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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停风停电后恢复作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佚名 2012-05-15 22:57 来源:本站原创

  井下停风停电后恢复作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编制时间: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一、 排放原因:网电停电(井下停风)。

  二、 排放地点基本情况:

  1、 排放地点:1302运输巷工作面、1303配风巷;

  2、 排放原因:井下停风停电;

  3、 盲巷长度:20m--100m;

  4、 积存瓦斯浓度:大于3%;

  5、 局扇距回风口距离大于10m;

  6、 排放风流中电器设备:无电器设备;

  7、 排放风量:0----300m3/min;

  8、 排放方式:采用停开风机控制风量排放;

  9、 通风方式:采用局扇正压通风。

  三、组织领导

  1、 指挥长:肖文江

  2、 参加排放人员:

  张孝强 周大贵 庞富芝 梁晓阳 梁昌炳 李大平 张元国 王才书

  四、排放设备、仪器

  11KW局扇2台;高浓度瓦检仪1台;低浓度瓦检仪1台;隔离呼吸器9台

  五、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 排放瓦斯前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参加排放瓦斯售货员排班学习排放措施,明确职责,指定现场负责人。

  2、 站岗:局扇安装在距回风口大于10m的进风流中;距井口、风井20m范围内站岗,严禁非排放瓦斯人员入内,严禁火源入内。

  3、 严禁直接向井下送电,先通知风井启动主扇风机抽风30min,将井下风拉顺,再由瓦检员2人间隔3—5m从井口入井检查进风、回风线路各点瓦斯(特别高厢、巷道交岔处),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75%,其它地点瓦斯浓度小于1.0%时,通知指挥长及其他人员入内检查,确认后方可向井下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工作.

  4、 启动局扇前,由现场负责人检查局扇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扇.同时检查检查局扇是否拉循环风,一旦局扇拉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止瓦斯排放,并报告指挥长.

  5、 排放瓦斯采取停开局扇风机控制风量排放.在排放过程中,回风流中的人员要不断的检查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始终在1.0%以下.

  6、 排放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0%时,由参加排放人员2---3人,间隔3—5m检查各点瓦斯(特别检查高厢、巷道交贫处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1.0%时,通知指挥长及其他人员入内复查,确认各点瓦斯浓度均小于1.0%时,瓦斯排放工作结束.

  7、 严禁多头同时排放瓦斯,只允许一个工作面瓦排放工作结束后才能排放下一个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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