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
人、财、物等。
2、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防治水科要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各部门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整改落实后要验收。
5、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加强对采空区、积水井巷情况的探查和管理。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8、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
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
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10、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