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本矿主要是防治地表水和老空水以及灾害性天气,危害程度较大。
7.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7.2.1坚持 “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水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7.2.2坚持灾害性天气影响到安全生产立即停产撤人的原则,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水灾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7.2.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部门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XX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XX县消防大队或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7.3组织机构及职责
7.3.1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XX县矿山救护队、我矿辅助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7.3.2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 指 挥:副总指挥:
成 员:救护队、矿辅助救护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如下5个小组
7.3.2.1技术处理组:
组 长:XX成 员:XX
职责任务: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7.3.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任务: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7.3.2.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任务: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3.2.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任务:
(1)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迅速与新立医院取得联系,协助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3)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7.3.2.5事故调查组:
组 长:
成 员:
炳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7.3.3预防与预警
7.3.3.1井上防治
(1)对我矿范围内的地表水体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建立地表水体观测台帐。
(2)雨季三防”工作要对防水患、防淹井的措施、设施、材料、输电线路等进行专门落实并保证到位,调度室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好“雨季三防演习”,同时,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防治水部门要编制“雨季矿井防治水措施”,矿成立“雨季三防”办公室,地点设在矿调度室。为保证“雨季三防”工作正常开展,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矿抗洪抢险工作。
(3)加强与气象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天气情况。
7.3.3.2 井下水防治
(1)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留设防水煤柱和井田边界煤柱等防水煤柱。
(2)进一步完善采区水仓,并保证达到《规程》要求。加强中央泵房的排水管理,机电运输科在雨季到来前应当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矿在雨季到来前必须组织力量对水仓、沉淀池、排水沟要按规定进行清挖。
(3)受水患威胁的地点掘进巷道或开采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巷道掘进之前,必需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防治水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防治水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发现出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4)水文地质人员加强水文观测,同时搞好矿井的水情预报工作和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7.4预警行动
7.4.1矿调度室接到突水水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法人、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全权指挥,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7.4.2 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且无停止迹象时或其他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时。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全权指挥,组织人员立即按计划进行撤人。
7.5信息报告程序
7.5.1发生水害事故后,受灾人员立即撤退并积极组织自救。
7.5.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受灾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必须要真实。
7.5.3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进行汇总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7.6应急处置
7.6.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我煤矿的自身条件建立如下四个级别:
Ⅰ级 特别重大事故
Ⅱ级 重大事故
Ⅲ级 较大事故
Ⅳ级 一般事故
7.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灾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排水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7.6.3处置程序
(1)撤出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
(2)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分析灾变及周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变化、各长观孔水位变化资料,必要时做水质化验,判断直接水源及补给水源,推测、判断水量变化趋势;
(3)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判定遇险人数、位置,采用呼叫、敲击管路、轨道、支架等方法与遇险人员联系,安排专人倾听、观察来自灾区内的信息,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人数及生存条件;
(4)根据情况选用排、疏、堵、截及开掘小巷等措施,营救遇险人员;
(5)采用压风管、水管、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给遇险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6)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聚集;
(7)侦察、抢险时,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溃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
s 7.6.3.1事故的处
s (1)一般水情的处理
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人抢排水等措施。
在矿井突水时的紧急抢险中,抢排水是控制水势漫延,防止灾情恶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抢排水主要应突出一个“快”字,千方百计抢时间,争速度,减少淹矿的程度和损失。总的指导思想是: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场地,形成综合强排水能力,联合排水以减缓或控制矿井淹没水位上涨。当联合排水能力超过突水水量时,同时可以进行追水,减少矿井损失,恢复被淹井巷。
(2)地面水害处理
地面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导致水位上涨。洪水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威胁,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须按照雨季“三防”计划要求在井口附近备足防洪抢险物资,疏通好工业广场内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仓。一旦降雨强度过大或发生洪水,工业广场内积水不能及时排出,危及井口及机房等重地等场所时,由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决定并现场指挥,用沙袋围筑井口,防止雨水进入井下和主要机房等。
7.6.3.2避水灾路线:矿井一旦发生水灾后,应迅速有组织、有指挥、有顺序的避灾撤人,以免人员伤亡,避灾路线必须清楚地向每个员工交待,同时,在井下标设醒目的避灾路线牌,保证遇水灾随时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选择避水害路线的原则是:避开来水地点,由低向高处,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线撤离,矿井避水灾路线如下。(避灾逃跑路线详见避灾路线图)
⑴1111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风顺槽→1555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⑵1112回巷掘进头:迎头→1112回风顺槽→1560回风石门→风井→地面
⑶10602运巷掘进头:迎头→1012运输顺槽→1560回风石门→风井→地面
7.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7.1必须备有钻探设备,包括钻机、钻杆、各种型号钻头等。
7.7.2必须备有泥浆泵及配套设备。
7.7.3井下各车场备有20袋黄土,以备出水巷道构筑水闸墙,要随用随补。
7.7.4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可靠。
7.8后期处置
7.8.1矿安监科、机电运输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7.8.2矿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7.8.3矿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9.1后勤负责人和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7.9.2抢险救灾组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7.9.3机电运输科及电工负责保障排水设备运行正常、供电正常,排水管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