井下各用水地点供水,可满足矿井生产及井下发生灾变时供水需要。
(五)通讯联络系统
在地面办公楼内安装有1台MTD958型80门数字程控交换机,供井上下通讯及对外联络使用。在地面调度室、主副井绞车房、主扇风机房、井底车场、井底变电所、井底水房泵、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安装有直通矿井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有三部对外直拨外线,配置传真机一套,打印(复印)机一套。可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及发生灾变时通讯要求。
(六)紧急避险系统
目前,矿井紧急避险系统还没有建设。根据有关要求和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该矿井进行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
第四节 矿井安全风险分析
本矿开采二1煤层,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根据矿井实际开采技术条件,该矿井下存在主要安全风险有煤尘爆炸、水害、火灾、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放炮、火药爆炸、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除按规定要求配备设备并加强正常安全管理外,矿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重点防范的安全风险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突水事故、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
第二章 紧急避险系统
第一节 紧急避险系统的构成
一、紧急避险系统概述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井下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核心部分。
当井下发生灾变后,危险地点人员应该迅速戴好自救器,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如果避灾路线被阻断,应按照就近原则迅速进入可移动救生舱、临时避难硐室或者位于附近区域的永久避难硐室内,以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此时,紧急避险设施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包括提供简单治疗、氧气、食品和水等。自救器、救生舱、避难硐室与避灾路线及科学的应急预案相结合就构成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二、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作用迅速、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备。其主要用途就是在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或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供井下人员佩戴脱险,免于中毒或窒息死亡。国内外事故教训来看,不少遇难者当时如果佩戴自救器是完全可以避免死亡。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隔离式自救器又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压缩氧自救器,其中过滤式自救器和化学氧自救器都是一次性的;压缩氧自救器内有钢瓶,可再充气,如外表不损坏的话,充气后可再次使用)。具体参数见表2-1-1。
(一)过滤式自救器
过滤式自救器是利用装有化学氧化剂的滤毒装置,将有毒空气氧化成无毒空气供佩戴者呼吸用的呼吸保护器。仅能防护一氧化碳一种气体。为确保防护性能,必须定期进行性能检验。由于佩戴过滤式自救器后人员呼吸所需要的氧仍来自外界空气中,且装置中的氧化剂(触媒剂)的数量有限,因而其使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2011年1月27日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规定,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二)化学氧自救器
化学氧自救器是利用化学生氧物质产生氧气,供矿工从灾区撤退脱险用的呼吸保护器,是隔离式自救器的一种。主要用于灾区环境大气中缺氧的条件下。有碱金属超氧化物型和氯酸盐氧烛型两类。为确保自救器的防护功能,应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性能检验。
根据2011年1月27日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规定,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自2003年6月后禁止使用。
(三)压缩氧自救器
压缩氧自救器是为防止有毒气体对人身的侵害,利用压缩氧气供氧的隔离式呼吸保护器,是一种可反复多次使用的自救器。每次使用后只需要更换新吸收二氧化碳的氢氧化钙吸收剂和重新充装氧气即可重复使用。用于有毒气体环境或缺氧环境中的作业人员自救逃生或进行必要的工作时使用,还可作为压风自救系统的配套装备。
(四)自救器的选用原则
对于流动性较大,可能会遇到各类灾害威胁的人员(测风员、瓦斯检查员)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就地点而言,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这些地点发生事故后往往是空气中O2浓度过低或CO浓度过高)。其他情况下,一般选用过滤式自救器。过滤式自救器因便于随身携带,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打开使矿工得到及时的呼吸保护,但它由于受到使用条件的限制(O2≥18%,CO≤2%),以及在井下发生事故时工人无法知道环境中气体成份,不能选择使用合适的自救器,这是十分危险的,而且其属于淘汰产品。因此,从建立安全可靠的矿井生命保障系统的角度看,井下还是应当选备自给式自救器为佳,但自给式自救器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迅速佩带自救器,贻误时间是会造成人员伤亡的。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车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 号)规定,“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紧急避险设施内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应不低于45min”。
三、紧急避险设施
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一般在发生以下情况下可发挥作用。
(一)自救器在有效的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或及时升井;
(二)撤退路线无法通过;
(三)缺乏自救器或有害气体浓度较高自救器不起作用。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的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前后20m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项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集聚、煤层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难硐室应由过渡室和生存室等构成,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隔离门结构。第一道为防护密闭门,第二道为密闭门,两道隔离门之间为过渡室,第二道密闭门以内为生存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的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一般是利用独头巷道、机电硐室或两道风门间的一段巷道,供事故发生后由遇难人员临时避难。在充当临时避难硐室的巷道壁上,设2层相距0.5~1.0m的遮断物,以保证硐室严密。硐室外部应留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及时发现得到救援。若无建筑材料,避难人可用衣服和身边现有的笆片、坑木、刮板输送机底槽等材料构筑。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在井下发生灾变事故时,为遇险矿工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和生存条件,并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要求的避险设施。根据舱体材质,可分为硬体式救生舱和软体式救生舱。硬体式救生舱采用钢铁等硬质材料制成;软体式救生舱采用阻燃、耐高温帆布等软质材料制造,依靠快速自动充气膨胀架设。
四、避灾路线
紧急避险设施的布置依托于避灾路线沿巷道布置,研究结果表明: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如火灾、爆炸等都会对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在发现灾情后如果不能迅速处理,则必须将在受灾区域及可能受火灾气体或爆炸影响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的地点。由于矿井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及其有限的出口,以及灾变对矿井系统的影响,人员的避灾路线常常被灾变及其生成物所阻断。为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无论是在编制事故预防计划还是在实际灾变情况下,选择避灾路线都因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而变得很复杂。救灾路线指救护人员从救护基地到受灾地点的抢险救灾路线,而避灾路线是指井下人员由所处现场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路线。两者意义不同,但就矿井通风网络而言,都是寻求网络图中某两点间的通路。最佳的救避灾路线,不仅要安全可靠,还要求路径最短。灾变时期的避灾路线选择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正确判定发生灾变的地点,并分析灾变可能影响的区域,迅速组织、指挥人员的安全撤离。
(二)正确确定人员所在的位置、人员撤退的目的地;当不能直接撤出地面时,应首先让人员撤到合适的避灾地点,同时提供必要的避灾条件和积极组织抢救。
(三)避灾路线应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行动路线:对于可能发生灾变的地点,在矿井灾变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应提供明确的避灾路线,并让该区域的人员牢记于心。
(四)确定了避灾路线后,在事故发生时,应采取一切措施保持避灾路线的通畅;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随意变更避灾路线。
(五)对井下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避灾知识的教育,使其熟悉所在工作区域的避灾系统及避灾路线,并配备自救器等防护用具。
五、煤矿救灾应急预案
煤矿救灾应急预案,是指当井下发生灾情时,如火灾、爆炸、冒顶、透水等重大灾害,面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一系列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针对目前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原有煤矿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将避难硐室和移动救生舱作为新的防护救援点。事故发生后,在危险的环境内提供一个密闭的避难空间,从而实现第一时间避难和自救,减少事故伤害。事故救援时,可根据固定式避难硐室和移动救生舱的位置直接到达救援目的地,提高救援效率。相关维生系统由井上控制指挥中心调遣,实现硐室救援。应急预案演练需遵循以下几点:
(一)煤矿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所有井下人员必须学习并掌握避难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称作规定,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如条件允许,由调度室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第二节 设计基本要求和原则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要求,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整体设计和永久避难硐室设计,应当在煤矿企业和具备紧急避险系统研发经验的机构配合下,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紧急避险系统设计中应当坚持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和突发紧急情况下矿工安全避险实际需求,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结,确保在矿井突发紧急情况下遇险人员能够安全避险。紧急避险系统设计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矿井基本情况分析、矿井安全风险分析、紧急避险设施设计、自救器配置、避灾路线优化与应急预案完善、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设备选型与投资概算等。具体设计方案应当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方案优选和充分的论证。
一、基本要求
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及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二、设计原则
矿井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以满足矿井灾变条件下矿工避难需要为原则,设计原则具体如下:
(一)合理布置
根据煤矿灾害事故的特点,以及采掘面和人员分布情况,一般情况下,临时避难硐室或可移动式救生舱布置在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以及掘进工作面巷道内,根据工作面人数确定临时避难硐室或救生舱布置的数量;永久避难硐室为其他未能进入可移动式救生舱的避灾人员提供避难空间,主要布置在井底车场、大巷或采区巷道附近,其容纳人数根据其周围人员的分布情况确定。
救生舱或避难硐室的部署位置主要考虑如下因素:避难空间及其保护的人员可能面临的事故;人员工作地点与避难空间的距离;避难空间外部维持设施(压风、供电、供水等系统)与避难空间的连接;矿井发生事故时避难空间邻近区域的状况。
(二)满足所有人员
通过国内外矿井的相关经验,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避难硐室必须保证井下每名矿工在灾害发生时都有自己的避难空间。确立井下工作人员与避难位置的一一对应关系。在编制劳动定员标准时,要将下井人数落实到井下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均应有避难所为其服务,避难所距工作地点的距离,以矿工在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或矿井火灾等灾害事故应急避险情况下,佩戴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能够安全到达为确定原则,一般不超过1000m。井下避难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三)最短时间内找到紧急避险设施
为保持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避难空间,考虑人员分布状况不同,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1、距离救生舱最近的人员向移动救生舱内逃生(主要是工作面作业人员);
2、距离自供氧式避难硐室最近的人员向临时避难硐室内逃生(主要是巷道沿线零散分布的作业人员);
3、距离地面钻孔避难硐室最近的人员向永久避难硐室内逃生(主要是采区零散作业人员);
4、距离井筒最近的作业人员尽快升井向地面逃生;
5、在救生撤离路线上设置清楚明晰的指路标识,让每个矿工都能通过指示路标找到最近的避难场所。
(四)方便避难人员快速进入
为有利于避灾人员方便快捷进入避难空间,在紧急出口处、避灾路线等地点都对救生舱或避难硐室位置进行了明显的标注,指引避难人员尽快到达避难所设置地点。
三、设计依据
郑煤集团尤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井田南北走向长0.42~1.50km,东西倾向宽0.34~1.15km,井田面积1.2708km2。本矿开采二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0.30Mt/a,为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井开拓方式为三个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主井和副井进风、风井回风。主井和风井井筒中设有金属梯子间可作为矿井两个安全出口。采煤工艺为走向长壁采煤法,目前矿井有一个回采工作面(14031工作面),无掘进工作面;全矿井配备了600台ZH-15型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15min);根据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规定,全矿井劳动定员600人,最大班入井人数181人。
本矿井下14采区采掘工作面距主井井底最远距离约800m左右(小于规定的1000m要求),距副井井底最远距离约1100m左右。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依据上述规定,该矿需要在井下设置紧急避险设施。
第三节 避难硐室设置
一、避难硐室的建设基本要求
(一)永久避难硐室的建设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前后20m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
永久避难硐室的建设,还应当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有条件的矿井应当将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如果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2个出入口的间距应当不小于20m。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避难硐室应当按照永久避难硐室的标准建。
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
2、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
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m2。
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m,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m,每人应有不低于1.0m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
3、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MPa,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m,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煤(岩)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4、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 m。
5、有条件的矿井宜为永久避难硐室布置由地表直达硐室的钻孔,钻孔直径应不小于200毫米。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避难硐室还应配备自备氧供氧系统,供氧量不小于24小时。
6、接入避难硐室的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避难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
7、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避难硐室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二)临时避难硐室建设的基本要求
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1.85m,每人应有不低于0.9m2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0.3 m,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要求。
临时避难硐室的建设。采(盘)区布置永久避难硐室的,该采(盘)区内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第102条的要求,且硐室隔离门应当满足气密性要求,门墙设单向排气管,硐室内应当存放足量食品、急救用品及防护时间不小于45分钟的隔离式自救器,安设压风自救装置。采(盘)区没有永久避难硐室的,该采(盘)区内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应当符合《暂行规定》有关要求。
二、避难硐室位置选择
本矿井14采区正在回采,正在生产的14031采煤工作面位于井田南部。根据井下巷道布置和采掘情况,经分析比较,考虑分别在副井井底车场东侧100m左右的运输大巷顶板岩层中和14采区运输下山中下段顶板岩层中各设置一个容量100人的避难硐室,其受采掘和水害影响小,又属进风巷附近,能够满足全矿井避难要求。
三、布置形式及与其它巷道的关系
本次设计,根据井下现有巷道布置情况,避难硐室采用“Π”型布置,并与主巷平行布置在二1煤层顶板岩层中。两个出口均与主巷相连接,并高于主巷。
详见附图1:采掘巷道布置平面图。
四、避难硐室规格、支护及其它要求
根据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规定,最大班入井人数达181人。
考虑井底附近人员遇险时可就近及时撤离,井下需要紧急避险人数按160人,考虑1.2的富余系数,井下所有避难设施总容量应达到192人。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需要在该矿井下设置2个永久避难硐室,每个硐室容量按100人设计,可以满足井下人员紧急避险要求。
2个避难硐室均采用相同的半园供断面、混凝土砌碹支护,采用混凝土铺底,壁厚350mm、铺底厚度100mm,粉涮白色涂料或其它浅色涂料。设计生存室为净宽4m、净断面12.3m2、掘进断面16.7m2;过渡室、通道为净宽3m、净断面8.0m2、掘进断面11.7m2;防护隔离门硐室混凝土标号为C30。施工时在设备放置区每隔2m应设置1个2t起重挂钩,以便于设备起调及安装。
井底避难硐室及出口总长度68m,其中生存室长度54m(包括30m生存区、4m设备放置区、4mCO2干冰冷藏区和四个壁龛16m等),两侧出口、防护隔离门硐室及过渡室总长度14m,总掘进体积1163.7m3。
采区避难硐室及出口总长度68m,其中生存室长度54m(包括30m生存区、4m设备放置区、4mCO2干冰冷藏区和四个壁龛16m等),两侧出口、防护隔离门硐室及过渡室总长度14m,总掘进体积1163.7m3。
详见附图:避险硐室平面布置图。
五、避难硐室防水
避难硐室应不漏水、不滴水,粉涮前进行防水、防潮处理。为防止矿井涌水进入硐室,避难硐室地坪应高于与其相连的通道及其它巷道200mm以上。
六、避难硐室组成
每个避难硐室均由生存室和过渡室组成,过渡室位于生存室两端出口处,本次设计每个避难硐室共设2个过渡室、1个生存室。
(一)过渡室
过渡室位于生存室两端,每个过渡室均安装两道向外开启的防护隔离门,两道隔离门之间为过渡室,每个过渡室长3.0m、宽4.0m,平面积12.0m2。过渡室内安装压缩空气幕和空气喷淋装置,空气喷淋装置要控制整个硐室断面。
1、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
本次设计,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规格为:净宽1600mm、净高1800mm,并在门上设置观察窗,必须是由专业厂家生产制造的专用门,其密闭严密,开启灵活,防护密闭门抗冲击波压力不低于0.3MPa。
2、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硐室
墙体厚800mm,采用C30混凝土浇筑支护,浇筑时先在巷道周边掏槽,掏槽深度250mm。要保证墙体坚硬,无裂纹,不透水,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3、预埋管路
浇筑防护隔离门墙体时,应预埋压风、供风、排气、排水及各种电缆空短节。设计预埋1根压风管道短节(DN100)、1根供水管道短节(DN50)、2根排气管道(DN200)、1根排水管道(DN100),应预埋2根动力电缆穿管(DN50)、2根通讯电缆穿管(DN25)、1根监测监控电缆穿管(DN25)、1根人员定位电缆穿管(DN25)、1根通讯电缆穿管(DN25)。预埋管道及短节均为渡锌钢管,长度均按5m考虑。穿管接入电缆后,应采用树脂对电缆穿管进行严密封堵,不得透气、透水。
(二)生存室
避难硐室生存室位于两端出口内侧隔离门以内区域,共划分为四个区段,分别为生存区、设备放置区、CO2冷藏区和壁龛储藏区。
1、生存区
位于硐室生存室中间,为避险人员提供休息的区域,生存区长度30m,总面积120m2,人均1.2m2。
2、设备放置区
位于井下避难硐室东出口第二道隔离门以里5m范围内。
3、CO2干冰冷藏区
位于西出口隔离门以里5m范围内。
4、壁龛储藏区
主要用于压缩氧供气系统和备用物品放置。
七、其它要求
(一)相邻巷道支护
与避难硐室连接的外部通道及其它巷道,在过渡室第一道防护密闭门以外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支护完好,巷道不变形,不得堆放杂物,确保行人畅通。
(二)安全标识
在通往避难硐室的巷道入口处应按AQ1017-2005标准的要求设置清晰、醒目的“避难硐室”反光标识,以便为避险人员指明方向。
(三)管线保护
压风、供水、供电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埋设于巷道底板或巷避内,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埋设或保护距离不得小于200m,确保发生灾变时不被破坏。
(四)紧急避险设施建成后的功能测试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第24、32条目等的要求,对建设、安装完成后的永久避难硐室及救生舱进行功能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气密性检测,在500±20 Pa压力下泄压速率应当不大于350 Pa /h;正压维持检测,在设定工作状态下紧急避险设施内部气压应当始终保持高于外界气压100~500Pa,且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压风系统检测,压风系统供风能力应当不低于每人每分钟0.3m3,噪声不高于70分贝;气幕和压风喷淋系统检测,气幕应当覆盖整个防护密闭门;高压管路承压检测,在1.5倍使用压力下保压1小时,压力应当无明显下降。
第四节 自救器配备和避灾路线
一、自救器配备
本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最大班下井人数181人,设计在籍井下职工505人,按下井人员每人1台配备,并考虑5~10%备用量,至少应配备530台自救器。目前,矿井已配备了600台AZH-15型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15min),但额定防护时间较短,对井下避灾人员防护时间较短,且属淘汰产品,不能满足井下避灾人员安全撤退需要,建议建设单位将现有600台AZH-15型过滤式自救器全部更换为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凡损坏及到期失效的自求器应及时更新。
二、避灾路线
(一)矿井安全出口设置
在主立井、回风立井井筒中均设置有金属梯子间,均可通至地面,井下人员可经过立井梯子间自行走出地面,形成矿井的二个安全出口。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人员首先通过副井罐笼升井,其次可借助于井筒内的梯子间自行到达地面,完全可以保证井下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迅速撤至地面。当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撤离到地面时,应及时就近撤离到副井底车场西侧的井底避难硐室或采区避难硐室中。
(二)井下避灾的原则及路线
1、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当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井下人员应逆新风流方向跑向矿井安全出口,具体避灾路线如下:
14031回采工作面→工作面下付巷→进风联巷→14采区运输下山→运输大巷→副井底车场→副井(罐笼或梯子间)→地面。或经主井梯子间到达地面。
当人员无法撤至地面时,14采区避灾路线如下:
14031回采工作面→工作面下付巷→进风联巷→14采区运输下山→采区避难硐室。
2、避水灾线路
当发生水灾时,井下人员应从低处向高处撤退至浅部安全出口。具体避水灾线路如下:
14031回采面工作面→工作面上付巷或下付巷→区段联巷→14采区下山→运输大巷→副井底车场→副井(罐笼)→地面,或经总回风巷撤至风井井底,经风井梯子间撤至地面。
当人员无法撤至地面时,避灾路线如下:
14031回采工作面→工作面上付巷→车场联巷→14采区下山→运输大巷→井底避难硐室。
三、避灾演习
煤矿井下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为使在出现意外情况时,井下人员能够安全撒出,每一矿井都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各类事故的避灾路线,在矿井巷道与交叉路口有醒目的安全出口的标志牌,井下避灾硐室都应有明显标志,并指定人员检查是否完好,每年应进行一次预防灾害的演习等。
矿井生产中应根据开拓开采变化情况,针对不同的灾害地点和灾害类型,根据避灾原则及时调整井下避灾线路。
详见附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五节 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煤矿井下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事故应急响应及时和抢救工作迅速有效,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每个矿井应制定一套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以便于救援。
应急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设置组织机管理机构,成立应急领导水组,明确组长、副组长等具体领导人员,一般由矿长、副矿长担任。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下设技术组、机电运输组、材料供应组、现场救灾工作组、后勤工作组、信息工作组、事故接待组、事故调查组,各小组人员一般由各部门副矿长、科长、区队长担任。
二、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一般设置在矿调试室,总指挥一般由矿长担任。
三、应明确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当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共同制定抢险救灾应急方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事故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指示,统一调度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矿长: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制定抢险救灾应急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②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编制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协助矿长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③生产副矿长:落实抢险救灾应急方案,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的具体指挥工作。
④安全矿长:负责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安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编制事故报告。
⑤机电副矿长:指挥机电、运输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所需机电设备;做好抢险救灾过程中的供电、通讯保障和井下运输工作。
⑥后勤副矿长: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的生活后勤保障和治安保卫工作。
⑦经营副矿长:组织相关部门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和物资。
2、各专业组职责
①生产技术组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编写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所需技术资料和图纸,根据需要到事故现场实施测量放线工作,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②机电运输组职责:负责为矿井抢险救灾提供所需机电设备;做好供电、供风和通讯保障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及时将伤员送出地面。
③材料供应组职责:负责做好抢险救灾过程中的材料、物资和设备供应工作。
④现场抢救工作组职责:按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在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灾人员,并及时将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挥部。
⑤生产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工作,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提供衣、食、住、行;搞好抢险救灾过程中的治安工作;负责家属的联系和接待,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⑥信息工作组职责: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搞好信息沟通,按要求信息发布,根据需要录制现场资料,为相关部门提供音像录制和播放设备。保证有一台电脑和公司相连,传输文件图纸。
⑦事故接待组职责:负责上级部门领导来矿的接待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安排人员陪领导去现场了解情况。
⑧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交事故书面报告,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旌。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事故的汇报程序
1、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事故现场的负责人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讲清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等。且电话附近留人值守,随时和调度室保持联系。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做好汇报记录,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汇报矿值班领导、矿相关部门和公司调度室。
3、矿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到调度到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灾工作要求
1、事故灾害发生后矿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和调遣。
2、在抢救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开展自救工作,在抢救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
3、事故单位技术员应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员工详细资料和培训档案。协同技术科、安监站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4、抢险救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抢险救灾应急方案和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做到安全、有序、快速、有效。
第三章 设备配置
为了保证避难硐室内人员的生存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设计共设置了九大系统,分别为密闭空间系统、供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水系统、附属系统。
由于避难硐室内装备各厂家配置不一样,设计暂参考按郑煤集团告成矿已安装容量100人避难硐室的装备进行配备。具体装备按中标单位设备配置进行安装施工。
第一节 密闭空间系统
避难硐室的密闭空间系统包括防护密闭门和防护密闭墙、密闭门和密闭墙,分别设置在避难硐室的两端,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MPa。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
一、避难硐室用防爆密闭门
(一)数量4套
(二)技术参数
(1)门体能够抵御瞬时1000℃以上高温;
(2)具有抗击1.0MPa以上的爆炸冲击波能力;
(3)密闭性能:在+500±20Pa压力下,泄压速率不大于350Pa/h。
(三)主要要求:
防爆密闭门应灵活、快捷、手动、密闭性良好。
防爆密闭门应能抵御高温、高压、隔绝内外空气流通。
(四)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二、气幕喷淋装置
(一)数量2组
(二)技术参数
(1)喷淋气体速度不小于5m/s;
(2)喷淋装置供气量不小于500m3/h;
(3)喷淋装置的供气源不少于两个,两者间方便切换,确保压风系统损坏情况,喷淋装置正常工作。
(4)覆盖硐室入口全断面;
(5)与最外防爆密闭门联动,防爆密闭门开启,过渡室门口空气喷淋装置启动。
(三)主要要求:
防爆密闭门开启时,启动压风喷淋装置,阻碍避难硐室与外界空气交换。
(四)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备件等。
第二节 供氧系统
一、氧气需求量
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供氧量不低于0.3m3/min.人,氧气浓度在18.5%-23.0%之间,并保证避难硐室内部气压比室外气压高出100Pa以上的正压状态,同时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设计避难硐室最大容量为100人,则总供氧(气)量应不低于30m3/min,并保证连续供氧(气)时间在96h以上。
二、供氧系统
本次设计,采用三级供氧系统。以压风供气为主,并配备有压缩氧供气系统,在压风系统受到破坏后立即启用压缩氧供气系统,并配务有压缩氧自救器。
(一)压风控制系统
要求各类避难硐室内均必须接入矿井压风系统。
在避难硐室内安装有压风管道及压风自救箱,压风管道与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联网,压风管道进入硐室后安装有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要保证压风管道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
(1)数量:1套
(2)技术要求
①系统供气压力:0.3~0.7MPa
②压风出口压力0.1~0.3MPa;
③供风量不低于30m3/min;
④连续噪声不大于70 dB(A);
⑤供气方式: 地面系统供气
⑥消音能力: ﹤85dB(A)
⑦操作方式: 手动
⑧输出压力: 有压力表显示
⑨配置减压过滤阀,过滤空气中的杂质、水和油,降低压风噪音,控制空气质量,使工人呼吸舒适。
(3)主要要求
压风系统是避难硐室一级供氧系统,并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后20m范围内的压风管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时被破坏;进入避难硐室的压风适宜人员呼吸,具有调压力、调流量、消音、过滤、排水、防尘等功能,能在恶劣环境下长时间使用。
(二)压缩氧供气系统
在硐室内配备有压缩氧供气系统,本系统由50个WGA267-60-15型氧气瓶(15MPa)、输气管路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组成,可供100人使用15h。
(1)数量1套
(2)技术参数: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医用氧气》(GB8982—1988)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①钢瓶外表面天蓝漆色,“医用氧气”黑字标志清楚,并喷涂红十字标志。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
②钢瓶安全附件、防震胶圈、固定式瓶帽应配齐;
③钢瓶氧气阀门要求无漏气、无污染;
④具有减压和流量调节装置,操作简便,快捷,流量计方便计数,具备明显的调节指示。
⑤氧气总储存量满足不少于100人96h生存需要,储气量备用系数不低于1.2。
⑥具有根据硐室内氧气浓度变化自动调节供气量功能,确保硐室内环境氧气浓度维持在18.5%~23%之间。
(3)主要要求
压缩氧供氧二级供氧保障体系,可以在矿井压风系统破坏的情况下自动对避难硐室内供氧,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即系统自动检测室内氧气浓度值,当氧气浓度低于18.5%时,自动打开电磁阀向室内供氧,当室内氧气浓度高于规定浓度23%时,自动关闭电磁阀停止供氧。并具有手动控制功能。
(4)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①氧气瓶及控制阀产品合格证、医用氧气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②电磁阀及其控制装置:防爆合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三)自救器配备
在硐室内应配备120台ZY-45型隔绝式氧气自救器(压缩氧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以便于避难硐室防护失效后避难人员能够逃生时使用。
(1)型号:ZY45(湖南煤矿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数量120个
(2)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应正常使用:大气压:70~125kpa;相对湿度:0~98%(25℃);温度:-10~+40℃。
②环境中有害气体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CO:0~10%;SO2:0~2%;H2S:0~1%;NO2:0~1%;CO2:0~100%;CH4:0~100%;N2:0~100%;浮尘:在10g/m3以下。
③防护性能:在开始1min内,吸气中O2浓度不低于19%,3分钟后浓度不低于21%,额定时间内,吸气中O2浓度应不低于25%,吸气中CO2浓度,不大于2%,吸气中应无刺激气味,无有毒有害气体,其粉尘量不应使佩截者呼吸受到影响。额定防护时间不小于45min。
④吸气阻力不应大于200Pa。
⑤呼吸系统经正、负压气密性试验测定,压力变化值不应大于50Pa。
⑥供氧性能:当氧气瓶压力为(3~20)MPa 时,供氧量不小于1.2L/min。
(3)主要要求
避难硐室内应配备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自救器符合国家《隔绝式夺缩氧自救器》行业标准。
(4)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三节 环境保持系统
避难硐室内应不但要保持适当的氧气浓度,还要保证合理的温度及湿度,保证CO、二CO2、CH4等有害气体不超限,应能及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处理,及时进行温度及湿度调节,为避险人员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
(一)矿用空气制冷系统
(1)数量1组
(2)技术要求:①选用液态CO2汽化吸热制冷技术调节硐室内空气温度。②制冷用CO2循环系统在硐室生存室内具有良好的气密性保障措施。③制冷机的制冷量不小于100W/m2,并具有制冷速度快,无级调节制冷量的功能。④具有促进硐室内空气流通功能,保证硐室内环境温度33℃±2℃。
(3)主要要求:调节硐室内环境温度,保证环境温度不超过35℃。
(4)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电驱动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二)空气净化及空气调节装置
(1)数量1套
(2)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可正常工作:温度:-20℃~+50℃;湿度:5~95%RH;环境压力86~106kPa;允许在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
②井下供电电源波动变化较大情况下,设备能够正常使用,额定电压:127V/380V/660V/1140V,允许偏差:-20%~+10%;谐波:不大于10%;频率:50Hz,允许偏差 ±5%。
③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并且在20分钟内应能保证将一氧化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
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项目O2COCO2CH4温度湿度
指标18.5%~23.0%≤24X10-6<1.0%≤1.0%330C±20C≤85%
(3)主要要求
避难硐室应具备空气净化系统,当外界压风系统失效时启动,有效的清除人体夹带和人体活动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气、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采用空气再生与净化材料,与温度调节系统配合使用,为避难硐室创造人适宜的生存环境。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保证避难硐室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满足《紧急避险暂行规定》相关要求。
(4)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电驱动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四节 监测监控系统
根据有关要求,应对避难硐室内外的O2、CO、CO2、CH4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温度和湿度进行监测,适时掌握室内外环境变化情况,以便于室内生存环境控制调节,便于了解室外灾变危害程度。
设计监测监控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地面分站及井下分站、电源箱、传感器、信号电缆等组成。进行实时采集与处理、信息传输、超限报警断电、远方控制等,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监测监控系统应符合MT/T899-2000《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CH4传感器
(1)数量型号
型号:GJH100B,要求能与KJ110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兼容。
数量:2个。
(2)技术参数
①显示方式:四位发光数码管;
②甲烷浓度显示:0.00~99.9%
③报警:可在0.50~2.50%CH4 范围内设定任意值报警(注:出厂设定为1.00%报警值);报警声强在1m处≥80dB;光强的能见度在黑暗中不小于20m 。
④工作电压:DC 9~21V。
⑤工作电流:<90 mA(DC18V);报警工作电流:≤110mA(DC18V)。
(二)O2、CO传感器
(1)型号数量。
型号:GH3,要求能与KJ110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兼容;
数量:4个。
(2)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可正常工作:温度:0~40℃;湿度:≤98%;风速:不大于8m/s;气压:80~116kPa。
②测量范围,CO:(0~500)×10-6;O2:0~25.0% 。
③测量误差:
表1 CO基本误差要求
测量范围,10-6 CO基本误差
0~100±4ppm
100~500测量值的±5%
表2 O2基本误差要求
测量范围,% O2基本误差,% O2
0~25.0±3.0%(满量程)
(三)CO2传感器
(1)型号数量
型号:GRG5H,与KJ110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兼容
数量:2个
(2)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可正常工作:温度:-20℃~+50℃;湿度:5~95%RH;环境压力86~106kPa;允许在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
②测量范围: 0~5%
③精度:±0.01%
④响应时间:<30s
⑤音频报警:报警声级不低于80dB
⑥视频报警:高亮度红色LED;
⑦报警点连续可调
⑧显示屏:显示气体浓度与仪器工作状态;
⑨基本误差:0.00~1.00%,±0.10%CO2(测量值);1.00~5.00%时,±0.25%CO2(测量值)
⑩工作电压:12~18V矿用本质安全电源。
⑪工作电流:<80mA(18V)。
⑫寿命:不小于2年
(五)监测分站
(1)型号:GF-F16 数量:1套
(2)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可正常工作:温度:-20℃~+50℃;湿度:5~95%RH;环境压力86~106kPa;允许在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
②最大监控容量应不小于16路本质安全传感器接口,每路接口能兼容模拟量及开关量传感器,并为传感器提供本质安全电源。
③模拟量输入输出处理误差不高于0.5%。累计量输入处理误差应不大于0.5%。
④与主机的数据传输速率: 5000波特。
⑤与主机的数据传输最大距离不小于10Km。
⑥三路断电控制输出,能实现就地断电和远程断电控制。
⑦电源波动适应能力:127V/660V等矿用标称电压,允许波动-25%~+10%;谐波<10%;频率:50HZ,允许偏差±5%
⑧抗干扰能力不低于3级。
⑨电气安全应不低于《矿用分站》行业标准要求。
(3)主要要求:环境监测传感器、分站应为本安型,与现有系统兼容(KJ70N)。
(4)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五节 人员定位系统
利用矿井现有的KJ125型人员定位系统,在避难硐室内设置一台人员定位系统基站,在各过渡室入口处设置人员定位识别器。并且把监测到的人员进出紧急避险硐室的情况及时上传至矿井地面调度室,为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抢险救灾提供参考。避难硐室内设置的人员定位系统基站配置及要求如下:
(一)型号数量
型号:KJ250
数量:2套
(二)技术参数
(1)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环境温度:0℃~40℃;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大气压力:80kPa ~106kPa;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2)井下供电电源波动变化较大情况下,设备能够正常使用。额定电压:127V/380V/660V/1140V,允许偏差:-20%~+10%;谐波:不大于10%;频率:50Hz,允许偏差 ±5%。
(3)最大传输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识别卡与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10m;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4)最大巡检周期不大于30s。
(三)主要要求
(1)为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2)人员定位基站应与矿井现有人员定位系统兼容。
(四)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六节 通讯系统
本矿井安装有MTD-958型80门数字程控调度机,两条中继线,供井上下及对外联络使用,可满足通讯要求。
避难硐室内设置的通讯系统与矿井通讯系统联网,以保证事故状态下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及时汇报避难硐室内的人员情况,听从指挥,等待救援的到来。
本设计避难硐室内通讯基站及矿用电话配备及要求如下:
(一)型号数量
通迅基站
型号:KTW125-F 数量:1套
要求能与矿现有KTW125型矿用无线通讯系统兼容
矿用电话
型号:KTH17 数量:1套
要求能与矿现有DDK-6型数字型程控调度通讯系统兼容
(二)技术要求
①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使用:环境温度:0℃~40℃;环境湿度:不大于95%(+25℃);大气压力:80kPa~106kPa;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②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电压波动范围内,系统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MT/T 899标准要求。
③工作稳定性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系统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MT/T 899标准要求。
④抗干扰性能:系统应能通过GB/T 17626.3-1998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其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MT/T 899标准要求。
⑤可靠性: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宜不小于800h。
⑥系统的有效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km。
(三)主要要求
(1)移动通讯基站、移动手机、全自动电话机应为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应符合煤矿井下相关通讯行业标准;
(2)通讯设备应与矿井现有通讯系统兼容。
(四)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七节 供电照明系统
一、供电
(一)供电电源
避难硐室应采用双电源供电,一趟取自主井底中央变电所,一趟取自避难硐室内自备电池箱。设计以外供电为主,当井底变电所出现故障时,应能及时使用备用电源。设计配备了1套矿用不间断电源。
避难硐室内配备的矿用不间断电源要求如下:
(一)数量1组
(二)技术参数
①在下列条件下可正常工作:环境压力86~106kPa;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0-95%RH;允许在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
②电器设备标称电压可在矿用标称电压中选取,井下供电电源波动变化较大情况下,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谐波:不大于10%;频率:50Hz,允许偏差 ±5%。
③智能充电功能,当电池电量欠压时,及时自动充电。
④开盖断电功能,开盖后,自动切断直流输出。
⑤转换时间:切换时间<0.1s;
⑥后备电池容量:满足硐室机电设备满负荷不小于96小时;
⑦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
(三)主要要求
为本质安全型电源,无外部电源供给情况下,可维持硐室机电设备正常运转96h以上。具备自动充电、电量显示、均衡充电、均衡放电等电源管理和过充、过放等安全保护功能。
(四)随机提供技术文件及配件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易损件配件等。
第八节 供水系统
在避难硐室内安装有1根DN50型带阀门的无缝钢管,并配备了水桶,供水管与矿井消防洒水管路联网,在通往避难硐室的管路上中间不得设置闸阀,水源取自地面清水池,可随时向避难硐室内供水。
第九节 附属系统
附属系统能够保证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维持硐室内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照座椅、照明、管路、灭火器、医疗器械、工具箱、生活系统等。
主要要求:①附属材料阻燃,抗静电。②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接线盒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③动力控制开关具有防煤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专证。
第十节 避难硐室基本配备
避难硐室装备暂按郑煤集团告成矿已安装装备标准进行配备。具体装备按各建设单位中标的厂家设备配置标准进行安装施工。以下是煤矿井下100人标准避难硐室的装备配备。
第四章 管理、维护及培训和演练
加强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充分发挥避难硐室功能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安全避险的前提条件。管理与维护工作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避难硐室施工前应进行专门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报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通风、安全及生产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矿井应建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
三、避险硐室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四、检查和维护
1、矿井应定期对避难峒室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
2、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3、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设置巡检牌板,做好巡检记录。矿井负责人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
4、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6、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五、经检查发现避难峒室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六、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七、矿井应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八、矿井应于每年年底前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
九、培训与应急演练
1、煤矿企业应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煤矿应当每年开展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4、发生突发情况时,进入避难硐室后要听从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带班的矿领导或带班的采区领导,级别相同时以职称的高低为主,职称相同时,以通风专业为主,总指挥必须及时向地面汇报情况,请示下一步工作,但总指挥在紧急情况下有权作出决定,并立即报告地面指挥部。
第五章 投资估算
一、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所列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增加的井巷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等各类工程投资。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现行定额标准及配套的文件并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建设资金投资估算与筹措
(一)投资估算
建设项目总资金999万元,其中矿建工程21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785万元。
(二)资金筹措
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不计建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