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煤矿火工品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针对民爆物品运输、储存过程中潜在的爆炸等突发性事故,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引用标准/文件
2.2《民用爆破器材应用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
2.3《程序文件》中《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3、适用范围
适用火工品运输、储存过程中异常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
4、危害程度分析
火工品的危险源主要有:火种、电、振动。火种: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带入库区的火源,使用照明取暖,库区内电器失爆引起的火源。电:工作人员或百工作人员带的静电,照明电源,矿灯,雷电导通过程中的电源。振动:装卸、发放过程发生的振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撞击。
5、工作原则
5.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准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不准有新的人员伤亡。
5.2 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5.3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5.4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我分公司成立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负责人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灾工作。。
6.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6.2.1成立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经理、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
成 员:物流中心、保卫科、安全科、通风队、环保科、医院、矿办、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6.2.2 职责
6.2.2.1总指挥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6.2.2.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照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在指挥部待命,负责协调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专用许可证。
6.2.2.3成员职责
6.2.2.3.1 物流中心: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以及火工品账目的保管。
6.2.2.3.2安全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6.2.2.3.3环保科: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或预防污染措施及方法,并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2.2.3.4保卫科: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6.2.2.3.5矿医院: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6.2.2.3.6通风队: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火工品的安全转移。
6.2.2.3.7矿办: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6.2.2.3.8调度室:负责救援过程中人员的调配工作。
6.2.3 现场指挥部
6.2.3.1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安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6.2.3.2我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工作。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控
对从事火工品工作的所有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运输、收发、储存等操作中绝对要禁止撞击、坠落、推拉、敲打,必须轻拿轻放。
7.2预警行动
井上下火药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检查库存的火工品,并且按账本核对炸药、雷管的储存。发现账、卡、物不符时应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发放火工品时,要认真检查领料单填写是否属实,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对退回的炸药、雷管,保管员要认真清点,检查是否和报表相符。当发现异常时,要立即上报调度室。
7.3信息报告与处置
7.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发生事故时现场第一发现人员要迅速通知调度室(电话:井下9 井上5828036,5828046),和本单位负责人,同时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7.3.2信息上报
调度室在接受事故报告时要将事故严重程度及受伤害人员的情况详细了解清,做好记录,并迅速通知分管经理,分管经理接到报告后要通知经理。
7.3.3信息传递
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电话通知总公司总调度室,然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8、应急响应
8.1 接警
8.1.1 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
8.1.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汇报。
8.1.3分管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总指挥汇报。
8.2 响应分级
火工品爆炸事故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响应。
(1) 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8.3 应急启动
8.3.1 总指挥决定启动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8.3.2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唐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安全生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8.3.3指挥部成员到达应急救援办公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8.4 救援行动
8.4.1 救援工作由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经理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8.4.2为保证火工品爆炸事故抢险急救工作有序进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必须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处理得当;在抢险急救中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而且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要沉着,应对事故的发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分析。
8.4.3断开爆破材料库照明线路的电源开关,防止事故扩大。
8.4.4划定戒严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确定疏散区,组织人员撤退。
8.4.5应针对不同的事故,根据现场可能动用的人力、物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井下保管员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防止有毒气体对人身的伤害。
8.4.6条件具备时,保管好火工品的账目,及时使用库内的消防器材,积极地进行自救和互救,当灾害现场确实不具备抢救条件,或可能严重危害人员生命安全时,应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8.4.7如遇情况危急,无法撤离灾区,遇险人员应尽快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
8.4.8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定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8.5 扩大应急
8.5.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总公司总调度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
8.5.2 由总公司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8.5.3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8.6 应急恢复
8.6.1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除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外,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处理,以备调查分析。
8.6.2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矿安全科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7 应急结束
8.7.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总公司总调度室同意后宣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制;(2)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3)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4)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8.7.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8.7.3应急救援结束后,调度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9、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后,宣教科要经总指挥负责对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救援结果进行报道。
10、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对影响环境污染的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专人对事故情况进行有效说明,稳定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由各单位负责人充分利用有效宣传媒体,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群众发生误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和总公司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同意后,进入生产秩序恢复阶段,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指导,恢复生产秩序。
劳资科、工会等部门组织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受害职工家属,对受害人员进行合法、合理赔偿同时组织安葬工亡职工。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抢救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组织专家对抢救过程、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和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必要时提出进行预案修订。
11、保障措施
11.1 预案执行保障
11.1.1 火工品使用、储存和运输部门对辨识出的火工品危险源,安全科通过评估,对难以控制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唐安煤矿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1.2火工品使用、储存和运输部门必须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唐安煤矿火工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让员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1.3 火工品使用和储存场所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要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有异常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11.1.4 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经理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经理汇报。
11.1.5 经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事故预案后,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同时向总公司汇报,在总公司成员未到达之前,先按我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抢救方案积极行动,以防事态扩大。
11.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1.2.1 监控中心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1.2.2 矿总指挥部成员要将通讯工具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11.2.3 调度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矿属各单位。
11.3应急队伍保障
11.3.1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与我矿签定有救护协议,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11.3.2各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11.3.3 矿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措施,保证我矿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11.3.4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11.3.5 安全科要对事故抢救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
11.3.6 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7 各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11.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1.4.1 物流中心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准备,保障我矿在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
11.4.2 物流中心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11.4.3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矿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11.5 应急经费保障
11.5.1 企管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科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1.5.2 财务科必须要保证在矿发生重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保证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2、其他
12.1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时,本预案与《唐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一并执行。
12.2调度室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抢救记录,按一体化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火工品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 事故类型
火工品爆炸事故可以分为矿上事故和井下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火工品的危险源主要有:火种、电、振动。火种: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带入库区的火源,使用照明取暖,库区内电器失爆引起的火源。电:工作人员或百工作人员带的静电,照明电源,矿灯,雷电导通过程中的电源。振动:装卸、发放过程发生的振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撞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理火工品爆炸事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负责人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灾工作。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 指挥机构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及相关领导
成 员:物流中心、保卫科、安全科、通风队、环保科、医院、矿办、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2.2.2职责
2.2.2.1 总指挥职责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3)确定现场总指挥。
(4)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信息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令;
(5)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2.2.2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照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在指挥部待命,负责协调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专用许可证。
2.2.2.3 成员单位职责
2.2.2.3.1 物流中心: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以及火工品账目的保管。
2.2.2.3.2安全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2.3.3环保科: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或预防污染措施及方法,并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2.2.2.3.4保卫科: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2.2.2.3.5矿医院: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2.2.2.3.6通风队: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火工品的安全转移。
2.2.2.3.7矿办: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2.2.2.3.8调度室:负责救援过程中人员的调配工作。
3、火工品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1为保证火工品爆炸事故抢险急救工作有序进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必须做到现场指挥及时果断,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处理得当;在抢险急救中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而且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要沉着,应对事故的发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分析。
3.2断开爆破材料库照明线路的电源开关,防止事故扩大。
3.3划定戒严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确定疏散区,组织人员撤退。
3.4应针对不同的事故,根据现场可能动用的人力、物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井下保管员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防止有毒气体对人身的伤害。
3.5条件具备时,保管好火工品的账目,及时使用库内的消防器材,积极地进行自救和互救,当灾害现场确实不具备抢救条件,或可能严重危害人员生命安全时,应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3.6如遇情况危急,无法撤离灾区,遇险人员应尽快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
3.7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定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4、注意事项
4.1 维护现场环境安全,排除不安全隐患和各种影响抢修的障碍,保证工作空间和人身、设备安全。
4.2 组织专业抢险人员按抢修方案进行抢修。抢修过程中应制定专门的抢修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3其它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在整个抢修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确保抢修过程的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