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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作者:佚名 2012-04-23 22:29 来源:本站原创

  煤矿电气各工种操作规程汇编

  一 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熟悉变(配)电知识,掌握供电系统设备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设备的运行、操作、保护、信号、监控等系统及工具、备件、记录等进行认真检查,并签字。

  3)坚守岗位,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遵守《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

  5)检修、停电要做到:停电、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牌、加锁、留名。

  6)对多回路供电的设备、线路检修、停电时,要将被检修设备、线路送电的开关全部断开,防止反送电。

  7)大风、雷雨天气要加强巡视,需室外操作时,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8)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联系汇报,迅速恢复供电。

  二 地面变电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各种电器性能和用途。值班期间必须思想高度集中,随时注意各种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2、 电器设备出现下列情况者应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和局机电处:

  1高压开关跳闸2系统停电3母线三相电压严重不平衡4变压器发现异常响声或温升超限,油色变化过甚,油位过低等;5开关柜有异常响动,电器、线路冒火或接头罗栓松动、发红等。

  3、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设备、变压器温升、负荷检查一次,变压器、开关、零壳每班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 380V以上电路停电工作时,必须填写记录,严禁凭信号停送电,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在操作机构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操作中发生疑问不准擅自停送电,必须向工作发令人和变电所领导问清情况后,再进行操作,严禁随便停送电。

  5、值班人员停送电操作时应按照先断负荷开关,再断刀开关,先停分路开关,再停总开关。送电时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开关,操作零壳时,操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先拉中相,再拉背风一相,后拉迎风一相,合时顺序相反,雨天操作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电时禁止操作。

  6、 禁止带电检修,检修低压电器设备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由熟练救护方法的人员监护方可进行,检修完毕,必须拆除安全接地线。拆除时,先拆电器设备端,后拆接地端,装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有两人进行。

  7、 在发生人身触电及火灾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进行检修处理后向领导汇报。

  三 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熟悉电工知识,掌握检修设备的结构、 性能、技术要求。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按工作计划,备好工具、配件、材料、仪器和安全防护用品。

  3)检修时严格遵照《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和电气检修工艺与质量标准进行。

  4)检修无可靠支撑面的设备时,要垫稳放牢,防止滚动及碰撞。

  5)检修电气了设备需要浸漆时,要采取防火措施,保持通风良好。

  6)滤油要配备防火用品,执行防火措施。

  7)起吊物件时,要捆扎牢靠。须进入起吊物下工作时,必须支撑牢固。

  8)电气试验要按《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指定专职人员,使用专用工具,保持安全距离,并有良好接地。试验电压超过1KV时要装遮拦或围绳拦护,并悬挂标志牌,结束后进行放电。

  9)试送电,要先检查设备、电源、环境,观察电流与电压互感器。

  10)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要首先切断电源,采取措施。

  11)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填写记录。

  四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熟悉所辖范围的设备性能和供电线路,搞好自主保安,对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按照工作计划,带齐工具、材料和仪器及安全防护用品。

  3)停电检修,要与配电工联系,并监督、检查配电工的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的情况,做到挂牌、留名。

  4)登杆检查,要首先查准线路、验电、放电、在线路两端打短路接地线。只有看到接地后,方机器人事登杆工作。

  5)登杆只准一人操作,专人监护,工具、配件不得抛扔。

  6)要定期对避雷器、接地电阻、继电保护、线路进行检查、试验和测试。

  7)停电检修或检查必须经领导批准,严禁预约停、送电或乘他人停电进行检修工作。

  8)在临近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9)坚持定期巡查,气候恶劣时要加强巡查,夜间必须两人同行。

  10)检查、检修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进行试送电,并规定填写记录。

  五 井下机电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井下前带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等。

  3)维修运转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加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起吊工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防护。

  6)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不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照前顾后,并按标准规定执行。

  8)检修及搬迁电器设备,必须按《操作电气设备安全行为规范》进行。严格禁止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凡操作高压电气作业。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视,操作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台(或绝缘垫)、绝缘、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低压电气设备时,不许使用无绝缘柄的工、用具。

  9)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作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有含量低于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要装设短路接地保护线,要悬挂“有人工作,不许送电”的标志牌,予以联系送电。

  10)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升时,应用手背进行。

  11)所有绝缘用具、工具、仪器、仪表,均须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12)要掌握触电及烧伤的急救知识。

  六 充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启用新矿灯时,应首先检查矿灯及充电装置零件是否有损坏和松动现象;检查新充电装置(充电架)的正负极接线是否正确,充灯架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指示器是否良好。

  2、对用后交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1)灯头圈、玻璃、灯线、开关、透气盖零件是否损坏,(2)充灯架指示器是否正常,整流装置是否良好;(3)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爆性能是否良好;(4)短路保护是否使用。

  二、操作方法

  1、充电前的准备:(1)开箱后应检查箱内的说明书与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检查零件有无损坏或松动现象;(2)调整硅(硒)整流器的调整手柄,使电压至最低点;随即推上硅(硒)整流器开关,指示灯亮;然后根据充电架上的号码,依次将矿灯上架;即把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使充电回路接通,此时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即有偏转,表示电流正在通过;

  2、充电

  KL4LM(A)型矿灯采用恒压型充电设备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连续充电72小时;

  三、日常充电

  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充电电压应保持在5±0.1伏;

  2、矿灯交回灯房后,经检查整理对号上架,关闭灯头开关,并将灯头插到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º,使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3、正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后的充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搁置几天未用的矿灯,在重新使用前,必须充电后,方可使用;

  5、交班时要把本班的充电情况、充电记录、“红灯”记录、工具等认真的交给下班。

  七 防爆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热补电缆

  1、做好热补电缆和维修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电缆热补器的使用情况,然后进行工作;

  2、热补电缆时,严禁三芯线和四芯线对接,截面、型号、颜色、不符合不对接;

  3、补电缆时最高温度不能超过(6平方毫米以上)195℃;使用660伏的电压不低于3个兆欧;380伏的不低于1.5-2个兆欧;

  二、检修防爆设备

  1、熟知防爆设备的构造、性能、线路安装及线路接法;

  2、对所检修防爆设备的编号、型号、损坏程度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拆下的防爆设备零件应分类放好,不准将防爆面放在地面上,禁止用锤击或碰、砸;

  4、转盖式防爆面或螺钉固定式防爆平面,不符合要求应进行修理研磨,修复后的防爆面,转盖式光洁度达到△6,间隙不大于5毫米,螺钉固定式防爆面光洁度应达到△5,间隙不大于0.2毫米,修复后的防爆面必须进行冷化处理。

  5、低爆开关触头如严重烧伤应更换,修复后的触头三相不同接触差不大于0.5毫米,接触面应不小于接触面积的60%,触头开距QC83-80,QC83-80N

  QS81-40、QS-80为12±1毫米,QC83-120为15±1毫米,QC83-225为18±1毫米,DW81-200、DW81-350为80±2毫米,或40±2㎜;

  6、检修后的接线装置及保护符合要求,密封合格,导电良好;

  7、检修后的螺栓、压板、挡板、密封圈、出线嘴等,齐全完好;

  8、检修后校试防爆设备,必须打临时地线、专人负责,站在绝缘垫上,不得多人操作,多人送电;

  9、校试后的防爆开关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380伏以下不低于1兆欧,660伏不低于2兆欧;

  10、检修的设备校试后符合要求者,交设备保管员验收入库。

  八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电线绝缘、接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走火的危险。

  二、工作时,先检查焊条、电焊钳绝缘是否良好,以免漏电发生危险。

  三、电焊机应接好地线,工作未完前不得拆除。

  四、电焊时必须戴上电焊手套、面罩和脚遮,以免焊火(碴)烧伤和强光刺眼。

  五、工作中的电焊机房,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六、工作人员不论是站立或坐卧工作时,脚下或身下必须垫胶皮或干木板,防止触电发生事故

  七、无论焊大小工件,应放牢固。

  八、工作中休息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九、在下雨天或下雪大露天焊接时,应做好电焊机的保护工作。

  十、电焊机必须防水防潮,工作时不准带电调整电流,电缆不可脚踩车压。

  十一、工作完好或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整好工具,电缆盘挂整齐。

  十二、井下电焊时必须按措施由安检工现场检查气体。

  九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橡皮管和焊、割把是否有油,发现有油立即清洗。

  二、检查氧气表是否正确,乙炔胶管是否严密,发现问题应处理后再进行工作。

  三、乙炔瓶和氧气瓶应相距3-5米以外,距明火10米以外。

  四、氧气瓶不得放在温度32℃以上的地方曝晒;如必须进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需用东西遮盖;乙炔瓶冬天受冷之后,不许用火烤,应用干净热水缓慢加热。

  五、工作前必须检查四周是否有火源,严禁在易燃易爆的地方工作,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六、焊、割嘴不可过热,并经常用净水冲洗、冷却。

  七、在工作中焊、割嘴如发生响爆灭火时,要立即先关乙炔气,后关氧,浸入冷水让吹嘴冷却,再氧气吹通焊、割嘴后,方可重新使用。

  八、工作中应注意火星、热金属渣(物)飞溅到氧气绳上。

  九、工作后必须关闭气枪各开关,并将氧气表上的顶丝松开,检查工作地点情况,确定无疑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十、井下焊接必须制定措施由瓦检工现场检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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