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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佚名 2012-04-22 20:54 来源:本站原创

  唐安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本分公司内发生地面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矿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引用标准/文件

  2.1《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

  2.2《安全生产法》。

  3、适用范围

  我矿地面所有作业场所。

  4、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地面火灾主要以摩托车库、木料场、职工食堂灶房等为火灾发生的主要场所。

  5、工作原则

  5.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准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不准有新的人员伤亡。

  5.2 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5.3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5.4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我分公司成立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负责人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灾工作。。

  6.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6.2.1成立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保卫科(生活区火灾)或调度室(生产区火灾)。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经理及相关副经理领导

  成 员:保卫科、安全科、环保科、医院、物流中心、矿办、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6.2.2 职责

  6.2.2.1总指挥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6.2.2.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照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在指挥部待命,负责协调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专用许可证。

  6.2.2.3成员职责

  6.2.2.3.1 安全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6.2.2.3.2 环保科: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或预防污染措施及方法,并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2.2.3.3 保卫科: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6.2.2.3.4 矿医院: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6.2.2.3.5 物流中心: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6.2.2.3.6 矿办: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6.2.2.3.7 调度室:负责救援过程中人员的调配工作。

  6.2.3 现场指挥部

  6.2.3.1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6.2.3.2我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工作。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控

  存在可能发生火灾单位在日常作业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巡回检查,随时注意隐患情况,严格按安全规程作业,做到上规范岗,干规范事。

  7.2预警行动

  火灾可能发生单位必须按规程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7.3信息报告与处置

  7.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发生事故时现场第一发现人员要迅速通知保卫科(电话:5828110)或调度室(电话:5828036,5828046),并同时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7.3.2信息上报

  保卫科或调度室在接受事故报告时要将事故严重程度及受伤害人员的情况详细了解清,做好记录,并迅速通知分管经理,分管经理接到报告后要通知经理。

  7.3.3信息传递

  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电话通知总公司总调度室,然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8、应急响应

  8.1 接警

  8.1.1 地面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保卫科或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

  8.1.2 保卫科或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经理和部门负责人汇报。

  8.1.3 分管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8.2 响应分级

  地面火灾事故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响应。

  (1) 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3 应急级别确定

  总指挥接到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等级迅速作出判断,确定响应级别,Ⅳ级以下顶板事故、无人员伤亡、不影响矿井通风且无扩大危险时,立即下令现场人员组织自救,同时根据顶板事故原因利用现场设备设施加强支护进行处理;Ⅳ级事故、影响矿井通风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且无扩大危险时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Ⅲ级、Ⅱ级、Ⅰ级以上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启动上级预案。

  8.4 应急启动

  8.4.1 总指挥决定启动地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8.4.2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唐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安全生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行政科或调度室待命。

  8.4.3指挥部成员到达应急救援办公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8.5 救援行动

  8.5.1 救援工作由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经理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8.5.2为保证火灾事故抢险急救工作有序进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必须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处理得当;在抢险急救中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

  8.5.3划定戒严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确定疏散区,组织人员撤退。

  8.5.4根据事故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特点,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如是摩托燃烧、爆炸事故,应迅速疏散事故区域的摩托车,防止事故扩大。如是木料厂着火,应迅速启动消防设施灭火,同时快速把木料搬运到安全区域。

  8.5.5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定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8.5 扩大应急

  8.5.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总公司总调度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

  8.5.2 由总公司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8.5.3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8.6 应急恢复

  8.6.1当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尽早恢复正常作业。

  8.6.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除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外,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处理,以备调查分析

  8.6.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矿安全科必须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7 应急结束

  8.7.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总公司总调度室同意后宣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制;(2)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3)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4)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8.7.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8.7.3应急救援结束后,调度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9、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后,宣教科要经总指挥批准后负责对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救援结果进行报道。

  10、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对影响环境污染的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专人对事故情况进行有效说明,稳定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由各单位负责人充分利用有效宣传媒体,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群众发生误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和总公司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同意后,进入生产秩序恢复阶段,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指导,恢复生产秩序。

  劳资科、工会等部门组织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受害职工家属,对受害人员进行合法、合理赔偿同时组织安葬工亡职工。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抢救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组织专家对抢救过程、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和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必要时提出进行预案修订。

  11、保障措施

  11.1 预案执行保障

  11.1.1 事故单位对辨识出的地面火灾危险源,安全科通过评估,对难以控制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由总党委副书记组织制定《唐安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1.2 事故单位必须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唐安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让本部门员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1.3 事故作业场所必须装有通往保卫科(调度室)的电话,并且要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有着火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保卫科(调度室)报告。

  11.1.4 保卫科(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经理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矿长汇报。

  11.1.5经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事故预案后,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同时向总公司汇报,在总公司成员未到达之前,先按我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抢救方案积极行动,以防事态扩大。

  11.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1.2.1 监控中心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1.2.2 矿总指挥部成员要将通讯工具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11.2.3 调度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矿属各单位。

  11.3应急队伍保障

  11.3.1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与我矿签定有救护协议,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11.3.2各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11.3.3 矿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措施,保证我矿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11.3.4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11.3.5 安全科要对重大事故抢救抢险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

  11.3.6 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7 各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11.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1.4.1 物流中心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准备,保障我矿在火灾事故应急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

  11.4.2物流中心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11.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矿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11.5 应急经费保障

  11.5.1 企管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科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1.5.2 财务科必须要保证在矿发生重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保证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2、其他

  12.1 发生火灾事故时,本预案与《唐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一并执行。

  12.2 保卫科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抢救或演练记录,要按一体化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我矿分生产、生活两大区域,点多、面广、线长,消防重点部位星罗分布,主要有俱乐部、公寓楼、木料厂、仓库、变电站、洗煤厂、火药库等。这些部位因其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火灾特点,又因引起火灾的因素多,发生火灾后,火焰大,燃烧猛,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大,易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分公司成立“地面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抢险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地面重大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灾工作。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经理及相关副经理领导

  成 员:保卫科、安全科、环保科、医院、物流中心、矿办、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2.2.1总指挥职责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3)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信息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令。

  (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2.2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照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在指挥部待命。

  2.2.3成员单位职责

  2.2.3.1安全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3.2环保科: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或预防污染措施及方法,并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2.2.3.3保卫科: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2.2.3.4矿医院: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2.2.3.5物流中心: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2.3.6矿办: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2.2.3.7调度室:负责救援过程中人员的调配工作。

  3、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1地面发生火灾时,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保卫科或民警队值班室报警,并汇报清火灾地点、火势大小及可能危及的地点。

  3.2 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内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取底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高层着火时疏散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3.3 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已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其次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等。

  3.4 初起火最易扑灭,在等待救援到来期间,现场人员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

  所有灭火器对准火点集中使用,不要零打碎敲,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扑灭,或控制住火势。

  4、注意事项

  4.1 灾区人员首先要切断灾区的所有电源,防止伤人或由于电线短路造成新的火源。

  4.2 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4.3 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果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4.4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扑灭后的起火原因调查提供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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