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系统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地面系统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联合作业安全规程》。
第二条 非技工不得单独作业,徒工操作时必须有技工指导。
第三条 使用吊车时,维修工必须听从起重工指挥,不得单独作业。拆卸笨重的机械时,与起重工密切配合,以免发生事故。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彻底检查工具,如锉刀、刮刀、大小手锤、扳子、电钻、角磨机等,如有损坏、缺口、裂纹和松动等现象,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第五条 必须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周围如有危险或障碍,应处理后再工作。
第六条 使用大锤、小锤时不得戴手套,并禁止对面打手锤。严禁多人打锤。
第七条 活扳手不能反向使用,不得当手锤使用。
第八条 装卸砂轮时,不许用锤硬打,使用砂轮机或角磨机时,要戴防护眼镜。
第九条 本设备的上下部分,里外部分多人多工种作业时,必须与司机打招呼,工作中要相互照应,呼唤应答一致,并有专人负责指挥,以防工具或零件坠落伤人。
第十条 手锤手柄手握部分,锤面及扁铲顶端均不得沾有油脂。
第十一条 拆卸或紧固螺丝时,必须用合乎规格的扳手,不准套管或在扳手上垫垫使用。
第十二条 经淬火的零件和工具,不得相互敲打,装卸机器零部件时,不得用锤直接敲打,需垫铜板或木板。
第十三条 使用电钻、台钻、砂轮机时,不得戴手套,阴雨在室外用电钻、砂轮机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第十四条 使用千斤顶时,应先观察好物件的状态和地面情况,应注意平衡及液压油泄漏。
第十五条 拆卸液压和润滑元件时,必须确认系统内压力已全部释放,且注意刚停机时高温油烫伤人体。
第十六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涉及电工时,必须找电工配合,不准私自处理。
第十七条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收集工具及零部件,不要把工具及零部件遗留在机器上,以免造成事故。
第十八条 胶带上作业前,应注意事项:
1、在胶带上作业前,必须与司机或当班运行工长打好招呼,方可作业。
2、检修作业前,必须断开拉绳开关并挂检修工作牌,且胶带检修开关打到检修位置并上锁,严格执行“谁上锁,谁解锁”专人负责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3、上下胶带,手抓好栏杆或胶带架,以免滑倒伤人。
4、凡在降落高度为2m以上作业,没有栏杆或护网时,必须执行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第十九条 更换滚筒、减速机、电机等大型设备的注意事项:
1、必须执行起重有关规定。
2、设立专人指挥,统一协调负责。
3、起吊时,设备不能立着吊。
4、安装时,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免损伤设备。钳工在挤角处作业时,要特别穿戴保护用品。并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进行工作。
第二十条 在检修设备时,如需要操作设备,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钳工及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第二十一条 维修人员在进行动态点检时,要注意物料情况,防止物料飞出伤人,且严禁在臂架下逗留。