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西项目部2010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红山西项目部2010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时间:2010年1月
目 录
一、概况 3
三、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5
五、瓦斯、煤尘爆炸,水灾,火灾、顶板事故的处理 8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 20
七、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20
八、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20
九、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21
十、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演习、评估 21
十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 22
附图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险;清理现场,评估后果”的方针和原则,为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和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煤第三十一工程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特制订本项目部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一:概况:
(一) 红山西矿井概况
红山西矿井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隶属于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新疆分院设计。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建设规模120万吨/年。
该矿瓦斯含量偏低,属于瓦斯风化带范围,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井田内煤层的瓦斯含量中CH4一般在0.43—2.8ml/g可燃质,CO2一般在0.21—0.57ml/g可燃质,目前矿井无涌水现象,矿井主要的危险源来自井下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该矿危害较大的事故主要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和水灾。
(二) 工程概况
根据生产计划及工程接续2010年计划施工工程
红山西煤矿项目部2010年度计划施工工程
二:制订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目的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是针对煤矿一旦灾害事故时,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而预先制订的有关计划和方案。他是在辨别和评价潜在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设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其目的是增强红山西项目部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理能力。
矿井灾害事故将对矿井造成极大的危害,其后果严重,具有突发性。如果事先未做好充分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就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工作。因此,制订红山西项目部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是十分必要的,十分重要的。
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保证煤矿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在执行中煤第三十一工程处《2009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红山西项目部施工特点,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挥灾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的组织机构
组 长: 李利平、韩拥军
副组长: 辛培平、孙文生、刘文利
成 员: 郝 胜、郭现芳、刘广全、刘道成、赵海存、肖 鹏吴佃军、王玉华、张玉伟、曹广金、郝胜、李强、房建岗、
叶印荣、司建文、高勇、王春红、张京海
组织机构办公室设立在项目部调度值班室,在组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红山西项目部事故处理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职责
1、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
(1):项目经理: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处、矿有关领导、副经理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协助处、矿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技术经理:是项目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协助项目经理部署应急策略及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3):生产经理: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需的设备材料。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
(4):安全经理: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规定,现场对救灾抢险工作的安全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
(5):施工队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员:负责本施工区域工作面内人员的核对清查,并根据事故抢救计划采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将人员带领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及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如实祥细地报告救灾抢险指挥部。组织好本施工队的所有人员,并随时接受项目部经理的命令,完成救灾抢险任务。
(6):材料员: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
(7):办事员:负责与矿方等各方面的联络,协助支部书记的工作。
(8):书记:负责事故处理过程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
(9):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项目经理,处、矿、矿山救护队及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项目经理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五: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矿井瓦斯、煤尘灾害的预防措施:
1、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迎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
2、加强井下通风,采用各种通风措施,保证井下瓦斯不超过规定含量,严格检查制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应及时采取封闭等必要措施。
3、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一炮三检”记录,记录手册要编号登记,以旧换新,保存一年备查。
5、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6、切实抓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做到停风有计划、有措施,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地点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严禁无计划停风。
7、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5m处,在压入式风筒的另一侧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且距帮不小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
8、维护和利用好瓦斯断电仪,实现对瓦斯的连续检测监控。
9、矿井防尘水源满足防尘用水,且水质符合要求。
10、防尘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断强化掘进工作面的防尘措施,坚持湿式凿岩、放炮喷雾,使用水炮泥、冲刷岩帮,做到防尘设施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11.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系统,运输大巷每50m设一带支管的三通阀门,其它巷道防尘管路每100m设一带支管的三通阀门,防尘用水水源充足,能够满足矿井生产防尘用水需要,且水质符合要求。
12.严格按规定要求冲刷巷道积尘,冲刷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掘进工作面的巷道冲刷按《红山西煤矿建井期间通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杜绝煤尘堆积。
1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兖矿集团公司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防尘技术,达到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杜绝煤尘爆炸的目的。
1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隔爆设施, 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6.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计划
(1):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项目部调度室及处调度室,调度室按矿井发生事故召集人员的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并成立救援小组。救援小组在矿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事故抢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 迅速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及受威胁区域,积极设法抢救遇险人员,并立即通知矿方和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原因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根据灾区地点、波及范围、受灾人员情况,与矿方共同制定救灾方案,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救灾工作。
(4):发生爆炸事故后,通风设施、巷道将受到破坏,通风系统可能发生变化,矿通风部门要及时检查,并进行相应调整,使产生的有害气体尽快进入回风巷,缩小受灾范围。
(5):救灾小组的重点是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A:抢救遇险人员的同时,如果爆炸没有引起火灾,则迅速对巷道进行通风,为增加爆炸区的风量,可隔绝某些巷道的回风。
B:迅速接近遇险人员,积极抢救。
C:由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原因及气体成分,如果残留火源时必须全部扑灭,以免发生连续爆炸。
D:迅速修复设施,以利正常通风。
(6):避灾时,按规定路线撤离,人员严禁走含有害气体的总回风巷和皮带回风巷。
(二):矿井火灾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原因,可分为内因、外因两大类。外因火灾就是指某种外在高温热源,如明火、机械摩擦起火,爆破引爆,电器设备失爆等引起可燃物着火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指由于煤层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具有自燃性造成的自燃现象。
1、外因火灾的预防:
(1)井下从事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井下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
(3)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电流、漏电、过负荷和欠压释放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4)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工业广场内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口附近20m内严禁烟火。
(5)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6)井下掘进工作面按规定要求安设防灭火供水管路(可与防尘共用一条管路),皮带巷每隔50m设一带支管的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带支管的三通阀门。
(7)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工具房、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以及综掘工作面皮带机头,都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所有机电硐室都必须至少存放0.2m3的灭火砂;必须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并及时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并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井下运送、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措施,严禁超量运送和储存。
2、内因火灾的预防:
(1).井下巷道必须做到设计合理,通风系统稳定、简单,从设计上满足防灭火的要求。
(2).根据现场条件,正确选择通风构筑门(风门、风墙、风窗)的位置,避免采用均压通风,保证工作面有效风量。
(3).及时封闭长期不用的巷道。
(4).强化对掘进工作面顶煤的控制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掘进巷道顶煤的松散、破碎、冒落。
(5).掘进过程中出现的顶煤破碎、冒落区域、地质构造区域巷道顶煤松散破碎,必须及时采取喷浆等堵漏措施,并对浮煤进行阻化处理。
(6).加强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详细检查有自燃发火隐患地点的CO、CO2、CH4、O2等气体情况,利用铂电阻测定松散、破碎煤体温度变化趋势,通过现场取气样色谱分析松散、破碎煤体的发火指标气体浓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坚持每月排查一次自燃发火隐患,对排查出的自燃发火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
3:外因火灾发生时的处理计划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及矿调度室。
(2):火灾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应将所有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
其他有害气体和风流风向和风量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4):再现场无法扑灭的情况下,由班组长、安全检察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佩带好自救器,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5):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用不导电灭火器材灭火。
(6):对于油料着火不能使用喷水灭,应使用砂子、干粉等灭火材料。
(7):用水灭火时,要从火源的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灭火人员要站在上风侧。
(8):井下尽量减少临时设施且减少临时设施使用时间。
4:煤层自然发火(内因火灾)时的处理
(1):井下发生自然火灾的征兆有
a: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CO,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风流中CO2发生量呈上升趋势。
B: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上升,温度升高有时出现雾气,巷道内有煤焦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C:人处于发火区时有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现象。
(2):发现自燃现象后,要立即汇报矿及项目部调度室值班人员,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人员。
(3):发现自燃征兆后,应立即查找漏风通道,判断火区位置,同时打钻探明火源准确位置。
(4):确定火源后要消除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压注凝胶阻化剂、注氮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隐患。
(5):对发火地点应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供氧。
(6):当其他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灾。
(7):当下列条件同时具备时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a:火区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B:火区内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
C:火区内不含乙烯、乙炔,封闭期间内一氧化炭浓度逐渐下降,并稳定在10ppm以下。
D: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以上四项指标持续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三)矿井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1:矿井顶板事故的预防:
1.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措施),并在施工中根据地质和顶板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规程(措施),并签字、考试。否则,不得下井作业。
2.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松软岩层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支护。炮掘迎头距迎头100m以内必须备好三架以上的木棚,以备应急之用。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掘进最大和最小空顶距。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时要先由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彻底清除活矸危岩,以消除顶板安全隐患。
4.使用超前临时支护时,超前支护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炮掘巷道,靠近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进行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迎头工作。
6.每个锚网支护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锚索施工机具,现场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当现场发生变化(顶板破碎、煤岩交接处、交岔点、扩宽地段等)时,必须采用锚索加强支护,锚索施工紧跟掘进迎头。
7.加强煤巷锚网支护的矿压观测,按规定设置顶板离层仪,按要求派专人监测,发现顶板离层超过规定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锚网支护的顶板离层仪安设必须紧跟掘进迎头。
8.要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临时控顶距,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9.煤巷锚网支护巷道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短锚固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及时变更支护参数及支护方式。掘进过断层、老巷,地质部门要提前预测预报,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缩小支护间距,加大支护密度。
10.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煤层分岔点,地质部门要提前预测预报。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缩小支护间距,加大支护密度。
11.锚网支护巷道施工中遇到落差大于或等于0.7m的断层时,必须在原有支护的基础上增加架棚支护,棚距应与锚杆的排距保持一致,架棚支护范围应延伸至断层两侧稳定岩层5m以外。
12.硐室以及宽度大于5.0m的煤层巷道,锚索支护密度的确定应以悬吊理论为主要计算依据,并取安全系数不小于1.2。同时在不影响巷道正常使用的位置加打点柱或抬棚进行加固。
2、处理措施:
(1) 遇险人员要正视已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领导和班组长的指挥(现场如无班组长时,要听从老工人的指挥),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
(2) 如果被堵地点有电话,应立即向矿、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灾情、遇险地点、遇险人数以及计划采取的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路等方法尽快发出有规路的呼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 尽快加固冒顶地点和人员躲避处,已防冒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 如果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输送新鲜空气,以稀释隔堵空间的瓦斯含量。
4:矿、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1) 迅速探明冒顶区的位置、范围、埋堵人数。
(2) 暂停冒顶区附近电器设备的供电(局部通风机除外)
(3) 利用压风管、水管及打钻等方法,向被堵场所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4) 根据遇险人员发出的呼救信号,确定采用恢复跨落巷道或打绕道到达遇险人员避灾地点进行抢救。清除堵塞现场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进行,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落。
(5) 遇到大块矸石及遇险人员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 恢复冒落巷道前,应编写专项安全措施,并按措施进行恢复工作。
(四)水灾事故的处理
1、水情分析
(1)三条采区下山。主要揭露3煤至三灰65m段的砂岩、泥岩。三条大巷将分别穿过Fz14逆断层,倾角70°,落差0~70m。主要充水水源是三灰水及断层裂隙水,预计各巷道正常涌水量10~20m3/h。
(2)首采区工作面顺槽。主要揭露3煤及其顶、底板岩层,主要充水水源是3煤顶、底板砂岩水及构造裂隙水,预计各巷道正常涌水量5~20m3/h。
2、掘进工作面水灾预防措施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2)、受水体威胁的巷道掘进之前,要编制专门的防治水措施。
(3)巷道周围30m以内不得有可能突水的水体存在,否则要编制措施超前探放 。
(4)掘进迎头前方预计有导水或导水性不明的断层,必须超前探放水。探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预计水压大于2兆帕时应按比例增大。
(5)在探明的断层破碎带掘进时,要有专门的支护和防治导水、突水的措施。
(6)巷道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措施。
(7)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要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9)山巷道掘进迎头,必须按施工措施要求备好水泵,敷设好排水管路,出现涌水时及时排出,以免影响生产。
(10)技术人员向掘进队施工人员认真传达学习施工措施,井下工人应熟知避灾路线,在发生水灾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整个避灾路线要躲开突水所流经的地方,并要经常保持支护完整,通风畅通,有路标指示。坡度大的地方要设置扶手或绳索。
3、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处理
(1)突水事故发生后,处于突水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突水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现场人员及时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迅速向可能受事故波及的人员发出警报。
(3)突水事故发生后,救灾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和资金供应,保证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4)突水事故发生后,救灾指挥小组根据现场需要派救护队侦察险情,查明原因。由技术人员负责迅速分析突水情况。向处调度室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矿救灾指挥小组决定采用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必要时修临时挡水墙,防止泥沙淤塞水仓。
(5)发生突水后,加强水位、水量的观测,观测数据及时登入台帐;加强对空气成份的测量及测定,防治二次透水或有瓦斯从水淹区涌出。
(6)发生突水后,保证泵房和各下山迎头水泵的正常工作。泵房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打开所有水泵,将水仓水位降到最低位置。当情况危急时,及时汇报要求增加排水泵及管路(包括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泵房值班人员、变电所配电工应坚守岗位,在未接到矿调度撤人命令前禁止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7)突水后,往往会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如瓦斯、硫化氢等,所以在避灾自救中要注意防止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
(五)矿井斜巷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1、矿井运输事故的预防:
1).井下、地面所有道岔全部使用标准道岔,井下临时轨道轨型全部不低于22kg/m。井底车场和轨道大巷按规定及时铺设永久轨道,并加强维护,保证处于完好使用状态。按照设计要求铺设轨道,预留出人行道,轨道铺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斜巷运输,除设齐声光信号外, 要定期检查绞车、钢丝绳和斜巷安全设施的牢固性、可靠灵活性。
3).认真落实好关于小绞车、 电瓶车运输的各项规定。
4).对于铺设的临时线路不符合安全间隙的车场要及时拆除,车场内物料摆放要整齐,并保证物料与运行车辆间的安全间隙符合规定。
5).严格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 行人不行车”制度。
6).平巷运输道岔警冲标、掩车器材、行车红灯等安全设施、器材要配置齐全、设置规范,并正常使用。
7).对于辅助运输工程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编制措施一定要根据新《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现场的实际而编制,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把措施审批和落实关,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8).强化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设备、设施实现管、用、修一体化,建立健全“小绞车、小电机车和上下山”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运输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小绞车必须台台达到完好,避免因管理漏档、设备原因而造成运输事故。
9).加强轨道质量、矿车、机车等运输设备检查维修,保证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加强职工技术培训,机车司机或绞车司机、把钩工要正确操作,按章作业;轨道施工质量满足行车要求防止出现矿车掉道事故。
10).强化斜巷运输管理,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保证斜巷安全运输。
11).为了防止平巷机车的追尾和碰头事故,必须加强职工培训,电机车司机严格按章操作,不超速行驶,不乱停放机车,过道岔、弯道、三岔口时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同向行驶的两列车之间不少于100米的距离;每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色尾灯;定期检查、试验机车的制动、通讯、照明装置,使其保证工作在完好状态。
2、矿井运输事故的处理计划:
1).发生运输事故时,施工单位要立即汇报本项目部调度室,积极组织现场处理,并及时汇报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2).涉及两个项目部的运输事故要及时汇报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共同协调处理。
3).当发生跑车、两车相撞或机车、 矿车翻倒压住人员时,现场其他人员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解除压迫物体,并立即进行汇报,组织抢救处理。处理以上事故时, 要有防止车体继续下滑以及车体翻倾或移动的措施,以免发生对人员的二次伤害。
4).平巷机车出现追尾和碰头事故,首先由当班班长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各自进行汇报),然后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抢救。调度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紧急调度井下急救人员快速赶往现场对受伤人员实行抢救,迅速转移到地面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同时通知就近医院迅速赶往现场采取救护措施,以使受伤人员得到及时医治。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在得到汇报后,及时组织监理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损坏的管路、电缆、设备进行修复,查找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快速恢复生产。
5).发生矿车和机车掉道事故后,要根据掉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当班班长或项目部管理人员马上汇报项目部调度室,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组织人员抢救或事故现场的恢复工作。现场跟班人员统一指挥组织上道,无关人员应远离事故现场。机车或重型设备车掉道时,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采用相应吨位和数量的手拉葫芦或千斤顶进行上道;如果重车内的物料容易卸车,应先将重车内物料卸出,上道后再装入矿车。若事故严重,要由技术人员到现场研究上道方案,然后组织人员进行上道工作。事故原因查明、事故隐患排除后尚可恢复生产。
(六)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水灾后的避灾路线
一般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避灾时迎着巷道新鲜风流撤离灾区。
1、一采轨道下山: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2、南部辅助运输大巷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3、1301面泄水巷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1301泄水巷与南部回风大巷联络巷→南部回风大巷→轨道胶带1#联络巷→南部辅助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1301泄水巷与南部回风大巷联络巷→南部回风大巷→轨道胶带1#联络巷→南部辅助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4、南部胶带大巷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轨道胶带1#联络巷→南部辅助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轨道胶带1#联络巷→南部辅助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5、1304轨道顺槽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1302轨道顺槽联络巷→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1302轨道顺槽联络巷→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6、1304运输顺槽
避水灾路线:
施工迎头→1302运输顺槽联络巷→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
施工迎头→1302运输顺槽联络巷→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轨道下山上部车场→南部辅助运输大巷→井底车场巷道→副井→地面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七、贯彻执行
灾防计划经处审批下达后,由项目部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各队队长为本队灾防计划落实责任人。各施工队必须加强职工教育,提高技术素质,使每个职工懂得灾害性及预防处理方法,并能够在灾害发生后做到自救,还可以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做适当的灾害预防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