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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公司一矿2009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2012-03-31 19:37 来源:本站原创

  2009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办法

  红旗公司一矿

  2009年05月01日

  2009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应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2009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办法如下:

  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指导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3、矿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粉尘监测结果。

  4、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利用橱窗、标语、板报、横幅、简报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和自身健康的防护意识,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水平。

  5、按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6、各矿队、科、室必须切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强有力保障。

  7、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煤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队、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8、健全我矿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9、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 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煤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10、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11、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公司、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

  (2)建立并完善井下防尘系统。

  (3)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

  (4)坚持采煤工作面、修护节头煤壁和顶帮注水工作;放炮使用水泡泥;攉煤前洒水;定期对巷道洒水灭尘等,以减少煤尘的产生。

  (5)完善地面及煤场灭尘设施,不定时进行覆盖全煤场的喷灌洒水,防止煤场煤尘飞扬。

  (6)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12、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13、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坚持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

  14、职工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应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治,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待遇,调动工作岗位,脱离粉尘危害场所。

  15、保证每年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专项投资计划。

  16、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解除职业病患者的后顾之忧。

  红旗公司一矿

  2009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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