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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作者:佚名 2012-06-13 09:56 来源:本站原创

  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近水平、缓倾斜煤层5m,倾斜、急倾斜煤层上帮7m、下帮3m。当煤层厚度大于巷道高度时,在垂直煤层方向上的巷道上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7m,巷道下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3m;
  (二)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
  (三)钻孔直径应当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若钻孔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四)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五)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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