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益煤矿跟班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纪、矿规并负责组织现场严格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
二、主持召开班前会、交接班会,掌握各工点人员情况,安排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当班各作业场所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及其注意事项,对重大、重要、特殊事项一定保证落实专人负责专管。对安排的所有事项及时如实作好记录备查。
三、上班走前、下班走后,坚持手上交接班,随身携带瓦检仪、钢卷尺、斧头、手镐等工具、器械,全方面巡视检查全矿井上下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事故征兆或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治并及时向矿长汇报;情况危急的,立即组织人员沿安全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及时与调度室联系并向矿长汇报。对处理难度较大、暂时无法处理且可暂不处理的事故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
四、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五、参加灾害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修正、补充、完善;审核《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六、有效监督全体员工严格按“三大规程”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坚持无批准的规程、措施不开工,严厉制止教育、处罚“三违”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七、主持循环类工程的现场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一律责令返工重作。
八、组织职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
九、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主动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十一、按人事管理权限对下属人员、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十二、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