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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培训课件第三课

地测防水 2012-06-13 0
软件名称: 《煤矿防治水规定》培训课件第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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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 《煤矿防治水规定》


 


 


 




本条是关于矿井严禁将矸石等杂物堆放在河道的规定。

堆放在山谷中或其他区域的煤(岩)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在雨季或其他季节,经过山洪、河流的冲刷,可能形成矿山泥石流灾害,也可能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者淤塞河道、沟渠、抬高河流水位,造成灾害或重大人员伤亡。因此,矿井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的地段。

【案例】2003年4月17日,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古阳镇江水坪煤矿发生1起洪水淹井事故,造成14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突降大雨,形成洪峰,加之经江水坪煤矿旧井口的矸石堆,由于洪水受阻,行洪不畅,抬高了洪峰水头,洪峰夹以矸石、泥沙、树枝顺河而下,堵塞了煤矿的排水涵洞,洪水倒灌主斜井。

第四十五条 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本条是关于矿井地面钻孔孔口应采取措施的规定。


 井田内所有钻孔必须全部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建立台账。煤矿根据钻孔台账的记录,逐孔检查,特别是打穿多含水层、煤层的钻孔处理,要查清历史资料;无资料的,必须在一定区域内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并落实到相关人员。

对照矿井钻孔台账,查找正在使用中的观测孔等钻孔,确保每个钻孔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管,并加盖封好;同时,查找台账汇总的报废钻孔,对照现场位置,检查是否及时封孔,确保防治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沿钻孔灌入井下。

对其他资料不清或封孔质量不好的钻孔,要现场检查落实,防治此类钻孔导水诱发矿井水害;对于地面观测孔、灌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的高程应当高于当地最高洪水


  位高程,对于低于此规定的,必须采取措施解决,确保矿井安全。

【案例】1999年6月18日,郑煤集团超化煤矿在井下21下山开拓时,发生突水,最大突水量达600m3/h,导致采区被淹。经认真分析,该突水处附近有一个未封孔的水文勘察孔,也未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经重新封孔处理,才解除了水患。

第四十六条 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 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 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的,应当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本条是关于矿井报废井筒填实封堵的规定。

报废井筒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编制报废井筒填实封堵发的设计,并严格组织施工,竣工后进行验收,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以备后查,防范通过废弃井筒引发水害事故。


第四十七条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本条是关于矿井建立灾害性天气水害预警和预防机制的规定。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在矿井发生灾害后,应及时与周边矿井进行信息沟通。


第四十八条 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 h不间断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本条是关于矿井在雨季应对重点危险区域巡查的规定。

矿井在雨季要安排专人对本规定列出的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同时结合矿井实际,对影响矿井的隐患进行检查治理。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视。收集的新机要及时反馈给矿调度室,以便及时决策。


  特别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加后,要查找原因;未查明原因之前,要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第四十九条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等。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条是关于矿井在暴雨洪水期间应建立井下撤人制度的规定。

矿井在暴雨洪水期间应制定预案,明确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标准,如有的地区以规定24h降雨量达到50mm时,井下必须撤人;另外,还要明确撤人的指挥部门、井下联络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细节。


第五十条 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本条是关于矿井在雨季前应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一)煤矿企业在雨季前应开展隐患排查。其排查重点包括: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和山洪等附近矿井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防范措施;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是否充实填死。


(二)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治理。治理隐患要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资金到位,保证质量,限期完成。

(三)防治水工程要组织验收。防治水工程应按照设计的要求,有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

第二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第五十一条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本条是关于矿井分界处防隔水煤(岩)柱留设的规定。

(一)矿与矿边界必须留防隔水煤(岩)柱;以断层为界的,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防隔水煤(岩)柱尺寸在矿井设计时确定。


(二)矿井边界煤(岩)柱已破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防水承压的隔离措施。

【案例】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吉安煤矿+178m一层煤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水流经吉安煤矿与腾达煤矿连通的溜煤眼泄入腾达煤矿,造成腾达煤矿30多名矿工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吉安煤矿在掘进+178m一层煤巷道过程中,违法越界开采防隔水煤(岩)柱,放炮导通原蛟河煤矿五井二号井采空区积水,水流泄入腾达煤矿,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十二条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一)煤层露头风化带;

(二)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松散含水层下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示意图


本条是关于矿井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七种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这七种情况都有深刻的事故教训。如果不具备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的,应彻底查清水害,采取有效措施,经企业责任人批准;无法保证安全的,不得掘进开采。

第五十三条 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见附录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本条是关于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尺寸、设计编制及审批实施的规定。

矿井必须严格按照附录三所列的九种情况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如果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可参照九种情况中最相近者执行。相邻矿井采空区与本矿井相通、无法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的,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取治理措施;矿井内防隔水煤(岩)柱要编制设计,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第五十四条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本条是关于矿井保护防隔水煤(岩)柱的规定。

防隔水煤(岩)柱不能随意变动;确实需要变动的,边界煤柱需要设计部门重新计算设计,并按规定审批。井田内煤柱变动的,有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在水体下、冲积层下开采,提高开采上限的要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任何矿井不得在防隔水煤(岩)柱内部进行采掘活动,因为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破坏,强度降低,不能起到防隔水的作用。

第五十五条 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应当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

本条是关于开采废弃防隔水煤(岩)柱的规定。


(一)为提高资源利用率,需要开采水淹区下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应当编制开采设计,制定疏放上部积水的措施,确保安全

(二)废弃防隔水煤(岩)柱上部积水未彻底疏放结束,严禁顶水作业。

第五十六条 有突水历史或带压开采的矿井,应当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在分区之前,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


本条是关于分区开采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的规定。

(一)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特别是有突水历史或带压开采的矿井,必须实行隔离开采。

(二)为了防止开采区域发生突水,影响其他区域的安全生产,在分区隔离之前,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如果矿井不具备建立防水闸门条件,要制定严密的措施。设计由煤矿企业负责人审查批准。

第三节  排水系统

第五十七条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本条是关于矿井配备排水系统的规定。

(一)矿井必须建立排水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水仓、水沟等。不得将矿井水向老空区排放或私自泄入其他矿井,再由其他矿井排水。

(二)排水系统的设置应根据最新预测评价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为依据,各种排水设施要相互匹配,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第五十八条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

水管应当有一定的备用量。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以另行增建抗灾强排水系统。

本条是关于矿井排水系统配置的规定。

(一)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矿井可按照本规定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进行设置。

(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特别是不具备建立防水闸门条件的矿井,应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增加排水能力。

(三)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增加水泵,扩大排水能力。如在地面打排水孔,建立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第五十九条 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本条是关于矿井主要泵房安全出口的规定。

(一)中央泵房是矿井的心脏,特别是发生突水后,要尽力保证中央泵房的正常运转,力保不淹井。所以,通道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要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同时,中央泵房还要略高于井底车场,发生突水后,有缓冲的时间。


(二)泵房的安全逃生口,至少要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便于最后撤出的人员有逃生时间;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要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主要防止水仓水在有异常情况下倒流泵房。

(三)推广无人值守泵房,采用远程监控集控系统。推广使用地面操控的潜水泵系统。

第六十条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 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 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 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专门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本条是关于矿井排水系统水仓的规定。


(一)矿井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水仓的空仓容量不足50%时,要及时清挖。

(二)新建、该扩建或者生产矿井新水平、采区水仓应按本规定设置水仓容量。

(三)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应全面统计分析涌水量的构成情况,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第六十一条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本条是关于矿井联合排水试验的规定。

(一)联合排水试验要制定方案,严密组织,至少在雨季前开展1次,发现问题,及时才处理。

(二)每年雨季前,至少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清理1次。

第六十二条 对于采用平硐泄水的矿井,其平硐的总过水能力应当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水沟或者泄水巷的标高,应当比主运输巷道的标高低。

本条是关于平硐泄水的规定。

采用平硐泄水的矿井应统计分析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水沟或者泄水巷的设计主要依据矿井正常涌水量。平硐的大小要考虑历年矿井涌水量的情况,平硐的总过水能力不小于历年最大涌水量的1.2倍。


第六十三条 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区建设新井的,应当在井筒底留设潜水泵窝,老矿井也应当改建增设潜水泵窝。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应当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临时变电所、临时水仓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本条是关于井筒底留设潜水泵窝和新井建设过程中井底临时设置排水系统的规定。

(一)井筒底留设潜水泵窝是为了一旦矿井突水淹井后抢险排水复矿的需要,所以老矿井也应当改建增设潜水泵窝。

(二)井筒开凿到底后,要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以防掘进巷道突水后,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第六十四条 对于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应当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本条是关于在建矿井临时排水系统的规定。

(一)新建矿井,永久排水系统要优先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二)在永久排水系统投入使用前,各施工区应分析受水害威胁的 情况,设置可靠的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六十五条 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只有在建成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本条是关于生产矿井延伸水平应首先建立防、排水系统的规定。


为确保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到底后,要优先建设防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如设置防水闸门、建立水仓、铺设管路、安装水泵、并尽快发挥作用。只有在防、排水系统建成后,方可向新的区域掘进施工。 

第四节  水闸门与水闸墙

第六十六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本条是关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设置防水闸门或安装潜水电泵排水系统的规定。

(一)防水闸门对防止突水淹井有一定作用。多年实践证明,防水闸门确实能够起到分区隔离、减少矿井水害损失的作用、如焦煤集团公司通过关闭防水闸门,防止了矿井淹没。所以,有条件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


防水闸门在实际生产应用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质量要求高,建设困难,建筑成本高;耐水密封性检测困难,维护费用高,每年关闭实验困难;常与生产互有干扰;突水后井下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井底防水闸门能否下决心关闭;需关闭水闸门时过水量大、水中杂物多等,人工关闭、关严困难等。

 (二)高扬程、大排量潜水泵已在煤矿使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目前已经有了排水量大、扬程高的潜水泵。其优点是:能在地面控制,泵房淹没后仍能正常工作。新矿井可以利用卧泵加潜水泵方案代替传统的井底中央泵房加水闸门方案。孙疃和梧桐庄等煤矿在这方面做了有益尝试。

(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可以选择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也可选择用潜水电泵排水系统代替防水闸门。


第六十七条 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建筑防水闸门的隔离条件的,可以不建筑防水闸门,但应当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本条是关于矿井在突水危险采掘区域设置防水闸门的规定。

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设置水闸门,主要是防止突水后影响整个矿井安全。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不建筑防水闸门的,要制定严格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第六十八条 建筑防水闸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水闸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门体采用定型设计;

(二)防水闸门的施工及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闸门和闸门硐室不得漏水;

(三)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分别砌筑不小于5 m的混凝土护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空帮、空顶。防水闸门硐室和护碹采用高标号水泥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四)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 m处,加设1道挡物箅子门。防水闸门与箅子门之间,不得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来水时,先关箅子门,后关防水闸门。如果采用双向防水闸门,在两侧各设1道箅子门;

(五)通过防水闸门的轨道、电机车架空线、带式输送机等能够灵活易拆。通过防水闸门墙体的各种管路和安设在闸门外侧的闸阀的耐压能力,与防水闸门所设计压力相一致。电缆、管道通过防水闸门墙体处,用堵头和阀门封堵严密,不得漏水;




(六)防水闸门安设观测水压的装置,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闸阀;

(七)防水闸门竣工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 m,试验的压力不得低于设计水压,其稳压时间在24 h以上,试压时有专门安全措施。

本条是关于建筑防水闸门的规定。

(一)严格设计。门体采用定型设计,设置防水闸门要全面考虑围岩性质,承受的水头压力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二)严格施工。按设计要求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三)耐压试验。制定实验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试压安全。

(四)组织验收。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第六十九条 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在专门地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挪用丢失。

本条是关于防水闸门日常维护管理的规定。

一、日常维护和管理

(一)井下防水闸门必须制定专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专责单位,明确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二)每半年要对每个防水闸门进行1次不承压关门试验,其中1 次在雨季前。应检查门的密合程度、硐室围岩有无变化、附件是否齐全、设施有无损坏及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应由专人保管,并在专门地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挪用丢失。

二、防水闸门的关闭

(一)当井下发生突然涌水或出现突水征兆危及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做好关闭防水闸门的准备工作,同时轻视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关闭防水闸门。

在正常情况下,由于采区报废或按计划暂停采区生




产,要求关闭防水闸门时,须提前写出专题报告。其内容包括:采区尚余储量、涌水量、水源水的静止水位、关闭防水闸门原因、今后打算,以及关闭防水闸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等。该专题报告报请企业负责人批准。

关闭防水闸门时,矿井负责人要深入井下检查准备情况,具体指挥关闭工作。

(二)关闭防水闸门以前,需先做好以下工作:

1、撤退水害影响地区的全部人员,并在各通道口设岗警戒,防止人员误入封闭区。

2、准备妥当全部防水闸门硐室的所有设施,如放水截门、水头压力表、管子堵头板、活动短轨等。




3、清理干净防水闸门附近和水沟内的杂物。

4、防水闸门以外的防水避灾路线畅通无阻。

5、检修排水设备,每台均要达到完好标准;清挖水仓,将水仓内的积水排至最低水位。

6、防水闸门附近的临时局部通风机和临时直通地面电话安装妥当。

7、防水闸门以里的栅栏门全部关好。

8、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各项工作都已完成,由抢险救灾指挥部发布关门命令。

(三)有几个防水闸门或水闸墙需要一次关闭时,其关闭顺序是:先关闭所在位置较低的,然后关闭


    所在位置较高的,依次进行。

(四)关闭防水闸门以前,要以书面材料通知邻近各有关矿井,说明本矿井水闸门的关闭时间、封闭地区位置、最高静止水位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并要求近期内对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和井上各水文钻孔的水位变化进行定时观测。各矿的观测资料要及时进行交流,互通情报。

(五)防水闸门关闭以后,除定时派人观测本矿其他区域的水量和水位变化外,还必须在防水闸门附近的安全地点设人(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观测防水闸门附近的水头压力变化、漏水情况、硐室巷道压力有无异常。值班人员要做出观测记录,定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六)防水闸门关闭,水头压力稳定7日以后,如


   果无特殊情况发生,按正常情况定时进行观测。

三、防水闸门的开启

(一)防水闸门开启必须编制开启防水闸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准进行开启防水闸门工作。

(二)防水闸门开启前,要对井下排水、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水能力要与防水闸门硐室放水管的放水量相适应,水仓要清理干净。水沟要畅通无阻。

(三)开启防水闸门要先打开放水管,有控制地泄压放水。当水源已经封闭或已经疏干时,水头压力必须降到零位,方能打开防水闸门;如果水头压力降不到零位,必须承压开启时,矿井总工程师可在不损坏防水闸门的情况下,制定出安全措施和规定


最低水头压力后,方可强制开门。

(四)同时有几个防水闸门需要开启时,应按先高后低依次开启。

(五)防水闸门打开以后,首先由救护队员进入,检查瓦斯和巷道情况。只有在恢复通风系统,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后,才准许其他人员进入闸门以内工作。

第七十条 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本条是关于水闸墙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规定。


井下构筑的水闸墙,要承受一定的水头压力,技术要求较高,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矿井不得自行设计构筑水闸墙。

【案例】2005年7月7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永胜煤矿,自行在井下构筑防水密闭墙,未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在雨季大量充水后发生垮塌,使大量老空积水溃入矿井,导致15人死亡。

第七十一条 报废巷道封闭时,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水闸墙应当留泄水孔,每月定期进行观测,雨季加密观测。

本条是关于报废巷道密闭时水闸墙设置的规定。

为了加强矿井安全和通风管理,对于报废巷道一般要进行封闭管理。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


   密闭水闸墙应当留设泄水孔,防止积水引起密闭墙突然垮塌,引发水害事故。

加强日常观测,雨季加密观测,如有异常,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

【案例】2007年8月7日,贵州省黔西县羊场乡拢华煤矿发生一起重大水害事故,溃水量7000m3,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矿井正在进行该扩建,由6万t/a变为30万t/a。垅华煤矿地质及开采资料不全,也为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的密闭水闸墙没有留泄水孔。由于矿区连续降大到暴雨,大量雨水不断通过地表裂隙渗透,充满矿井边界西侧的老窑采空区,致使行人斜井210m处西帮老窑密闭墙内的老窑积水溃决,冲毁井壁灌入井下,导致正在修水泵、检修瓦斯的14名人员被困(包括矿长和副矿长)。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二条 煤层(组)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内分布有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应当进行疏干开采。

垮落带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可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的有关公式计算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综合确定。

本条是关于煤层顶板疏干范围规定方法的有关规定。

一、采场顶部岩石的破坏分节

按采矿对顶部岩石造成的破坏程度和特征,大致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的开采影响带:


(一)跨落带,是指由采煤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跨落得岩层范围。它具有以下特性:一是无序性,跨落岩块大小不一无规则地堆积在采空区内。二是碎胀性,它是使跨落带能自行停止的根本原因。三是可压缩性,跨落岩块间的空隙随着时间的延长和采动程度的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可得到压实;跨落带的高度主要取决于采出煤层厚度和上覆岩石的碎胀系数,通常为采出煤层厚度的3~5倍。

(二)导水裂缝带,是指开采煤仓上方一定范围内的岩层发生跨落和断裂,产生裂缝,且具有导水性的岩层范围。这一层具有成层性、连通性和导水性的特点。

(三)弯曲带,是指位于裂缝带之上直至地表的岩层范围。其特点是具有隔水性,岩层的移动过程是连续且有规律,其发育高度主要受开采深度的影响控制。

顶板岩层移动分带图


二、垮落带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的确定方法

 为了确定疏干范围,必须预测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该高度主要与煤层开采厚度和开采面积、覆岩岩性和组合方式、煤层倾角和埋深、煤层开采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等因素有关。

确定煤层覆岩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的方法有经验公式法、现场实测法和数值模拟法等。有条件的矿井,要采用多种方法综合确定。

(一)经验公式法,见表4-1、表4-2和表4-3。


表4-1 厚煤层(00~540)分层开采的垮落带高度计算公式


 


 


 


 


 




注:——累计采厚;公式应用范围:单层采厚1~3m,累计采厚不超过15m;计算公式中±号项为中误差。表4-2、表4-3同。




表4-2 厚煤层(00~540)分层开采的导水裂缝带高度计算公式

表4-3 急倾斜煤层(550~940)煤层垮落带、导水裂缝带 高度计算公式


(二)现场实测法。该方法主要在煤矿采空区上方施工钻孔,通过观测钻孔中冲洗液漏失量和钻孔中水位变化来确定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高度。具体测定方法可参阅有关标准。此外,在现场运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测定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最后用钻探实测结果校正,也是常常采用的一种实测方法。

表4-1、表4-2和表4-3中经验公式适用于分层开采的情形。但今年来,由于普及综放开采具有高产高效的优点,因此在我国得到迅速普及。在目前尚未总结出适合综放开采计算两带高度的经验公式条件下,采用现场实测法是较好的选择。

(三)数值模拟法。用有限元法或者有限差分法等


模拟确定导水裂缝带的高度,已有现成程序,如Flac-2D、Flac-3D、Ansys-2D等。

经验公式法、现场实测法和数值模拟法这三种方法各有优缺点,有条件的矿井可采用多种方法综合确定。

第七十三条 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且浅埋的缓倾斜煤层,需要疏干开采时,应当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或者补充勘探,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评价成果确定疏干地段、制定疏干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执行。

本条是关于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且浅埋的缓倾斜煤层疏干开采的规定。

(一)进行专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疏干勘探是以


疏干为目的的补充水文地质勘探,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手段,查明疏干含水层的厚度、富水性、渗透性、水文地质边界条件、地下水的补给条件与运动规律、渗流场分布、矿井涌水量,以及疏干工程的出水能力、疏干水量、残余水头、疏干时间等;其目的是进一步查明矿区疏干所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确定疏干的可能性,最后提出专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

 (二)编制疏干方案。根据专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确定疏干地段,疏干工程的布置、规模、种类、质量,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及完工时间等,编制疏干方案。疏干方案编制一般应遵循的原则是:应与煤矿建井、开采阶段相适应;疏干能力要超过充水含水层的天然补给量;疏干工程应靠近防


护地段,并尽可能从充水含水层底板地形低洼处开始;疏干钻孔应采用多种方案进行试算,孔间干扰要求达到最大值;水平充水含水层应采用环状疏干系统,倾斜充水含水层应采用线状疏干系统。疏干方案的编制是在水文地质勘探基础上进行的,在试验性疏干结束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疏干方案做进一步修订。

(三)疏干方案需经审批执行。疏干开采技术难度大,还要考虑经济成本、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此,需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执行。在实施疏干开采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地面和井下水文地质情况的监测。

第七十四条 疏干开采半固结或者较松散的古近系、新近系含水层覆盖的煤层时,开采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明流砂层的埋藏分布条件,研究其相变及成因类型;

(二)查明流砂层的富水性、水理性,预计涌水量和预测可疏干性,建立动态观测网,观测疏干速度和疏干半径;

(三)在疏干开采试验中,应当观测研究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水砂分离方法、跑砂休止角,巷道开口时溃水溃砂的最小垂直距离、钻孔超前探放水安全距离等;

(四)研究对溃水溃砂引起地面塌陷的预测及处理方法。

本条是关于在易形成流沙的半固结或较松散含水层下开采的有关规定。


在流砂层下采煤极易造成涌水溃砂灾害。涌水溃砂产生的条件:

(一)上覆含水层中存在厚度大于0.25m的粉细砂层,砂土的含水率大于3%或孔隙率大于43%,土的组成中粉砂含量大于75%。

(二)覆岩含水层富水性强,向矿井涌水的水利坡度应达到或大于临界水力坡度。临界水力坡度一般用扎马林公式确定:

             


 式中: Jc——临界水利坡度

        Υs——土的容重

        Υ——水的容重

         n——孔隙率


(三)采矿破坏形成的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贯通含水层。

(四)采空区和巷道有足够大空间容纳溃入的水砂。

防止煤矿涌水溃砂的主要方法是疏干降压,减小动水压力。因此,必须查明含水层和粉细砂岩的埋藏分布规律和成因类型,含水层的颗粒级配、富水性、水理性质、渗透系数、贮(释)水系数,给水度、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动态变化等,编绘地下水水位和基岩顶面等值线图,计算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等,确定疏干地段和疏干方案,并预测涌水溃砂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及其预防处理方法。


第七十五条 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体)的,在掘进、回采前,应当对含水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疏干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定。

本条是关于矿井疏干开采方案编制和审批的规定。

煤层开采过程或顶板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体),在具备疏干的条件下,在采掘前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疏干勘探和试验,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与方法,对含


  水层(体)采取超前疏干措施。

对导水裂缝带可能波及到的诸如老空水等强富水体,必须预先彻底疏干或疏放,方可开采。

第七十六条 在矿井疏干开采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可以应用“三图双预测法”进行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预测。有条件的矿井可以应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疏干水量和地下水流场变化的模拟和预测。

本条是关于矿井在疏干开采过程中应当采用新技术预测预报的规定。

为了使矿井疏干方案更具合理性,应采用新方法和新技术进行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充水含水层富水性、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疏干水量预测等研究。


“三图-双预测法”是一种解决煤层顶板充水水源、通道和强度三大关键技术问题的顶板水害预测评价方法。

(一)“三图”,是指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顶板冒裂安全性分区图和顶板涌(突)水条件综合分区图。

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可通过影响控制含水层富水程度的厚度和岩性、地质构造、渗透特性、单位涌水量、钻孔岩芯描述和采取率、冲洗液消耗量、抽(放)水试验和井下涌(突)水形成的地下水渗流分析、地下水水化学场和地球物理勘探场分析等资料,根据多源信息复合原理,应用GIS的叠加功能编制形成。

顶板冒裂安全性分区图,是指由煤层回采过程中诱


发的顶板导水裂缝带加保护层总高度与煤层至含水层之间覆岩厚度之差绘制的图,它是煤层回采过程中顶板突水灾害发生的前提。顶板导水裂缝带发育总高度受控因素多,具有非常复杂的非线性特征,除了受控于煤层覆岩岩性组合、塑性与脆性岩沉积厚度比值和其沉积位置、倾角和构造条件以及原岩地应力分布等自然因素外,开采工艺、采高和工作面斜长以及具体的顶板管理方式等人为因素也同等重要的控制其发育总高度。导水裂缝带发育总高度一般可采用经验公式或数值模拟计算评价,也可采用井下现场实测确定。 

顶板涌(突)水条件综合分区图,是指应用GIS的多源信息复合叠加功能,将前述的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与顶板冒裂安全性分区图复合叠加处理后编制而成的图。


(二)“双预测”,是指在天然和人为改造状态下的采煤工作面分段和整体工程涌水量预测。

天然和人为改造状态下的采煤工作面分段和整体工程涌水量预测,是根据研究矿井具体的充水水文地质物理概念模型,建立地下水流系统的三维数值模拟模型,在反演识别基础上,根据采煤工作面周期来压步骤,分别预测在天然和人为改造两种不同状态下的采煤工作面分段和整体工程涌水量。

第七十七条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容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压开采,但应当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见附录四。

本条是关于矿井带压开采的规定。

(一)带压开采评价。测定底板隔水层平均重度、平均抗拉强度和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根据附录四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评价是否可以带压开采。

(二)制定带压开采方案。在带压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动态监测,制定现场应急预案,防止误揭断层或破碎带等导水地质构造。带压开采方案需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第七十八条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


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总结适合本矿区(井)的安全水头值,指导安全生产。矿井排水考虑与矿区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推广应用矿井排水、供水、生态环保三位一体优化结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二)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情况下,可以预先进行帷幕注浆,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

(三)当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条件时,可以酌情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但应当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见附录五。


本条是关于矿井疏水降压开采的规定。

(一)疏水降压开采的条件。根据附录五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如果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就要进行降压开采,防止突水淹井。

疏水降压地下水管理模型为:


式中,Z为目标函数,Wi为疏水孔水量,约束条件除了一般的非负约束和水流方程外,还有用附录五中公式(5-2)计算的安全水头值H。

(二)降压开采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在疏水降压开采过程中,应积极推广应用矿井排水、供水、生态环保三位一体优化结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有效的解决由于煤矿大流量、大降深疏排地下水而导致的矿区所在城市与周围地区的供水困难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难题。根据矿井所在区域的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在取水建筑物选型中,要多方面考虑,不仅选择在井下打专门疏(放)水孔,也可选择在矿井地面打抽水孔,或在承压含水层的浅部隐伏露头补给区处打地面浅排


孔。排、供、生态环保三位一体优化结合管理模型是在矿区地下水流数值模拟基础上,应用运筹学的数学规划理论和方法,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质量等约束前提下,寻求满足供给矿区和周围地区一定数量水资源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目标的水资源供给和分配方案。这样一方面提高了三位一体结合系统整体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使矿井疏排水预测和供水资源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同步进行。不仅在经济上可避免三个部门大量重复的地质勘探和专门评价管理工作,为国家节约大量资金,而且在技术上由于利用一个模型同时全面系统地考虑了各工程设施所形成的地下水渗流场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从而确保了预测、管理和评价工作的精度。

 (三)降低疏水降压开采成本。为了减少疏水降压排水费用,当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基本查


清时,可预先对其进行帷幕注浆,截断补给水源,然后再进行疏水降压开采。

(四)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当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建立帷幕注浆条件时,可以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预防突水事故发生。此项工作应当预先编制专门注浆设计,由煤矿企业工程师批准。

第七十九条 有条件的矿井可以采用“脆弱性指数法”或者“五图双系数法”等方法,对底板突水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评价,可以采用比拟法、解析法和数值模拟法等方法预计最大涌水量。

本条是关于矿井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对底板突水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价和预计最大涌水量的规定。


一、脆弱性指数法

脆弱性指数法,是一种将可确定底板突水多种主控因素权重系数的信息融合方法与具有强大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功能的GIS耦合于一体的煤层底板突水预测评价方法,它是指评价在不同类型构造破坏影响下、由多岩性多岩层组成的煤层底板岩段在矿压和水压联合作用下突水风险的一种预测方法。它不仅可以考虑煤层底板突水的众多主控因素,而且可以刻画多因素之间相互复杂的作用关系和对突水控制的相对“权重”比例,并可实施脆弱性指数法包括:基于GIS的ANN型脆弱性指数法、基于GIS的证据权重法型脆弱性指数法、基于GIS的贝叶斯法型脆弱性指数法等;线性脆弱性指数法包括基于GIS的AHP型脆弱性指数法等。


脆弱性指数法评价的具体步骤:

(一)根据对矿井充水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建立煤层底板突水的水文地质物理概念模型;

(二)确定煤层底板突水主控因素;

(三)采集收集各突水主控因素基础数据,并进行归一化无量纲分析和处理;

(四)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各主控因素的子专题层图;

(五)应用信息融合理论,采用非线性数学方法,如ANN法、证据权重法、Logistic回归法或其他方法;或线性数学方法,如AHP等其他方法。通过模型的反演识别或训练学习,确定出煤层底板


突水的各主控因素的“权重”系数,建立煤层底板突水脆弱性的预测预报评价模型;

(六)根据研究区各单元计算的突水脆弱性指数,采用频率直方图的统计分析方法,合理确定突水脆弱性分区阀值;

(七)提出煤层底板突水脆弱性分区方案;

(八)进行底板突水各主控因素的灵敏度分析;

(九)研发煤层底板突水脆弱性预测预报的信息系统;

(十)根据突水脆弱性预测预报结果,制定底板水害防治的对策措施与建议。

一、五图-双系数法


“五图-双系数法”是一种带压开采工作面评价的方法。该方法用于采煤工作面评价时涉及许多细致的工作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围绕“五图”、“双系数”和“三级判别”来进行,详见图4-1。

  (一)“五图”的概念和意义如下:

1.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由于矿压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每层底板产生一定深度的破坏,这种破坏后的岩层具有导水能力,故称之为“导水破坏深度”。通过试验和计算可以获得该值的分布状况。据此绘制“底板保护层破坏深度等值线图”(第一图)。


.


2.煤层底面至含水层顶面之间的这段岩层称为“底板保护层”。它是阻止承压水涌入采掘空间的屏障,需查明其厚度及其变化规律。据此绘制“底板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第二图)

3.煤层底板以下含水层的承压水头将分别作用在不同标高的底板上。根据计算绘制“煤层底板上的水头等值线图”(第三图)。

4.把导水破坏深度从底板保护层厚度中减去,所剩厚度称为“有效保护层”。它是真正具有阻抗水头压力能力且起安全保护作用的部分。据此绘制“有效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第四图)。


5.最后根据有效保护层的存在与否和厚度大小,依照“双系数”和“三级判别”综合分析,即可绘制带压开采技术的最重要图件“带水头压力开采评价图”(第五图)。

(三)“双系数”和“三级判别”的概念和意义如下:

1.在研究保护层时,要同时进行保护层阻抗水头压力能力的测试,根据所获参数计算保护层的总体“带压系数”。它是表示每米岩层可以阻抗多大水头压力的指标,是双系数之一。另一系数是“突水系数”,它是“有效保护层厚度”与作用其上的水头值之比。

2.“三级判别”是与双系数配合用来判别突水与否、突水形式和图水量变化的三个指标:I级判


  别,是判别工作面必然发生直通式突水的指标;II级判别,是判别工作面发生非直通式突水可能性及其突水形式的指标;III级判别,是判别以被II级判别定位突水工作面其突水量变化状况的指标。

第六节 注浆堵水

第八十条 井筒预注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井筒预计穿过较厚裂隙含水层或者裂隙含水层较薄但层数较多时,可以选用地面预注浆;

(二)在制定注浆方案前,施工井筒检查孔,以获取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岩性及简易水文观测、抽(压)水试验、水质分析等资料;

(三)注浆起始深度,确定在风化带以下较完整的岩层内。注浆终止深度,大于井筒要穿过的最下部含水层的埋深或者超过井筒深度10-20 m;

(四)当含水层富水性较弱时,可以在井筒工作面直接注浆。


本条是关于井筒预注浆的规定。

井筒预注浆,是指在井筒开凿之前的地面预注浆,其目的是在井筒周围形成封闭的隔水帷幕,将井筒涌水量减少至最低限度,是井筒安全顺利地通过含水层,从而改善井筒作业环境,为建井工程安全和快速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井筒预注浆的实施条件。在厚度较大的裂隙含水层或者虽然单层含水层厚度不大但单层涌水量大于10m3/h,且层数多,层段又较集中的情况下,选择地面预注浆方法比较经济合理。当含水层距地表很深又是单一含水层,或含水层富水性较差,或单层涌水量大于10m3/h,但含水层层数少、层段分散,选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法较为适宜。

(二)井筒预注浆的要求。井筒预注浆前,必须施


工井筒检查孔来了解井筒附近含水层的厚度、层数、水头压力、涌水量等,为注浆参数设计提供依据。

当井筒设计深度马头门位于受注含水层时,一般地,注浆钻孔的终孔深度超过井深10~20m;若含水层在立井设计深度之上时,钻孔终孔深度应超过含水层底板10~20m。

第八十一条 注浆封堵突水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圈定突水点位置,分析突水点附近的地质构造,查明降压漏斗形态,分析突水前后水文观测孔和井、泉的动态变化,必要时需进行连通(示踪)试验;

(二)探明突水补给水源的充沛程度或者来水含水层的富水性,以及突水通道的性质和大小等;


(三)封堵突水点,注浆前,做连通试验和压(注)水试验;注浆前后,做好矿井排水对比分析;

(四)编制注浆堵水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本条是关于注浆封堵突水点的规定。

注浆封堵突水点具有减轻矿井排水负担、恢复被淹矿井、保护地下水资源、改善井下劳动条件的作用,是煤矿防治水的重要技术方法之一。为了正确选择注浆堵水方案,判断突水水源、圈定突水电位置是首先需要开展的工作。一般地,确定突水水源采用水化学、水位动态变化分析和连通(示踪)试验等方法。为了注浆钻孔能够命中关键部位,圈定突水点位置、确定通道性质(类型、大小)显得尤


为重要。通常,采用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三位地震等物探方法,结合定向钻进技术及工艺进行定点探查。打钻命中设计靶域是注浆堵水的关键。一般通过矿井排水对比分析来检查注浆堵水效果。井下突水点注浆堵水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八十二条 采用帷幕注浆方案前,应当对帷幕截流进行可行性研究。

帷幕注浆方案经论证确定后,应当查清地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地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地下水流速和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

编制帷幕注浆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本条是关于帷幕注浆的规定。

帷幕截流技术,是指沿地下水集中补给通道断面布置注浆钻孔、建造帷幕状人工阻水体截断地下水流的一种治水方法。帷幕截流构筑的基本条件:一是过水断面狭窄;二是具有不透水边界;三是受注层具有良好的可灌注性;四是帷幕截流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工期长、造价高等特点,应该结合构筑帷幕的基本条件进行可行性论证。本条提出了围绕建造帷幕的可行性研究需要开展的主要水文地质工作。帷幕注浆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八十三条 当井下巷道穿过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当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可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巷,应当按照防水的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本条是井下巷道穿过导水构造时应采取的防治水方法的规定。

充水水源(河流、湖泊、含水层)与导水通道(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构成矿坑充水条件,井下巷道穿过上述水源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通道时,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具有突水危险性需要进行超前探水,根据探水情况采取预注浆加固巷道围岩、建筑防水闸门进行隔离等措施。因此,巷道掘进过程中探水注浆作业是确保安全施工的一项常规的、重要的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尤其是巷道接近上述水文地质异常体时,一定要坚持探水注浆制度;否则,不能掘进。为了减少井巷工程涌水量,给掘进作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已已经穿越含水层的井巷,淋水较大




  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一般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第八十四条 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否则,不准采煤。注浆改造的工作面可以先进行物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物探资料打孔注浆改造,再用物探与钻探验证注浆改造效果。

本条是关于采煤工作面内有导水构造时应采取的防治水方法的规定。

注浆加固、注浆改造和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是采煤工作面主要的防治水方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与注浆加固、注浆改造往往配合使用。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导水断层、陷落柱通过计算留设一定宽度的防隔水煤(岩)柱通常是经济、合理的。对于小型断层裂隙带等异常含(导)水体通过局部注浆加固消除突水隐患,不仅能够保证正常回采,而且


  可以节约工作面投产时间。但是,对于大型断层和陷落柱往往需要留设几十甚至上百米的防水煤柱,使大量的煤炭资源成为受水威胁的呆滞资源。为了解放这部分煤炭资源,通过注浆方法切断其与强含水层或水体的水力联系,则能达到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目的,尤其对于面临资源枯竭的老矿井。注浆改造作为改变岩体(层)水文地质条件的方法与手段,其基本原理是:注浆在一定压力、一定时间内,受注层原来被水占据的空隙或通道内脱水、固结或胶凝,是结石体或胶凝体与围岩岩体形成阻水整体,将强含水层与煤层之间的薄含水层(一般小于10m)改造成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从而增加煤层底板隔水层厚度提高其阻水抗压能力。无论采用哪一种注浆方法,均需要通过物探、钻探相互配合,以钻探为主、以查明采煤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为前提,并验证注浆效果。


第八十五条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应当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

本条是关于矿井建立注浆专业队伍的规定。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或矿井,井下探水注浆任务量大,组建专业注浆队伍,一方面能够满足日常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注浆队伍对做好矿区(井)的防治水工作是十分有利的。

第八十六条 工作面煤采完后,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需关闭的局部疏水降压钻孔,应当进行注浆封闭,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明其位置。

本条是关于对失去使用价值的疏水降压钻孔进行封闭的规定。


封闭不良钻孔诱发的矿井水害事故不乏其例。一些钻孔是由于煤田地质勘探和实验工程的需要而设置的,这些钻孔往往会切穿不同地层,尤其可能会将强含水层地下水或其他水体导入采掘空间,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做好废弃勘探钻孔的封孔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地,要求提供完整的封孔报告并将钻孔可靠位置准确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为采掘工程布置提供可靠依据。

第八十七条 废弃矿井闭坑淹没前,应当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探测矿井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破坏状况及其可能的透水地段,采用注浆堵水工程隔断废弃矿井与相邻生产矿井的水力联系,避免


  矿井发生水害事故。

本条是关于废弃矿井闭坑的规定。

废弃矿井积水(俗称老空水、老窑水)作为充水水源经常会引起危害性(往往造成群死群伤)极大的透水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采空区位置不清、侧向或垂向防水煤柱不足。因此,准确掌握废弃矿井位置、积水情况并按要求留设防水煤柱是避免发生透水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探测矿井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破坏状况及其可能的透水地段并采用注浆堵水工程后构建密闭墙隔断废弃矿井与相邻生产矿井的水力联系,不仅是保证相邻生产矿井安全的一种现实需要,也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一种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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