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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关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佚名 2012-06-14 10:26 来源:本站原创

  毕节市垭关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洪灾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为了保证在雨季期间矿井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为了在洪水、井下水灾等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有效的抢险,实施救援,从而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自救自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目标

  对突发洪涝灾害做出预警,控制灾害发生与扩大,开展有效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组织恢复到正常生产生活状态。确保实现“有洪不受灾,有灾无死亡”的目标。

  3、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洪抢险的水平。

  3.2防洪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与外部救援想结合。坚持科学防洪,依法防洪相结合。

  3.3防洪抢险以快速反应,主动协调机制为主,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后垭关煤矿井田范围内发生的洪涝灾害时,启动本预案。

  5、危险源的控制

  5.1洪水灾害主要针对3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以上或5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

  5.2在主汛期之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所辖的河道、排洪沟、排水沟、地面公路涵洞等进行清淤疏障,保证行洪畅通。

  5.3在雨季到来前和汛期,矿三防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属各单位的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防汛隐患问题要严格监督责任单位、部门按时整改。

  6、应急事故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总 指 挥:周庭

  副总指挥:杨周生、邓世忠、顾志远、张时康、吴起贵

  成 员:吴长勇、刘龙、王阳祥、方德勇、杨德灿、金平、李云科、吴阳琦,陈玉先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杨周生

  防汛办公室电话:0857-8937841

  7、防洪抢险队伍

  矿设置防洪抢险队伍有3个中队,共30人,负责矿区范围内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

  8、职责

  矿“三防”指挥部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9、信息管理机构

  9.1矿“三防”指挥部负责防洪预案启动后副总指挥以上的一切日常业务处理工作;负责指挥部及到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一切事务型管理工作。调度室负责矿防洪预防案启动后总指挥发出的所有指挥命令下达到各有关单位并负责抗洪抢险进展情况的信息收接工作。

  9.2安监站负责矿防洪预案启动后,防洪抢险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监督与监察工作,并负责矿整体抗洪抢险局面的控制情况,及时上报“三防”指挥部;负责抗洪抢险进展情况的信息收接工作。

  10、应急保障机构

  10.1机电科负责防洪预案启动后,所需抗洪抢险机电设备按要求提供,保证供电。

  10.2供应科负责防洪预防案启动后,抗洪抢险现场所需的各种供排水管路、抢险物资、器材、材料、工具等物资的供应。

  10.3保卫科负责防洪预案启动后,抗洪抢险救援现场的治安保卫、灾区的警戒、人员疏散以及其它涉及到抗洪抢险秩序的一切保卫工作。

  10.4办公室负责防洪预案启动后,抗洪抢险救援现场受灾人员的避险安置工作。

  10.5医院负责防洪预案启动后,抗洪抢险救援现场的医疗救护组织工作,并负责受灾区域、受灾现场、受灾人员等有关方面的消毒、疾控、预防、免疫等工作。

  11、预防预警信息

  11.1气象信息:矿“三防”指挥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集团公司防汛抢险总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强降雨或强对流天气时,防汛办应提早预警,为防洪抢险总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11.2雨情信息:当强对流天气已造成降雨达30mm/h时,局部区域已造成洪灾时,要将汛情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

  11.3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道路交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11.4洪涝灾情发生后,矿“三防”指挥部及时向集团公司防洪抢险总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矿总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和地方政府部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1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干部职工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1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洪抢险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

  12.3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12.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矿区通信网和通讯网络,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12.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2.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行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及其他障碍,依法强行拆除。

  13.1洪涝灾害预警

  当局部区域已造成洪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职工群众发布,并做好排洪的有关抢险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单位及时转移到避险场所。

  13.3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

  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段,应根据山洪灾害的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防汛指挥部要与地方政府水文、气象等部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对受威胁区人员发布预报警报。

  13.4山洪灾害易发地段必须建立专业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职工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14、防洪抢险总指挥部应急响应

  防汛办主任和当日值班长行动:根据各单位报汛点巡视人员的报告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并召集防洪抢险总指挥部有关副总指挥、成员集结待命,依照总指挥指示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洪抢险预案;判断事发危急情况,研究应急行动方案,并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建议。

  14.1汛情危害后果及可能发展趋势的判断,洪灾的危害后果与发展规律,需要调动的力量及其部署,通报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防汛指挥部在现场开设应急指挥系统;按总指挥的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队伍投入抢险行动,设立救援基地;向增援人员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

  14.2值班员的行动:纪录洪涝灾害的实况;按调动指挥程序,通知指挥部所有人员到达集中地点,并规定到达时限;报告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和当地市、县政府值班室;根据灾情危急程度,按预案规定和总指挥命令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应急保障机构、信息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的救援准备工作。

  14.3其他有关组织的行动: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技术判断及救援力量、事故危害性的评估,会同防汛办公室向总指挥提供应急响应、应急反应建议;安全评价组(扩散估算)根据事故发生区域上报的基本情况和已知的气象参数,进行事故后果评价及扩散趋势预测,向指挥部做出技术报告;信息管理组收集各种资料,若条件允许可在现场设立应急行动观测点;各保障组做好后援准备;各应急救援队伍按指挥部指令投入行动。

  15、防洪抢险应急反应

  15.1矿井抗洪现场反应

  15.1.1立即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加固井口,防止洪水涌入井下。

  15.1.2当矿井下发现有大量的洪水涌入后,现场干部要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中标志的避水灾路线撤除工作地点,同时汇报矿调度,矿值班领导要立即命令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矿井,并逐级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

  15.1.3矿井井下无论任何地点遭到从周边煤矿、地表塌陷或河床裂缝涌入的洪水灌井,调度室值班领导都要命令值班员迅速召集防洪抢险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全体成员到调度室集中待命,并发布防洪抢险警报,宣布启动《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

  15.1.4地测科要将矿井的井上下对照图、地质地形图、井下充水性图立即提供给防洪抢险总指挥部,供组织抢险救灾使用,地质人员对矿井所有进水点和有关河流河道洪峰流量进行测算,及时上报防洪抢险指挥部,并做好原始记录。

  15.1.5调度室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调查清楚矿井受灾范围,被困井下的人数,被困地点的地形、标高、巷道支护、井下特征等,提供给集团公司防洪抢险指挥部。

  15.2地面防洪抢险现场反应

  15.2.1进入汛期后防汛指挥部防汛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安全生产与防汛并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纪录,遇中到大雨、雷雨大风、暴雨天气,矿防洪抢险指挥部成员、防汛抢险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抢险准备工作。矿区河流段责任单位防汛人员要随时进行巡视,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防洪抢险预案,同时上报集团公司防洪抢险总指挥部。

  15.2.2遇雷雨大风、暴风雨天气或持续降雨24小时以上时,矿防汛抢险队全体成员、抢险车辆必须随时待命集结,抢险设备与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保证随时取用。

  16、防洪抢险应急处置

  16.1矿防洪抢险总指挥根据调度室提供的汛情、险情资料,发布防洪抢险总指挥1号令:

  16.1.1进入抗洪抢险紧急状态,所有矿、科级以上干部必须全部坚守岗位待命。

  16.1.2根据总指挥命令,立即组织抢险队伍,携带必需的抢险工具进行抢险救灾。

  16.1.3供应科根据抢险需要,立即准备好雨衣、雨鞋、手套、水泵、电缆、开关、水管、草袋、抬筐、抬杆、铁丝、铁锹、铁镐等抢险物资。

  16.1.4地测科要巡视周边小煤矿、地表塌陷或河床裂缝、采空区的情况。

  16.1.5机电科组织好地面供电线路,准备抢险救灾必须的机电设备、配件,保证矿井抢险救灾供电正常和排水设备运行正常。

  16.1.6医院要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免疫、喷药等工作,并对居民饮用水进行防疫消毒、化验等工作。

  16.1.7财务科、计划科、安监站、调度室要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到达受灾现场,严格按照贵州省相关文件及国家防汛办号文规定,进行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工作,以利统一口径、对外通报、财产索赔等;财务处、计划处要根据受灾损失统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做好保险索赔全部工作。

  16.1.8工会、财务科要抽专人到受灾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7、培训演习奖惩

  17.1培训

  17.1.1采取负责的原则,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17.1.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17.2演习

  17.2.1矿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汛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洪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17.3奖惩

  17.3.1防洪抢险救灾结束后,矿防洪抢险总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总结在抗洪抢险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报请矿防洪抢险总指挥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抢险救灾中渎职、失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雨季山体滑坡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1 总则

  1.1 概述

  1.1.1 基本情况

  垭关煤矿位于毕节市23公里处。

  根据实地勘察,进入雨季后,垭关煤矿井田(包括周边公路线)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区域有多处,其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区段有:井田公路东侧边缘山坡。

  1.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2.1 以人为本原则:为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2 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将到最底限度。

  1.2.3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组织机构

  由于雨季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属于“雨季三防”的范畴,且我矿已经成立了“雨季三防” 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故我矿雨季山体滑坡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仍按照我矿“雨季三防”组织机构领导小组进行组织。

  总 指 挥:袁保华、周庭

  副总指挥:杨周生、顾志远、邓世忠、吴起贵、张时康、

  成 员:吴长勇、刘龙、王阳祥、方德勇、杨德灿、 马铨、张传建、金平、吴阳琦、李云科,陈玉先。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杨周生

  2.2 职责

  指挥部人员职责:

  2.2.1 总指挥:全权指挥,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滑坡的救护方案。

  2.2.2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救护方案,按分管权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救援行动,并及时将救援过程和结果报告总指挥。

  2.2.3 成员: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救护工作。

  2.3 办公室主要职责:

  2.3.1 雨季前,对矿区及周边进行实地勘察,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区域组织处理;

  2.3.2 进入雨季,发生山体滑坡灾害事故后,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全面指挥抢险救护工作,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救灾工作,具体如下:

  2.3.2.1 一旦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后,协助矿”雨季三防”领导组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3.2.2 在山体滑坡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滑坡并负责向“雨季三防”领导组和上级部门报告,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有关决定和指示。

  2.3.2.3 协助“雨季三防”领导线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2.3.2.4 组织山体滑坡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3.4 各专业防御组的组成及职责

  2.3.4.1 抢险救灾组

  2.4.1.1 组 长:周庭

  副组长: 杨周生

  办公室设在: 矿调度室

  2.4.1.2 主要职责:

  2.4.1.2.1 根据“雨季三防”领导组上级的命令,迅速组织、调动抢险队伍,赶赴灾区。

  2.4.1.2.2 负责抢救受伤人员和遇难人员,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2.4.1.2.3 组织进行一些抢险救灾必要的工程。

  2.4.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2.4.3 电力保障组

  组 长:吴起贵

  付组长:王兴国

  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主要职责:

  ➀立即对电力系统破坏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并迅速进行抢险修。

  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拉闸、关闭、切断等紧急处置措施。

  2.4.4 治安保卫组

  组 长:金平

  副组长:陈玉先

  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主要职责:

  ① 加强治安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② 加强对指挥机关,财务部门、重点储备仓库、救灾物品及生命线工程单位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物资的保卫。

  ① 做好关键出口、地方通行工作,确保人流通行畅通。

  ② 安排好职工家属的生活,稳定职工家属的情绪,配合救护物资保障组做好救灾生活用品的发放。

  2.4.5 救灾物资保障组

  组 长:刘华清

  办公室设在供应科

  主要职责:

  ① 调配救灾物品,解决受灾职工及家属基本生活需要。

  ② 购置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统一管理上级下拔的经费,调配设备、资金的使用。

  2.4.6 交通运输组

  组 长:地面:肖仕平

  井下:邓秋生

  成 员:车队司机;运输区职工。

  职 责:

  ①负责抢险车辆的保障;

  ② 负责地面人员的接送;

  ③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2.4.7 宣传教育组

  组 长:金平

  办公室设在矿办公室

  主要职责:

  ① 按照后垭关煤矿抢险救灾领导组和上级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职工家属公布灾情和抢险进度情况。

  ②宣传报道救护过程的模范事迹,激励群众战胜灾害,恢复生产。

  3 雨季山体滑坡的应急行动

  3.1 根据我矿目前的基本情况及现状,将雨季山体滑坡按照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影响生产的因素大致划分如下三个级别:

  3.1.1 一般性的雨季山体滑坡

  指井田采空沉陷区或其他无人活动、也没有分布重要建筑等场地,滑坡发生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我矿生产及对周边地区居民生活无影响,可以简单处理或不作处理。

  3. 1.2 具有破坏性的雨季山体滑坡

  指没有人员伤亡或3人以下的人员伤亡,但堵塞交通、摧毁建矿区附属建筑,直接严重影响我矿的生产,对人员构成潜在的威胁,有较大的经济损失。

  3. 1.3 严重的雨季山体滑坡

  指滑坡发生后,直接摧毁建筑(单身楼),造成了3人以上的人员伤亡(包括埋没人员),或埋没井筒,摧毁矿办公场所建筑,影响极大,直接损失极大。

  4 滑坡预报

  预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4.1 地测科按照“雨季三防”的要求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滑坡的地段汇报矿调度室,进行处理。

  4.2 “雨季三防”组织机构的成员按照巡查或抽查,对发现的可能发生滑坡的地段汇报矿调度室,进行处理。

  4.3 矿区职工及周边地区居民向我矿反映的有关雨季滑坡的情况,“雨季三防”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即使组织察看、处理。

  5 滑坡后应急

  5.1按照滑坡的严重级别,指挥部通过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雨季滑坡应急预案。

  5.1.1 对于一般性的山体滑坡,交“雨季三防“办公室处理。

  5.1.2 对于具有破坏性的雨季山体滑坡,视严重程度,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进行处理,并汇报上级部门。

  5.1.3 对于严重的雨季山体滑坡,指挥部接到汇报后,立即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抢险救护的程序进行抗灾抢险。

  5.2 应急抢险救援

  5.2.1 接警

  雨季发生了严重的山体滑坡后,“雨季三防“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并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接到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矿区各相关单位自然转为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位,展开救援行动。

  5.2.2 确定救援方案

  5.2..2.1 指挥部迅速确定救援方案,并立即指挥个小组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5.2.2.2 各救援小组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5.2.2.3 根据我矿的实际能力,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5.2.3 临时避难

  指挥部指定原滑坡区的居住人员临时生活场所并妥善安置原滑坡区居住人员的日常生活。

  6 其他事项

  6.1 本预案适用于后垭关矿井区域范围内雨季山体滑坡的应急工作。

  6.2 领导组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抢险救灾中不遵守规定和纪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应给予奖励。

  三、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1 引用标准/文件

  《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垭关煤矿井下重特大水灾事故的应急和发生。

  3 目的

  为了保证矿井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水灾造成的职工人生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4 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4.2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将到最底限度。

  4.3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5 基本情况。

  5.1目前,我矿的采掘仅限于上组煤层,故防治水的主要任务是对顶板砂岩裂隙水的疏放。

  5.2 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在开采过程中,制定了安全措施,具体如下:

  5.3 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

  5.4在矿区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任付组长,具体负责领导防治水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均为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按业务分工负责。

  5.5 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指定2-3人专管该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 大力宣传,提高矿区员工的防洪意识,同时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由专人保管。

  5.5依据规程要求,在采掘过程中必须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杜绝盲目地冒然揭露断层和陷落柱导致矿井突水事故的发生。及钻探措施必须由专人编写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报局备案。

  5.6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必须采用物探等手段对工作面内的隐伏构造进行专门的探测,并提交探测报告,以便对探测到的隐伏构造进行查证、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杜绝水患.。

  5.7对已揭露的断层、陷落柱进行观测,发现渗水现象应及时采取疏降水压、注浆加固等措施,切断涌水通到,防止突水。

  5.8采掘队组在编写作业规程时,都要有防治水的具体措施和详细的避灾路线,各巷道都要设置明确的路标,写明巷道名称和发生水灾时升坑方向。

  5.9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井下钻探,积极查明区内的储水构造K1、K2、K3煤层顶底板含水层静止水位标高,含水量及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其补给通道并采取疏导或切断水源的措施。

  5.10对预测的大断层,必须超前向底板打钻,探明其导水性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5.11建立地下水观测系统,了解掌握各含水层水文动态变化规律,并建立观测台帐、填绘相关图件

  5.12采掘工作面布置前应由地测部门查明该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安全采掘范围。凡经地测科已查明的水文地质条件,允许采掘的范围均应按规程编写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局审批。

  5.13完善井下防排水系统,增强抗灾排水能力

  5.14地表裂缝调查、填堵

  随着采空面积的不断扩大,地表的裂缝、塌陷必将加剧,故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对采空区的地表裂缝进行调查,作为日常工作来做,工作面采空前后均要到实地进行观测,查清采空区内的裂缝、塌陷情况,对各条裂缝进行逐一测量,并进行纪录,添绘图件,上报各级领导,雨季前组织对其进行填堵;进入雨季,大雨之后均应派人到实地观察,掌握雨水是否有渗露,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同时经常对区内的河流进行观测,观测内容为河水的流量、河道的变形及裂缝情况、周围地形地貌的塌裂及变形情况,同时对井下涌水进行观测,有异常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严防地表河水发生泄露,渗入地下,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5.5.15 地表泉、河流的调查

  一采区地表无河流

  5.5.16 井下涌水的定期观测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采掘范围逐渐向东西延伸,矿井涌水量增大。对于涌水量较大的区域和水压较高的工作面建立涌水观测站,定期对其观测,准确掌握矿井涌水量,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5.5.17 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勘探

  垭关煤矿井田由于勘探程度较高,从目前生产揭露情况分析,井田内大小构造(包括向、背斜)基本查明,并且我矿在掘进过程中积极查、探井下构造的分布情况,分析其导水性及区内各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情况,重点圈定有突水可能的地段,报请上级领导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或设计防水设施和隔水保安煤柱;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井田内的补充勘探。

  5.5.18 水化学分析资料档案的建立

  目前,垭关煤矿井田内的各含水层已经清楚,防治水的方法也基本定格,但是在防治水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往往对于矿井的充水水源难以把握,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快速判断矿井的充水水源,以便果断采取防治水措施,我矿将逐步对各含水层的水化学参数分区建立档案资料,从而把防治水工作做得更好。

  5.5.19 设置水文地质专职人员。

  6 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6.1 在矿区成立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由矿长周庭担任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顾志远、总工程师杨周生、安全矿长邓世忠、

  机电矿长吴起贵, 掘进矿长张时康

  成员:吴长勇、刘龙、方德勇、杨德灿、范孝虎、邓秋生、金平、陈玉先。

  6.2 职责:

  6.2.1 指挥部职责:

  6.2.1.1 负责组织双柳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督察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2.1.2 水害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6.2.2 成员职责:

  6.2.2.1 地测拉及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矿井突水事故相关的资料。

  6.2.2.2 安全部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6.2.2.3 供应科负责救援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

  6.2.2.4 机电科负责抢险救灾设备及配件的储备,并提供井下排水设备及供电。

  6.2.2.5 通风科负责井下供风及抢险地点的风量调配工作。

  6.2.2.6 抢险大队按照指挥部的意图进行现场紧急抢险和救援。

  6.2.2.7 保卫科负责维持矿区秩序。

  6.2.2.8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院上人员的救治工作。

  6.2.2.9 工会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及矿区家属的接待工作。

  6.2.2.10 调查小级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6.3 现场指挥

  在矿防防突水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与职责,在突水前落实各级应急准备工作,在突水后矿所属各单位防突水领导组、各专业组自然转为防突水救灾指挥部、专业组,立即进入防突水岗位,开展突水救灾工作。

  7. 应急处理程序

  7.1 接警

  7.1.1 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突水区域的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内容包括突水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程度等。

  7.1.2 汇报电话为表1,后附

  7.1.3 响应级别:遇难3人以下启动后垭关煤矿水害应急预案,遇难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水淹一个采区汇报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1.4 矿井水在事故发生后,矿长按照本预案立即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7.2 应急启动

  7.2.1 矿调度室接到井下重特大水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调度主任汇报。

  7.2.2 当日调度值班领导、调度主任根据事故汇报情况,立即向矿长、总经理汇报。

  7.2.3 矿长决定启动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下令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

  7.3 救援行动

  7.3.1 调度室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结,并命令矿各抢险大队在指定位置待命,等候总指挥的命令。

  7.3.2 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时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和总指挥的安排立即展开救援行动。

  7.3.3 抢险指挥部根据突水事故的实际情况,制定抢险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救。

  7.3.4 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断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行到破坏情况及通风情况。

  7.3.5 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位置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位置时,则严禁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7.3.6 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应组织人力、物力抢行排水,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若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砂(粘土)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水平的巷道。

  7.3.7 排水过程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7.3.8 各单位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由各相关的专业组管理,抢先过程中由矿长统一调动。

  7.3.9 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治疗,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院治疗。

  7.4 扩大应急

  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立即汇报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外部援助。

  7.5 应急恢复

  7.5.1 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7.6 应急结束

  7.6.1 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险人员撤离抢险现场。

  7.6.2 由矿安检处、计委等相关科室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汇报上级部门。

  8. 其他

  8.1 发生水害事故时,本预案附从《毕节市垭关煤矿水害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8.2调度室及相关抢险救灾单位要做好矿井抢险或演练纪录,按一体化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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