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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把钩工培训教案

运输提升 2012-04-21 0
软件名称: 信号把钩工培训教案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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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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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大小: 3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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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 官方站
程序演示: 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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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时间: 201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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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把钩工培训教案


  开班名称:信号把钩工


  办班单位:


  培训教案主页


  培训日期2011年5月培训课时7培训教师


  培训班名称信号把钩工


  培 训 内 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培 训 目 的提高信号把钩工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的认识


  培训学员应掌握的知识点: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原则与方法


  安全生产法:发布机构和时间:2002年6月29日由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矿山安全法》颁布时间:1992.11.7,由七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煤炭法:是规定煤炭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煤炭生产经营营的综合性法律。


  培训教案附页


  (编写教案内容)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第一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上;


  (2)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就必须以预防为主。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关系上,只有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3)综合治理: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预防事故和根治事故。综合治理方法有: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以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该方针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当中,使它拥有了更高的威严和地位。违反该方针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 安全第一的含义:


  (1)在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要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


  (3)要树立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第一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3、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原则与方法:


  (1)、原则: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2)、方法:推行综合治理方法;


  (3)、做到五个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4、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要求: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培训教案附页


  (编写教案内容)


  (5)、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


  案例:2004年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伤45人,该矿超能力生产,造成采掘比例失调,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国务院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行政记过处分。其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处理。


  5、名词解释:


  1、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工程质量不达标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三松:管理松、思想松、纪律松。


  4、劳动纪律: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作业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和秩序。


  小 结


  本节主要讲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及其含义;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要求以及在落实其方针时给大家讲的几个名词,希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导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步进入法制社会,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式。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一定要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和依法办事。


  一、安全生产法:发布机构和时间:2002年6月29日由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97条。


  1、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


  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适合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1


 


  培训教案附页


  (编写教案内容)


  3、学员必须掌握的条款:


  (1)第六条: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职工权利和义务)


  (2)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对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不经培训,不准上岗作业。


  (3)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知情权)


  (4)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企业责任)


  (5)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企业责任)


  二、矿山安全法:


  导语:它是由《宪法》诞生的。《宪法》第42条明确指出: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改善矿山企业的安全状况,使我国矿山的安全状况得到了逐步好转。制定《矿山安全法》从总体上说就是几十年来科学的矿山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矿山安全法》颁布时间:1992.11.7,由七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5月1日执行。本法共有八章。


  1、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中“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法律规定制定的。因此,它隶属于法律的范畴,具有法律的效应、效力和权威性。


  2、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3、主要内容:总则、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管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50条)。


  4、需要学员撑握的内容:


  (1)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立法目的)


  (2)第七条: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培训教案附页


  (编写教案内容)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3)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的义务)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职工的权利)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依法享受的权利)


  (4)第四十六条: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三至七年)。


  5、名词解释:


  (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劳动纪律:指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作业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秩序。


  (3)三松:管理松、思想松、纪律松。


  三、煤炭法:


  1、煤炭法:是规定煤炭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煤炭生产经营营的综合性法律。


  2、 立法时间: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3、 主要内容:1)总则;2)煤炭生产规划与煤矿建设;3)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4)煤炭经营;5)煤矿矿区保护;6)监督检查;7)法律责任与附则,共计七章81条。


  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该法2003年7月1日施行;目的: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五、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令)


  导语:它的贯彻执行能够把煤矿安全生产的关中前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1、该规定共28条。自2005年9月3日起施行。


  2、需要学员掌握: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生产安全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第八条:15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超能力、超强度、超额企业罚款:


  培训教案附页


  (编写教案内容)


  50至200万元;企业负责人罚款 3至15万元。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至50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该手册应载明职工的权利、义务,煤矿重大安安生产隐患的情形和应急保护措施、方法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


  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1、它于2006年11月22日实施。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立法时间:2007年6月1日;


  2、《条例》中规定:事故调查处理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是:


  “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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