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4122回风巷启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作者:佚名 2012-04-12 16:40 来源:本站原创

  水 城 县 新 寨 煤 矿

  4122回风巷启闭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排放地点:4122回风巷

  编 制:

  审批:

  通 风 组

  机 电 组

  安 全 组

  矿 调 度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矿值班领导

  矿总工程师

  矿 长

  2011 年 7月 18日

  一、概 述:

  1、启闭排放瓦斯地点:4122回风巷。

  2、排放瓦斯巷道长度为 5 m,局部通风机功率为 5.5 kw,风筒直径为 500 mm,风筒长度为60m。

  3、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为 140 m3/min,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时吸入风量为120m3/min,排放巷道积聚的瓦斯浓度预计小于3 %。

  4、是否有计划排放瓦斯:有 计划排放瓦斯。

  5、瓦斯积聚的原因: 密闭。

  6、排放瓦斯停电范围:总回风系统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7、排放瓦斯撤人范围:4122第二联络上山、4122运输巷、4122回风巷、总回风内的所有人员。

  二、排放瓦斯准备工作:

  1、计划排放时间: 2011年 7 月 18 日 16 时 20 分。

  2、在矿调度设立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总指挥由 矿总工程师 担任,成员由矿值班领导、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及安全、通风、机电各一名组长组成,负责指挥、协调排放瓦斯工作。

  3、现场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由矿通风组派人员现场进行排放,施工班组派5人(其中电工1人,其他人员负责站岗)。

  4、在排放瓦斯现场成立排放瓦斯领导小组,由通风组李志明同

  志任组长,施工班组班长任副组长。

  5、参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由矿调度室召集,必须在 18 日 15时到井口集合,由矿总工程师贯彻传达排放瓦斯措施

  6、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携带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具、材料。

  二、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启闭排放瓦斯供风风机安设在4122回风巷南端进风侧。

  2、当准备工作就绪后,由排放瓦斯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向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汇报撤人、警戒点站岗情况。(停电、撤人、警戒点站岗时,排放地点及所有受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独头巷道,均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所有能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通道内设置岗哨)。

  3、排放瓦斯工作排放瓦斯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具体排放瓦斯工作。

  4、通风组必须派人负责检查闭前20米范围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进行启闭工作。

  5、站岗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严禁让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毕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参加排放瓦斯的站岗人员必须在排放瓦斯措施上签字。

  6、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必须安排好全队队员排放前的准备工作,对排放地点进行详细的侦查和检查,当发现现场与措施不相符时,必须报告排放瓦斯指挥小组,排放瓦斯指挥小组必须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否则不得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启开密闭后,在瓦斯小于3%以下,方可逐节往里接风筒的方式排瓦斯,否侧通知矿上救护队进行排放。

  7、当负责停电、撤人、站岗的同志已将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撤出、电源切断、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所有通道站好岗哨,且局部通风机位置、全风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后,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总指挥停电、撤人、设岗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始排放瓦斯。

  8、在排放瓦斯过程中,由龙尚忠同志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进风瓦斯浓度和局部通风机是否吸循环风,如果进风瓦斯达到0.5%或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必须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9、排放瓦斯时,排出的风流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排放。

  10、为了使排出的风流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CH4、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指派一名人员检查混合风流中的CH4、CO2浓度,指派另一名人员控制供风量。

  11、当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0.8%以下并稳定半小时后,现场领导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向总指挥汇报排放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撤岗、恢复送电,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撤岗、恢复送电,且恢复送电工作必须按“停电送制度”进行。

  四、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措施:

  1、警戒地点由现场排放组长按措施规定到现场指定。

  2、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必须经值班领导检查,确认矿灯完好后方可入井使用。

  3、确认撤人、警戒到位后由现场排放组长向排放瓦斯指挥中心汇报,由总指挥下达排放令后方可进行排放工作。

  4、现场排放瓦斯指挥所设在4122回风巷南端电话处,设一名人员守电话,随时与排放瓦斯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5、启闭前,通风组必须按规定将风机安装好,把风筒接到位,并将备用风筒准备到位。

  6、启闭时,只能用铜制工具,严禁用其它工具启闭。

  7、启闭时,先在密闭中上部启开一个小孔,然后进行闭内有害气体的检查。若检查到的CO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立即封闭,并向总指挥小组汇报。

  8、在启闭期间,检查到的有害气体浓度满足《规程》规定,按正常启闭排放瓦斯工作程序进行。

  9、启闭期间,必须在闭前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0、瓦斯排放结束后,排放瓦斯组长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下达瓦斯排放结束命令后方可通知撤岗。

  11、排放瓦斯结束后,该头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排放瓦斯巷道的硐室、高冒顶处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其瓦斯浓度小于0.8%后,方可恢复送电。

  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岗位及职责表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