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计划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庞节民
审核:刘 勇
总工:刘 勇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目 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四)工作原则 1
二、组织机构 2
(一)应急机构 2
(二)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4
三、分类分级 5
(一)预警状态 5
(二)应急状态 5
四、预警响应 6
(一)预警发布 6
(二)预警控制 6
(三)预警解除 6
五、应急响应 6
(一)Ⅱ级应急响应 6
(二)Ⅰ级应急响应 9
六、后期处置 10
(一)事故调查 10
(二)改进措施 10
七、应急保障 10
(一)技术保障 10
(二)装备保障 11
(三)通信保障 11
(四)人员保障 11
八、监督管理 12
(一)预案演练 12
(二)宣传和培训 12
(三)责任与奖惩 12
九、附则 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井下无计划停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停风造成的安全影响,维护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保障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矿井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煤矿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鲁黔煤矿井下局部系统与整个通风系统停电停风灾害所引起的对职工生命安全构成影响以及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停电停风事故发生;通风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加大培训以及监督“三违”查处力度,提高提高井下职工通风安全意识,维护井下通风安全;协调部门配合,规范工作秩序,避免通风失控;制订科学有效的恢复通风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无计划停风演习,提高停电停风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鲁黔煤矿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和通风、地质、安全、采煤、掘进、地测科室,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通风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采掘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鲁黔煤矿应急办要督促煤矿科室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各科室要自备基本的设施设备,应对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影响。
4、保证重点。在井局部和整个通系统处理和控制中,各部门要将通风安全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和措施,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在通风恢复中,优先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排放瓦斯,检测瓦斯降到安全范围内,尽快恢复井下正常工作状态。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鲁黔煤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原煤矿永丰煤矿办公楼。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业负责人、矿长、安全矿、项目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通风、安全、生产、采掘、地测等科室组成。
2、鲁黔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领导鲁黔煤矿井下无计划停风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下达应急指令(宣布进入、解除应急状态)。
(3)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1)通风科:负责指挥撤人、放置设备、恢复通风等应急工作;
(2)机电科室:负责检查电器设备、送电度试验、送电等应急处置工作;
(3)安全科室:负责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4)采掘科室:负责人员清点、设备布置、工具准备、安全生产(施工)的应急处置工作;
(5)地测科室:负责协协助企业的应急处置。
三、分类分级
按照井下停风范围严重程度,应急状态等级分为Ⅰ级、Ⅱ级。
(一)预警状态
因发生电力设备故障(主干线路故障、枢纽变电站故障、主供电厂故障等)或严重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大风、大雾等)、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煤与瓦斯较大型突出、在型透水事故等,可能会全范围停电停风的情况,进入大范围预警状态。
(二)应急状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列入应急状态:
1、鲁黔煤矿目前副斜井和风井施工以及今后的主扇风机和采煤工作面以及避难硐室停风和上“预警状态”内容为Ⅰ级应急状态。
2、其它用风地点与用风风硐室为Ⅱ级应急状态。
四、预警响应
(一)预警发布
通风科室及井下工作通风管理人员以及其它人员根据预测,对可能发生停风机电设备及通风线路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预警信息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局部停风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各科室要做好自身应急准备工作,按照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2、当无计划停风领导小组认为无法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时,可以通知全部撤出井下工作人员,待处理好后,在安全条件下再入井上班。
3、在突发情况下,先撤出重大危险地点人员,视情况再撤出其它地点人员。
(三)预警解除
通风科室及安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将解除预警状态的建议上报无计划应急领导小组解除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I级应急响应
1、报告
(1)出现I级应急状态时,无停风计划领导小组立即将撤人信息传送到地面各科室及井下所工作地点人员。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以及供电部门报告,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各科室接到无计划停风应急信息,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通知相关人员立即从井下撤出地面。
(3)井下人员接到通知后,一刻也不能耽误,立即放下手中工作,从现场按指挥布置线路撤出。
2、应急启动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后,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
(2)在局部和整个通风系统停风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安全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发动员工,坚决打击不听从指挥的违纪行为,减少地面员工恐慌情绪,企业稳定。
3、应急处置
(1)事故抢险与通风恢复:出现I级应急状态后,无计划停风领导小组及各科室立即启动停风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险,尽快恢复通风。
发生电力设备故障、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请求上级部门和政府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保障人员安全,修复事故设备。
——在电力事故和严重自然灾害抢险过程中,各科室要给予电力抢险尽可能的提供方便和大力支持。
——在通风恢复过程中,各科室要相互协调,各负其责,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2)局部通风恢复:出现Ⅱ级应急状态后,无计划停风领导小组及各科室立即启动停风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险及布置撤人路线和组织撤出危险地点人员。人员撤出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抢修工作,但必须是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尽快恢复通风和正常生产建或设施工。
4、应急结束及信息发布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大面积停风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应急状态:
(1)通风网络基本恢复正常通风,风机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扇风机运行稳定;
(2)在主扇恢复正常通风下,局扇风机经试验运行正常;
(3)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处理其它事故后,作业巷道周围30米范围内支护到位;
(5)无其他对通风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I级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应向上级部门及政府和公众通报应急状态解除信息。
(二)II级应急状态响应
出现II级应急状态时,无计划停风应急办应立即按处置I级应急状态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了解及处理情况于办公室备案。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局部和整个通系统停风之后,由领导小组人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二)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风之后,调度室应及时组织生产、安全、机电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通风应急预案。
2、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风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七、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通风部门应研究通风安全的重大问题,重视并积极促进矿井通风网络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及时审定通风应急方案,加大通风设施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大面积停风应急预案的演练,为通风安全稳定运行和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2、通风部门应结合本矿用风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风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恢复供风措施。
(二)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及通风科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三)通信保障
1、处置大面积停风应急办应完善各部门、科室、用风地点主要人员名单,并确保该名单中所载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要求完善自身应急机构的人员名单表,保障停风事件下通讯联系的准确。
2、通讯主管部门(调度室)应成立通讯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各用风地点都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监测及处理机制,加强通信保障信息的监测收集和处置能力,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四)人员保障
1、通风管理部门配备足够通风员,调查和研究通风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通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通风区队应加强通风调度、风机运行值班、检修维护、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全矿应加强通风系统、通风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宣传停风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工人应对停风的能力。
八、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1、大面积停风应急办应每年有计划的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联合演练,检验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2、各用风地点应根据本工作面的特点,定期组织本工作面人员的应急救援演习。
(二)宣传和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区队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教育、应急救援教育,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1、对突发大面积停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大面积停风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大面积停风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本预案鲁黔煤矿应急办负责解释。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每年修订一次,及时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