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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小甘沟煤矿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作者:佚名 2012-06-10 20:04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节 煤矿简介

  一、矿井发展概况

  我煤矿始建于1994年,隶属与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初期生产能力3万吨/年,于1995年10月进入生产阶段。

  经过10年的缓慢发展之路,在2004年煤矿响应国家关于对小煤矿规划思路的要求,进行矿井生产规模的技改工程,并进行了为期3年的改扩建,将生产能力提升至9万吨/年,于2008年10通过了相关行管部门的审核验收。

  2009年7月,根据市场需求,我煤矿经过分析研究,综合矿井煤层、巷道和设备等特点,决定在9万吨/年生产规模的基础之上进行90万吨/年的矿井改扩建工程。

  在进行改扩建过程中,最主要的是采煤方法的更新换代。由此,在与哈密设计院相关领导研究后决定采用综采工艺替换原来的悬移支架开采工艺,并于2009年7月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安装过程。

  目前,矿井综采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处于试生产阶段。配套的巷道改造、地面生产系统等均同步进行,计划于2011年6月完成90万吨/年规模的改造工作。

  二、矿井简介

  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小甘沟煤矿位于呼图壁县南西225°方位60km处。行政区划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矿区呈不规则形状,南东—北西长1.2~1.3km,南北宽1.0km,面积约1.25km2。中心地理座标:

  东经86°21′03.5″,

  北纬43°48′42.5″。

  自呼图壁县城向西沿312国道行32km至大丰镇,自大丰镇沿X146号公路南行47km至国防公路,均为柏油路面,可四季通车;自国防公路南行1km后,向东沿位于铁列克萨依沟(又名小甘沟)中的运输道路至矿区4.0km均为简易砂石路面,通行条件良好。故矿区外部交通便利,而矿区内山高坡陡,施工、通行困难。

  矿区位于天山北麓的中山区,处在西沟河以东、东沟河以西的小甘沟两侧,总的地势是南高北低,南北向岭谷相间的特征,沟谷窄小,山岭陡峻。海拨1650~2050m,高差在400m左右,地形切割强烈。

  矿区内小甘沟为干沟,只在暴雨季节和融雪期偶发洪水。东沟河位于矿区东4.0km处,其水位低于1950m,是区域的侵蚀基准面。

  矿区属温带大陆干旱气候,因处于天山北坡,区内森林、草场茂

  气候比较湿润。年平均气温6℃,7月份平均气温22.2℃,最高气温36.4℃, 1月份平均气温-11.8℃,最低-28.8℃。5~8月多雨,常成暴雨降落,每年10月降雪,次年3月底、4月初消融,年平均降水量371.79mm,年平均蒸发量1881.65mm。冻土深度1m。

  矿区位于沙湾~玛纳斯~呼图壁地震带内,该带新构造运强烈,地震频繁。据新疆地震局资料,近百年间,矿区及临近区曾发生中、强震14次,其中1906年12月23日沙湾县西南牛圈子八级大地震(史称玛纳斯大地震)破坏严重,故本区属地震多发区,14次中、强地震。

  根据新疆地震局1978年出版的地震图册,对烈度等级的划分,矿区的烈度为7级。

  三、矿区经济概况

  矿区及邻近区是呼图壁县能源基地,有国营、集体、个体煤矿30余座,年产煤近百万吨。所产煤炭主要供玛纳斯电厂和呼图壁县的工业、民用需要,部分销往石河子市和奎屯市。

  除采煤业外,还有旅游业及其他产业。

  矿区南部的山区森林资源丰富,盛产杉树、松树。

  居民有哈、汉、回等民族,哈族从事畜牧业为主,也有从事采煤业。

  矿区内无农业、生活所需的粮食、蔬菜由大丰镇、呼图壁县供给。

  矿井供水水源:设计采用矿区南侧出露的地表泉水处打井做为将来饮用水水源地,采用铺设管路将水引至工业区的方式供水。目前矿上已对该区作了抽水实验,其水质和水量均达到饮用标准和水量要求。

  四、矿井供电

  矿井电源:本矿现有一回专线供电电源,由2.8km以外的南山矿区的西沟变电所供电线路专线引入,电压等级为10KV,该变电所容量为1500KVA,该回路可作为该矿的第一电源。

  第二供电回路引自塔西河变电所的河哈线路,电压等级35KV,此变电所距本矿15Km,由专线引入第二电源,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用电。

  另,本矿井准备有500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以解决主扇、抽水等安全生产的备用电源。

  矿井供电电压等级为:

  地面:380/220V;

  井下:10KV、660V、127V。

  通讯: 该矿地面办公室已安装有国内固定直拨电话,可进行对外联系。

  五、地质特征

  1、区域地层

  区域出露的地层呈北西西—南东东带状分布,由南而北依次出露有:中石炭统前峡组,下侏罗统八道湾组、三工河组,中统西山窑组、头屯河组、上统齐古组、喀拉扎组,下白垩统吐谷鲁群。

  2、区域构造

  区域构造主体为简单的单斜,中生代地层北北东向倾斜,走向上地层倾角变化不大,局部受F1断层影响有变陡甚至倒转,倾向上倾角变化不大,一般为10°~25°。

  3、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范围内出露的地层仅有侏罗系中统的西山窑组,以及广的第四系冲洪积及风黄土。侏罗系地层主要分布于小甘沟西部,在东部只零星分布于阳坡山脊处。

  矿区构造较为简单,总体为近东西走向陡倾的单斜构造,局部被北东和北东向的压扭性平移小断层错断。

  矿区内断裂主要为北西西向和北东向的两条小断层,编号分别为Fx-1和Fx-2。

  4、煤质

  煤矿各煤层煤的物理性质基本相同,外观为黑色,条痕黑褐一黑棕色,沥青光泽,断口贝壳状-梯形,节理不发育,煤多呈条带状结构,致密块状构造。

  1)发热量(QB·DMJ/kg):

  B1煤层原煤发热量平均为32.84,B21煤层为32.99,B22为32.72,B3为30.56,B4为32.18,其中B3煤层最低,B1煤层最高。

  2)煤的低温干馏:

  根据低温干馏试验换算后的焦油产率可知各主要煤层中除B3煤层属高油煤外,其余为富油煤。

  3)煤的粘结性:

  B3、B4煤层的粘结指数为0,B1、B21、B22都属于不熔融粘结和不膨胀熔融粘结。

  按照中国煤炭分类标准(GB5751-86),B1、B2、B3、B4煤层均为31号不粘煤,它们具有特低灰分、特低硫、特低—中磷、中高发热量、富油—高油等特点,可作为工业及民用煤,部分可作为配焦用煤,也可作为气化和炼油用煤。二、煤层顶底板三、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

  4)瓦斯

  在生产地质调查工作中收集了煤炭工业协会2009年4月29日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意见,确认本煤矿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4.08 m3/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68 m3/min;矿井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8 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3 m3/min,属低瓦斯等级矿井。

  5)煤尘爆炸性

  地质工作中,在采煤工作面上采集了B3、B4两层煤的爆炸性测试样,其结果均为“有爆炸性”详见表1-3-2多经公司小甘沟煤矿煤尘爆炸性试验成果表。

  另外依据各煤层的工业分析中固定碳与挥发份的关系,计算爆炸性指数,其结果均大大高于是10%,故矿区所有煤层的煤尘均具爆炸性危险。

  6)煤的自燃倾向

  从测试成果看矿井的这两层煤,为不易自燃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煤矿范围内地表露头部分已火烧,形成烧变岩区,说明测试的自燃倾向性指标在该矿区只具有相对意义。

  六、火烧区

  矿区范围内B3、B4煤层地表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火烧,形成火烧区,据远调资料:西山窑组煤层在区域上古火烧垂深多在80-140m。据该矿1985年地质工作资料和调查了解矿区内,古火烧标高随煤层厚度不同,露头地势不同而有所变化,调查中未在生产巷道中见有火烧,故确定一般深度5~30m。

  第二节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简介

  一、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由主、副斜井进风,斜风井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其反风方式采用风机反转的方法来完成。

  1、主要通风机的选择:

  安装两台FBCZN0.18/2×75型对旋式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作为备用,最大供风量为70立方/s。本风机可通过调节电机功率改变通风机转速从而调整矿井风量。

  2、通风路线

  矿井通风系统详见通风系统图,其通风线路为:

  地面→主、副斜井→井底车场→轨道上山→1699水平采区运输顺槽→工作面→1682水平回风顺槽→总回风巷→斜风井→地面

  二、矿井防灭火系统

  根据本矿井的开拓开采条件和煤层赋存条件,矿井防灭火采用了综合防灭火,其主要措施有采后封闭、氮气防灭火、地面回填堵漏等。

  针对矿井防火需求,在地面风井口附近工业广场建造制氮机房,安装一台GL-80AT型制氮机,流量160~180m3/h,浓度98%以上;从制氮机房沿回风斜井→总回风巷→运输上山→+1679水平运输顺槽→采煤工作面敷设一趟D50钢管作为输氮管路。

  三、矿井防尘系统

  沿斜风井敷设一趟D50无缝钢管至+1699水平上部车场,作为井下主要防尘供水管路。在+1699水平甩车场处设三通并变径,沿+1690水平回风巷、轨道上山、运输上山敷设D50管路至+1682水平运输顺槽和掘进绕道,然后接D50管路至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的供水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设全断面净化水幕,刮板输送机机头、溜煤眼口等各转载点设雾化喷头,用于消防及防尘洒水。并在回风巷内设备用水池,作为回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用。掘进工作面备有水针和洒水软管,用于灌装水炮泥和防尘洒水。

  从地面沿主斜井敷设一趟D50钢管至井底车场,设置三通和雾化喷头用于主斜井的消防及防尘洒水。自井底水仓安设有D50无缝钢管,通过运输上山至+1682水平回风巷,作为矿井的另一条供水管路备用。

  四、提升运输系统

  采煤工作面顺槽运输采用DTL-80型带式输送机。主斜井井底配套有2.5T电瓶车运输。主斜井提升采用1米的大倾角胶带输送机运煤。副井采用单滚筒2米绞车来提升物料。

  五、主排水系统

  矿井采用集中排水,在井底车场+1620水平设井底集中水仓,选用3台150D30×4型多级离心泵,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安设两路D108×4型无缝钢管作为排水管路沿主斜井井敷设直通地面沉淀池,形成矿井的排水系统。

  六、安全监控系统

  本矿井目前装备有一套KJ90-F16型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矿井瓦斯适时监控,井下共设置监控分站4台,采、掘工作面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有完善的甲烷、温度、风速、一氧化碳、水位、开停、负压等监控探头,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检测。

  在防灭火方面,矿井安装有GC4085型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并配备一套300m3/h的地面注氮设备,定期向空区注氮。注氮管路自机房开始,沿风井→总回风巷→采区轨道顺槽→工作面敷设一条注氮管路,管路采用N50无缝钢管通过法兰盘连接。

  另外,煤矿还配备有一套KJ125型人员定位系统,对矿井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适时检测,目前系统运转正常。

  七、工作面生产系统

  采煤工作面采用综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工作实行“三八”制作业模式,每班配备一名跟班矿领导,一名区队长指导生产,并按规定每班配备有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等安全人员跟班作业,进行随时监测。

  第三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瓦斯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

  2、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3、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4、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5、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6、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7、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8、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9、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

  10、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1、加强掘进于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二专两 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二)防止瓦斯引燃措施

  1、严格“一炮三检”制度

  井口检身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

  2、严禁井下从事电焊、气焊、氧焊、喷灯烘烤等作业。

  3、对电气设备、电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安装、悬挂、使用,坚持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失爆电器入井,电气设备做到“三无”“四有”。

  4、防止漏电产生点击火花和机械撞击火花引燃、引爆瓦斯造成火灾和瓦斯爆炸。

  二、矿井煤尘防治措施

  (一)降尘措施

  1、所有的进、回风巷道要畅通无阻,各个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风速,防止煤尘积聚。

  2、经常清扫、洗刷所有巷道,防止煤尘积聚。

  3、掘进工作面降尘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采煤工作面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安装防尘洒水管路。(附洒水降尘图)

  (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

  1、严格“一炮三检”制度。

  2、井口检身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

  3、严禁井下从事电焊、气焊、氧焊、喷灯烘烤等作业。

  4、对电气设备、电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安装、悬挂、使用,坚持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失爆电器入井,电气设备做到“三无“四有”。

  5、防止漏电产生点击火花和机械撞击火花引燃煤尘、造成瓦斯煤尘爆炸。

  三、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褶皱等地质构造带时极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因此,在此处要求矿部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前防治。

  2、煤与瓦斯突出前,瓦斯监测数据变化异常,出现忽高忽低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受地质构造影响,突出前瓦斯释放不稳定,但均超出规定的安全值。

  3、瓦斯突出前,一般伴随有刺鼻的H2S气味(臭鸡蛋气味)。

  4、突出地点,煤(岩)层顶底板通常会有裂隙、煤线紊乱现象,裂隙纹理不明显,周围若有水,则出现铁锈斑痕。

  5、突出地点一般属于地压应力集中区,压力较大,现场一般会出现煤层脱层、冒顶片帮等现象。

  6、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

  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

  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

  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处理原则

  1、立即撤退井下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并切除灾区电源。

  2、抢救遇害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3、在确定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4、对充满瓦斯(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瓦斯(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5、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电源,严禁人员通行。

  6、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

  7、采取从地面注氮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8、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氮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9、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10、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11、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五、处理事故的材料及储备

  1、处理事故所必须的材料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2、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见后附表

  第四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坚持落实“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治理原则。制定矿井防灭火规划与落实工作,完善防灭火设施;矿井进行合理和规范化开采,切实把火灾防治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水池及水管路系统;

  2、进风井口及各机电硐室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在井下或地面适当地点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内要准备齐全各种灭火用品;

  4、开采有自燃发火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火的专门措施,每十天进行一次气体成份分析;

  5、生产矿井主扇应具备反风装置,必须在10min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其供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6、自然发火矿井应建立综合防灭措施,建立相应的防灭火系统,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7、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

  8、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

  9、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

  10、开采有自然倾向的煤层,应采取以下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少、回采速度快、采空区漏风小的采煤方法。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布置,同时在主石门采区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

  2)必须先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方式和支护形式。

  3)在有自然倾向煤层中掘进巷道时,禁止空帮空顶,禁止堆积浮煤。(冒落高度超过2m时,要采取防火处理);

  4)采区相邻的安全煤柱中不允许掘进巷道贯通。

  5)开采自燃发火煤层的矿井中,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尽快撤出设备、轨道,进行永久封闭,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6)开采有自燃倾向煤层,必须对采空区采取预防性灌浆或采用注氮措施。

  7)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采空区因氧化而自燃发火。

  二、火灾事故的预兆

  煤矿火灾事故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气体和温度,火灾事故发生的预兆现象有:

  1、井下巷道浮煤超标;

  2、空气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大于0.0024%。

  3、巷道或采空区温度比平常有显著的升高;

  4、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矿井通风是稳定的,只要采空区或巷道存有一定的浮煤,在风流氧化作用下或机械摩擦等原因的作用下,就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气体特别是井下一氧化碳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处理原则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切断火区电源;

  3、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

  4、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5、抢救人员和灭火工作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等有害气体浓度及风流、风量变化情况,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及人员中毒的措施。

  6、在发火初期一般都采用水灭火。发火初期的火势较小,井巷风流仍沿着既定方向流动,灭火比较容易。

  7、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是一种有效经济的方法,但必须注意:水源要充足,否则不能用水向高温水源处浇;水应从外围逐渐扑灭火源中心;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停电后灭火,应注意水煤气爆炸伤人,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

  8、直接挖出火源: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火源流,稳定无瓦斯爆炸气体,无一氧化碳中毒。

  9、密闭墙隔绝法,就是把入风侧和回风侧通向火区的巷道予以封闭,隔离巷道风流中的气氛,迫使明火熄灭。要求闭墙位置选择恰当,封闭范围愈小愈好,密闭墙严密不漏风。

  10、为加速火区熄灭,隔绝后再采取其它手段进行灭火的方法,如向火区灌浆、注入氮气等方法。

  11、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12、同时,在处理火灾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保持正常通风,稳定风流方向。

  2)维持原风向,减少供风量;

  3)停止主扇或实行风流短路。在瓦斯矿井实行短路风流时,不允许将危险浓度的瓦斯送入火区,停风措施易使瓦斯积聚到危险浓度,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4)反风。当火灾发生在总回流中(井口房、井底车场、总进风巷等)应进行全矿井反风,阻止火灾进入井下采掘面。总之,根据矿井条件及火灾情况,在某地点发生火灾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或风流短路的方法缩小灾变范围;

  5)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6)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7)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防止气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8)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9)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第五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坚持先支护后采掘的原则。矿井进行合理和规范化开采,不断提高工作面开采的技术水平或采煤方法。防止顶板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减少顶板暴露面积和缩短顶板暴露时间;

  2、及时挂梁或探板,及时打柱;顶板用小板等插严;如果煤壁松软,煤壁一律背好。

  3、挂梁、探板和支柱必须保证质量。

  4、减少放炮对顶板的震动破坏。实现措施是:不放顶眼炮,底眼要稀且少装药,每次同时放炮眼数要少。在工序安排上。回柱放顶、放煤和割煤三大重要工序要错开一定距离一般为15m左右,以减少它们对顶板共同作用。

  5、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为减少开采形成的高压力,应避免形成残留煤柱,实现无煤柱开采;避免上、下部残留煤柱或工作面停采线;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避免形成孤岛形工作面,以减缓破碎顶板的进一步恶化。

  6、初采时不得推采开切眼的另一帮煤柱。

  7、工作面有条件的尽量布置成俯斜方向,避免仰斜开采,上下平巷与工作面尽可能布置成直角或大于60°的交角,避免出现锐角。并且要沿破碎顶板掘进,避免挑顶掘进。

  8、对于节理裂隙发育的破碎顶板,要使工作面对着主节理的倾向推进,否则顶板容易出现纯开裂隙或台阶下沉。

  9、合理选择支护形式。

  10、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1、充分利用先进的矿压检测技术,利用压力计、顶板动态仪和顶板下沉报警仪等仪器仪表进行有效监控,及时测量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相关信息。

  12、工作面及时进行强制放顶措施。

  二、顶板事故的预兆

  煤矿顶板事故主要是矿山压力作用,顶板事故发生的预兆现象有:

  1、顶板下沉量或下沉速度明显增大(一般为5Cm左右);

  2、煤层顶板出现裂痕,伴随有脱层的断裂声音。

  3、工作面矿压检测数据比平常明显增大5-20MPa,支柱出现下沉和异常漏液现象;

  在一般的矿井压力条件下,矿井顶板是稳定的,工作面支护设备完全能满足控顶要求。但在推进过程中,人为破坏了上部顶板的压力平衡,而出现异常,就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因此,矿井须加强对顶板特别是顶板下沉量、下沉速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

  三、顶板事故的处理原则

  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发生井下顶板事故时,应视事故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畅通通风路线,并迅速报告矿长。

  3、探明冒顶区范围及被埋压、堵截人员数。

  4、恢复冒顶区正常通风,如一时无法恢复,可利用水管、压风管向被埋压、堵截人员输送压缩空气。

  5、在处理事故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的顺利进行,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

  6、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堆积状态,不得乱刨、乱挖。

  7、处理顶板事故的过程中,严禁冒险作业。处理时,必须由外至里进行先支护,后救援的原则。

  8、处理冒顶区段,跟班矿领导、井队长和安全员必须现场指挥,抽调至少2人以上的老工人配套作业,1人工作、1人监视顶板,发现有垮落流矸、片帮预兆时,要将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9、冒落高度在1m以上时,构顶前先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0、处理冒顶前,要把障碍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

  11、出现大面积冒顶时,支护应由外及里逐架进行,并由跟矿长或井队长现场指挥。

  12、处理冒顶事故时,严禁井下进行一切放炮作业。

  第六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水灾事故的预防

  认真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治理方针,切实把防止水灾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矿井水灾的能力。预防水灾事故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的掘进断面不宜过大,以小断面进行为准,受压面积小。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用于通风、流水和撤人。一般情况下应双巷掘进,必要时在联络巷之间开掘安全躲避硐室。

  2、掘进巷道坡度不准起伏不平,以免低处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员有被堵的危险。

  3、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胁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时,为保证下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暂停其工作,等水害威胁消防后再继续工作。

  4、探到老空并已放水的掘进工作面,如果不能马上与老空掘透而在几天后再掘进时,应重打2—3个检查孔,以免原有的钻孔坍塌堵塞而重新积水。切不可冒然掘进。

  5、探水巷道必须严格掌握巷道掘进方向,沿着探水孔的中心线掘进,以免造成超前距和帮距缩小而遭遇老空透水。如因地质变化必须偏离时,应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补救。

  6、大部分积水已经放出,还应注意盲巷老空积水或因断层的隔离而形成的孤立积水区。

  7、合理选择巷道掘进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且保持超前距和帮距时,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体的稳定性。

  8、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不装药;超前距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或空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

  9、为了预防探放水以后又重新积水造成事故,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层斜石门掘进接近老空放炮时,应将所有人员撤到联络巷或下部平巷。

  10、掘进打眼沿钎杆向外流水时,应停止工作,不准拨出或摇晃钎,要设法固定,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

  11、老空放水后允许恢复掘进时,还必须注意:当掘进到离老空3—5m处应无打2—3个检查孔进行一次再检查,只有证实积水确已放净后方可揭露老空。揭露老空时,要先由小断面从放水钻孔上方与老空打透,还要注意处理瓦斯、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2、在受水威胁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识。

  13、掘进中各班班(组)长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交接允许掘进剩余的距离,严禁超越。

  14、掘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m停止放炮,用手镐采齐迎头,以利于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岩层内。

  15、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做好采掘前的勘探工作,水灾预测及透水预防措施,建立预防水灾的措施计划

  2)对矿井的排水系统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配备备用水泵。

  3)采掘时必须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坚持有水先放的原则,并制定好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灾事故的预兆特征

  煤矿发生水灾事故(透水)前,具有以下预兆情况出现:

  1、挂红。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称,在水压作用下,通过滤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水锈。

  2、挂汗。水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在煤岩壁上凝结成水珠,此时巷道接近积水区。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块也会挂汗,这是一种假象。所以,遇到挂汗时,要辨别真伪,其辫别真伪,其辨别方法是剥去一薄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若有则是透水先兆。

  3、煤壁变冷。工作面按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冷,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阴冷的感觉,时间愈长就愈感到阴凉。但受地热影响较大的矿井,地下水温高,当掘进工作面接近时,温度反而升高。

  4、出现雾气。当巷道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雾气。

  5、水叫。井下的高压积水向裂缝挤压与两壁发生磨擦而发生嘶嘶的叫声,说明已很接近积水区。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

  6、顶板淋水加大。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8、水色发深,有臭味。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断层水呈黄色,水无涩味而发甜。溶洞水大多在石灾岩中遇到,水呈黄色或灰色,有时带有臭味,有时也出现挂红。冲积层水色发黄,往往夹有砂子,开始时水小,以后逐渐增大。

  9、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隙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尚远;若出水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11、出现以上征兆现象,有可能发生矿井水灾事故。所以,必须根据现场观测,适时发布事故预警,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发生水灾事故后,煤矿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上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灾区人员,判明情况,报告矿井调度室。

  2、切断电源,保持正常通风;

  3、关闭井底水仓等各部位的防水闸门;

  4、根据灾害情况,尽量保持井下所有巷道的风量供应,启动压风装置,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5、随时检测井下各部位的气体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

  6、清理巷道障碍物,确保撤退路线畅通;

  7、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可设置隔离防水墙;

  8、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第七节 灾害处理措施

  井下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停止灾区供电,并迅速通知矿调度室报告矿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同时迅速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抢救遇难人员,指挥部根据救护队侦查的灾区情况制定救灾方案,直至灾害消除。

  一、安全培训

  由煤矿安全科针对矿井的安全问题和本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全员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执行本矿井的安全培训计划的相关规定,培训内容包括:

  1、现场的自救和互救的基本知识或常识;

  2、本煤矿的避灾路线和井下主要安全知识;

  3、救护仪器的使用技能;

  4、对矿辅助救护队由安全科进行每月1次的安全仪器装配训练;

  5、矿井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部位和地点;

  6、其它相关内容;

  二、避灾路线

  1、当工作面发生水灾时,应迅速通知运输巷工作人员和掘进工作人员撤离,由采区回风——总回风巷——主风井安全出口。运输班工作人员由轨道上山——回风上山——总回风——主风井的安全出口。

  2、当回采、运输、掘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由采区运输巷——轨道上山——主斜井撤离。

  三、井下救护

  在事故发展初期,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都比较小,这往往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最有利时机。因此在场人员应尽量利用现有设备和工具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尽可能了解事故的性质和地点及范围,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如不能及时消灭事故,就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选择最短的避灾路线迅速佩带自救器,预防发生事故。

  1、井下所有作业人员都要佩带自救器,预防发生事故。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适用的自救器材,体积小、便于携带安装迅速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备,当井下发水、火、瓦斯煤尘爆炸和瓦斯突出要迅速配戴,尽快撤离灾区。

  2、安全撤退的原则

  1)当发生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

  2)位于回风侧的人员,可佩带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最快的速度,取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3)无论沿什么路线撤退,当爆炸冲击波或火焰袭来时,都应面部向下匍匐在水沟中,避开爆炸冲击波与火焰后再撤退,以减轻烧伤。

  4)如遇通路被堵塞切断时,应躲入避难硐室,或寻找适当地点等待营救。

  3、避难时注意事项

  1)进入躲避硐室前,应在洞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人员及时发现。

  2)躲避时要保持安排不急躁,尽量匍匐在巷道底部,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避免及入更多的有毒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便再次撤退时使用。

  4)被水堵在上山时,不要急躁乱跑,水被排走露出棚顶时,不要急于出来,要防二氧化碳和硫化氢中毒。

  5)躲避时间过长获救后,不要过多饮用食品和见到强光,严防损伤消化系统和眼睛。

  四、事故的报告程序

  1、矿井发生任何事故,当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矿领导,由矿长负责组织人员调查和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2、立即报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煤矿矿长,矿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安监局,同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执行县级救援程序;

  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并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按上述程序逐级上报:

  1)发生事故灾变情况后,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说明事故地点、时间、现场人员情况、事故情况等。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和救护队等相关负责人。

  3)矿长接到通知后,根据事故灾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下达救灾抢险命令,开展抢险救灾。

  6、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安排警戒保卫组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第八节 组织机构

  当发生重大灾害时,立即报告安监局和矿山救护队,并成立小甘沟煤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的成员主要由煤矿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技术方案,及时组织制定现场工作计划,对参与抢救的人力、设备、物资进行统一调度,下达命令,维持煤矿井口秩序,签发人员入井许可证,由公司经理、煤矿矿长、机电、通风、后勤保障和矿山救护队人员、医院医护人员组成。

  一、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降红兵(矿长)

  副总指挥:昌吉州煤矿救护队主要负责人

  总工程师: 陈 斌

  成 员:安全副矿长: 何 庆

  生产副矿长: 王润福

  机电队长: 刘新虎

  办公室主任:刘延山

  财 务 科:师建华

  材 料 采购:白永刚

  后 勤:陶 枫

  二、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总指挥 主要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协调工作,在矿总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2、副总指挥 是矿长处理事故的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矿山救护队 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4、安全副矿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5、生产副矿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6、现场指挥部成员 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井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7、指挥部下设事故抢救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机电组、通风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和警戒保卫组。

  三、事故抢救组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救技术方案,协助矿山救护队现场抢救和协调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

  组长:呼图壁县小甘沟煤矿安全副矿长 何庆

  成员:安全科科长: 徐金成

  总工程师: 陈斌

  昌吉州矿山救护队所有成员;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领导及现场抢救医生;

  呼图壁县公安局治安民警;

  呼图壁县安监局领导及专业人员。

  四、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现场维护,协助安监局领导进行事故调查。

  组长:呼图壁县小甘沟煤矿生产副矿长:王润福

  成员:煤矿所有安全员

  安监局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救援受伤人员,维持矿区治安,处理死难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工作。

  组长: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 师建华

  成员: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 陶 峰

  六、机电组其工作职责是:根据总指挥部工作计划,在煤矿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主要通风机、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转,保证运输系统完好,通信系统畅通。

  组长:小甘沟煤矿机电队长 刘新虎

  成员:煤矿机电队所有人员

  七、通风组工作职责是根据指挥部工作部署,对矿井风流进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对入井人数进行监控,签发入井特别许可证。

  组长:小甘沟煤矿总工程师 张永才

  成员:煤矿技术科人员

  八、后勤组工作职责根据指挥部工作计划要求,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调集救灾所必需的材料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险工作。

  组长:办公室主任 刘延山

  成员:材料库管 景积成

  公司出纳 陶 峰

  食堂管理员 师新华

  九、医疗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遇险受伤人员实施医务抢救。主要由呼图壁县人民医院人员组成。

  十、警戒保卫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或配合专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根据总指挥要求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求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组 长:徐金成

  成 员:煤矿辅助救护队成员

  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小甘沟煤矿

  2011年1月15日

  附表1:煤矿救护装备情况表;

  附表2: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表;

  附表3:煤矿辅助救护队员名单表;

  附表4:外部救援通讯表

  附图5:

  1、《矿井通风系统图》

  2、《矿井供电系统图》

  3、《矿井避灾路线图》

  5、《井上下对照图》

  6、通信录表。

  附表1

  小甘沟煤矿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情况表

  序号设备器材名称型 号单 位数 量

  1正压氧气呼吸器ZYHS-120(2h)台4

  2正压氧气呼吸器ZYHS-240(4h)台17

  3自救器AZY-45台17

  4自动苏生器ASZ-30台2

  5呼吸器校验仪AJH-3台2

  6瓦斯检定器10%、100%台6

  7温度计0~1000C支1

  8采气样工具套1

  9灾区电话ZDK套1

  10引路线金属芯套1000

  11担架、绳梯、风帐套2

  12保温毯条1

  13铜顶斧、矿工斧、锤、镐、锹套2

  14氧充填泵CT-300台1

  15氧气瓶2L个2

  16起订器防爆把2

  17清净罐个5

  18自救器气密检查仪ZJ-2台1

  19小镐、小锹把2

  20瓦工工具套1

  21电工工具套1

  22急救箱个1

  23信号喇叭个2

  24皮尺10m把1

  25卷尺2m把1

  26战斗服套1×13

  27胶靴或胶鞋双1×13

  28安全帽顶1×13

  29矿灯盏1×13

  30背包个1×13

  31联络绳长2m根1×13

  32灯带条2×13

  33氧气呼吸器工具套1×13

  34防尘口罩武安301、302个30

  35矿山救护车100km/h辆1

  附表2

  救援物资储备配备情况登记表

  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储藏地点备注

  1红砖块10000井下、地面消防材料库

  2水泥吨5井下、地面消防材料库

  3砂子立方20井下、地面消防材料库

  4木板材立方10井下、地面消防材料库

  5矿用工字钢吨20地面材料库

  6风筒米500地面材料库

  7救灾用专用工具套5地面材料库小件器具

  8救援充气起重垫套1地面材料库

  9便携式充填泵台2救护车配备

  10帐篷顶5地面材料库

  11担架副5地面材料库

  12绝缘靴双20地面材料库

  13脉冲电话台2地面材料库

  14应急圆木材立方10地面材料库

  15液压千斤顶台5地面材料库

  1610吨吊葫芦台5地面材料库

  1711.5KW调度绞车台2地面材料库

  18各型号电缆米1000地面材料库

  附表3

  序号姓名年龄证件号码培训时间备注

  1李宗辉28煤656008040011582007.9

  2郑建德26煤656008040011612007.9

  3张明良31煤656008040011562007.9

  4李宗链25煤656008040011592007.9

  5杨继军29煤656008040011602007.9

  6徐金成332008.9待培训

  7王国臣302008.9待培训

  8何元荣352008.9待培训

  9吴万潮322008.9待培训

  10朱鹏332008.9待培训

  11薛多军302008.9待培训

  12王亚平292008.9待培训

  13

  14

  15

  16

  17

  18

  小甘沟煤矿辅助救护队人员登记表

  附表4

  小甘沟煤矿应急救援外部通信录

  姓 名职 务联系电话

  付 强煤炭局局长0094-4531188

  林启江煤炭局副局长0094-4509786

  昌吉州矿山救护队值班电话0094-2727168

  昌吉州矿山救护队队长办0094-2728336

  昌吉州矿山救护队副队长办0094-2726238

  煤矿值班室0094-4250358

  县人民医院0994-4511925

  雀尔沟镇派出所0994-4250236

  雀尔沟镇卫生院0994-4250039

  公司值班电话0994-6821959

  呼图壁县县消防大队0994-4533666

  呼图壁县县公安局0994-4502314

  煤矿安全监察北疆分局

  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0994-2342459

  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0991-4511983

  新疆呼图壁县煤炭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小甘沟煤矿

  【2011年度】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 制: 陈 斌

  审 核: 曹 新 云

  矿 长: 降 红 兵

  日 期: 2011年1月

  部 门意 见签 名

  生产科

  安全科

  调度室

  总工程师

  矿 长

  审 核 意 见 表

  目 录

  第一节 煤矿简介 1

  一、矿井发展概况 1

  二、矿井简介 1

  三、矿区经济概况 2

  四、矿井供电 3

  五、地质特征 3

  六、火烧区 5

  第二节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简介 5

  一、通风系统 5

  二、矿井防灭火系统 6

  三、矿井防尘系统 6

  四、提升运输系统 6

  五、主排水系统 6

  六、安全监控系统 7

  七、工作面生产系统 7

  第三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7

  一、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7

  二、矿井煤尘防治措施 9

  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处理原则 10

  五、处理事故的材料及储备 12

  第四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2

  一、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12

  二、火灾事故的预兆 13

  三、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处理原则 13

  第五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5

  一、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 15

  二、顶板事故的预兆 16

  第六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7

  一、水灾事故的预防 17

  二、水灾事故的预兆特征 19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20

  第七节 灾害处理措施 21

  一、安全培训 21

  二、避灾路线 21

  三、井下救护 22

  四、事故的报告程序 23

  第八节 组织机构 24

  一、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 24

  二、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24

  前 言

  针对小甘沟煤矿瓦斯、煤尘、煤层自燃倾向、冒顶、水灾等灾害因素,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备无患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编制了小甘沟煤矿2011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具体的编制依据如下:

  1、《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要求;

  3、小甘沟煤矿井下实际生产、设备等情况;

  4、煤矿《生产地质报告》;

  5、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

  根据以上各类标准和要求,在结合矿井实际条件后,对我煤矿在水、火、瓦斯、顶板、中毒窒息等五大灾害事故的认真分析后,总结事故在预防、治理和救援等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编制目的:通过有效的治理、预防和救援工作,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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