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煤矿二00九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六亩塘镇高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9]129号文《关于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和娄市煤安监[2009]108号文和涟煤[2009]261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煤矿瓦斯涌出及其变化情况,落实“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受涟源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高峰煤矿的委托,湖南同德矿山科研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指派吴萍、刘中平、贺建年、姚胜华等组成项目小组对涟源市六亩塘镇高峰煤矿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
2009年8~9月,项目小组深入井下现场实测矿井风量和瓦斯涌出参数,并收集、查阅了矿井基础资料,按照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9]129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态度,完成了六亩塘镇高峰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现提交如下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一、矿井概况及开采现状
1、矿井基本情况
涟源市六亩塘镇高峰煤矿位于涟源市六亩塘镇利民村,矿区距涟源市城区直线距离14km,矿区有乡村水泥公路与涟源至利民的主干公路相联,交通运输比较方便。矿井现有职工100多人,系股份制企业。
矿井开采渣渡矿区白杨井田的煤层,矿区内共含煤7层,分别命名为1、2、3、4、5、6、7煤层,其中1、2、4、6、7煤为不可采煤层,矿井5煤为矿区内主要可采煤层,3煤局部可采。该矿现主采5煤,矿井采用长壁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于2001年建井,2002年正式投产, 已经市、省地矿部门同意划定开采范围,开采深度为+320m~+140m标高,原设计能力为3万t/a,2007年与资兴煤矿整合后。经整合技术改造,设计能力为6万t/a,现正在设计施工之中,尚未竣工验收。2008年实际年产量2.6万t左右。
2、开采现状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斜井位于矿井边界,担负进风和运输煤、矸、材料、行人之用,井口标高+305.9m,落底标高+46m,净断面3.9㎡,料石砌碹;风井担负回风之用,井口标高+298.8m,落底于+199m,井筒净断面为2.8m2,料石砌碹。矿井在+146m水平贯通形成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配备2台YBK56-№11型轴流式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30kw),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矿井总进风量为665m3/min,总回风量686m3/min。
矿井主斜井采用绞车提升,水泵排水,单回路配柴油发电机组供电。
矿井采用长壁式采煤法,爆破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人力推车运输。但本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期间,矿井没有正规回采工作面,只布置有煤巷掘进工作面2个,岩巷掘进工作面1个,共安装3台YBT -11(11kw)局部通风机
矿井采用“三八”工作制,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晚班次日00:00~8:00。
3、矿井瓦斯
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5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30.31m3/t。根据湖南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交的检验报告,该矿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二、井下测定
1、选定测点
本次鉴定共布置测点3个:矿井主井、风井各布置1个测点,煤巷掘进头布置1个测点(测点布置详见瓦斯等级鉴定示意图)。
2、测定内容
⑴ 风量(巷道断面和平均风速);
⑵ 回风流中瓦斯浓度;
⑶ 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
⑷ 气象条件:地面及井下测点气温等。
3、测定时间与方法
⑴ 根据当地气候变化规律及矿井采掘部署情况,本次瓦斯等级鉴定时间选择8~9月为鉴定月。
⑵ 确定瓦斯等级鉴定月后,在该月三旬中各选一天,即分别在8月12日、8月22日、9月2日分三班进行测定,每班在相同测点测定风量、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气温等参数,并将测定数据及时记入记录表中。
⑶ 每班各测点的风量(风速)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各测点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每班测定3次,每次按巷道断面分上部、中部、下部各测定一次,取平均值。
三、劳动组合及仪表配备
1、技术测定人员在生产正常时分三次负责测定风量及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2、仪表:测风采用电子风表,测定瓦斯、二氧化碳浓度采用10%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测定温度、湿度采用干湿温度计。
四、产量统计
该矿鉴定月产量统计从2008年8月2日起至9月1日止,统计时间31天,实际生产27天,累计产煤2185吨,平均日产量为81吨。
五、资料整理
1、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涌出量=风量×浓度 (m3/min)
q1CH4=Q总×C1m3/min
式中:q1CH4—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Q总—矿井总回风量,m3/min
C1 —矿井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
q1CO2=Q总×C2 m3/min
式中:q1CO2—矿井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m3/min
Q总—矿井总回风量,m3/min
C2 —矿井总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
分三班分别计算,再计算三班平均值,取三旬中涌出量最大一天的平均值作为矿井绝对涌出量。
各鉴定日矿井总回风流中绝对瓦斯涌出量、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结果见表一。
2、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在8月12日、8月22日、9月2日三个鉴定日测定的数据中,选择矿井总回风巷中最大一天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来计算相对涌出量,以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q2CH4= q1×60×24÷(T÷n)
=1.50×60×24÷(2185÷27)
=26.69(m3/t)
式中:q2CH4—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q1CH4—矿井最大一天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取1.50m3/min,;
T—鉴定月矿井产量,为2185t
n—鉴定月工作天数,为27天
q2CO2= q1×60×24÷(T÷n)
=0.77×60×24÷(2185÷27)
=13.70(m3/t)
式中:q2C02—矿井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m3/t
q1CO2—矿井最大一天的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取0.77m3/min,;
T—鉴定月矿井产量,同上;
n—鉴定月实际工作天数,同上。
六、矿井瓦斯抽放
高峰煤矿的技改扩能设计正在设计施工之中,其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已经安装,但尚未验收,没有进行正常抽放,因此,其瓦斯抽放量为零。
七、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根据实测数据的计算结果,高峰煤矿2009年度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50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6.69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13.70m3/t。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高峰煤矿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八、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高峰煤矿现有煤巷掘进工作面2个,瓦斯涌出量为1.20m3/min。矿井瓦斯主要来源于煤巷掘进工作面,占80%,岩巷掘进进和采空区涌出瓦斯约占矿井瓦斯涌出总量的20%;而二氧化碳主要来自矿井采空区(包括废弃尚未密闭的巷道)。
附件:
表一: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数据表
表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
表三:煤矿(井)瓦斯等级相关情况表
表四:审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