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运煤业胶带大巷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编写单位 温州建峰鑫运煤业项目部
编 写 人 田 民
总工程师 田 民
施工负责人 王家君
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会 审 记 录
(施工/监理单位)
会审及签字
生产科: 年 月 日
通风科: 年 月 日
机电科: 年 月 日
技术科: 年 月 日
安全科: 年 月 日
调度室: 年 月 日
施工队长: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会审意见:
会 审 记 录
(建设单位)
会审及签字
生产技术科:: 年 月 日
通风科: 年 月 日
机电科: 年 月 日
督查科: 年 月 日
安全科: 年 月 日
防治水科: 年 月 日
安指中心: 年 月 日
矿长助理: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
生产矿长: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安全矿长: 年 月 日
矿 长: 年 月 日
会审意见:
胶带大巷作业规程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概 述
施工名称:胶带大巷
用 途:担负矿井运输
长 度:1658m
方 位:90°
坡 度:-3‰
服务年限:永久巷道
开工时间:2011年8月20日
竣工时间:2012年1月10日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巷道布置依据: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图纸。
2、地质说明书依据:114地质勘探队提供的《地质报告》、《井田地质地形图兼井上下对照图》及井田钻孔图纸1-7号。
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采矿工程设计手册》。
第三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水文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表1 胶带大巷上下对照关系情况表
附: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
第三节 地质构造
根据矿井地质勘探,胶带大巷东部270m处有一F1正断层,倾角60°,落差20m,因断层附近未开拓过,情况不明,胶带大巷揭露断层,倾角70°左右,落差4m左右,全断面岩石,说明20米断层上下盘附近有次生断层,所以,掘进胶带大巷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
第四节 水文地质
根据井田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来看,由于地表为山坡地,仅为冲沟,中部的较大的土岭底河,雨季出现洪水流,平时多为溪流,东部沟谷为半沟河,平时为泉水形成的溪流。井口高于洪水水位,不存在灌井事件。巷道沿石灰岩掘进,石灰岩为含水层,该含水层属弱含水层,且充水方式为顶板淋水为主。所以,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以防止局部积水下泄影响掘进安全。
1、 密切注意顶板淋水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及项目部汇报。
2、 要根据探水队所提供的探水资料进行工作面掘进,防止有采空区和小窑破坏区的积水。
3、掘胶带大巷应准备排水设备及铺设管路,保证在有采空积水区时及时排水。
第四章 支护设计
第一节 巷道布置
依据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图纸。胶带大巷断面采用直墙半圆拱形。
巷道规格:
一、形状:
巷道规格:
净宽×净高:4000×3500㎜;墙高1500 mm,拱高2000 mm;
掘宽×掘高:4200×3600㎜;墙高1500 mm,拱高2100 mm;
附: 巷道施工支护断面图
第二节 支护设计
一、胶带大巷巷道支护设计
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各巷道布置、支护承担设计,对各巷道的支护强度、支护形式进行了计算。胶带大巷支护采用锚、网、索、喷 ,喷厚100mm, 强度为 C20。
二、支护形式
1、锚杆支护
锚杆采用直径Φ20,L=2000㎜的螺纹钢锚杆并挂网,进行临时支护,间排距为800×800mm。锚固剂选用树脂锚固剂;规格为MSCK2350二只。
三、永久支护
巷道沿基岩段掘进时,断面形状为直墙半圆拱,采用锚、网、索、喷支护,喷射厚度100mm,混凝土强度为C20。锚杆选用直径20㎜,长度2000㎜高强度左旋螺纹钢锚杆,间排距800×800㎜,矩形布置。锚杆托板选用150×150×10㎜钢板钟形托板。锚杆锚固力为80KN,拧紧力矩为200N.m、锚索锚固力为180KN。金属网为直径6.5㎜的钢筋冷拉后焊接而成;网片规格2000×1000㎜,网格为100×100㎜。
3、锚杆安装工艺:
A.打锚杆眼:
打眼前,首先严格按中线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先进行处理;打眼前要先按照由外往里、先顶后帮的顺序检查顶帮,处理掉悬矸危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锚杆眼位置要准确,眼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眼向误差不得大于15°。打眼及安装锚杆时应按照由外往里、先顶后帮的顺序依次进行。
B.安装锚杆:
a.安装前应将眼孔内的积水、岩粉用压风吹扫干净。吹扫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一侧,眼孔方向严禁有人。
b.顶部锚杆安装时,先把2卷树脂锚固剂送入眼底,把锚杆插入锚杆眼内,用锚杆顶住树脂锚固剂把锚固剂缓缓送入眼底,注意不要用力过猛或反复抽拉锚杆,以防捅破树脂锚固剂影响锚固质量,锚杆外端头套上托盘、螺帽,用带有专用套筒的锚杆钻机卡住螺帽,开动锚杆钻机,使锚杆钻机带动锚杆杆体旋转将锚杆旋入树脂锚固剂,对锚固剂进行搅拌,直至锚杆达到设计深度。
c.帮部锚杆安装时,先把1卷树脂锚固剂放入眼底,把锚杆插入锚杆眼内,使锚杆顶住树脂锚固剂,装上铁托盘,外端头套上螺帽,用转换套将锚杆拧紧上牢后,插在手持式风动钻机输出轴上,然后开始搅拌,直至锚杆达到设计深度。
d.搅拌时间为10~15s,搅拌的圈数不得少于50圈,搅拌过程中不能停顿,要一次性搅拌完毕,停止搅拌后,要继续保持锚杆机或人推式风动钻机推力2min。
e.锚杆打注5min后,用紧固扳手紧至新位置,拧紧螺帽给锚杆施加一定预紧力,使锚杆锚固力不低于80KN。
C.质量要求:
锚杆应垂直于巷道轮廓线,与巷壁间的夹角不得小于75°。锚杆必须横成排、纵成线。锚杆托盘必须将锚梁压紧、压平,螺帽拧紧,严禁松动。
第三节 管线布置
1、电缆吊挂
动力线、照明线、信号线、电话线、监控线敷设在胶带大巷左侧,距底板1.8m,电缆钩吊挂间距为3m,照明线、信号线、电话线、监控线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300 mm以上,各线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0 mm。
2、风水管布置
风水管:风管直径φ87㎜,水管直径φ2寸,布置在胶带大巷右侧,风水管间距200 mm,水管在风管上方,吊挂间距为5m。
3、风筒布置
风筒布置在在巷道右侧,距底板1800 mm,逢环必挂。
第五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式
1.施工方式
基岩段采用分组装药,但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2.施工程序
交接班――检查迎头支护情况――洒水——敲帮问顶――看中腰线――打眼――装药放炮――洒水——敲帮问顶――查炮――临时支护(打顶部锚杆、锚索并挂网初喷)――出矸石――打帮部锚杆、挂网、初喷——复喷
3.爆破及图表
3.1爆破器材及材料
① 3级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符合GB12437—2000标准,φ35mm,长度220mm,重量200克/卷。
② MFd-200防爆起爆器
③毫秒延期电雷管
④放炮母线≥150m
⑤水炮泥、黄泥
4、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另附图)
5、装药方式
周边眼:单段空气柱正向装药,封泥长度不少于500mm。
其余眼:正向装药,封泥长度不少于500mm。
第二节 施工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
一、技术规定
1.巷道严格按设计方位和坡度,施工每班开工前必须调校一次巷道中线,保证巷道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2.巷道断面严格按设计断面图及第四章技术规定部分的说明执行。
3.断面允许误差:中线到任一帮±100 mm;腰线至顶底板±100 mm。
4.锚杆间排距:800mm×800mm,交错排列;允许误差:±100mm。
5.水沟尺寸:宽×深为200mm×200mm;允许误差:0~+50mm。
6.严格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超挖尺寸不大于150mm,欠挖尺寸不大于20mm;岩面上不得留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二、质量标准
1.中腰线用白灰画至迎头不少于20m处。
2.风水管路、风筒、电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做到整齐成线。
3.巷道保持整洁、无积水、无淤泥、无浮矸,材料、工具分类码放整齐。
4.作业场所设有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
5.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按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达到完好,保护齐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
6.工作面支护最小控顶距0.4米,最大空顶距不超过2.2m,严禁空顶作业。
7.放炮员持证上岗,引药制作、炸药雷管存放、放炮距离和警戒线符合规程要求。
8.作业场所必须实行综合防尘。
9.局部通风合理,风筒口距离迎头不超过5m。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迎头风筒不落地。
第三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第六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
一、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安装在井底车场落平70米处,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二、工作面风量计算
1.煤层瓦斯涌出量:0.12m3/min
2.发火期:属于不易自燃煤层
3.煤尘爆炸性:具有爆炸性
4.风量计算
4.1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4.1.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掘×K掘=100×0.12×1.8=21.6m3/min
式中:q掘—取自2008年瓦斯等级鉴定值,瓦斯绝对瓦斯涌出量,取0.12m3/min。 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8。
4.1.2按人数计算:
Q=4N=4×32=128m3/min
式中:N—工作面交接班时的最多人数。
4.1.3按一次爆破所需炸药量计算:
Q掘=25A
Q掘——掘进工作面配风量,m3/min;
A——掘进工作面分次爆破的 最大炸药用量,取12kg;
计算得Q掘=25×12=300 m3/min
Q取=KQ掘=1.1×300=330m3/min
K——风量备用系数 ,取1.1
根据以上计算330m3/min为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
5.设备选型:
5.1选择风筒,确定有效风量率:
工作面选用直径600mm胶质双反边抗静电阻燃风筒供风,每支风筒长10米,通过实测漏风率不大于3%,确定有效风量率不小于97%。
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规格:与局扇连接处不小于800mm,与风筒连接处不小于600mm,风筒内装有自动切换装置。安设时吊挂平直,与风机连接处捆绑牢固严密,确保不漏风。
5.2确定风筒风阻
该掘进工作面使用FBJ№:6型2×11KW局扇供风,风筒长度为500米,该风筒百米风阻为15.88N.S2/m8,确定风筒总风阻为R=5×15.88=79.4N.S2/m8。
5.3局扇选型
根据井下实际供风距离和Q扇通风参数确定选择为局扇为FBJ№:6型2×11KW局扇,局扇最大吸风量为350m3/min。后期随着巷道的延伸,如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改用2BKJ№5.6/2×30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
6.风速验算:
6.1工作面风速验算:
V=Q/S=330÷12.28÷60=0.45m/s
0.25<0.76<4,符合《规程》要求
综合以上计算:回风大巷工作面所需风量330m3/min。
三、 局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连续运转,并安消音装置,实行风电闭锁、瓦电闭锁、故障闭锁,同时使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施工队组必须每日对风机切换装置进行试运行,每10天对风电闭锁进行一次测试,确保切换正常,闭锁有效。
四、 根据以上风机选型双风机的连接“交叉风筒”接头为不易燃柔性风筒,其规格为:直径为600mm,长度为10m。交叉风筒与风机的连接要严密不漏风,交叉风筒与风筒直径要一致,必须采用反压边。风筒要逢环必挂,要求平直、不漏风,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出口距工作面最大不超过5m。
第二节 压风
用风量:按风动工具最大使用数量计算,4部YT-28风动凿岩机,每台耗风量3 m3/min,2ZPC-Ⅶ型潮喷射机,每台耗风量9 m3/min,总耗风量:3×4+9×2=30m3/min。加管道阻力和漏风,实际最大耗风量:1.2×30=36 m3/min。
压风系统:地面DH-175A-132KW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三台→敷设直径φ87×6m钢管压风管→至回风大巷工作面。
第三节 综合防尘
在转载点处安设洒水装置,所掘巷道每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每周对全巷冲洗不少于一次,每月对全巷冲洗不少于四次,工作面往外30m-80m安设一道净化风流水幕,并随掘随移。施工人员佩带防尘口罩,距工作面迎头往外60m-200m范围安设一组隔爆水槽并随工作面的掘进随掘随移(在规定范围内),水袋吊挂按巷道净断面积400L/m2计算,每袋容重为40L,共挂设水袋74个,每袋容重为40L,挂设七排,间距为1.5m,挂设方式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四节 防灭火
在转载点安放一个灭火砂箱(砂不少于0.6m³),二个灭火器,一个防火钩和专用灭火工具,巷道内的浮矸、浮煤必须及时清理,使用过的棉纱、废纸及其它杂物必须放在垃圾筒内,指派专人定期运出地面进行处理,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灭火器材。
第五节 供电
自地面10KV临时变电所,低压(660V)向胶带大巷内供电。
第六节 供水、排水
采用2吋水管由地面向工作面供水,并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及喷射混凝土工作。
工作面水由潜水泵排入临时水仓,再由高扬程潜水泵排至地面。
第七节 运输
1、排矸系统
排矸使用爬岩机→刮板机→轨道大巷→副井→地面。
2、运料系统
材料及设备由矿车装好→副井→轨道大巷→工作面。
第七章 探放水
一、探放水设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五章第九十八条规定,本工作面使用架柱式液压回转探放水钻机,探水距离为60米。
二、探放水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掘进作业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具体操作步骤为:探距为60米,掘进距离不大于30米,留30米超前距,依次循环。
3. 探水前,必须先检查探钻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4.认真检查排水系统,清理水沟,挖好排水沟,保持排水管畅通,同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5.探水时必须认真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发现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安全指挥中心,采取通风措施及时处理。
6.作业地点要安设专用电话,使作业人员能够及时与安全指挥中心联系,汇报情况。
7.加强作业地点的支护,并在工作面掘进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8.钻进时,发现煤壁松软、片邦、挂红、挂汗、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出现雾气、空气变冷、水叫、水量突然增大等现象时即为透水预兆,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报告安全指挥中心,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情况危急时,必须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探眼布置:
根据《探放水设计》本工作面所掘进巷道为实体煤层,故按扇形三孔布置,分别为掘进工作面的左、中、右,左、右眼与煤帮呈15度角,眼深61米,中眼垂直煤帮呈0度角,眼深60米。
附探孔布置示意图
第八章 劳动组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九章 安全监控系统
1.胶带大巷工作面监控系统从地面变电所总馈电取出,监控分站控制甲烷传感器T1、T2,风电及瓦斯电闭锁。
2胶带大巷工作面掘进期间,监控维护工必须按要求安设二台甲烷传感器T1、T2、,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距工作面掘进头5米处安设T1甲烷传感器;距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甲烷传感器,开停传感器安设在风机开关负荷侧电缆上;馈电传感器安设在被控开关负荷侧电缆上。
3.报警指数:T1≥1.0% T2≥1.0%
断电指数:T1≥1.5% T2≥1.0%
复电指数:T1<1.0% T2<1.0%
4.传感器使用要求:
4.1传感器应安装在风筒对帮,距巷道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mm。
4.2 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试一次,日常若有故障应及时处理。
4.3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
4.4 传感器应随工作面的延伸及时悬挂到位。
4.5因瓦斯超限断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5.监控维护工每天负责对甲烷传感器与光干式瓦检仪进行校对,确保灵敏可靠。
6.班长、安全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并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当报警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7.机电流动电钳工担负机电维修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检修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时,不得通电或检修。
附监控系统示意图
第十章 灾害预防与避灾路线
第一节 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的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跟面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并做好记录,班组长、安全员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2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导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并将处理结果记入专用记录本中备查。
4、掘进头供电采用专线供电,并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5、严禁无计划停风,避免瓦斯积聚。
6、临时停风时,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 ,确认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开动局扇供风;当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和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超过0.5% 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由专职人员负责,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㈡ 防止火灾的措施
1、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都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避免因机电设备运转不良产生火花及高温热源。
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4、当掘进头发生火灾时,班组长必须迅速组织人员灭火。若火势无法控制时,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人员立即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
㈢ 防治顶板淋水的措施
1、每班加强顶板涌水量的观察,发现涌水量增大时,应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向指挥中心汇报。
2、由专人负责监测顶板淋水,根据顶板淋水的水压、水量、水色等来判断水源,做到准确分析、准确预报。
3、搞好日常的排水工作,除保证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外,必须备有备用排水设施,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满足现场排水要求,排水人员做到现场交接班,认真检查排水设备的运行情况、疏通排水渠,保证不出现影响正常排水现象。
4、探放水队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一旦发现钻孔流水增大时,必须按探放水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汇报安指中心。
5、顶板的淋水采用顶板铺阻燃风筒或铁皮的办法,把淋水引到巷道边缘的临时水仓内,严禁淋到机电设备上,施工人员必须穿雨衣防止淋湿衣服。
6、班长、安全员应时刻注意淋水地段的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顶板裂隙变大或岩层变化时,应按特殊破碎地段顶板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㈣ 防止片帮、冒顶的措施
1、严格顶板安全检查制度。巷道掘进施工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坚持进行敲帮问顶,发现活帮和伞檐要及时处理。
2、加强支护质量管理。选择合理的支护技术,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⑴及时支护。根据作业循环和围岩条件,尽可能及时支护,缩小空顶面积与空顶时间。
⑵加强锚杆、喷浆支护的质量检查。锚杆参数需适应顶板岩层条件;及时上紧锚杆托板或托梁,使锚杆具有一定的初期张力;严格对顶板离层仪进行顶板离层观测制度;按规定进行锚固力、拨拉力测试等。
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知。
瓦斯、煤尘、火灾避灾路线:
工作面→轨道大巷→副井→地面
水灾、顶板避灾路线
工作面→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地面
附:避灾路线图
第十一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跟班队长负责组织,由技术科负责传达批准的《作业规程》。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2、施工期间,必须由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前,地测科必须提前标定好施工中线、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4、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加固,并将各种管路、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5、施工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准备好各种支护材料。
第二节 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掘进工作面采用分组装药,但一次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等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7.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7.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7.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防水套。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或非发爆器起爆。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10.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10.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1.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1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11.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11.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石松散。
11.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距离不少于150米。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直线放炮距离不得小于150米,拐弯放炮距离不得小于75米。
13、爆破后,班组长必须亲自去撤岗。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1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14.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14.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有明接头,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14.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14.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6、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7、装药后,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50m,并有掩体。
18、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只有在确认所有人员都撤到警戒线以外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2.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2.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22.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22.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22.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3.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3.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风管理
1、开工作业前,通风科必须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2、开工作业前,通风科必须严格按“局扇安装设计”要求进行局扇安装,并将风筒接至工作面作业点。
3、安装的局扇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局扇安装在井底车场落平70米处,上架管理,不得低于0.3m,吸风口有风罩,高压部位有衬垫,并按要求安设消音器,安装做到 “稳”、“平”、“牢”,同时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严禁循环风作业。铺接的风筒为φ600mm的双反边抗静电阻燃胶质风筒,用8#铁丝拉线吊挂,靠顶靠帮,接头反压边,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拐弯处安设弯头,破口及时粘补,确保严密不漏风。
4、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5、跟面瓦斯员每班必须对井筒的风筒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风筒出口距掘进头小于5米,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
6、局部通风机必须24小时运转,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工作面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0%时,方可作业。
7、加强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管理,确保供电正常,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8、每天进行一次“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并认真做好试验记录,保证双风机能正常切换运行。
二、瓦斯检查
1、每班必须派一名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掘进头、回风流、局部冒高地段的瓦斯浓度,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瓦斯巡回检查”及“瓦斯记录三对口”等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睡岗、空班、漏检、误检和假检现象。
2、跟面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制度,即在上班时、班中、下班前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让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
3、跟面瓦斯员每次检查瓦斯,都必须将瓦斯检查数据记录在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检查记录本上,同时,必须将检查的瓦斯浓度数据向班长及职工说明,并通知能否正常工作。
4、瓦斯员若发现瓦斯超限(不论是光学瓦检器超限还是甲烷传感器显示超限),都必须立即按规定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局部通风范围之内,并交代班长在栅栏处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然后就近电话汇报通风值班室和指挥中心,由通风科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员因汇报等原因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先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通风、瓦斯均正常,然后向班长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汇报完毕后必须及时赶回施工现场,在瓦斯员离开期间由班长、安全员利用便携式报警仪检查瓦斯,如发现瓦斯超限或突然停风,也必须按规定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禁止所有人员进入停风地点。
6、瓦斯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共同对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安全设施全面复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防尘管理
1、采用静压洒水降尘
2、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3、防尘洒水管路随工作面的前进而及时安装到位,并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4、必须在距掘进头50米处及回风口25~50米处各安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净化水幕,并在有效范围内挖出引水沟。
5、作业前、后,要对作业地点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洒水冲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喷雾灭尘。
6、巷道经常清尘,保证巷道无粉尘积聚现象。
7、井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四、防火管理
本工作面巷道掘进,采用炮掘、耙装机出碴,锚网喷支护,生产时喷雾除尘,防火的重点是防机械设备、电缆线和人为火灾。
1、电气设备、电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
2、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3、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4、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都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5、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避免因机电设备运转不良产生火花及高温热源。
6、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当迎头发生火灾时,班组长必须迅速组织人员灭火。若火势无法控制时,受火灾威胁区域内的人员立即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切断电源,并及时向安指中心汇报。
第四节 顶板管理
1、必须坚持先检查后工作原则。每次开工前,当班安全员和班组长都必须先从外往里对掘进头顶板、支护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必须由外往里依次进行,且处理点往里严禁有人。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2、施工中必须坚持进行不间断的“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活石,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敲帮问顶”工作应由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敲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敲帮问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1“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2.3“敲帮问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2.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矸石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滑下,不得硬刨强挖。
3、生产时必须要在锚杆支护的掩护下作业,严禁空顶作业,在达到最大空顶距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4、顶板压力较大、节理发育、顶板破碎或出现高顶时,必须缩小循环进尺为0.6—1米,短掘短进,一次成巷。
5、遇破碎顶板地段时采取临时支护形式:缩小锚杆间排距为600×600mm,同时增打锚索支护,必须保证支护质量,确保安全,永久支护采用喷浆的方法进行。
6、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备用临时支护材料,当巷道遇顶板破碎时应急使用。
7、遇断层、顶板淋水、顶板压力增大,无法进行临时锚网支护时,现场安全员、班长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以下措施:
7.1 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命。
7.2 安全员、班长详细观察顶板,发现压力继续增大,必须禁止强行支护,采取放顶措施后方可支护。
7.3 放顶完毕,待稳定,确认无危险后,必须由外向里,进行锚杆支护。
7.4 支护前要坚持敲帮问顶,用金属长把工具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7.5 班组长必须现场指挥,详细观察顶板变化,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待判明原因,顶板稳定无危险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8、锚杆支护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打设,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9、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棵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10、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岩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石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
11、安装顶部锚杆使用锚杆钻机进行安注,安装帮部锚杆时使用手持式风动钻机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2、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器材。
13、使用液压锚杆钻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3.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进行安全作业,伸、降钻机时必须由两人配合操作。
13.2在锚杆支护期间,耙装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使耙装机处于停电闭锁状态。
13.3禁止钻机平置于地面。
13.4钻孔时,不准用带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13.5开眼位时,应扶稳钻机,先升液压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开钻时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钻速。
13.6钻孔时,不要一味加压,以免降造成卡钻、断钎、崩裂刀刃等事故。
13.7钻机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液腿上,以防伤手。
13.8钻机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但均可把好摇臂,取得平衡。特别是突然加载和卸载时,操作者更应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摇臂手把。
13.9锚杆钻机打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14、操作手持式风动钻机的要求:
14.1护帮移动钻具时,要一手提钻把、一手提管线,不得用管线拖拉钻,不准将钻杆插在钻上移动;风管与风管扎接、风管与风钻扎接必须牢固,两扎箍之间必须用铁丝连接好,防止风管开扣伤人。
14.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领口、衣角、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
14.3钻眼时,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14.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岩粉。
15、巷道护帮的安全注意事项:
15.1打帮眼前,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活帮,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15.2打眼前必须把所需的管路准备到位,摆放整齐,不得影响作业人员的行走。
15.3运料时严禁护帮作业,护帮时严禁运料作业。必须运料时,运输人员要提前指派专人通知巷道护帮人员,待人员与设备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运输。
15.4在岩帮皮带护帮时必须执行皮带运行时严禁护帮,护帮时严禁皮带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应安排检修班不开皮带的时候对皮带侧进行护帮。
15.5人员到皮带侧护帮时,必须从行人过桥上通过,所需材料也必须由桥上运过,严禁往皮带上放置材料、设备及工具,使用剩余的材料必须整齐放靠帮存放,不得影响皮带运行。
15.6要专门设置台架,台架必须扎牢、扎稳,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上去作业。
第五节 机电管理
1、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容易碰到的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3、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5.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5.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5.3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6、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6.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6.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6.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为3m。
7、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8.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8.2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8.3绝缘、护套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8.4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0、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1、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1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3、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五小电气不得下井使用:
13.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13.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13.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13.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13.5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13.6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13.7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13.8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
13.9电机风扇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5、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6、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7、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8、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8.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18.2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18.3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18.4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18.5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18.6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19、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20、掘进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每次放炮前必须撤到安全地点,以防被炮崩坏。
21、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2、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23、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4、电气设备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5m。
2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6、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第六节 运输管理
一、绞车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绞车联系信号必须灵敏可靠、音响清晰,开车前,司机精力要集中,接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每台绞车必须由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坡底不打回铃司机不得开车。绞车处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3、绞车必须按规定挂车,严禁绞车司机兼做摘挂钩工作。
4、挂车工打点前,要先检查勾头连接装置,防脱装置是否可靠,无问题后方可进入信号室打点行车。
5、绞车司机应随时检查:闸把、闸皮、钢丝绳、绳头、护绳、绳卡、回头轮是否齐全,合格有效,发现问题后,应认真检查处理。
6、绞车操作侧必须设有合格的护身板,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3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所使用的钢丝绳及护绳绳径不得小于15.5mm,护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主、护绳要用四副绳卡(两正两反)交叉打设牢固。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蹬坐钩头,若有人上、下时,应提前与把钩工联系,并打停车信号。
8、运输巷道内必须在所有变坡点安设“一坡三档”装置,并保证其灵敏运行。
9、平斜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取复轨设施和其它复轨措施就地复轨。复轨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侧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10、巷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备安置及物料堆放要留有不小于0.5m的安全间隙。
11、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超挂车,严禁车不停稳就摘勾。在将所有的连接装置和安全设施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车辆运行前,必须先把坡上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坡上或坡底,禁止人员通行。只有当车辆进入停车点停稳,警示灯熄灭后人员方可行走,把勾工在上好双轨卡车器后,同时检查确认所有的安全设施都正常使用后方可进行摘勾。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二、爬岩机操作及检修的安全注意事项:
1、爬岩机必须由专职正、副司机持证上岗,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2、爬岩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3、开动爬岩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待人员全部撤出后方可开机,绳道两侧不得有人逗留或作业,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爬岩机电源。
4、爬岩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爬岩机开关电源打到零位。
5、检修爬岩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附近停留或作业。
6、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副司机指挥,进行爬矸石,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7、接班后,检修或作业前司机应配合班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爬岩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8、开机前应对机器进行以下检查:
8.1各操纵手把的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8.2机械、电气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
8.3钢丝绳无断丝、断股现象。
9、经检查确认正常并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经操作运转后,方可进行爬煤,禁止带负荷起动。
10、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机。
11、检修前必须认真检查爬岩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装卸物料的安全注意事项:
1、人力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
2、装卸物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在平巷装料时必须先用双轨卡车器将料车稳住。在斜巷运料装卸时,则不准摘绳头,并在材料车下山方向用挡车器将料车稳牢。
2.2两人以上装卸时,必须互叫互应,行动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做到轻起轻放。
2.3装载物料不得超重、超高、超宽,同车内的物料应长短一致,否则必须长料在下,短料在上。长短料插穿时应按运行方向前低后高,并须用绳索或铁丝捆绑牢固。
2.4装运轨道、锚杆、木料、管子等长料时,要用钢丝绳固定牢,封车数量不少于三道,位置以确保设备稳固为准。
2.5物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管线,以及砸飞他物伤人。
2.6堆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料堆要上窄下宽。物料距离轨道不得小于0.5m。
3、起吊重物时,人员必须躲开重物,人员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置于重物之下。必须有专人监看起吊点,施工和监看人员必须站在起吊点的上方,发现问题及时撤人并组织处理。监看起吊点的人员必须由技术丰富的人员担任。用于起吊的用具必须完好、牢固,不得有断丝,磨损不得超限。
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
5、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装卸重物必须轻起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第七节 喷浆措施
初喷紧跟迎头,厚度4~6cm;复喷距迎头不大于40m,且拉线喷浆,复喷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规定;做到帮直、拱圆且无裂缝,无蜂窝麻面现象,复喷后锚杆及托盘不得外露。
1.采用潮喷或湿喷(ZPC-VII型潮喷射机),喷前必须冲洗岩帮。
2.初喷应紧跟迎头,喷后两周内应坚持洒水养护。
3.喷射前应保护好电缆,风水管路及电器设备。
4.喷射前应检查巷道成型及支护情况,如不符合要求不准喷浆。
5.从事喷护的人员必须戴好劳保用品,喷前应开动降尘设备和设施。
6.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比例拌料。
7.喷射应分段、分片由下而上螺旋顺序进行,每段长度一般不超过6 m。喷射时,喷嘴要正对受喷面作均匀顺时针方向的螺旋转动,螺旋直径20~30cm,以使混凝土喷射密实。当岩面有较大坑洼时,应先喷凹处,然后找平。
8.喷射作业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喷浆管和管路有无磨薄、击穿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故中断喷射时,必须将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清楚干净。
9.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前、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10.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前方严禁有人,疏通管路的工作压风不超过0.4mpa。
11.喷射司机要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前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应待料喷完后,再关风;向喷射机供料时应连续均匀;机器正常运转时,料斗内应保持足够的存料;喷射机的工作风压应满足喷头处的压力在0.1Mpa;喷射作业完或因故中断喷射时,必须将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清除干净。
12.喷射手要遵守下列规定
喷射手应经常保持喷头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喷头与岩面应垂直,宜保持0.6~1米的距离;喷射时,喷射手应控制水灰比,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湿润光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喷射混凝土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
第八节 锚杆拉拔力检测措施
1、技术要求
① 岩石巷道抗拔力设计值为80KN,最低值不小于80KN为优良。
②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材料或设计变更时,应取一组。
③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实验,作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2、操作方法
① 检测点准备好后,在被测点的下方安设牢固的ML-200型锚杆拉力器。
② 用高压软管两端的快速接头,将手压泵和千斤顶连接起来。
③ 检查手压泵油量,当液压油路准备好后,为使油路系统正常工作,必须排掉油管、油筒中混入的空气。
④ 把锚杆拉力器的锚杆接头接到锚杆末端,再套上支撑套及千斤顶,使活塞伸出端朝外,上紧螺母。
⑤ 将手压泵卸荷闸拧紧,缓慢均匀的上下摇动手压泵压杆,不能用力过猛,当压力表上的读数达到要求值时,停止加压,记录下压力表读数。
⑥ 检测完毕后,松开卸荷闸,使压力表指针回到零位,千斤顶活塞全部落回,把各部件从锚杆末端卸下。
3、安全措施
①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试验前首先检查被检测点的顶板及两帮的支护情况,及时找掉试验点前后5米的活矸危石。
② 测试点前后10米清理好退路,不得堆放杂物及其它工具。测试点前后20米内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③ 拉力器必须合格,运转可靠。拉拔试验时,拉力器前和下方严禁站人。
④ 锚杆杆体一旦出现颈缩时及时卸荷。
⑤ 锚杆拉力不符合要求时,可用加密的方法补强,必要时打锚索加强支护。锚锁规格为φ15.4mm,长6米,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
⑥ 锚杆拉力器升井后要定期检修,损坏的各部件要及时更换。
第九节 机电管理制度
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2.井下电网进行保护接地,当设备的绝缘损坏,设备外壳带电时,通过接地线将所有带电流导入地下,防止人身触及带电设备外壳而造成触电事故。
3.在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避免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4.井下开关控制设备装设短路及过流保护装置。
5.操作检查和迁移电气设备时要遵守有关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7.井下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8.井下电网必须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
9.防触电措施
① 非专职电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检修电气设备。
② 不得自行停、送电。
③ 在上、下山行走时不能手扶电缆,电缆一旦漏电,后果严重。
④ 防止电气火花,严格执行矿用电气设备的管理。严禁带电检修。
⑤ 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⑥ 严格电工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0.电缆事故的预防
① 严格电缆高、低压接线盒的接线工艺。
② 所有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断电器,坚持使用照明信号综保,坚持使用风电闭锁。
第十节 其它
1、遇断层或过无碳柱等地质构造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浮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材料工具码放要整齐。
3、作业场所悬挂施工断面图(并标明风筒、管线吊挂位置)和避灾路线图。
4、下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队、班长的工作安排、安全强调、质量技术要求、生产任务等内容,否则不准入井。
5、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6、若作业现场施工情况发生变化,与本规程不相符时,另制定补充措施。
7、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