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电气、系统检查标准管理
目 录
一、总体概括 3
(一)、导语: 3
(二)、什么是标准化 3
(三)、什么是质量管理 3
(四)、讨论: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及如何搞好质量标准化 3
(五)、质量标准化共性指标考核内容 5
(六)、作业规程编制 5
二、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 5
(一)、概括 5
(二)、刮板输送机标准 6
(三)、胶带输送机标准 7
(四)、矿车标准 8
(五)、采掘设备标准 8
(六)、滚筒式采煤机标准 10
(七)、液压支架标准 11
(八)、液压泵站标准 12
(九)、单体液压支柱标准 12
(十)、掘进机标准 12
(十一)、耙斗装岩机标准 13
(十二)、局部通风机标准 13
(十三)、小绞车管理标准 14
(十四)、开关管理标准 14
(十五)、局扇配电点电器管理要求 15
(十六)、电气设备管理标准 15
(十七)、低压隔爆开关标准 18
(十八)、移动变电站标准 19
(十九)、电动机标准 20
(二十)、隔爆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标准 21
(二十一)、机电其他标准 21
(二十二)、轨道及运输设备标准 22
(二十三)、设备与指标标准 22
(二十四)、机电管理及安全标准 22
(二十五)、运输管理及安全标准 23
(二十六)、文明生产标准 23
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 24
(一)、通风标准 24
(二)、贯通安全标准 27
(三)、瓦斯检查标准 27
(四)、防尘检查标准 28
(五)、防火检查标准 29
(六)、安全监控标准 30
(七)、探放水标准 45
(八)、器材、明火操作、材料入井检查标准 47
(九)、巷道卫生标准 47
(十)、井下爆破作业标准 47
四、顶板支护质量标准化标准 48
(一)、锚网、钢性支架支护巷道标准 48
(二)、架棚支护巷道标准 48
(三)、掘进锚网支护巷道标准 49
(四)、砌块支护巷道标准 49
(五)、光爆锚喷支护巷道标准 49
(六)、掘进工作面支护标准 50
(七)、采煤工作面支护标准 51
五、井上相关安全标准化 54
(一)、木料场、木工标准管理 54
(二)、防爆标准管理 54
(三)、机修车间标准管理 54
(四)、综合标准管理 54
(五)、安全标准管理 54
(六)、其它标准工程 55
六、质量标准化软件资料检查内容 55
七、总结 56
质量标准化标准与讲义
教学目的: 正确理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使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由原来的强制要求,变为积极主动性,达到提升职工素质、搞好矿井标准化的目的。
教学重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意义方法及评定标准
教学难点:让员工正确认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投身于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一、总体概括
(一)、导语: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的生命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生产着眼于人,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和科学理念,经济发展绝不能也不可能以牺牲劳动者生命安全为代价。在集团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搞建设的当头,更要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把预防为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生产。安全是什么?对于一个人,安全意味着健康。对于一个家庭,安全意味着和睦。对于一个企业,安全意味着发展。对于一个国家,安全意味着强大。对于煤矿职工,安全意味着什么?是生命!古语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意思是说虽然是小问题,却有可能导致全局的失败。如果我们把整个公司的经营发展比做千里之堤,那么出现的安全问题就是那小小的蚁穴,安全工作做不好,一切工作都将毫无意义。
(二)、什么是标准化
煤矿的建设按《开采方案设计》施工就是标准化!煤矿的生产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就是标准化!分为采、掘、机、运、通等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专业。
(三)、什么是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管理性质的活动。 在质量方面的指挥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四)、讨论: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及如何搞好质量标准化
当前,我们企业必须安全。安全工作贵在落实,把小问题当做大问题来“热”处理、严整改,改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法。让每个干部职工不想违反安全规定、不能违反安全规定、不敢违反安全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使每个干部员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防范意识、自我约束能力,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主动提高规避各种事故的能力,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要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必须用质量来做保证。如何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我认为主要靠管理,其次靠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第一: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
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因为全面质量管理相对更加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对质量管理整体性、综合性的客观要求,从过去限于局部性的管理进一步走向全面性、系统性的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方面的内容。首先,质量的涵义是全面的,不仅包括产品服务质量,而且包括工作质量,用工作质量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其次,全面质量管理是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不仅要管理生产制造过程,而且要管理采购、设计直至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①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活动涉及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从产品设计开始到服务后的质量信息反馈为止,企业内形成一个以保证产品质量为目标的职责和方法的管理体系,称为质量保证体系,是现代质量管理的一个发展,煤矿也不例外。
②质量控制:为保证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出厂质量达到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作业技术检查和有关活动,是质量保证的基础。美国J.M.朱兰认为,质量控制是将测量的实际质量结果与标准进行对比,并对其差异采取措施的调节管理过程。这个调节管理过程由以下一系列步骤组成:选择控制对象;选择计量单位;确定评定标准;创造一种能用度量单位来测量质量特性的仪器仪表;进行实际的测量;分析并说明实际与标准差异的原因;根据这种差异作出改进的决定并加以落实。质量控制更应该对活动过程加以控制。如我公司现推行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就是一个全员参与、全面控制、持续改进的综合性质量管理体系。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两大类:a.技术方面的,即机器、材料和工艺;b.人方面的,即操作者、班组长和公司的其他人员。在这两类因素中,人的因素重要得多。
第二:全员参与,落到实处。
事实上,在一个公司里,质量问题和所有人密切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是和所有部门的人一起来预防和监督。它包括高层领导的决心和公司和每一位员工的参与。管理层与其高层管理者由于其特有的影响力,对一个系统能否顺利推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基层员工更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认真做好自检和互检,及时发现问题,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下一岗位,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对产品质量要认真负责,确保表里如一,严禁弄虚作假。安检部、生产部管理人员则应认真培养一线工人的质量意识,而不是空洞的说“人人必须重视质量,有质量意识”,要揭示个人工作一个小小不符合要求可能给公司造成的转化为金钱<看得见>的巨大损失,要求每个人做每件事时首先了解要求,并使所做的每一步符合要求,让其明白这是对公司品质管理的一大贡献。人是生产者,把握着产品质量的量度,是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所以员工从思想上必须有所认识,意识到质量的重要性。记得在海尔公司流行的一句名人名言<即张瑞敏所说>“什么叫做不简单?能够把简单的事情天天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做不容易?大家公认的非常容易的事情非常认真的做好就是不容易”。虽然我们一线的工作者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但又有几个能把那份工作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做好的呢?
第三:管制质量,重在预防。
预防的本身必须能够追溯到产品的开发设计,一个产品质量的好坏,其实开发、设计时已经决定了它的质量,制造过程只是去实现产品设计的过程,这就如同堵洪水,是在洪水到来之前建立堤坝、修防护林、搞环保建设呢?还是等洪水侵袭到家门口才去补救呢?很显然,前者环保式的方法更经济、实用。所以,一款新产品在投产之前必须经过试样、试产到小批量生产个个环节都不应该省略,只有这样才能将一些潜在的影响生产的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才能不断完善、提高工艺能力。
第四:品质文化建设。
品质管理始终强调的是每个人的心态问题,要搞好质量,首先得具备端正的心态,然后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革除工作中的“马虎”,从而形成一种品质文化、品质理念,品质是人做出来的,如果人对品质理念或态度出现偏差,则品质体系再完善、品质控制方法再先进,都是没有用的。
总之,质量管理,它可以说是一种应用哲学,它主要取决于我们关于质量的理念和态度。当一个企业的每个人都这样做的时候,那么一种最优秀的品质文化产生了,这也是我们管理所要的最终目标。
(五)、质量标准化共性指标考核内容
1、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恪守安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严格控制小、轻伤事故,杜绝重大、死亡事故的发生.各生产单位对安质、技术、机电等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隐患等要及时返工,停工处理(注:发生重伤及较大机电设备事故的责任队组取消当月的奖励资格)。
2、质量管理:有符合规程要求的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执行记录;各生产单位有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执行记录;各生产单位有健全的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职责分明。
3、素质建设: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每月组织开展安全活动不少于3次,每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规程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并据成绩公布奖优罚劣情况。
4、制度建设:按时参加各种活动,健全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及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台帐、报表齐全、规范。
5、文明建设:井上、下各种牌板、警示牌规范标准。
6、各单位办公室、作业场所、责任区整洁干卫生净;爱护环境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
(六)、作业规程编制
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二、机电质量标准化标
(一)、概括
1、井上、下所有防爆开关设备严格按照防爆五十条执行,严格杜绝失爆现象。
2、开关、设备、电缆卫生达到无积尘,积灰。
3、各种电缆吊挂要求:
⑴、电缆吊挂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达到整齐,无乱交叉现象。
⑵、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在水平巷道和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⑶、电缆吊钩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米,并保证电缆的悬挂有适当的松弛度,在意外受力时有缓冲作用且能自由坠落。电缆的悬 挂高度应保证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和输送机上。
⑷、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穿墙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过风门时)。
⑸、向采掘机组等移动工作设备供电的电缆可盘圈或8字形带电,放在电缆车上随设备的移动而收放。
⑹、电缆与水管、风管一般应分侧布置,同一侧布置时,应悬挂在风管和水管的上方,一般保持在0.3米以上的距离。
⑺、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以防止电力电缆的强磁场对通信信号的干扰。如果受条件的限制:在井筒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0.3米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0.1米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不得小于50毫米。
⑻、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井下巷道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4、运输设备有人从上边通过时,必须设过桥。
5、设备转动的地方必须有护套或护罩。
6、五小电器必须上牌板管理,并必须醒目标识用途。
7、采煤机、皮带机、转载机、破碎机、掘进机、包括溜子必须清理掉其机架上的杂物,并且各种配备小件必须齐全,包括润滑部件。
8、机电设备包机记录、机电维护保养记录、机电润滑记录、机电检修记录,机电运行记录、必须有与实际相应的供电系统图,必须做到规范、真实、准确。
9、绞车钢丝绳的检测记录,及绞车的维护与运行记录必须清楚、真实、准确。
10、机电设备不出现以下典型的失爆现象:
(1)、防爆壳有变形、裂纹、开焊
(2)、使用不合格的部件
(3)、防爆外壳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灵,起不到闭锁作用
(5)、去掉防爆电机接线座
(6)、透明件松动、破裂,使用普通玻璃代替
(7)、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
(8)、改变原设计空气间隙,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
(9)、各种防爆设备参数不符合要求
(10)、防爆结合面有油漆,伤痕超过规定
(11)、不得缺螺丝或弹簧垫
(12)、弹簧垫没压平或螺丝松动
(13)、弹簧垫与螺丝不适配
(14)、档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以上,档板厚度小于2 ㎜
(15)、档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封圈之间
(16)、密封圈硬度老化,失去弹性且变形
(17)、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不压紧密封圈
(18)、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
(19)、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
(20)、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或密封圈分层侧朝外,
(21)、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
(22)、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
(23)、电缆在进线嘴处可轻易将其来回抽动
(24)、螺旋式进线嘴拧进不到六扣
(25)、螺旋式进线嘴压不紧,用手能正向拧进半扣以上
(26)、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破口
(27)、防爆灯具将压口改为螺口
(29)、接地缺少或不符合规定
(30)、电机综保不使用
11、考核结果必须到具体的包机、包设备的责任本人。
(二)、刮板输送机标准
1、机头、机尾
⑴、架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运转平稳。
⑵、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
节距≤64mm时不大于6 mm;
节距≥86 mm时不大于8 mm。
⑶、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包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磨损不大于10 mm。
⑷、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灵活,安全可靠。
2、溜槽
⑴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 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3、链条
⑴、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
⑵、刮板弯曲变形数不超过总数的2%,并不得连续出现。
⑶、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mm,中双链和中单链刮板平面磨损不大于5 mm,长度磨损不大于15 mm。
⑷、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4、机身附件
⑴、铲煤板、挡煤板、齿条、电缆槽无严重变形,无开焊,不缺连接螺栓,固定可靠。
⑵、铲煤板滑道磨损:有链牵引不大于15 mm;无链牵引不大于10 mm。
⑶、导向管接口不得磨透、不缺销子。
5、信号装置
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应沿机安设有发出停止或开动的信号装置,信号点设置间距不超过30 m。
6、安装铺设
⑴、两台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不小于500 mm;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300 mm。
⑵、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和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小于500 mm。
注:上述两台搭接不符合要求时,搭接在上面的一台为不合格。
(三)、胶带输送机标准
1、滚筒、托辊
⑴、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
⑵、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
2、机体
⑴、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
⑵、中间架平直无开焊,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胶带、拉紧装置和伸缩装置
⑴、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5%。
⑵、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⑶、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⑷、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
⑸、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1/5。
4、制动装置、清扫器
⑴、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⑵、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 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
5、安全保护装置
⑴、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⑵、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行时,应设联锁装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有而不用为不合格,没有不能上的为不考核。
6、信号、仪表
⑴、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⑵、胶带输送机液压箱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7、记录资料
⑴、胶带输送机应有机械运输系统图及电器系统图。
(四)、矿车标准
1、轮对
⑴、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 mm。
⑵、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mm,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
1吨及以下矿车 6 mm
2吨矿车 7 mm
3吨矿车 8 mm
⑶、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2 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 mm。
2、连接装置
⑴、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
⑵、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为10-30 mm。
⑶、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 mm。
3、车箱与底梁
⑴、车箱无破洞,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 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 mm。上口对角长度不大于50 mm。
⑵、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目视有无松动痕迹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五)、采掘设备标准
1、紧固件
⑴、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⑵、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⑶、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⑷、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⑸、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2、轴和轴承
⑴、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
⑵、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的规定:
⑶、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3、齿轮
⑴、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⑵、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⑶、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⑷、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⑸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
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0%-50%
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⑹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4、减速器
⑴、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⑵、运转平稳,无异响。
⑶、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5、联轴器
⑴、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mm
⑵、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
⑶、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⑷、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⑸、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
6、“四不漏”的规定
⑴、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有油迹,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⑵、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⑶、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⑷、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60KΩ
660V 不低于30KΩ
380V 不低于15KΩ
127V 不低于10KΩ
7、电气设备
⑴、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防爆五十条标准。
⑵、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8、安全防护装置
⑴、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⑵、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9、涂饰
⑴、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⑵、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⑶、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注:此规定按长期达标为准,指出那了必须改,不改为不合格。
10、记录资料
⑴、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事故记录。
E设备润滑记录。
F设备包机记录。
⑵、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设备环境
⑴、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⑵、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六)、滚筒式采煤机标准
1、机体
⑴、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结合面严密,不漏油。
⑵、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
⑶、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⑷、水管接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2、牵引部
⑴、牵引部运转无异响,调速均匀准确。
⑵、牵引链伸长量不大于设计长度得1%。
⑶、牵引链轮与牵引链传动灵活,无咬伤现象。
⑷、无链牵引链轮与齿条或链轮的啮合灵活可靠。
⑸、牵引链张紧装置齐全可靠,弹簧完整。紧链液压缸完整,不漏油。
⑹、导链装置齐全,磨损量不大于10mm。
⑺、液压油质量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并按要求更换。
3、截割部
⑴、齿轮传动无异响,油位适当,在倾斜工作位置,齿轮能带油,轴头不漏油。
⑵、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⑶、摇臂升降灵活,不自动下降。
⑷、摇臂千斤顶无损伤,不漏油。
4、截割滚筒
⑴、滚筒无裂纹或开焊。
⑵、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
⑶、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内喷雾的螺纹。无内喷雾的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原厚的1/3。
⑷、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个。
⑸、挡煤板无严重变形,翻转装置动作灵活。
5、电气部分
⑴、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80℃。
⑵、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6、安全保护装置
⑴、采煤机原有安全保护装置(如与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制动装置、机械摩擦过载保护装置、电动机恒功率装置及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整定合格。
⑵、有链牵引采煤机在倾斜15°以上工作面使用时,应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7、底托架、破碎机
⑴、底托架无严重变形,螺栓齐全紧固,与牵引部及截割部接触平稳,挡铁严密。
⑵、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10mm。
⑶、支撑架固定牢靠,滚轮转动灵活。
⑷、破碎机动作灵活可靠,无严重变形及磨损,不缺破碎齿。
(七)、液压支架标准
1、架体
⑴、零部件齐全,安装正确,柱靴及柱冒的轴销、管接头的U形销、螺栓、穿销等不缺少。
⑵、各结构件、平衡千斤顶座无开焊或裂纹。
⑶、侧护板变形不超过10mm,推拉杆弯曲每米不超过20 mm。
2、立柱、千斤顶
⑴、活柱不得炮崩或砸伤,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 m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 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
⑵、活柱和活塞杆无严重变形,用500 mm钢尺靠严,其间隙不大于1 mm。
⑶、伸缩不漏液,内腔不窜油。
⑷、双伸缩立柱的活柱动作正确。
⑸、推拉千斤顶与挡煤板、防倒千斤顶与座连接可靠。
3、阀
⑴、密封性能良好,不窜液,不漏油,动作灵活可靠。
⑵、截止阀、过滤器齐全,性能良好。
⑶、安全阀定期抽查试验,一般开启压力不小于0.9MPa(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PMPa关闭压力不小于0.85Mpa.(可根据不同的安全阀的压力控制不同的压力)
4、胶管
⑴、排列整齐合理,不漏液。
⑵、接头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U形销。
5、记录资料
⑴、支架有编号、有检查、修理记录,填写及时,数据准确。
6、设备环境
⑴、架内无杂物,浮矸不埋压管路和液压件。
(八)、液压泵站标准
1、泵体
⑴、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
⑵、运转时无异常振动。
⑶、油质符合规定,保持清洁。
2、乳化液箱
⑴、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制浓度3-5%。(可根据具体要求而定)
⑵、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
⑶、蓄能器充氮压力符合要求,误差不大于0.5MP。
3、安全保护装置、仪表
⑴、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⑵、压力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4、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不串液,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记录
(九)、单体液压支柱标准
1、柱体
⑴、零件齐全完整,手把体无开裂。
⑵、缸体化划痕深度不大于1 mm,且不影响活柱升降。
⑶、所有焊缝无裂纹。
⑷、柱顶盖不缺爪,无严重变形。回撤的支柱应竖放,不得倒放在底版上。
2、活柱
⑴、镀层表面缺陷不超过下列规定:
a.锈蚀斑点总面积为5cm2
b.每50cm2内镀层脱落点为5个,总面积为1cm2,最大的点为0.5cm2;
c.伤痕面积为20 mm2,深度为0.5 mm.
⑵、活柱伸缩灵活,无漏液现象.
3、三用阀
⑴、单向阀、卸载阀性能良好,试验时保压2min不渗漏。内柱式支柱平放时,出气孔不漏油。
⑵、安全阀定期抽查试验,开启压力不小于0.9MPa(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1MPa关闭压力不小于0.85MPa。
⑶、注液嘴无硬伤。
⑷、支柱卸载有专用工具。
4、记录资料
⑴、支柱有编号,检修有记录。
(十)、掘进机标准
1、机体
⑴、操纵手把动作灵活,位置准确。
⑵、蜂鸣器、电铃、急停开关工作可靠。
⑶、千斤顶活塞杆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c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
⑷、注油嘴齐全,油路畅通。
⑸、照明灯齐全明亮,符合安全要求。
⑹、喷雾装置保持良好,喷雾效果良好。
2、截割部
⑴、截割头无裂纹、开焊,截齿完整,短缺数不超过总数的5%。
⑵、截割臂伸缩、上下摆动,均匀灵活。
3、回转部
⑴、左右回转摆动均匀灵活。
4、行走部
⑴、 履带板无裂纹,不碰其它机件,松紧适宜,120型松弛度为30-50mm。EBZ-200H型为70-100mm
⑵、 前进、后退、左右拐弯,灵活可靠。
5、装运部
⑴、耙爪转动灵活,伸出时能超出铲煤板。
⑵、刮板齐全,弯曲不超过15mm。
⑶、链条松紧适宜,链轮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运转时不跳压。
6、液压系统
⑴、胶管及接头不漏油。
⑵、油泵、马达运转无异响,压力正常。
⑶、压力表齐全,指示正确。
7、安全保护
⑴、 掘进机有开、闭电器控制回路的专用工具,由专职司机掌握和保管。
⑵、 在机器的非司机侧,停止掘进机运转的紧急停止按扭应可靠。
(十一)、耙斗装岩机标准
1、机体
⑴、行走灵活,卡轨器牢固可靠。
⑵、工作中机架不晃动,无异响。
2、牵引绞车
⑴、滚筒无裂纹,钢丝绳固定牢靠,留在滚筒上至少有3圈。
⑵、制动闸动作灵活可靠。
⑶、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⑷、导绳滚完整齐全,转动灵活,磨损深度不超过导绳滚壁厚的2/3。
3、耙斗、钢丝绳
⑴、耙斗无裂纹,无掉齿,齿长磨损不超过50%。
⑵、钢丝绳每捻距断丝不超过25%。
⑶、钢丝绳与耙斗固定牢靠,工作中不磨导料槽。
4、导料槽
⑴、导料槽升降灵活,侧板及连接销齐全。
⑵、导料槽无严重变形,磨损不漏矸。
⑶、支撑杆伸缩灵活,支撑可靠。
⑷防护栏齐全。
5、导绳轮(尾轮)
⑴、导绳轮无破损,转动灵活,固定可靠,不晃动。
⑵、有防止钢丝绳出槽的可靠装置。
(十二)、局部通风机标准
1、机体
⑴、机壳无严重变形,变形面积最大处不超过200cm2,深度不大于10mm。
⑵、机壳上有转动方向标志,检查孔插板严密。
⑶、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⑷、吊挂牢靠,无淋水,进风口2m范围内无杂物。
⑸、局部扇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应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2、叶轮
⑴、叶轮无裂纹,无破损,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
⑵、叶轮与机壳的间隙为1-3mm。
(十三)、小绞车管理标准
1、绞车窝整理应干净利索,有照明,接地极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 mm2的镀锌扁钢,标志清晰,接地棒外露不超过100㎜;负荷线应高于开关200mm水平吊挂,不准与电源线一起吊挂;操作线和负荷线一起用尼龙扎条等距扎紧,防止多余的线盘圈窝在一起。
2、信号、按钮统一上牌板管理,固定应端正,操作方便,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行车红灯吊挂在行人易于看到处;有抬棚的地方,红灯挂在抬棚中部,严禁采用铁丝随意吊挂;发现乱摇乱摆,按照设备不完好考核。
3、保险绳、勾头加设绳皮,安装正规:三个绳卡子相互等距离间隔100-200毫米,中间一个绳卡子与其他两个反向;母绳压在滚筒上不应将绳头留的过长或过短,绳头不超过进绳孔同心圆半径,防止将电机零部件磨坏。
4、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留绳不少于三圈,不超过一层绳,钢丝绳绳在滚筒上缠绕应整齐无爬绳,发现钢丝绳绳打结、盘绕混乱、压扁变形,按照设备不完好考核。钢丝绳在备用或不用时必须收回并保养。未收回、未保养按不完好考核。
5、地锚安装要求:地锚钢筋直径大于φ18,长度大于1.8米,严禁采用钢丝绳鼻子作为地锚使用;
6、风叶及罩子应完好,固定牢靠。
7、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8、不准用铁丝代替“U”型卡、开口销。
9、一个班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收回到滚筒上。(除特殊的情况外)
(十四)、开关管理标准
1、全矿井所有机电设备应严格杜绝失爆,杜绝缺零少件,保证完好;在井下使用防爆设备按防爆要求考核,井上备用设备也在考核范围内。
2、所有牵涉防爆紧固件螺栓应按标准配备,相同部位选型一致,保证露出螺母1—3扣,未露扣属失爆,露出太多属不完好;电缆压紧量符合截面10%规定,遇到大喇叭口进小截面电缆,应将电缆下垫合适的垫皮,但必须使电缆在喇叭口中线,防止密封圈张嘴,保证从外面看到里面密封圈。
3、所有开关〔包括备用开关〕、备用电机、齿轮箱、液力耦合器等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挂牌管理,喇叭口加封堵,外露轴加保护套。
4、入井设备要严把验收关:开关内部各线端子无电弧痕、零部件完好、固定牢固不同轴转动;真空触头间距的调整应确保紧固螺栓验证漆标完好无脱落、无错位;保险丝的选择都必须在安装前根据供电设计要求,详细比对,认真检查;对于电机等机械类设备,应通电试验,测量三相电流的平衡,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
5、所有设备应漆成与原厂统一的颜色,编号管理;随意将设备漆成其它颜色者,按照设备不完好考核。
6、各开关摆放整齐,不准靠墙壁,各开关间距相等,侧看成面;高度一致、大小相同的开关应外侧、顶部上线成面。
(十五)、局扇配电点电器管理要求
1、自动切换开关的手柄打向应一致,必须用双电源,可以自动切换,实现风电、瓦电闭锁。
2、进线与出线应垂直开关贴棚槽或碹平行吊挂,多余的线不得余在配电点,多余电缆不得盘绕,要用电缆钩整齐排开吊挂在煤(岩)壁上,距离在10米范围内电缆固定点高度、固定方向保持一致,确保配电点干净利索。
3、配电点照明灯距离顶板棚窝300毫米,吊挂高度一致,和巷道方向平行。
4、主、备局扇安装时,只要条件许可,必须吊挂;条件不允许,必须上架,距离地面高度大于300㎜,且严格按照技术部门、通风部门给定的标准位置安装。
5、局扇位置的给定,通风部门应该会同机电、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虑供电距离、风筒管理、闭锁范围、回风路线、电缆敷设、人员操作、工作面布局、安装环境、达标创建等因素,谨慎确定局扇位置。
6、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中的规定,不发生循环风
7、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属队组指定专人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8、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 )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高于巷道底板大于0.3m,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声器
9、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风筒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十六)、电气设备管理标准
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3、 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6、隔爆性能按防爆50条执行。
7、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b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c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 mm ;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 mm (70 mm 2的橡套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d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e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 mm 。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挫细)。
f低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 mm 的钢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高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堵封压紧。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8、 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a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b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c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
d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爪距离,应符合GB38636.3-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的规定;
e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9、 固定电气设备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度接头接线;
b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10、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芯线的连接严密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不同材质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度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1.3倍;
b高、低压铠装电缆终端应灌注绝缘材料,户内可采用环氧树脂干封。中间接线盒应灌注绝缘胶。
11、 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2、 短路保护计算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3、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合格。
12、 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
a.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并标志“┴”符号(运行中移动的采掘机械设备除外)。
b.电器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并标志“┴”符号(电机车上的电气设备及电压36V以下的电气设备除外)。
C.外接地螺栓直径
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
容量大于5KW至10KW的不小于M10;
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
通讯、信号、按扭、照明等小型设备不小于M6。
d.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13、 接地线符合下列规定:
a.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
镀锌铁线100mm2;
扁 钢25×4 mm2
铜 线50 mm2。
b.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
铜 线25 mm2。
扁 钢50 mm2(厚度不小于4mm);
镀锌铁线25mm2;
14、电阻不大于下列数值:
a.100KVA以上(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4Ω
b.100KVA以上变压器供电线路重复接地10Ω
c.100KVA以下变压器10Ω
d.100KVA以下变压器供电线路重复接地30Ω
e.高、低压电气设备联合接地4Ω;
f.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10Ω
g.高压线路的保护网或保护线10Ω
h.井下设备2Ω
I.井下手持移动电气设备1Ω。
15、瓦电闭锁、风电闭锁等其他闭锁齐全可靠。
16 井下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即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17、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与被控制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A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B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C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D隔爆磁力启动器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18、 井下隔爆型电器设备,必须有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的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定为完好。
19、 机房(峒室)和电器,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须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20、 机房(峒室)应备有符合规定的防火器材。
21、机房(峒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22、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接线盒等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23、设备的防护栏外表应涂红、白相间色油漆。
24、设备表面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按要求补漆。
25、 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
26、机房(峒室)清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安放整齐并挂管理牌板。(不准随意乱放,不准放在躲避硐内)
27、机房(峒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合适,符合安全要求。
28、固定电气设备场所必须具备有下列记录及资料:
a电气系统图;
b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
c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
29、移动电气设备应有下列记录:
a检查、修理记录,试验整定记录;
b事故记录。
30、不得带电检修、搬迁井上下带电设备、电缆和电线。(包括电话、监控、信号、设备、线缆)
(十七)、低压隔爆开关标准
1、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
2、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可靠,无虚动作。
3、磁力启动器的按扭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销关系正确,并有警告标志。
4、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线标志明显,有规定期内接地电阻试验记录。
5、隔爆性能符合防爆50条要求
6、主触头辅助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大于60%。触头不同期性不大于0.2mm;触头开距、超距、初压力、终压力符合出厂规定。
7、触头无严重烧损。
8、消弧罩零件齐全、完整,无裂纹。
9、隔离刀闸开关接触良好,插入深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2/3,接触面积不小于刀夹的75%,
动刀闸的开合位置、动作方向与受柄严格协调一致。
10、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1140V不低于5MΩ;660V不低于2MΩ;380V不低于1 MΩ。
11、配线整齐、清楚、开关内部导线不得有接头。
12、开关露出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好。
13、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有规定期内的试验整定合格记录。
14、熔断管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容量选用合适。
15、开关必须有明显的用途标志牌、责任人明确。
(十八)、移动变电站标准
1、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2、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3、托撬小车无严重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旷。
4、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5、电缆联结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6、箱内二次回路导线排列整齐,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7、线圈绝缘良好,绝缘老化程度不低于3级。
8、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B级绝缘不超过110℃;
F级绝缘不超过125℃;
H级绝缘不超过135℃;
9、开关接线联结紧密,触头接触良好,无严重烧痕,隔离刀闸开关插入深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2/3,三项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3mm。
10、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正确。
11、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灵敏可靠。温度继电器动作灵敏正确。
12、互感性能良好,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3、 电气、机械联锁装置齐全,动作正确可靠。
14、 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5、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符合下列数值:
127V不低于0.5MΩ
380v、660v不低于5MΩ
1140V不低于50MΩ
6kV不低于200MΩ
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6、隔爆性能按防爆50条执行。
(十九)、电动机标准
1、 螺栓、接线盒、吊环、风翅、通风网、护罩及散热片等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不允许在吊环上留用过的铁丝、杂物。
2、运行中无异音。
3、运行温度不超过生产厂规定,如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
A级绝缘的绕组95℃;
E级绝缘的绕组105℃;
B级绝缘的绕组110℃;
F级绝缘的绕组125℃;
H级绝缘的绕组135℃;
集电环105℃;
换向器90℃;
滑动轴承65℃;
滚筒轴承75℃;
4、运行中转动平稳,无明显震动,
5、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三项交流电动机在三项电压平衡条件下,三项电流之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差5%.在电源电压及负载不变条件下,电流不得波动.
6、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7、绕组及铁芯表面无积垢,绝缘无老化、裂纹,不松动。
8、 鼠轮型转子无开焊断条,同步电动机极掌不松动,起动铜条无开焊、裂纹,转子绕组联接牢固,无开焊、虚焊现象。
9、绕线及同步电动机集电环不松动、表面无严重烧痕。电刷接触面积不小于75%。刷辫、刷握连接牢固,电刷在刷握中上下灵活,间隙不大于0.3mm,压力均匀。
10、直流电动机换向器(整流子)表面无烧伤变黑现象。云母片应低于整流片0.5-1.5 mm,且均匀一致.换向器表面磨损沟深不超过1 mm,径向跳动不超过换向器直径的0.02%.电刷在刷握内移动灵活,压力均匀,接触面积不小于75%.
11、换向器片与绕组焊接良好,无过热开焊现象.
12、定子与转子间隙:异步电动机最大间隙与最小间隙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同步电动机和直流电动机不得超过15%.
13、绝缘良好.温度在75℃时,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3KV不低于3MΩ;6KV不低于6MΩ;700V及以下不低于0.53MΩ.转子绕组不低于0.5MΩ.大型电动机轴承座与机座之间绝缘垫完整无损,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14、高压电动机的泄露及交、直流耐压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并符合要求。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15、轴承不松旷,转动灵活,运行平稳无异响。滑动轴承油圈转动平稳。
16、接线螺栓、引线瓷瓶、接线板无损伤裂纹,标号齐全,引线绝缘无老化破损。
17、接线端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18、隔爆电动机的隔爆性能符合防爆50条。
(二十)、 隔爆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标准
1、外壳、托架无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
2、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3、指示灯色别清晰,并符合规定。
4、 接线符合前面和防爆50条的规定.
5、电源盖板、标志牌齐全.
6、接触器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触头开距为3.4-4.1mm.削弧装置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无噪音.
7、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无损伤,无老化.
绝缘电阻:
680V不低于2MΩ
380V不低于1MΩ
680V不低于0.5MΩ
8、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9、熔断管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合适。
10、机械、电气闭锁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不带电。
11、隔爆性能应符合防爆50条。
12、主辅接地可靠、规范。
13、综保试验按要求试验并规范填写在牌板上。
(二十一)、机电其他标准
1、五小电器严格按防爆50条执行,并且要定期维护保养。所有接线盖不得上反,不得锈蚀严重。
2、电缆、水管、风管过墙及风门必须单根加套管,保持电缆吊挂标准间距,监控线可以穿在同一个套管内。
3、电缆、设备、水管、气管上不准有泥浆、积尘。
4、监控、电话线不准与动力线水气管相互缠绕,且间距按标准执行。
5、电缆不得有淋水现象(包括监控、电话、信号现)
6、遇到暂时不能解决或不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及时打报告,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可以不考核,未打报告的一律按标准考核。
7、机修车间维修的产品必须完好可靠,各种配件必须齐全,在地面所有设备、开关、电缆等由机电队负责并接受考核;经机电部门专职人员和相关部门使用人员验收合格后,并贴上合格标志后方可下井;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下井;下井后所以设备、开关、电缆等按使用单位所考核。
8、井上下备用设备、开关、电缆、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卫生干净、维护管理及挂牌管理,牌上标明名称、所属部门、用途、负责人、备用日期、备注。
9、井下皮带要经常性的维护,发现托辊坏、架腿歪、皮带跑偏时及时调整,未维护调整按标准考核。
10、各种挡车器必须按标准吊挂、保持灵活可靠。
11、地滚必须按安设标准安设,并转动灵活,不得带轴一起转动,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12、风机切换、低压检漏试验每天一次。综保试验每班一次,并做到井下牌板与地面软件资料记录相一致。
13、备用设备必须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井下移动电气设备不能置于水中或淋水,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等)上板,三通、四通规范吊挂
14、辖区内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得到100%
15、绞车安设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运行可靠,钢丝绳、保险绳及地滚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6、、机电维修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二十二)、轨道及运输设备标准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主要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符合要求
3、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4、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二十三)、设备与指标标准
1、机电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和防爆标志
2、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 100﹪
3、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4、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失爆率0﹪(井上使用防爆电器一律按井下防爆标准考核)
5、在用小型电器完好率100﹪,电缆吊挂合格率95﹪
6、矿机车前后照明及警示尾灯无灭灯
7、设备待修率5﹪
8、机电事故率1﹪
(二十四)、机电管理及安全标准
1、皮带走廊、运矸系统胶带输送机有以下保护
⑴欠压保护⑵过电流保护⑶堆煤保护⑸防滑保护⑹防跑偏装置 ⑺温度保护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⑼防逆转装置⑽卸煤口有防止人员坠入设施
2、要害场所应完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修制。
3、大型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4、要害场所、大型设备、皮带转载点、油库完善防火器材
5、地面皮带走廊应张挂设备操作流程图、供电系统图。
6、供电安全可靠性
7、变电室悬挂供电系统图和停送电操作流程图,并根据变化及时修改
8、变电室健全各种记录(检修、交接班、运行等)
9、变电室配备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操作台、灭火材料)
10、设备挂牌管理(包括电气设备牌、电缆标志牌、设备卡),保证内容完整,并实行机电设备包机制
11、对机电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证定人、定期、定量
12、定期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并留有记录
(二十五)、运输管理及安全标准
1、主要运输线路达到合格品
2、其他轨道质量需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
3、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完好
4、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特殊情况须有审批)
5、电机车牵引网络轨道合格率100﹪,按规定分区运行、有实际的机车运行记录
6、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100﹪
7、机车完好率100﹪
8、在用矿车完好率100﹪
9、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液力藕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燃塞和防爆片, 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保护,有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可靠
10、在用小绞车完好率100﹪
11、前后照明和红尾灯
12、有井下机车检修硐室,并有相关检修设备
13、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和复轨装置
14、轨道等实行分段包片制
15、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
16、有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
17、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
18、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斜巷、采区主要运输巷及车场经常保持清洁,无淤泥,积水,无杂物;机电硐室、机车库、等要整齐、清洁
19、电缆和照明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20、工程和设备质量
①运输线路质量: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品
②道岔质量
③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
④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特殊情况须有审批)
21、有关运输设备
①坚持清理矿车、及时将损坏矿车送机电队修理,在用矿车保证完好。
②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和复轨装置
③地面生产系统皮带保护齐全(防滑、防跑偏、机头、机尾防护栏、防护罩)
22、消灭重伤及运输重大事故
23、按规定每日对电机车、走廊皮带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发现磨损、跑偏等及时处理
24、运输设备设施实现包机制,轨道实行分段包片制
25、有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交接班、保养记录
(二十六)、文明生产标准
1、设备要按设备性能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
2、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纽、打点器、)上板、有清楚标识,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有煤安和防爆标志
3、机房、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工业广场、主井房、罐笼、排矸涵洞清洁卫生,窗明几净,防爆灯定期擦拭,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
4、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5、主要运输大巷、风巷、各个转载点完善并坚持使用喷雾洒水系统,定期对巷道进行洒水灭尘、冲洗巷帮
(二十七)、 皮带机综合保护安装标准
1.速度保护的传感器和磁钢安装在皮带机导向滚筒的支架上和导向滚筒上,间隙不得超过30mm
2.温度保护传感器安装在皮带机的主动滚筒附近,温度探头应紧贴主滚筒外壁,皮带机的主动滚筒和皮带接触面的5-10mm处
3.烟雾传感器悬挂于皮带张紧段,距上皮带上方0.6~0.8m,同时在风流下行方向距驱动滚筒2~3m。
4.超温自动洒水装置的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喷头对准驱动滚筒上的皮带,其水源的阀门应是常开。
5.堆煤保护传感器垂直悬挂在皮带机卸载滚筒正下方,距离卸载滚筒0.2~0.3m,距离落煤点0.4~0.6m。
6.跑偏传感器安装在距离机头20m~25m,皮带机两边的支架上,必须要用螺栓固定牢固。
7.皮带机的六大保护应分别悬挂标志牌。
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通风标准
1、要建立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⑴、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⑵、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⑶、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⑷、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⑸、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⑹、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⑺、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⑻、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⑼、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⑽、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的安排,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完好。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充电室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必须按规定设计和施工专用回风巷。
5、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6、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
7、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以本公司上组煤为例)
8、 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9、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10、 采用蓄电池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必需保证进风巷道的干净,经常保证冲洗巷道,清洗巷帮,做到风流净化的标准。
11、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密闭、风窗等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或者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
12、不得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1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14、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能实现反风功能,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反风设施要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15、煤矿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反风演习方案和结果必须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1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7、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如超过一周须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18、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9、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0、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其它人不准随意停开。要建立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以及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21、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2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人员要撤至全负压通风巷道处,并在盲巷口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4、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并悬挂记录牌。
25、必须制定通风巷道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26、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应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
27、矿井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28、通风设施、永久设施:(包括风门、密闭、风窗)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2)、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隙
(3)、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要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4)、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6)、永久设施安设完后要挂牌管理
(7)、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层的采空区要进行预防性灌浆,设注浆孔,封口严密
29、临时设施;(包括临时风门 、临时密闭)
(1)、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2)、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3)、设施周围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沫或勾缝
(4)、密闭墙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示和检查牌
(5)、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的风门有报警训号,否则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界接触严密
30、永久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
(5)、风桥通风断面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6)、通风机电设施完好,线缆规范吊挂消除失爆,穿墙电缆必须加护套并封堵线孔。
31、长距离掘进通风的关键是:
⑴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
⑵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
⑶风筒无破口,吊挂平、直、稳,拐弯或变径要使用过渡节,到工作面迎头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⑷局部通风机应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或安装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高突矿井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⑸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⑹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⑺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风后,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⑻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32、矿井通风设施如何保护?
⑴不经通风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随便损坏和拆除矿井通风设施。
⑵通过风门时一定要及时关门,不可把一条巷道中相邻两道风门同时敞开,要过一道关好一道,关好一道后再打开另一道。
⑶不可随意移动调节风窗的插板或将窗口堵严。
⑷井下栅栏、警示牌、瓦斯检查记录牌和测风站等通风辅助设施,任何人不准随便拆毁、摘除、涂改或移动。
⑸如发现矿井通风设施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以便及时修复。
33、矿井通风设施安全技术要求。
⑴矿井中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可靠、位置合理。
⑵在井筒之间,矿井(一翼、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石门、采区上下山车场,各区段车场等需长期隔断风流但人员、物料需要通过的地点应设置永久风门。每处至少安装两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风门能自动关闭;任意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小于4m ,需要有运输工具通过时,两道风门之间距离同时不得小于运输工具长度。
⑶不应在倾斜巷道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破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⑷凡报废的采区通向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的所有联络巷,所有结束回采的工作面、平巷间的联络巷、岩石集中巷连通煤层的巷道都应设置永久性密闭。
⑸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⑹井下巷道需临时封闭的地点应构筑临时密闭。
⑺凡是进风、回风风流平面交叉的地点均应设置风桥。风桥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桥面平整不漏风,风桥不应设风门。
⑻矿井的总进风巷、总回风巷,矿井一翼的总进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永久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应设置临时测风站。
(二)、贯通安全标准
1、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通风区(队)干部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
2、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平行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贯通,一个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贯通一方不得留下已经掘出的盲巷。
2).两巷的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要到对面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设好警戒,方可装药爆破。
3).正、副巷和横贯的施工,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药爆破都必须停电撤人,并设置警戒。
4).横贯贯通后应停止掘进工作,对后一横贯立即组织封闭,并随即进行改道移局扇。
5).贯通工作由安检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进行贯通。
3、对掘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2).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爆破。
3).每次爆破前,必须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风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进行警戒。
4).贯通时,要有一名通风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采煤工作面切眼与上一工作面尾巷贯通,若贯通巷内存在冒顶、积聚瓦斯、积水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创造条件进行整巷、排水、排瓦斯,只有贯通巷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才能贯通。如贯通巷内情况不明,又无条件整巷、排水,不能提前排放瓦斯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提出专项贯通措施,由救护队协助贯通。
5、 对于已经存在矿井之间贯通的地点,煤矿必须进行可靠封闭,达到防水、防火、防爆要求,并掌握对方的开采范围、通风方式及发火情况,以便及早在本矿受影响的区域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瓦斯检查标准
1、必须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瓦斯检查工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低瓦斯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垂深每增加50m应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
3、 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爆破。
4、必须根据瓦斯检查范围、类型、法定出勤等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二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
5、矿井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
6、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峒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7、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8、 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
1).采煤、掘进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回风、高冒区,采煤面上隅角等;
2).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
9、 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检查工对负责区域各种峒室、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装置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0、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2个工作地点共用1块瓦斯牌板。
11、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的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签字确认。
12、瓦斯的性质。
⑴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⑵瓦斯的相对密度为0.554.
⑶瓦斯扩散性很强,是空气的确1.6倍。
⑷瓦斯微溶于水。
⑸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火源可以燃烧、爆炸。
⑹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时,会使氧含量相应减少,从而使人因缺氧窒息。
13、瓦斯的危害有哪些?
⑴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氧含量相应减少,会使人因缺氧而窒息。
⑵瓦斯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燃烧、爆炸。
⑶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人体凭感觉器官很难发现其存在,所以隐蔽性很强。
⑷瓦欺相对密度约为空气一半,所以经常积聚在巷道空间的上部,特别是巷道冒顶空洞里、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采空区高冒处,积聚的瓦斯浓度容易达到爆炸界限,但不容易被检测出来。
⑸瓦斯燃烧具有延迟性。
14、采掘工作面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是。
⑴、掘进工作面
①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距离长,漏风量大,不稳定,不可靠,往往造成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地冲淡和排除瓦斯。
②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如果出现停风或微风,积聚或流动的瓦斯很快就会达到爆炸界限。
③掘进工作面大多数采用电钻打眼,装药爆破,机电设备较多且频繁移动,稍有管理不善,就可能产生引爆火源。
⑵、采煤工作面
①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是瓦斯积聚的地点,也是最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
②采空区往往积聚大量瓦斯,特别是放顶煤开采时,高冒处的瓦斯很难排出。
③采煤工作面需要经常爆破,加之机电设备较多,很容易造成引爆火源。
(四)、防尘检查标准
1、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防尘管路中应安装水质过滤装置,并定期清理污垢。地面必须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应不小于200 m3,并具有备用水池。
2、 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井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翻煤点、转载点以及选煤楼等产生粉尘地点均必须安设防尘管路。皮带斜井、皮带巷的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3、防尘管路应安设平直、吊挂牢固,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设专门人员定期维修。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m,防尘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压风管。
4、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液压支架放煤口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机掘工作面应安装使用防尘水幕。爆破作业必须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
7、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开拓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的净化风流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8、 回采、掘进工作面、喷浆等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进行个体防护。
9、矿井必须建立定期冲洗刷浆制度,定期对井巷进行冲洗、刷浆;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及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确保各地点没有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堆积。
10、井下水管、气管必须分色漆防锈漆,方便管理。
11、主要进、回风大巷每月洒水降尘不少于一次
12、各管辖区域无杂物、煤尘堆积(大巷盖板完好无缺)
13、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五)、防火检查标准
1、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 每一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接在进风巷,井下各峒室进风口10m范围应设置三通阀门,主要峒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3、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应急预案中明确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
4、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油桶内存有润滑油的油桶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储油硐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要明白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进行处理。
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并遵循以下规定:
1).采区设计应采用后退式布置。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应坚持正常的开采速度,不应随意停采;因故长期停采的,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封闭或制定专项防火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消除自然发火隐患。
2).开采厚或特厚煤层时,必须有专项防灭火设计,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预防煤层自燃的具体措施。
3).煤柱留设必须要考虑防火需要,应视煤层硬度、裂隙发育以及采场压力等情况留设足够宽度的煤柱,防止煤柱漏风导致自燃。
4).必须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对回采工作面、采区回风巷和可能发火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一氧化碳等气体;对火区、采空区等可能发火的地点,每周至少检测分析一次气体、温度、压差等参数;对异常点随时检查、检测分析,及时掌握异常点的变化动态。预测预报检测报表要由通风区(部)长或技术主管进行签字审核,每月进行一份火情分析,及时掌握矿井自然发火动态。
8、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报其上级管理机构审批。
9、 封闭采空区密闭位置应选在采场板压力稳定地点,且要留出以后密闭加固的空间,密闭前后10米内巷道支护不得拆除,密闭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设施建筑标准要求。
10、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并挂牌管理,以防止自然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11、回风巷、峒室回风道、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干净。
12、 矿井应定期普查地表塌陷裂缝,对产生的裂缝必须进行充填,防止因地表裂缝漏风导致采空区自燃。
(六)、安全监控标准
1、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2、安全监控设备维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
3、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监测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上,报送通风部门值班领导、矿总工程师审阅。
4、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房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在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行车的位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巷道无风筒帮一侧。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和管理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要求。
5、井下在用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调校,调校瓦斯传感器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校准气样和空气样,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并要做好调校记录。调校风速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时,可使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和温度计。调校周期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要求。
6、严格控制产量、顶板、人员监控系统的接入。必须接入的要事先取得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的同意,并签订相应的技术协议。井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或动力电缆共用。
7、井下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等)属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采掘作业点设置的甲烷传感器的移挪,只能由采掘队当班班组长进行。
8、井下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结果及时报告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之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9、掘进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至安全位置,爆破后及时恢复到正确位置。
10、管理人员、带班长、技术人员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11、监控系统一般要求:
⑴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⑵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⑶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⑷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⑸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⑹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⑺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12、 设计和安装
⑴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⑵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⑶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⑷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①断电范围内;②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③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④掘进工作面内;⑤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⑥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⑸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⑹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⑺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⑻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13、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⑴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⑵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14、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⑴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形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图1e所示。
(a)(b) (c) (d) (e)
a——U形通风方式;
b——Z形通风方式;
c——Y形通风方式;
d——H形通风方式;
e——W形通风方式。
图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⑵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1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图2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⑶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T2的设置同图1a;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8,如图3a、图3b所示。
⑷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⑸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⑹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a)
(b)
图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5、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⑴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4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3。
图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⑵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的设置同图4;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图5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⑶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16、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7、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18、 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6所示。
19、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7所示。
图6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7 装煤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0、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8所示。
图8 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1、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2、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3、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4、 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5、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6、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27、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⑴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⑵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⑶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8、 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⑴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⑵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9所示。
图9 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⑶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⑷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⑸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29、 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0、 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31、 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
32、 烟雾传感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
33、 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⑴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⑵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如图10所示。
图10 采煤工作面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⑶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34、 开关传感器的设置
⑴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⑵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⑶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
⑷ 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35、 检修机构
⑴ 要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未建立检修室的小型煤矿应将安全监控仪器送到检修中心进行调校和维修。
⑵要配制甲烷校准气体。
⑶ 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宜配备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生器、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具备条件的宜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等。
36、 校准气体
⑴ 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MT423—1995的规定,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标准气体作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值,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
⑵ 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配气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
⑶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37、 调校
⑴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⑵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下井。
⑶ 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见附录B)。
⑷ 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⑸ 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⑹ 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⑺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38、 维护
⑴ 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⑵ 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
⑶ 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⑷ 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⑸ 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
⑹ 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⑺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⑻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⑼ 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39、 便携式检测仪器
⑴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⑵ 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40、 备件
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41、 报废
安全监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和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42、 地面中心站的装备
⑴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⑵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⑶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⑷ 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⑸ 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⑹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4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
⑴ 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⑵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⑶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⑷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44、 联网信息的处理
⑴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向矿务局(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监控数据,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向县(市)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监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⑵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
⑶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立即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⑷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⑸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⑹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45、 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⑴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
⑵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⑶ 安全监控工及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6、 账卡及报表
⑴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①安全监控设备台账;②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③检修记录;④巡检记录;⑤传感器调校记录;⑥中心站运行日志;⑦安全监控日报;⑧报警断电记录月报;⑨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⑩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
⑵ 安全监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所测物理量名称;⑤平均值;⑥最大值及时刻;⑦报警次数;⑧累计报警时间;⑨断电次数及馈电异常累计时间;⑩累计断电时间及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等。
⑶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所测物理量名称;⑤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⑥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⑦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⑧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⑨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⑩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⑷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断电测试起止时间;⑤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⑥校准气体浓度;⑦断电测试结果等。
47、必须绘制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48、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49、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七)、探放水标准
1、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按照技术部门设计的要求进行探水水。
2、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3、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4、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5、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6、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7、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8、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11、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2、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13、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4、探水情况必须记录在现场探水牌板和地面探水台账上。
15、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16、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17、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18、、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 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19、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20、矿井应按照规定编制以下防治水图件:
⑴矿井充水性图。
⑵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⑷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⑸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⑹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21、采掘工作面遇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探放水
⑴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⑶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⑹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⑺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⑻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⑼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22、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23、布置探放水钻孔就当遵循以下规定:
⑴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⑵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⑶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⑷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24、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⑴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⑶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⑷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⑸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⑹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25、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⑴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⑵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表1-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表1-1 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
水压/Mpa钻孔超前钻距/m止水套管长/m
<1.0>10>5
1.0~2.0>15>10
2.0~3.0>20>15
>3.0>25>20
(八)、器材、明火操作、材料入井检查标准
1、 严格控制摄影,摄像器材入井。非防爆的摄影、摄像器材禁止入井。有防爆合格证的摄影、摄影器材入井时,煤炭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活动范围、行走路线和安全措施,并安排通风、安监人员全程监护。
2、严格井下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管理。井下、井口房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井巷及井口房、井底主要硐室内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长批准。作业过程必须有通风人员现场检查瓦斯,安监人员现场监督措施执行情况。施工完毕后,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留守观察1h 以上,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采区内及主要进风大巷中未采取砌喧或喷浆封闭措施的煤层段巷道、主要硐室严禁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
3、 严格入井材料、设备的检查把关,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入井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和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的试验合格证明。
(九)、巷道卫生标准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2、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
3、材料、工具、备件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十)、井下爆破作业标准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爆破制度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规程》要求,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实行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要监督作业队组洒水和冲巷帮,放炮时开启喷雾装置
4、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规定
5、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规定,,填炮时使用炮泥不符合要求时不开炮作业
6、配有专业的爆破人员(放炮员持证上岗)
7、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专项措施
四、顶板支护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锚网、钢性支架支护巷道标准
1、巷道净宽: 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50--+150㎜
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50--+200㎜
2、巷道净高: 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150㎜
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30--+200㎜
3、顶板支护:
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 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4、水平巷道前倾后仰 :支架前倾后仰不超过±1°
5、支架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
6、撑(拉)杆数量、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超过2处在工作面端头10米内选点
7、背板安设位置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设计要求(四、六盘帮勾顶)
8、柱窝深度:在实底上,其深度不小于设计30㎜(不出现空吊现象)
9、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索的预紧力8--12T,锚固力20-23T,破断力27-28T,搅拌时间不少于45秒,反之为不合格,巷道每30-50米或300根锚杆为一组,每组至少检查3根
10、间、排距:允许误差-100--+100㎜
11、锚杆角度: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的角度≥75°
12、外露长度:锚杆有托板,30≤露出托板≤50㎜;30≤无托板≤50㎜ 锚索外露长度≤350㎜
13、孔深:孔距 锚杆孔深:允许误差0~+50mm 锚索孔距:允许偏差±100mm,孔深:允许偏差0~+200mm
(二)、架棚支护巷道标准
1、巷道净宽: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30--+50mm
2:巷道净高:主要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30--+50mm
3、巷道前倾后仰:水平支架前倾后仰不超过±1°
4、支架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
5、撑(拉)杆位置、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超过2处。在工作面端头10米内选点
6、背板安设位置、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四、六盘帮勾顶)
7、柱窝深度:在实底上,其深度不小于设计30㎜(不出现空吊现象)
8、顶板支护:
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 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9、支架、 梁扭矩:主要巷道≤80mm,一般巷道≤100mm
10、棚梁离合:主要巷道0,一般巷道<5mm;
11、错位:主要巷道0,一般巷道<5mm;棚梁接口严实无缝
12、接口离合错位:主要巷道支架:-80---+80mm,间距:一般巷道-100---+100mm
(三)、掘进锚网支护巷道标准
1、巷道净宽: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50--+150mm
无中线测全宽:允许误差-50--+200mm。巷道成型符合标准要求
2、巷道净高: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150mm,
无腰线测全高:允许误差-30--+200mm
3、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索的预紧力8--12T,锚固力20-23T,破断力27-28T,搅拌时间不少于45秒,反之为不合格,巷道每30-50米或每300根锚杆为一组,每组至少检查3根
4、铺网质量:铺设平整,接茬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基本密贴顶帮
5、锚杆、钢筋托梁铺设: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顶帮,不松动
6、间、排距:允许误差-100--﹢100mm
7、孔深、孔距锚杆孔深:允许误差0--+50mm 8、锚索孔距:允许偏差±100mm,孔深:允许偏差0~+200mm
9、锚杆角度: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的角度 ≥75°
10、外露长度锚杆:有托板,30≤露出托板≤50㎜;30≤无托板≤50㎜ 锚索外露长度≤350㎜
11、顶板支护: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
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⑶、掘进巷道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煤巷锚杆支护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米,必须补打锚杆)
(四)、砌块支护巷道标准
1、巷道净宽: 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2、无中线测全宽: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3、巷道净高: 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4、无腰线测全高: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50mm
5、顶板支护: 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 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6、弧板接茬: 纵向接茬(平行巷道)允许偏差≤10㎜;
横向接茬(垂直巷道)允许偏差≤10㎜
7、砂浆 品种、配比、材质等符合设计要求
8、充填 :壁后充填基本饱满密实,无明显空顶、空帮现象
9、表面质量 :在砌体表面1m2范围内,重缝、瞎缝、干缝的总数不超过2处
10、基础深度:基础做到实底,其深度(连续长度1米内)不小于设计50㎜
11、水沟宽、深度:允许偏差±30㎜
(五)、光爆锚喷支护巷道标准
1、巷道净宽: 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50--+150mm
2、无中线测全宽:一般巷道:允许误差-50--+200mm。
3、采用光面爆破,巷道成形符合标准要求
4、巷道净高:主要巷道:允许误差0--+150mm
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150mm
5、无腰线测全高:一般巷道:允许误差-30--+200mm
6、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索的预紧力8--12T,锚固力20-23T,破断力27-28T,搅拌时间不少于45秒,反之为不合格,巷道每30-50米或300根锚杆为一组,每组至少检查3根
7、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在检查断面内均匀选三个点,不小于设计值的90﹪
8、顶板支护: ⑴、永久支护到工作面端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最大、最小控顶距要求 ⑵、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9、表面质量:表面基本平整密实,墙基无明显裸露,无露筋露网现象
10、基础深度:达到设计规定的90﹪,无赤脚穿裙现象
11、间、排距:允许误差-100--+100mm
12、孔深、孔距锚杆孔深:允许误差0--+50mm 13、锚索孔距:允许偏差±100mm,孔深:允许偏差0~+200mm
14、锚杆角度: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的角度 ≥75°
15、外露长度:锚杆:有托板,30≤露出托板≤50㎜;30≤无托板≤50㎜ 锚索外露长度≤100㎜
16、水沟宽、深度:允许偏差±30㎜
(六)、掘进工作面支护标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2、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
3、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卡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m。
5、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6、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2)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3)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4)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砂浆锚杆必须灌满填实。
(5)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6)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并使用除尘机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7)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8)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9)岩帮的涌水地点,必须处理。
(10)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第五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支架、输送机和充填垛都应保持直线。
7、掘进安全设施
(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等)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规程》规定
(2)、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管、水管等符合要求
(3)、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8、牌板管理
(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2)、各种牌板齐全,悬挂位置合理,图文清晰,填写正确,保护完好
9、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的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米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七)、采煤工作面支护标准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架设,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2、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4、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5、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8、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采用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2)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3)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6)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7)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8)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9)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0)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1)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12)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10、 质量管理工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顶板控制计算
(5)、所有支护材料设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均有记录 (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工作面及时移梁,接顶严实,空顶距最大值≤300mm
(8)、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铺网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9)、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必须留顶煤,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措施
11、工作面支护
(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80mm≥60kN,¢100mm≥90kN
(2)、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不缺梁少柱,(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3)、底板松软时,支架要穿柱鞋,钻底<100mm
(4)、工作面端头支护正确使用4对8梁。支柱初撑力:¢100mm≥90KN;¢80mm≥60KN
(8)、工作面两巷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或液压支柱和∏型梁,支柱必须完整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9)、工作面两巷至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有0.7m宽的人行道
(10)、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12、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强支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空载和失效支柱。特殊支护(戕柱、戕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无活柱
13、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米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伞檐长度在1米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
(2)、炮采工作面及时移梁,破碎顶板要掏窝加梁,端面距≤300mm;机采工作面移梁不得落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临时支护按作业规程执行
(5)、巷道净高:炮采高档不低于1.6米,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米
(6)、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7)、文明生产:①巷道无淤泥、无积水(长5米,深0.1米);②无浮渣、杂物;③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8)、不丢顶、底煤(必须留时,要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9)、浮煤净(单一煤层和分层煤层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10)、不任意留煤柱
14、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达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过3根
15、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支柱要垂直顶底板,歪斜<±5°。采高大、倾角>15°的工作面支柱,必须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15°时,支柱设防倒防滑装置,有链牵引采煤机和刮板机的防滑装置
16、使用п型梁工作面,不得有单梁单柱
17、综采工作面支护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表显示)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差错(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8、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
(1)、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它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上下顺槽至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的人行道
(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5)、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19、质量管理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顶板控制计算
①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②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③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预报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
④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并有切眼安装管理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设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均有记录
20、顶板管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及时移架,支架前梁接顶严实,端面距最大值≤340mm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铺网面的铺网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必须留顶煤,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措施
五、井上相关安全标准化
(一)、木料场、木工标准管理
1、电锯工必须按照用料单位所需的规格进行截取材料,并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2、电锯作业,严禁闲杂人员操作,锯沫及时运走,有足够的防灭火材料
(二)、防爆标准管理
1、防爆组检修和保养的各种防爆电器符合《规程》规定,合格率100%方可入井
2、每月对防爆电器、防爆性能检测一次并留有记录
3.保证检修质量、消灭设备返修率
(三)、机修车间标准管理
1、车工组要按GB制造加工各种生产用件,合格率达95%,按标准对各类车床及工具进行使用、维修、保养
2、液压设备及支柱必须检修、保养、试压,经过检验的设备及支柱必须符合规定方可出库
3、织网组要保证满足生产需求的金属网供应,合格率100%
电、锻钳工管理 1、机电、生产设备线路安装符合规定要求
2、电工组加工检修后的各类电器设备完好率100%
3、检修或加工设备必须保证质量,消灭设备返修率
4、锻工组加工和维修的固件合格率达95%以上
5、钳工组使用的氧气、乙炔必须符合GB标准,仪表完好,防护用具齐全,工具符合规定要求,按要求存放
(四)、综合标准管理
1、待修及修好设备、配件、材料按类放置指定位置,划清区域,整齐统一
2、配电柜、机床,各台设备实行挂牌、包机制,并且有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卫生
3、所有机床检修、保养,必须停电加锁,完工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4、保持作业场所,窗明几净,无油垢
(五)、安全标准管理
1、厂区、各车间各种线路、照明、取暖设施符合要求
2、各组机床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床作业规程操作
3、场区和各车间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和生产用品按规定存放,堆放整齐,归类清楚,车间内无自行车、摩托车存放和其它杂物
4、各车间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性能可靠
5、各类作业人员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佩带防护用品
(六)、其它标准工程
1、按规程进行作业,工程合格率达95%以上
2、大型机电设备检修必须按规定要求制定项目检修工作程序
3、严格按照警示标志、警示信号作业
4、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使用备用机械设备设施
六、质量标准化软件资料检查内容
1、 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2、 机电设备润滑记录
3、 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4、 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记录阿
5、 低压检漏试验记录
6、 综保试验记录
7、 班前会记录
8、 周五安全活动记录
9、 考试记录
10、地质预报
11、交接班记录
12、贯彻规程学习记录
13、支护材料台账
14、安全隐患整治记录
15、“三违”记录台账
16、乳化液配比记录
17、工程质量自查、自检记录
18、锚索安装记录
19、锚杆拉力试验记录
20、探水记录
21、支护材料台
22、安装工程质量自查自检记录
23、维修质量标准
24、顶板离层监测记录
25、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
26、测风报表
27、瓦斯报表
28、监控报表
29、设备包机记录
30、事故记录
31、风机切换记录
32、密闭台账
七、总结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安全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规范安全质量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入整治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深层次问题,把整治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实施“科技兴企”战略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选择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企业,进行安全科技示范工程,率先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煤企本质安全水平,培育以“科技兴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模范煤企。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我公司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只有在各级领导的带领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从整体上提升我公司的标准形象,才能更好的为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