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瓦斯抽放上巷绞车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区 长
分管区长
机电区长
技术主管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2012年01月18日
提报单位:采一区
会 审 意 见
会审地点会审时间2012年01月19日
参 加 会 审 单 位 及 人 员
通风部机电副总工程师
机电动力部总工程师
安监部
总工室
一、技术要求:
1.所选JD-1.6绞车技术参数:
电动机额定功率:P=25kW;钢丝绳直径:Ф=16mm;
容绳量:L=400m;最小静拉力:F=16kN;平均绳速:V=1.066m/s;
2.绞车基础尺寸:长×宽×深=1600×1500×1500
3.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4.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和维修,加强对轨道的维护,定期检修。
5.绞车所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低于6.5 ;使用中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磨损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面积之比不得超过10%;绞车钢丝绳绳头必须与卷筒牢固卡住。
6.绞车投入使用前,必须补打2棵戗柱和4棵压柱,其木柱最小端直径不得小于Φ200mm,每次使用绞车前必须检查戗柱、压柱是否牢固可靠。
7.在绞车前方1米处安设钢筋防护网,防止钢丝绳返弹伤人。
8.提放物料时,绞车滚筒上必须预留5圈以上摩擦绳。
9. 绞车基础采用C30混凝土浇注,预埋地脚螺栓(M30×1200),安设假底座,地脚螺栓必须与绞车假底座螺栓孔对齐。
10.根据验算(验算结果见后),该绞车选用6×19-Φ16-1570钢丝绳。
1. 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否则严禁使用绞车。
2.在提放车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及开关附近的支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和确认,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隐患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严禁提放车。
3.必须使用声光双向电铃信号装置(或防爆对讲机),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提放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一次长铃——停车;连续两次铃——提车;连续三次铃——放车;严禁用“口喊”“晃灯”或其它方法代替信号。
4.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5.每次只能提放一个车,严禁多挂车;
6.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连接器或违章使用不合格的连接器。
7.每次提放车前,必须先对绳头进行检查,绳卡要齐全紧固,首尾绳头不得颠倒使用,严禁不挂尾绳进行提放车。
8.每次提放车前,必须有专人检查所提物件是否捆绑牢固可靠。
9.钢丝绳绳头采用插接型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10.用绳卡卡绳头时,不得少于3个绳卡,钢丝绳卡必须与对应钢丝绳直径相符,钢丝绳卡应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 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钢丝绳卡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绳卡之间的距离约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
11.绞车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必须将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正在检修,严禁送电”警示牌。
12.绞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及打结不开;安全设施和信号不全、不明不开;物件超重不开;巷道支护危及运行安全不开。
13.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按规定使用,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得有爬绳、咬绳、跳绳现象。
14.绞车运行前,必须对轨道进行检查,轨道范围内不得有杂物,轨道必须完好,不得有浮枕。
15.跳道时,先将车稳固,并按规定设置“十字木”,然后用手拉葫芦或拔柱器等工具将其处理上道。
16.处理跳道的注意事项:
1)处理跳道前,必须对事故现场巷道先进行“敲帮问顶”,将帮顶活矸找净;
2)起吊工具完好,起吊点必须牢固可靠,起吊工具和跳道车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3)矿车倾斜方向严禁站人,处理跳道车时严禁人员通过,无关人员撤到跳道车附近5m之外;
4)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跳道车下塞入木料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跳道车之下塞垫木料,必须用长柄工具将木料塞入跳道车之下填实;
5)处理过程中,绞车必须处于制动状态;
6)跳道车未处理上道前,严禁推、拉跳道车;
7)跳道车处理完毕后,必须将该段轨道重新进行调整、加固,避免矿车再次跳道。
17.严禁不带电提放车,严禁放飞车。
18.绞车司机每提放一次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对绞车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如果钢丝绳的断丝面积与合格钢丝绳的总断面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绞车,更换合格的新绳后方可使用。
19.电气设备周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提放车,应立即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进行处理。
20.严禁在无风和微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1.必须设专人站岗截人,提放车前必须做好站岗截人工作,提放车期间严禁人员通行。
三、绞车性能验算
1)钢丝绳安全系数的验算
已知绞车提升的最重液压支架质量m1=20100kg,平板车质量m2=1500kg,总质量M= m1 + m2 =21600kg。
根据经验选用6×19-Φ16-1570钢丝绳,绳径:d0=16mm,钢丝绳的质量:P=0.944kg/m;全部钢丝破断拉力总和:QP=133000N;钢丝绳运行长度:L=350m。
已知:此1031瓦斯抽放上巷绞车所提支架在该段最大坡度a=3°,绞车最小牵引力16kN,支架和平板车总重量:M=21600kg,平板车与轨道阻力系数f1=0.015。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f2=0.15,钢丝绳牵引平板车运行时所需要的最大静拉力(向上运行)Fmax:
Fmax=M(sina+f1cosa)g+PL(sina+f2cosa)g
=21600×9.8(sin3°+0.015cos3°)+0.944×350×9.8(sin3°+0.15cos3°)
=21600×9.8(0.0523+0.015×0.9986)+0.944×350×9.8(0.0523+0.15×0.9986)
=14241.618+654.351=14895.97N
Fmax=14.90kN 钢丝绳安全系数ma为: ma=QF/F=133000N/14895.97N=8.92>6.5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规定,钢丝绳专为升降物料时,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5。ma=8.92>6.5,所以选用的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机功率验算 已知绞车电机功率25kw,最大静拉力Fmax=14895.97N;功率备用系数Kb,取1.1;减速器传动效率n, 取0.85;最大提升速度Vm,取1.399m/s P=Kb FmaxVm/1000n=1.1×14895.97×1.399/1000×0.85 =19.5kw<25 kw 故绞车电机能满足运输要求。 四、组织措施 1.为保证绞车安装、使用期间安全,特成立指挥小组。 组长:陈有书 副组长:贾先锋、李苏贵 成员:当班班队长及施工人员、技术员、当班安检员、当班瓦检员等 指挥小组职责: 组长:对绞车安装及使用期间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副组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工作。 成员:安装、使用队组队长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安装绞车的质量进行监督;当班班队长负责当班指挥、协调现场安全工作,检查好起吊工具和起吊点周围支护完好情况以及对安装、吊运绞车过程进行监督;技术员对绞车安装及使用期间的措施进行编制及贯彻学习;安检员对现场的工作地点及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检查监督等工作,并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现场监护;瓦检员负责对现场及沿途巷道内瓦斯情况实时跟踪检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此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