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纳雍县安家寨煤矿
编制日期: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申请报告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
编制日期: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煤矿企业概况
一、 企业基本情况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为9万吨/年新建矿井,服务年限10.2年,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老凹坝乡安家寨村境内。煤矿矿区面积为3.825km2,开采深度:由+1350m至+850m标高。工商营业执照号为:5200002932440,采矿许可证号为:C5200002010011120052853。在册员工28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0多人。
安家寨煤矿始建于2007年10月,注册资金:万元,法人代表:罗振兴。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隶属纳雍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管辖。
二、 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
1、从事煤炭生产年限情况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现有员工280人,其中采掘从业员工157人,管理人员25人;共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8人,其中采掘工程师1人,通风工程师1人,地质测量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其他13人;下设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通风队、运输队等生产单位和生产技术部、安全质检、通防、综合办、供销、人力资源、财务室等,管理力量雄厚,职能齐全,优势明显。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的新建矿井。现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安全设施及条件已经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验收合格,煤碳生产许可证申办已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验收在省安监局未能通过,所以还未拿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导致煤碳生产许可证未颁发到位。
2、纳雍县安家寨煤矿自2007年10月1日开工建设以来,连续实现安全建设,煤矿事故0起,死亡人数0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0。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近三年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次数、瓦斯超限次数等详见附表一。
三、企业组织架构
1、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组织结构图

2、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生产经营情况
安家寨煤矿始建于年2007年10月,注册资金:750万元,法人代表:罗振兴。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矿区面积3.825平方公里,准备扩能到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3、煤矿企业矿井基本情况一览表详见附表二。
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
安家寨煤矿法定代表人罗振兴,安顺平坝酒厂的总经理。对企业管理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
安家寨煤矿总经理张祥学。1998-2009年担任外协煤矿(高瓦斯矿井)的总经理兼矿长,2009至今担任安家寨煤矿(突出矿井)的总经理。具有多年的高瓦斯矿井管理经验。
安家寨煤矿矿长李隆俊。2006年毕业毕节工校采煤专业;1998年-2009年担任外协煤矿(高瓦斯矿井)安全矿长。2009年至今担任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突出矿井)矿长。一直从事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多年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工作经验。
安家寨煤矿总工程师李建峰。1994年毕业于毕节工校采煤专业(中专),1993年毕节于重庆文秘学校企业管理专业(大专);1994年-2006在乡镇企管站、煤管站、煤安站从事煤碳行业管理工作。2007年-2009年担任纳雍小树林煤矿(高瓦斯矿井)总工程师;2009年-2011年担任纳雍县鬃岭镇吴家湾煤矿(高瓦斯矿井)总工程师;2012年至今担任纳雍县安家寨煤矿总工程师。一直从事于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多年的高瓦斯矿井管理工作经验。
第一章 机构和人员
一、企业人员概况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现有员工280人,其中采掘从业员工157人,管理人员25人;共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8人,其中采掘工程师1人,通风工程师1人,地质测量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其他13人。
二、企业瓦斯防治机构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附表三。
三、矿井瓦斯防治机构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附表三。
矿井煤炭生产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详见附件一。
安家寨煤矿关于成立瓦斯治理机构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现将瓦斯治理机构通知如下:
一、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隆俊
副组长:李建峰 毛宗宝 路祖俊
成 员:李隆军 安才义 夏德福 张应孟 李龙金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防科长路祖俊担任,负责日常事宜。
领导组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瓦斯治理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检查瓦斯治理各项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3、定期召开年度全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季度、月度工作例会,组织交流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4、参与矿井重大事故的救灾与调查处理。
5、保障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二、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机构名称:通防科
通防科长:路祖俊
成 员:李龙金 李隆荣 张 景 杨青松 郭 雪 郭 华 蔡 军 张 玄
职 责: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具体工作。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通风工作计划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督促安排按计划实施。
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化,及时解决矿井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
4、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贵州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5、建立健全特殊工种培训制度、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送外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素质。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图纸、报表报送制度。健全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矿井监测系统图和通风、瓦斯、防尘等类报表,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
7、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日报审阅制度、瓦斯排放制度、巷道贯通制度和盲巷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综合防尘制度、矿用爆破材料及放炮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设置防突机构
机构名称:防突队
队 长:李龙金
副 队 长:李隆荣
成 员:张 景 杨青松 郭 雪 郭 华 蔡 军 张 玄 陈 永
防突机构职责:
1、按防突设计施工钻孔,预测及效果检验。
2、负责我矿防突计划的编制、实施,确保抽、掘、采平衡。
3、施工钻孔不得弄虚作假,没有矿定相关人员验收不予付资。并追究队长责任。
4、定期召开防突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经验。
四、设置抽采机构
机构名称:抽采队
队 长:李龙金
成 员:张 景 杨青松 郭 雪 郭 华 蔡 军 张 玄 陈 永 龙丽莎 王加燕
职责:
1.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设备运转情况。
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
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
5.瓦斯泵站必须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防部值班或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不得停泵。
7.泵站内及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
8.机房车间内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
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
11.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2.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内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
13.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
14.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
15.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
16.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通防部和调度室。
17.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
五、设置监测监控机构
机构名称:信息科
科 长:王清芬
成 员:彭 倩 龙 莎 王 娴 赵德志
职责:
1.实行监测监控和调度值班联合值守。
2.必须掌握微机、接口及有关设备的开关及安全保护等基本知识,保持微机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开。
3.必须24小时值班,实时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发现瓦斯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矿长。
4.负责中心站室内管理:中心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室内保持整洁卫生,除矿领导、片区管理人员以外其它人员严禁入室。
5.督促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瓦斯监控系统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必须对管辖范围内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后及时搬移。
6.爱护瓦斯监控设备,严禁损坏、破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
2012年2月8日
四、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详见附表四。
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 系统设施
一、矿井生产系统
1、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已建设完工,10301首采面已形成,有两个掘进工作面,即,103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03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均采用砌碹或矿用工字钢支护。
2、采煤方法
本矿现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t/a,可采煤层结构简单,综合考虑煤层赋存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采煤方法选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爆破落煤;可采煤层为缓倾斜煤层,3号煤层厚度1.70~2.05m,平均厚度1.8m。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爆破落煤,机械排水、机械通风、采面采用刮板机运输,主井运输采用绞车提升运输。
3、采区及煤层开采顺序
1)采区间的开采顺序
本井田划分为6个采区,现在开采的是1采区3号煤层。
2)采区内煤层间的开采顺序
该矿可采煤层4层,分别是M 3、M 5、M 6、M 7号煤层,开采顺序为:M 3→M 7。
3)采区内区段间的开采顺序
采区内划分区段,区段内遵循煤层下行式的开采原则进行开采。
4)区段内的开采方式
先开采 M 3号煤层,再开下部煤层。
5)同时作业工作面数量
根据相关规定,采区开采过程中需严格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一个采区内只准1个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4、提升、排水、压风系统
1)运煤
10301工作面:煤从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运输巷(刮板转载机)→井底车场→主井运输大巷(绞车提升)→地面堆煤场。
10302运输巷:煤从掘进工作面(矿车)→运输巷(矿车)→主主井运输大巷(绞车提升)→地面堆煤场。
10302回风巷:煤从掘进工作面(矿车)→回风巷(矿车)→主井运输大巷(绞车提升)→地面堆煤场。
2)运料
10301工作面:地面材料库→主斜井(绞车提升)→10301回风巷→工作面。
10302运输巷:地面材料库→主斜井(绞车提升)→10302运输巷→10302运输巷掘进面。
10302回风巷:地面材料库→主斜井(绞车提升)→10302回风巷→10302回风巷掘进面。
3)排矸
10302运输巷:矸石从掘进工作面(矿车)→运输巷(矿车)→主井运输大巷(绞车提升)→地面排矸场。
10302回风巷:矸石从掘进工作面(矿车)→回风巷(矿车)→主井运输大巷(绞车提升)→地面排矸煤场。
4)通风
①10301工作面
新鲜风流→主斜井、副斜井→材料斜巷→10301运输巷→10301工作面→10301回风巷→10301回风斜巷→回风斜井→地面。
②掘进面
10302回风巷:新鲜风流→主斜井、副斜井→10302回风巷(风筒)→103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0302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
10302运输巷:新鲜风流→主斜井、副斜井→10302运输巷(风筒)→103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0302运输巷→回风斜井→地面。
5)排水
10301工作面淋水(自流)→工作面运输巷(自流)→主井水仓→副斜井(主水泵)→地面污水处理池。
6)压风:
(1)10301运输巷:地面压风机房(L-22/7)(φ160×5mm)(40m)→主斜井(φ160×5mm)(384m)→10301运输巷(φ108×4mm)(438m);
(2)10301回风巷:地面压风机房(L-22/7)(φ160×5mm)(40m)→主斜井(φ160×5mm)(272m)→10301回风巷(φ108×4mm)(513m);
(3)10302运输巷:地面压风机房(L-22/7)(φ160×5mm)(40m)→主斜井(φ160×5mm)(384m)→联络巷(φ108×4mm)(145m)→10302运输巷(φ108×4mm)(320m);
(4)10302回风巷:地面压风机房(L-22/7)(φ160×5mm)(40m)→主斜井(φ160×5mm)(272m)→联络巷(φ108×4mm)(30m)→→10302回风巷(φ108×4mm)(298m);
选用该矿已安装使用的L-22/7空压机,共3台,2台工作,1台备用。
L-22/7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每台22m³/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7Mpa,配套电动机功率132kw,正常生产时主要用作动力,当井下发生灾害时用作压风自救。
矿井生产布局一览表详见附表五。
二、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回风斜井安装了两台型号为FBCDZ-8-№18/2×90KW矿用隔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风量为1998~m³;采煤工作面实行U型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正压供风,并完善了双风机、双电源。矿井构筑各类风门16组,密闭闸5道。矿井各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一览表详见附表六。
三、矿井抽采系统
矿井设置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房配备了4台水环式真空泵,其中高负压两台,型号为2BEA-303,电机功率75KW,用于预抽煤层瓦斯;低负压两台,型号为2BEA-253,电机功率55KW,用于采空区瓦斯抽放。安装了两趟抽放管路,均为PVC复合材料管,其直径150mm,抽放系统计量、隔爆及避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矿井抽采系统一览表详见附表七。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选用KJ101N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实现主机、备用主机热启动,装备有UPS不间断电源。6个分站,井上、下分别设有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设备开停、负压、风门开关等各类传感器,能对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相关参数实施实时有效监控。
矿井同时安装了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表详见附表八。
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现在使用矿用提升绞车,风筒为阻燃抗静电风筒,现都已淘汰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矿井设备。
第四章 瓦斯防治管理
一、瓦斯等级管理
安家寨煤矿目前只在+1240m水平标高以上首采区M3号煤层布置生产系统。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10】699号”文件批复,纳雍县安家寨煤矿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经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09】230号”文件批复,安家寨煤矿M3号煤层在标高+1247m标高以上范围不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矿井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设置有防突反向风门及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建有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站,低压抽放设备是2BEA-253型抽放设备2台,配套电机功率55kw、额定流量为35m3/min;高压抽放设备为302BEA-303型2台、配套电机功率90kw,额定流量为58m3/min。安装两趟Ф150mm抽放管路;抽放系统有计量、隔爆及避雷等安全装置。分别对煤层进行预抽和采空区抽放。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均安设了两组隔爆水棚。
二、瓦斯防治规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工作部署,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最终实现瓦斯彻底整治,特编制《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三年规划(2012-2014)》。
一、矿井概况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位于贵州省纳雍县北南部,设计生产能力9万t/a。有织纳路从边缘通过,至老凹坝乡5km,至纳雍县城20公里,从老凹坝乡有公路直通矿井,交通较为方便。行政区划属纳雍县管辖。
矿井瓦斯基本情况
1、瓦斯
安家寨煤矿目前只在+1240m水平标高以上首采区M3号煤层布置生产系统。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10】699号”文件批复,纳雍县安家寨煤矿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经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09】230号”文件批复,安家寨煤矿M3号煤层在标高+1247m标高以上范围不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矿井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设置有防突反向风门。
2、煤层的自燃倾向
贵州煤田地质局实验室鉴定该矿M3、M5、M6、M7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3、煤尘爆炸性
贵州煤田地质局实验室鉴定该矿M3、M5、M6、M7煤层的煤尘均无爆炸危险性。
三、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建设情况
1、通风系统
安家寨煤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安装有两台FBLCZ-No18/2×90KW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功率:2×90KW,风量为1998-3360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安全性能经检验为合格。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为压入式通风,使用FBD№.5.6/2×11KW对旋型局部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2×11KW)供风,风量230~350 m3/min ;风筒采用直径6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矿井各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瓦斯抽放系统
矿井设置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房配备了4台水环式真空泵,其中高负压两台,型号为2BEA-403,电机功率110KW,用于预抽煤层瓦斯;低负压两台,型号为2BEA-303,电机功率75KW,用于采空区瓦斯抽放。铺设高负压抽放管1800m,地面及回风斜井为φ325mm无缝钢管,井下主干管为PVC复合材料管,其直径315mm,低负压抽放管600米,地面及回风斜井为直径275mm无缝钢管。
3、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选用KJ101N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实现主机、备用主机热启动,装备有UPS不间断电源。五个分站,井上、下分别设有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设备开停、负压、风门开关等各类传感器,能对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相关参数实施实时有效监控。
矿井同时安装了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四、我矿瓦斯防治的三年目标
1、防范一般瓦斯事故、杜绝较大瓦斯事故与重大瓦斯事故,把瓦斯事故发生死亡率控制在百分之零;
2、防范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
3、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根据采区布置情况,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贯彻“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的原则,采取瓦斯治理措施,从而杜绝瓦斯超限,达到瓦斯治理标准矿井建设要求,保证纳雍县安家寨煤矿三年规划有效实施。
五、瓦斯防治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找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瓦斯抽采管理
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直径75mm,钻孔间距按2m一个布置设计,钻孔长为工作面斜长90%,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采空区采用埋管抽放。
掘进工作面:煤巷掘进采用迎头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15 m范围内的煤层。巷道迎头布置钻孔,钻孔直径75mm,迎头布置共15个孔。钻孔轴向长不少于60 m,超前距离不少于20m,终孔间距按4 m设计,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
确保抽放孔瓦斯浓度不低于30%,抽放孔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确保钻孔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即预抽钻孔的控制范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钻孔施工是否符合均匀分布的原则。上述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在执行效果检验时,取芯及现场必须由通防科、抽采工区共同负责。
只有当全部检验测试点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 m3/t或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且在检验期间在煤层中钻孔时未发现喷孔、顶钻或其它明显的预兆时,方可确定防突措施有效,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打孔时发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时,发生突出预兆位置周围100m内预抽区域防突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为突出危险区。
防突措施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流程图:
2、加强“一通三防”管理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工作方针、瓦斯综合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二十四字工作体系”,严格执行上级“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通风设计和系统优化为主线,以完善安全装备为重点,突出瓦斯防治、综合防尘和放炮管理,对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狠抓“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具体做法是:
(1)建立完善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企业要向前发展,要有好的管理,好的管理必须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只有超前的管理制度,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到位。 “一通三防” 是煤矿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通风、测风、防尘及防灭火等。只有把先进的管理制度及管理理念,付之以实践,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工作。
(2)加强通风管理 坚持旬报,月报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对井下掘进工作面及硐室要随时测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对新开拓、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并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避灾 路线图,对矿井风量、风向及通风设施及时上图,完善通风管理的基础性资料,为安全生产服务。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加强瓦斯检查基础性工作,要求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假、漏、空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瓦斯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主扇,局扇停电、停风的管理力度,保证送电、送风前的瓦斯检查,严格按照瓦斯排放制度进行;加强盲巷及停工地点管理,对长期停工的巷道及时进行封闭,盲巷要及时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防止人员误入;保证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加强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
(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的设计由技术负责进行设计,通风区按照设计施工,严格执行验收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保证通风设施的可靠性。
3、加强职工素质建设
要彻底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人的不安全状态,关键在于全员安全意识的增强与综合素质的提升。要改善煤炭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专业技术人才与高级技能型人才奇缺的现状,必须坚持人才兴企、人才强煤战略,加快实施企业人才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技术培训体系。重点突出专业技术型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适应煤炭企业安全、科学、和谐发展所需的人才数量与质量,在培训教育方面,要继续采用请进来、送出去、脱产培训、函授教育、拜师学技、岗位练兵、知识竞赛、成立学习小组、技术比武等一系列传统的有效的安全培训方式,针对当前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问题,我们必须加强技能型科队、技能型班组建设,切实促进工作 学习化、工作技能化,形成持续改进的全员素质建设机制。使矿 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从而促进我矿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的远景规划,特成立瓦斯治理小组,具体对规划进行监督与落实,并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组 长:李隆俊
副组长:毛宗宝 陈志能
成 员:夏德福 李 阳 张应孟 路祖俊 李建峰 李隆军 安才义
瓦斯防治办公室设在通防科,路祖俊兼任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瓦斯防治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毛宗宝兼任瓦斯防治督查督办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瓦斯治理的监督监察工作。
(一)高起点
建立健全了以矿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专业部门对作业规程及措施进行会审,并对编制质量负责。 经矿长审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二)高素质
(1)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加强和技术部门的结合。
(2)配齐配强“一通三防”和地质工程技术人员。
(3)加强了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三)严管理
(1)每年制定关于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决定。
(2)严格班前班后会制度。
(3)严格落实瓦斯浓度超限断电管理制度。
(4)严格落实“月底的最后一天”总结学习计划
(5)坚持月度“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6)实行“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7)严格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 5 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8)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处理制(瓦斯浓度低于 3.0%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矿长负责追查处理,3.0%及其以上报上级处理并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9)瓦斯治理,地质、掘进工作先行。
(10)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1)严格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制度,保证各采掘面每班有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
(12)所有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须经现场验收,“一通三防”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加强技术
(1)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通风设施可靠,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维护,严格管理;主要巷道的风门设有传感器。
(3)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大直径风筒。
(4)瓦斯易集聚地方增设传感器。
(5)井下局部通风实行双电源双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6)井下局扇供电线路、设备实行强制性停电检修,局扇视同地面 主扇进行管理 。
(五)重责任
(1)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制度牌板上墙上桌。
(2)凡瞒报“一通三防”非人身事故、瞒报瓦斯超限的,给予分管 领导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3)矿井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七、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依据施工要求,合理分配风量,确保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杜绝不合理通风。
(2)井下工作人员对通风设施、设备(风门、密闭、风帘、风桥、风障、调节窗、局部通风机等)必须爱护,严禁乱动和损坏。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地点,严禁无计划停风。如因有计划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
(4)加强独头盲巷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经过检查,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6) 风筒管理人员必须按质量标准接好风筒, 风筒接头使用反压边, 风筒口距迎头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禁将风筒断开、撕裂或用矿车刮坏。
(7) 风筒应与电缆分别挂于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严防矿车掉道撞坏风筒或电缆。
(8)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应使用“双局扇、双电源、自动换机、自动分风”和“两闭锁”装置。
(9)通防部门对停风巷道要及时密闭,并按规定检查瓦斯、氧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并做好记录。
(10)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并定期标校,确保装置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规定,处于优质良好状态。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三签字”、“三对口”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12)加强工作面断层管理,揭露断层前 20m,生产技术科通知通防科,加强观测汇报,瓦斯员蹲点检查瓦斯。
(13)加强采空区及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有害气体管理,揭露贯穿时,提前检查瓦斯,防止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导致瓦斯积聚。
(14) 矿长、总工程师、采掘、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电机车司机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15)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爆破工在每次装药放炮时,必须落实“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地点附近 10m 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 1.0%时严禁爆破。
(16)井下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完好,符合要求,各种电气检测装置等必须使用防爆型,杜绝失爆现象。通讯装置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
(17)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18)必须保证矿灯完好、隔爆,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矿灯,不得在井下打开、拆卸、摔打。
(19)严格控制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
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
为了有效推进我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通风瓦斯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我矿瓦斯集中整治成果。我矿始终坚持以“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隐患排除、管理到位、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相关措施,促进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的稳步推进。
一、矿井瓦斯和煤尘情况
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属高瓦斯高变质煤,同一煤层瓦斯含量向深部略有增高的趋势。
2010年,贵州省源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对纳雍张维一号井(即原张维矿)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结论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8.59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99m3/min,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根据贵州世纪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10月编制的《贵州鑫楚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张维煤矿生产地质报告》,主要可采煤层瓦斯含量分别为:
6-3煤层,瓦斯含量8.08~21.37m3/t,平均14.54m3/t;
8煤层,瓦斯含量8.19~28.01m3/t,平均16.57m3/t;
16煤层,瓦斯含量7.83~27.45m3/t,平均15.00m3/t;
20煤层,瓦斯含量(最大最小值缺)平均12.64m3/t。
瓦斯成分烃含量大于80%,属沼气带,瓦斯含量7.83~28.01m3 /t,平均为14.69m3/ t,瓦斯梯度3.95m3/ t/100m。
二、煤尘爆炸性与自燃倾向性
煤尘爆炸危险性: 贵州煤田地质局实验室鉴定该矿M3、M5、M6、M7煤层的煤尘均无爆炸危险性。
煤层自然倾向性:贵州煤田地质局实验室鉴定该矿M3、M5、M6、M7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三、我矿2012年瓦斯防治目标
1、本年度计划原煤产量为9万吨;
2、本年度计划瓦斯抽采量为90万立方米,瓦斯抽采率为30%;
3、瓦斯抽采钻孔量为4万米;
4、保护层开采面积为31000平方米;
5、计划提取安全费用总额为504万元,每吨煤提取42元,其中瓦斯防治资金为264万元,占安全费用总额的52.4%。
四、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10301工作面瓦斯的涌出,10302运输巷和10302回风巷布置瓦斯的涌出。各已形成的系统瓦斯的释放是瓦斯的次要来源。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①10301工作面布置完毕,已经形成通风系统,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②各施工地点必须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隐患排除、管理到位、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工作面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
③采掘工作面过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④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五、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10301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采煤工作面:10301工作面;;103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03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六、瓦斯防治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找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2012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瓦斯抽采管理
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直径75mm,钻孔间距按2m一个布置设计,钻孔长为工作面斜长90%,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
掘进工作面:因现现在开采的是我矿上保护层的3号煤层,煤巷掘进采用迎头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15 m范围内的煤层。巷道迎头布置钻孔,钻孔直径75mm,迎头布置共15个孔。钻孔轴向长不少于60 m,超前距离不少于20m,终孔间距按4 m设计,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
确保抽放孔瓦斯浓度不低于30%,抽放孔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确保钻孔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即预抽钻孔的控制范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钻孔施工是否符合均匀分布的原则。上述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在执行效果检验时,取芯及现场必须由通防科、抽采工区共同负责。
只有当全部检验测试点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 m3/t或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且在检验期间在煤层中钻孔时未发现喷孔、顶钻或其它明显的预兆时,方可确定防突措施有效,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打孔时发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时,发生突出预兆位置周围100m内预抽区域防突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为突出危险区。
七、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瓦斯危害,我矿加强了通风系统管理,制订了“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和通风、瓦斯、综合防尘等管理制度,加强了通风设施的维护及局部通风的管理,保证了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井下各工作面、机电、材料硐室均采用了专用回风巷,加强了盲巷管理,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及时采取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从而杜绝产生盲巷。
1、我矿安装了KJ101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
3、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员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
4、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24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掘进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检测地点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定时汇报制度。
5、专职的瓦检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防火墙密闭和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6、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7、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8、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9、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10、通风科测风人员要按时测定好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要及时汇报,通风科根据风量情况能够及时对风量进行调整,防止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11、严格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不人为地造成盲巷,一旦出现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12、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13、加强局扇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14、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15、瓦检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6、矿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7、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抽放孔口瓦斯浓度不低于30%,孔口负压不低于13KPa。经检验,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在0.74MPa或8m3/t以下,措施有效,否则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措施有效。
18、瓦斯抽放泵24小时运行,定时检测管道瓦斯压力、浓度、流量,并做好记录。
19、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0、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岗位责任制
为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好“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的区域防突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树立“瓦斯不治,永无宁日”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现制定《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煤矿矿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对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第一责任。
2、认证贯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及上级领导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文件。
3、详细了解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瓦斯治理专题会议。
4、合理组织矿井的抽采工作,确保抽采关系正常。严格先抽后采的瓦斯治理工作,规范抽放组织。
5、负责组织、讨论、研究,搞好矿井瓦斯治理的措施及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措施,并组织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6、掌握中层领导瓦斯治理思想及在指挥生产时,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及决定情况,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
7、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特别是瓦斯治理的各项制度。
8、负责组织指挥瓦斯事故的调查、抢救和处理工作。
煤矿总工程师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协助矿长对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法令及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技术方面的决定、指示命令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经常检查、督促落实瓦斯治理工程,对瓦斯治理工作做到管理到位。
4、每月根据各矿井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月重点安全工作及措施,每季度组织并主持召开公司有关技术人员会议,从技术上分析研究公司下属矿井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措施,解决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负责抽采平衡,采用经济、合理、安全的开采程序、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顶板管理,保证三量平衡和工作面的正常接续。
6、根据各矿井具体情况,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提出革新、改造方案,主持采取措施推行新技术工艺,不断改善矿井安全状况和劳动条件。
7、负责领导矿井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教育工作,主持组织计划各矿技术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情况,对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的设计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负责每年一次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煤层发火期、自然倾向性和煤层爆炸性的鉴定工作。
10、对瓦斯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意见),并督促落实。
11、指导督促矿技术人员搞好各矿的通风、采掘、机电、抽采、监控、地测等本职工作。
生产矿长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协助矿长对煤矿的瓦斯治理贯彻落实工作负责。
2、监督、检查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落实瓦斯防治工程执行情况。
3、抓好矿井安全生产及瓦斯管理工作,参与瓦斯治理分析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4、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瓦斯治理的要求组织各矿井的生产作业。
5、关心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处理措施,及瓦斯治理工程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6、在抽采达标的基础上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矿井的生产工作。
7、参加瓦斯重大事故的抢险、处理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
煤矿生产技术部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做好矿井技术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煤矿发展中长期规划,矿井年度、季度生产方案审查;编制 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参与水平延伸、采区设计、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措施审查,并提出有关安全措施。及时掌握井下 采掘动态,为采掘工作面及抽放工作面做技术指导。
3、协助总工根据矿井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情况,每月提出下月重点安全工作及措施,解决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技术情况,对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的设计,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在“瓦斯治理”工作中主要负责抽采达标及采掘平衡,在抽采平衡工作中做好各项数据的计算,保证抽采平衡。
煤矿通防科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矿井安全、通风工作。
2、督查矿井瓦斯防治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矿井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措施,技措工程的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技术情况,对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的设计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认真落实矿井瓦斯、通风防火检查、洒水灭尘、地面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报表,对矿井通风工作负责。
6、督促、监督和指导矿井通风工作,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计划进行,保证矿井井下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从而达到通风可靠。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对各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煤矿机电科瓦斯防治管理责任:
1、结合矿的安全生产进展情况,依照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安排好电、钳、修的保障工作。
2、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展工作。
3、制定并执行各项用电制度和措施,严格特殊场所的用火制度。
4、积极组织矿井机电人员学习业务,在瓦斯防治工程中合理组织调配劳动力,做到“保障有力”。
5、严格按照机电设备行业标准做好各矿井下电器防爆管理检查工作。
6、严格按照机电设备的各项制度督促各矿做好设备的检修、保 养、测试工作。
五、瓦斯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根据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 要求,特制定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建立机构, 成立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李隆俊
副组长:毛宗宝 陈志能
成 员:夏德福 李 阳 张应孟 路祖俊 李建峰 李隆军 安才义
领导小组下设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路祖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灾害安全评价情况;核实各采掘地点是否存瓦斯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瓦斯防治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瓦斯灾害隐患处理情况。
二、预测评价范围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先评价后施工。
三、预测评价内容
矿井瓦斯防治规划执行效果,瓦斯防治方案执行效果,各采、掘 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效果,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分矿井自评、确认二个阶段。
每月26日前,根据安家寨煤矿下月生产计划安排,要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瓦斯防治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要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落实执行。
(二)矿井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 部门分工如下:
1、通防科
①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瓦斯防治工程质量管理。
②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预测预报、瓦斯防治等相关防突设计和措施的编制,提供技术指导。
2、机电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 (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管理工作。
3、安全科负责对瓦斯防治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的通讯、信息调度进行管 理。
5、防突队严格按照瓦斯防治方案、措施执行,瓦斯防治工程施 工全过程严格按设计执行,配合瓦斯防治工程效果评价工作。
(三)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和自己部门业务有 关的瓦斯防治信息,并填写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初评表,报通防科汇总。评价表包括以下内容: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
2、对抽采钻孔分布及抽放时间对抽采量做出分析。
3、预测判断掘进工作面前方60米及两侧2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抽放空白带,并对抽放后煤层瓦斯含量及煤层瓦斯压力作出分析判断和危害评价。
4、结合回采工作面预抽抽放钻孔布置及抽放时间,对回采区域抽放量及抽放率做出分析,对突出可能性进行分析和危害评价。
5、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并作出危害评价。
6、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对安全设施进行排查,评价安全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7、针对采掘工作面可能发生的瓦斯灾害因素进行分析, 提出有针对性的瓦斯防治措施。
(四)每月 26 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 对当月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月评价进行会审。
根据下月的采掘计划对各采、掘工作面逐头逐面进行瓦斯防 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查出瓦斯灾害隐患和监控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业务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矿长审核签字确认。
(五)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小组每月26日前对各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安全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每月26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技术科、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防突队等部门对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进行审核, 审 核施工地点是否存在瓦斯灾害可能性,并提出预测评价意见,做出防 范决策,落实到监管部门和责任人,会审人员签字后经业务部门负责 人、总工程师、矿长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好,彻底解决矿井瓦斯地质资料不清,瓦斯防治措施不力,技术管理弱化,冒险蛮干的问题。瓦斯防治管理人员,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去做,多深入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手段,把各采掘地点瓦斯情况分析透彻,预测准确,防范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类瓦斯事故发生。
针对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 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先预测评价后施工,不预测评价不施工。要对 预测评价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都要做出明 确细致的规定,保证预测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
(一)总工程师负责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出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 工作面,生产技术部门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回采作业。生产过程中发现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瓦斯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组织修订瓦斯防治方案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并及时调整瓦斯防治监控重点。
(二)安全部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和瓦斯防治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现场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 工。
(三)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提出重点监控项目表,并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人,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方案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召开瓦斯灾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四)安全部对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五)瓦斯防治效果评价要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责任奖惩制度。
六、瓦斯防治工作考核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我矿瓦斯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瓦斯防治相关科室和瓦斯防治机构中所有人员以及所属科室、区队。
三、职责
1、全面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强化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
2、严格落实我矿瓦斯防治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不断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细化落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瓦斯防治责任。保障安全投入,完善矿井瓦斯防治系统,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生产,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3、严格监督瓦斯防治机构中的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是否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4、做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到监控有效。
5、认真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难题。
四、考核内容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五、考核办法
1、严禁井下任何地点无风、微风作业。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2、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3、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造成局部地点瓦斯超限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4、严禁风筒到迎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5、严禁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6、严禁局部通风机“一风吹” 排放瓦斯,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两闭锁,如发现供电不合理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不能实现两闭锁功能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8、严禁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瓦斯积聚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9、严禁使用风帘等不规范设施调节风流,出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0、必须按照《规程》和《新法煤矿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建立通风设施。不按规定建设的视具体情况扣相关责任人工资50~250元。
11、建立通风设施后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如因维护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2、在设施损坏后不能及时维修的,造成风流紊乱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3、各个采掘工作面和硐室以及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充足,配风合理、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如出现配风不合理,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风量不足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风流不稳定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4、井下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经常检查、维修、管理发现不能按照经常检查、维修、管理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15、对井下各个钻场的瓦斯抽放情况必须定期进行观测、并填写抽放观察牌和瓦斯抽放观察报表。不能进行观测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牌板填写不及时或填写错误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不填写瓦斯抽放观察报表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6、必须每月统计瓦斯抽采情况表,并定时上报县煤炭局,不按月填写或瓦斯抽采情况表填写不正确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7、瓦斯抽放泵站值班人员必须每隔 15 分钟观察一次瓦斯抽放泵运行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并做好瓦斯抽放报表,不按时观测填写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8、当瓦斯抽放泵运行的参数发生变化时必须向调度室或相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记录,如不及时反映或不做记录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19、监控系统必须保证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并实时监控井下各个地点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如因系统故障,不能及时传输数据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20、地面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声光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须立即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天的值班矿长,并做好记录,如值班人员没有立即汇报情况的扣工资100元,没有做记录的扣工资100元。
21、井下各种传感器的安设位置必须符合《规程》中得规定,杜绝传感器的位置安设不当和不按规定安设,在检查 过程中发现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当的扣相关人员工资100元,在规定地点没有安设传感器的扣相关人员工资150元。
22、井下安设的各种传感器每班必须有巡检员巡回检查各个地点传感器的完好情况,并定期维修、保护,不能巡回检查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不定期维护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23、巡检员必须每七天进行一次“瓦斯电、风电闭锁”测试,每次测试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按规定进行测试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测试时间超过规定的扣工资100元,没有做好测试记录扣工资100元。
24、标校室必须七天井下所有的瓦斯传感器探头和便携式瓦斯检查仪进行一次标校或送标校,并做好相关记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标校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25、标校或送标校的时候必须使用规定的气体进行标校,不得使用浓度不符合规定的气体进行标校,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26、标校室在每班收、发光学瓦斯鉴定器前必须认真检查瓦斯鉴定器的光、电、气路,如发现不能按此要求做的,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27、加强对通风、瓦斯防治业务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各自的职责。不能很好或不履行各自职责的扣相关人员工资100元。
28、采取得力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井下有瓦斯积聚时不能按照正确的方法排除积聚的瓦斯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50元。
29、搞好矿井隔爆设施的管理,如果不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的罚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该安设的地点没有安设的扣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
30、年终进行一次考核第一名奖励 500 元。
附:本考核办法为我矿试行办法,办法中的规定将会随着工作的进展不断修改完善。 通过制定本考核制度是为了保障我矿瓦斯治理规划、目标、 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细化瓦斯治理和瓦斯防治责任,并分解落实到我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 各个岗位,全面推进瓦斯防治工作的进程,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和谐发展。
煤矿企业上年度瓦斯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详见附表十。
七、事故追查处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当井下各施工地点的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进行分析处理,结合张维煤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下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安全科和通防科。
2.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24小时之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安全科、通防科、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3.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安全科、通防科、机电科、技术科、通风科、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防副总召集安全科、通风科、通防科、机电科、技术科、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4.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矿井规定的有关监测系统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1.0%,持续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均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指定安全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
5.凡计划外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或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在1.5%(含1.5%)的,在超限24小时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安全科、通防科、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于罚款。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防副总召集安全科、通风科、通防科、机电科、技术科、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6.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结合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
7.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的排查工作。
8.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制定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9.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应在12小时内向矿井通防科汇报,并在事故处理完10日内,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矿井通防科备案。
第五章 防治方案
一、瓦斯防治方案
2010年11月,贵州天宝矿产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编制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说明书》。
2011年四月,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编制了《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方案》。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编制的瓦斯防治方案已报纳雍县工能局及纳雍县安监局备案存档。
三、瓦斯防治基础资料
2006年12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贵州省纳雍县安家寨煤矿普查地质报告》。
2011年度,贵州源远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纳雍县安家寨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92m3/min。单个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12 m3/min。
2011年11月,毕节地区地方煤矿勘测设计队编制了《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地质图》。
四、区域性防突措施
煤系地层及含煤性
(1)含煤岩系
安家寨煤矿含煤岩系主要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区内可采煤层共4层,其编号由上到下为M3、M5、M6、M7号煤层。M3属低灰、低硫、特高热值无烟煤;M5属中灰、低硫、特高热值无烟煤;M6属中灰、中硫、高热值无烟煤;M7属中灰、中低硫、高热值无烟煤。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1.40m、1.83 m、1.18 m和1.56m,倾角15°~20°,平均17°。
(2)可采煤层
区内可采煤层共4层,其编号由上到下为M3、M5、M6、M7号煤层。
M3号煤层:黑色,条带状构造,由半暗型煤夹少量半亮型煤条带组成,煤层结构单一不含夹矸,厚1.20m-1.66,一般厚1.45-1.53m,上距P3c底35m。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或粉沙质泥岩,M3号煤层是最主要的可采煤层。煤层倾角平均17°(揭煤实际情况)。
M5号煤层:黑色,条带状构造,由半暗及半亮型煤条带相间组成,偶见丝炭,煤厚1.65-2.00m,平均厚1.83m ,偶夹0.4-0.5m粘土岩夹矸。上距P3c底60m,距M3号煤层底板35m,煤层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M5号煤层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
M6号煤层:黑色,条带状构造,为半暗夹少量半亮型煤条带组成,煤层结构单一,厚1.00-1.20m,平均厚1.18m,上距P3c底80m,距5号煤层底板18.0m,煤层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
M7号煤层:黑色,条带状构造,由半暗型及半亮型煤条带组成,煤层结构单一,厚1.30-1.61m,平均厚1.56m,上距M6号煤层底板18m,距P3c底100m,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
五、瓦斯先抽后采
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现为建设阶段。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直径75mm,钻孔间距按2m一个布置设计,钻孔长为工作面斜长90%,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煤巷掘进采用迎头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20 m范围内的煤层。巷道迎头布置钻孔,钻孔直径75mm,迎头布置共15个孔。钻孔轴向长不少于60 m,超前距离不少于20m,终孔间距按4 m设计,根据实际进调整。封孔材料为聚氨酯,顺层钻孔封孔长8 m。
六、瓦斯防治效果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根据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 要求,特制定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建立机构,成立纳雍县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李隆俊
副组长:毛宗宝 陈志能
成 员:夏德福 李 阳 张应孟 路祖俊 李建峰 李隆军 安才义
领导小组下设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 路祖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灾害安全评价情况;核实各采掘地点是否存瓦斯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瓦斯防治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瓦斯灾害隐患处理情况。
二、预测评价范围
纳雍张维煤矿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先评价后施工。
三、预测评价内容
矿井瓦斯防治规划执行效果,瓦斯防治方案执行效果,各采、掘 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效果,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分矿井自评、确认二个阶段。
每月26日前,根据纳雍县安家寨煤矿下月生产计划安排,要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瓦斯防治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安家寨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要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落实执行。
(二)矿井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 部门分工如下:
1、通防科
①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瓦斯防治工程质量管理。
②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预测预报、瓦斯防治等相关防突设计和措施的编制,提供技术指导。
2、机电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 (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管理工作。
3、安全科负责对瓦斯防治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的通讯、信息调度进行管 理。
5、防突队严格按照瓦斯防治方案、措施执行,瓦斯防治工程施 工全过程严格按设计执行,配合瓦斯防治工程效果评价工作。
(四)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和自己部门业务有 关的瓦斯防治信息,并填写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初评表,报通防科汇总。评价表包括以下内容: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价。
2、对抽采钻孔分布及抽放时间对抽采量做出分析。
3、预测判断掘进工作面前方60米及两侧2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抽放空白带,并对抽放后煤层瓦斯含量及煤层瓦斯压力作出分析判断和危害评价。
4、结合回采工作面预抽抽放钻孔布置及抽放时间,对回采区域抽放量及抽放率做出分析,对突出可能性进行分析和危害评价。
5、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并作出危害评价。
6、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瓦斯灾害的位置,对安全设施进行排查,评价安全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7、针对采掘工作面可能发生的瓦斯灾害因素进行分析, 提出有针对性的瓦斯防治措施。
(五)每月 26 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生产业务部门参加, 对当月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月评价进行会审。
根据下月的采掘计划对各采、掘工作面逐头逐面进行瓦斯防 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查出瓦斯灾害隐患和监控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业务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矿长审核签字确认。
(五)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小组每月26日前对各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安全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每月26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技术科、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防突队等部门对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进行审核, 审 核施工地点是否存在瓦斯灾害可能性,并提出预测评价意见,做出防 范决策,落实到监管部门和责任人,会审人员签字后经总工程师、矿长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好,彻底解决矿井瓦斯地质资料不清,瓦斯防治措施不力,技术管理弱化,冒险蛮干的问题。瓦斯防治管理人员,要把瓦斯防治预测评价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去做,多深入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认真分析,刻苦钻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手段,把各采掘地点瓦斯情况分析透彻,预测准确,防范到位,措施得力,有效防止各类瓦斯事故发生。
针对国能煤炭(2011)414 号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 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先预测评价后施工,不预测评价不施工。要对 预测评价的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都要做出明 确细致的规定,保证预测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
(一)总工程师负责瓦斯防治效果预测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出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 工作面,生产技术部门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回采作业。生产过程中发现因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瓦斯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组织修订瓦斯防治方案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并及时调整瓦斯防治监控重点。
(二)安全科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和瓦斯防治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现场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 工。
(三)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提出重点监控项目表,并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人,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方案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召开瓦斯灾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四)安全部对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五)瓦斯防治效果评价要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责任奖惩制度。
第六章 资金保障
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
本年度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瓦斯防治资金计划一览表详见附表十一。
政府部门批准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详见附件五。
二、瓦斯防治资金投入
本年度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瓦斯防治资金计划一览表详见附表十一。
近三年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实际提取、使用和瓦斯防治资金投入的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