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考试题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考试题
姓名 单位 职务 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5 分
1、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防突规定》不一致的,依照要求标准高、更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
2、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
3、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5、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
6、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期间生产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7、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
8、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10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9、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
10、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
11、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 (√)
12、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
13、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低于25%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 (×)
14、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瓦检员、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
15、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5m。 (×)
16、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
17、在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若预测指标为无突出危险,则只有当上一循环的预测指标也是无突出危险时,方可确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
18、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预测孔深为6~8m。(×)
19、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 (√)
20、对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 (√)
21、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
22、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状态。 (√)
23、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 (√)
24、松动爆破应按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的范围。(×)
25、松动爆破孔的装药长度为孔长减去5~6m。 (×)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2、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4、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5、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鉴定单位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鉴定工作。
6、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7、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8、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9、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
10、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钻孔。
11、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后,检验孔应当不少于3个,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12、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应当参照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但应当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13、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14、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
15、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16、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18、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1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20、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B)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
A、30;B、50;C、80、;D、100
2、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 (D)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A、20;B、30;C、50、;D、60
3、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B)m。
A、20;B、30;C、50、;D、60
4、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和下部的距离至少分别为( A )。
A、上部20,下部10;B、上部30,下部20;C、上部40,下部30;
5、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D)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A、30;B、50;C、80;D、100
6、当石门或立井、斜井揭穿厚度小于(B)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
A、0.1;B、0.3;C、1;D、3
7、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C)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
A、1;B、3;C、5;D、7
8、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A)m处。
A、2~4;B、3~6;C、6~8;D、8~10
9、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松动爆破防突措施时,钻孔的孔径一般为42mm,孔深不得小于( B)m。
A、6;B、8;C、10;D、12
10、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水力冲孔措施,在厚度不超过4m的突出煤层,按扇形布置至少( C )个孔。
A、3;B、4;C、5;D、6
11、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水力冲孔措施,孔底间距应控制在(A)m左右。
A、3;B、5;C、6;D、8
12、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疏松措施,钻孔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一致,单孔注水时间不低于(D)min。
A、5;B、6;C、8;D、9
13、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B)m,
A、3;B、4;C、5;D、6
14、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C)MPa。
A、5;B、6;C、8;D、13
15、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
16、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C)m;
A、100;B、200;C、300;D、50
17、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A)m。
A、100;B、200;C、300;D、50
18、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A)m3/min。
19、突出矿井发生突出没有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的,对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D)的罚款。
A、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D、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20、煤矿企业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C)的罚款,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逾期仍不改正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C、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D、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
1、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的方法和指标有(ABC)。
A、残余瓦斯压力;B、残余瓦斯含量;C、顶底板位移量;D、绝对瓦斯涌出量
2、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分别采用《防突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ABCD)
A、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B、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C、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D、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3、在突出煤层,现下面(DE)情况时,应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工作面地质构造、采掘作业及钻孔等发生的各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
A、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剧烈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B、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
C、采掘应力叠加;
D、工作面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E、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
4、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可采用下列方法(ABCE)
A、钻屑指标法;B、复合指标法;C、R值指标法;
D、现场经验法;E、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5、倾角8°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不得选用哪些防突措施。(BCD)
A、水力冲孔;B、松动爆破;C、水力冲孔;D水力疏松措施;E、水力疏松
五、问答题:共30分
1、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和原则?(5分)
答:(1)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4)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
2、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主要有哪些?(5分)
答: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3、《防突规定》对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是如何规定的?(5分)
答、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4、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应当包括哪些内容?(5分)
答:(1)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邻近区域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3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以及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布置等;
(4)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
(5)安全防护措施;
(6)组织管理措施。
矿井各煤层采用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各种局部防突措施的效果和参数等都要经实际考察确定。
5、对照《防突规定》要求,分析本矿在防突工作上还有哪些差距,并提出下一步防突工作的思路。(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