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剥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台阶
第一条 挖掘机采剥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需爆破的台阶,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最大挖掘高度见下表。
挖掘机型号WK-20EX3600
挖掘高度14.40m16.30m
第二条 露天采场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
第三条 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等的安全作业和正常布置,平盘宽度一般不小于40米。
第二章 采装
第一条 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
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暴露出未爆炸药、起爆弹或雷管;
有冒落危险的空巷或火区;
遇到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遇水有可能被淹;
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它不明障碍物。
第二条 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作业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条 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四条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工作面坡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挖掘机停止工作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第五条 暴雨期间,有水淹和片帮危险时,应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六条 急停按钮只有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时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